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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其烦躁地又胡乱瞥了几眼,恰好看见花圃里有几块小石头,我这边儿弯腰才捡起来,那边儿林夕的声音就劈头盖脸落了下来:“万一把玻璃砸烂了还得修,费钱又费事儿,你脚上不是还有一只拖鞋?用那个好,既安全又解气~”

眯着眼回过头,我不知道林夕这句火上浇油的话是故意说的还是无意说的,但是多亏了他这句话我才冷静下来。

没错,玻璃砸烂了得修,费钱费事儿不说费得还全都是我的钱和我的事儿!而且不管这事儿是不是和他有关他都能给我撇的跟他毛关系也没有!

胸腔憋闷着一口气看了林夕一会儿,我低低冷哼一声“成交!”然后抬腿走进了五楼的电梯前室。?

☆、第二章<二更>

?  “木西,晚饭吃凉面条儿吧?夏天就得吃凉面条儿才对嘛~”出了电梯走到门口儿,就见林夕笑嘻嘻地站在门内,还特殷勤的把我刚刚砸他的拖鞋递到了我跟前儿的地上,引的我忍不住点头赞叹:嗯,脸皮又厚了一层!

林夕是介于男女之间那种既不阳刚也不阴柔的长相,漂亮两个字用在他身上绝不过分。和林夕在一起这么多年,他唯一不让我烦的只有那张脸,他就像是一朵活力四射、明艳动人,开的绚烂不会落败的花儿一样,如火如荼,芳香醉人。只不过……他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闲的蛋疼穿着女装满大街跑。

记得刚来H市高二那年,他交了一个女朋友,成天在我面前炫耀她的好。后来,我和他俩吃了个饭,发现妹子不仅长的清丽可人儿,性格也招人喜欢,爱说爱笑的,我甚至还想过要不是林夕和她交往了我一准儿追她呢!只可惜好景不长,林夕和那妹子交往了半个月左右的时候,某天双休他穿着女装来找我,非拉着我去逛步行街,结果你说巧不巧吧,步行街那么多家店,偏偏我们就在三福时尚百货遇见了那妹子和一女孩儿在买衣服。

意外之所以被称为意外就是因为某些事儿的发展远在我们意料之外。看见林夕穿女装的样子之后没两天,那妹子就甩了林夕,理由是“男朋友比自己好看就算了,可你让我怎么跟一个竟然穿女装逛街,而且穿上女装比女人还漂亮的男人交往?我的世界会变灰暗的啊!!”

的确,无论是做林夕的女朋友还是做他的朋友都必须要有强大的心理素质,可我觉得世上其实没有谁的心理素质是强到可以去忍受包容另一个人的全部的,因为你爱他,所以忍受得了,愿意忍受。至于那妹子说接受不了林夕穿女装,我想这其中一半是因为人性,另一半是因为她并不爱林夕,或者说她是爱林夕的,只不过她爱的是那个按照她自己的意识幻想出来得完美高富帅,而不是那个活生生站在她面前有很多缺点的林夕。

吃过晚饭,在林夕躺在床上打滚抱怨我公报私仇煮热面条儿的抗议声中我盘腿坐在台式电脑前装聋作哑的修着下午一对情侣拍的写真照,心说:在你家你是土皇帝,可在我这儿你就是一坨屎!我除非疯了才会去伺候一坨屎!

其实修图是修图师的工作,我是摄影师,只管拍照,除了偶尔有很好的照片我会亲自动手或指点一二之外都是交给专业修图师的,只是这两天修图师请假,而整个影楼除了修图师就数我修图技术最好,所以最近两天修图的工作就都落到了我头上。

“嗯……”耳边忽然传来声音,我下意识一转头,就看见林夕一脸严肃地搓着下巴盯着电脑屏幕看:“这男的长得挺不错,但是他找的这个女朋友嘛……简直是暴殄天物!”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人家爱找什么样儿的女朋友就找什么样儿的女朋友,你管得着吗你?看你的电影去,哪来那么多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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