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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打一开始就没珍惜过自己这条命,没珍惜自己那个种族。

用同族的性命来换取自己的荣耀,却没有问过他人的意愿。

去踏马的该死的荣耀!

早晚有一天,他要弄死那几个老不死的,然后带着他的族人离开天界。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

第59章 抱灯

这场洪水带走了不少人的性命,同时也留下了不少冤魂。

他们徘徊在此迟迟不能离去。

因为他们不是自然死亡而是横死,不能去投胎,只能游荡在人间。

农村有个说法,元宵节的时候洒灯能让冤魂投胎。

洒灯有讲究。

灯要洒在荒无人迹的山岗和坟地里。因为冤魂徘徊在那里,他们抱那些灯就可以去投胎。

一盏灯,一个冤魂,一个投胎的机会。

而灯的制作也是有讲究的。

用麦皮、荞麦皮这些五谷杂粮的皮蒸熟后揉在一起。

然后把它做成一个碗的形状,掺上糠放在锅里蒸。

而灶火膛里填的火要找七个七岁以下的女孩儿和七个七、八岁的男孩儿,一人填一把柴。

十四把柴禾全部燃尽之后才能把这些灯碗拿出来。

灯油就是普通的煤油。

但是这种天灯却十分神奇。

不管外面是下雪还是刮大风,灯一点儿都不会灭。

将灯洒在外面,冤魂抱着灯就可以去投胎。

虽然现在不是元宵节,但是出了这么多人命村子里也开始做起了天灯。

老鹰和沈霄云也参与了进去。

毕竟事情遇到跟前了。

“糠没啦。沈先生,你能帮忙拿一袋儿过来吗?”做灯碗的一个姑娘招呼沈霄云去帮忙。

沈霄云刚站起来答应了声好就被老鹰按着坐下去了。

“媳妇儿,我去吧。”那些糠的袋子有灰尘,老鹰怕弄他媳妇儿一身脏。

虽然这些人都知道老鹰和沈霄云是两口子。但是看着他们的互动还是觉得有些脸红。

尤其是刚才叫沈霄云的那个小姑娘。

小姑娘头一次见到沈霄云这么好看的公子哥。

他真的觉得沈霄云和老鹰在一起太不配了。老鹰那么糙的汉子怎么能配的上沈霄云呢?

而且老鹰又是一个男人,又不能给沈霄云传宗接代。

老鹰根本配不上沈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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