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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哥也别推了,三百两,刚好一月一百两,凑个整。”

“和周啊,你真是生怕别人吃亏了!拗不过你,那就三百两。”

于是最后两人达成一致,黎池付给黎海三百两银子的酬劳。

如此一来,黎池就得了一万七千三百两银子。除去人工费,租赁织毛线场地的租金,以及赁东市百宝楼的租金,算下来的话,赚了差不多有一万五千两。

虽之前白送给了周首辅等、半卖半送给其他同僚共计十几套,以及捎回黎水村老家二十几套,这些都没怎么收到银钱。可是却给出了人情,算来也不亏。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一千斤羊毛线是白得来的,没有花半文本钱。

作者有话要说:  ----不负责任小剧场----

问:请问您知道您是有女粉的吗?

黎池:现在知道了,但我觉得我值得拥有男粉、颜粉、事业粉等。

问:那想拥有cp粉吗?

黎池:和谁的?

问:(看来他已经知道,他不止有一对cp了呢←_←)

第134章

贞文二十二年正月初一,又是一年大朝会日子。

不过对于参加过一次大朝会的黎池来说,已并不多稀奇了。不过是与平常五日一朝的寻常朝会相比,要起得更早----凌晨三点就起来,朝会上人数更多,礼仪规矩更繁琐。

若是硬要说与去年大朝会有什区别,那就是黎池因升了从五品的翰林院侍讲,在大朝会班列中的站位,往前挪动了一截。

还有一点也不同,群臣因有了羊毛四件套----大多甚至有六件套,羊毛袜、羊毛裤、羊毛衣通通穿身上,手套倒是没戴着----戴上后做事时于灵活度上有影响,还在朝服里面穿上羊毛衫,脖子上围着羊毛围巾,整个人穿得再厚实暖和不过了。在这寒冷天儿里,好受了不少。

并不是说在没有羊毛织物之前,群臣就没有保暖衣物可穿。虽然棉花还未传入中原,但还有木棉絮做的棉袄、动物皮草,以及前两年由俭王兴起的鸭绒袄等。

但羊毛织物有一个突出好处,那就是穿身上很服帖,保暖又不太臃肿,穿在里面比鸭绒袄和皮草等,看着更显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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