谢思成永远也不会忘记,她把他踹在地上,用她那双穿着绣鞋的脚不住踢他,直到他把地上的粪便吃进嘴里,她这才放过他。
是她告诉他,要吃得苦中苦,才能成为人上人。
她所谓的吃苦,便是每天折磨他,她从来不会打伤他的脸和四肢,因为那样会被义父发现。
她还告诉他,如果他胆敢把这些事告诉义父,那么思谨就会被扔到山里喂野狼。
那年谢思成只有七岁,在他被这女人带回来之前,他住在洛阳城里。
洛阳城很繁华,有钱人很多,但是他们住的地方,却是穷人扎堆的南街。
谢思成记事很早,他隐约记得,最初他是和一位嬷嬷住在这里的,嬷嬷很老了,但是很疼他,嬷嬷在花柳巷口摆摊子卖小糖饼,每天嬷嬷都会带着他一起出摊,掰半块糖饼给他,他一边吃着,一边奶声奶气帮着嬷嬷吆喝,花柳巷子的姑娘们看他长得漂亮,常常会多买几个小糖饼。
他问嬷嬷:“别人都有爹娘,我的爹娘呢?”
嬷嬷摇头,说她也不知道,她是在家门口捡到他的,但是她猜他的爹娘一定是有钱人,因为捡到他的时候,他的襁褓是缎子面的,还绣着花,当了足足五钱银子。
后来,嬷嬷去世了,花柳巷的姑娘们看他可怜,求了妈妈收养他。
他从南街来到了花柳巷,每天迈着两条小短腿,在楼梯上跑来跑去,帮姑娘们买香花,买瓜子。
有一天,妈妈把他叫过去,指着面前的一个女人说,这是他的母亲,要把他领回去。
那女人衣著朴素,可却长得很美很美。
母亲带着他回到了南街,他们在嬷嬷以前的破房子里住了下来。母亲从不出门,只是每天让他到街上去买吃食。
母亲每天都会坐在嬷嬷生前常坐的躺椅上,在院子里晒太阳,她常常会望着天空,这一望就是整个下午。
母亲有时候会让他去买酒,母亲喝了酒就会打他,打累了,母亲又会抱着他哭,哭着哭着就把他一把推开。
母亲偶尔也有心情好的时候,那时她会教他认字,他很珍惜这样的时光,他学得很快,他想让母亲高兴。
有一天,母亲给他银子,让他到街上去买支笛子,从那天开始,母亲便会坐在院子里吹笛子。邻居听到后便来敲门,母亲不让他开门,邻居见没人应门,一来二去,也就不再好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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