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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脚长了好几码,林兰就十分怨念,她给买的都是早市上的便宜货,一般还要大一个码,不经穿不说还不合脚。

在她的想法是孩子脚长得太快,鞋只能穿一季,买大一码春天穿的时候大一点,秋天就刚好了。但鞋子质量不好,往往等不到合脚就坏掉了。

慕辰给余勇买了几双鞋子,夏秋季的几身外衣,棉服还没上架,他只好拿了几件羊毛衫。

九七年,羊毛衫还属于高档货,余勇一看几百的价签就吓了一跳,“辰哥,这一件都快顶咱们半个月工资了,我不要。”

慕辰,“没事,这个暖和。我看林姨这几年也没给你织过毛衣了,你现在穿的那些都是腈纶的,又硬又起毛球还不暖和,都扔了吧,到时候你就穿这个。现在还没有卖羽绒服的,等我在那边看到了给你寄。”

余勇摇头,“我真的不想要,辰哥。我长得快,衣服穿不了几次就小了,你把你小了的衣服给我就行了,我要拿回去这么贵的东西我妈非说我。”

慕辰沉吟一下,“好吧,我们就买两件新的,等我回家再给你找几件。”

到家后慕辰果然又翻出了一堆他前两年穿的衣服。慕辰的衣服没有地摊货,除了慕文在商场买的,大部分都是姜城出差在外给带回来的。姜城给慕辰买的衣服都是品牌的,而且他也秉承着只穿合身的原则,不会故意买大码。

衣服多,在学校又要求穿校服,现在拿出来的旧衣服其实都很新,而且男孩的衣服款式单一,看来也不算过时。

余勇也很高兴,不仅是有了新衣服,最主要的是他单纯地喜欢穿慕辰的衣服,这样就好像他的辰哥还在身边,没有远走。

慕辰很细心地把新买的衣服鞋子商标都剪掉,然后混在一起,还特意从家里找了两个旧鞋盒换了上去,然后才和余勇拎着这一堆回了余家。

林兰果然没有细看,只让余勇自己收好就过去了。

九月初慕辰和丁博文一起坐火车去了金城,两个人都坚持不用家长送。他们假期里已经有了一次成功的出游经历,而且学校已经开学,丁老师和胡老师又开始带班,不好请假。

慕文最近在根据新材料改进配方,姜城就主动请缨要求送行。毕竟因为不放心去当地现买,又听说南方的冬天极阴冷,他们两家都准备了大大的铺盖卷。

拗不过家长们的好意,两人也就高高兴兴地跟上走了。经过一个暑假的调整,胡老师已经恢复平静,至少表面不再那么疯狂,两家人还专门吃了次送行饭。

下火车后他们没有上学校来接站的大车,那还有得等。姜城直接打车到了丁博文的学校,用了一上午的时间帮丁博文把手续办好,到宿舍后他们还是第一个。

学校条件一般,六人间,上下铺,好在墙边的一排柜子都很大,不然他们的厚被褥也没地儿放。

在丁博文排队时姜城就买好了拖把扫帚什么的,现在慕辰和丁博文快手快脚地把屋子又打扫一遍,重点擦了擦丁博文的床。然后铺上一层薄褥子、床单、夹被,放好枕头——是慕爷爷给买的决明子做的,听说南方太热,这有清脑明目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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