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笑话他吧,总差点时机。
这会儿一个月过去了,怎么都该平复了,徐稚没忍住调侃道:“要不要兄弟我给你支两招?”
江以蒲摇了摇杯中红色的液体,缓慢地掀起眼皮,狭长的眼眸如暴风雨前的天空一般,幽深静谧,一眼看不到底。
徐稚立刻挺了挺胸:“喂,别吓唬我哦,不陪你喝酒了。”
江以蒲轻笑一声,转头撇向窗外,缓缓道:“今天看到她了。”
“怎么说?”
“在纽约的时候,她说我虚情假意。”
徐稚难以置信。
江以蒲又笑了一下,声音很低:“还让我滚。”
徐稚在心里已经给余馥竖起了大拇指。
“我以为她不准备回来了。”
没想到却在医院偶遇。
这个时机也许是老天爷给他的,看到她在一片树荫下跺脚揉手的时候,他就在问自己要怎么办?江以蒲笑了笑,这回笑意到眼底了:“我假装扭到脚,她来扶我。你说,她几个意思?”
徐稚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
一米八五的男人坐在地毯上,穿着一件宽松的白衬衫,底下是一条卡其色休闲裤,原本是居家又舒适的风格,可往他身上一套,分明又有点不一样。
他望着窗外时,没人能看清他的神色。
“她是什么意思,我想你应该比谁都清楚吧?”徐稚说。
江以蒲笑而不语。
徐稚越发肯定了。
余馥是什么样的人他不清楚,但是江以蒲什么样的人他比谁都清楚。他想要一件东西,从来没有失手过。
徐稚看不惯他这副模样,壮着酒胆说:“也许人家只是碍着情面,多少帮衬你一下。这路边看到小狗受了伤还不忍心呢,更何况你们前头还好过一场。我现在好奇的是,你究竟几个意思?”
竟然装病?
徐稚想笑:“你什么时候这样过?”
“我也不知道。”
江以蒲抬起手,和徐稚隔空虚碰了下酒杯,缓缓说道,“我只知道,我已经喜欢她十年了。”
如果那就是喜欢的话。
嗅觉的缺失也是身体的一项残缺,不是他四肢健全、头脑清楚,与人相处一如既往就能够掩盖的。
每当他像个正常人一样游走在老师同学之间,都会一千次一万次地加倍提醒自己,小心守住秘密千万不能被发现。久而久之,他的生活变得提心吊胆,充满防备和猜疑。
很多时候他不知道自己活着还有什么乐趣。
除了,每天早上被教学主任逮着到处跑时女孩讨饶的笑声,会让他产生那么一点点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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