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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这样的规矩对我并不适用。我若不来,她还得巴巴地去找我。可见我俩情意非同一般。

关于我和莺莺相识的经过,可谓是轰轰烈烈。

某年某月某日,我正在街上溜达,忽然一阵狂风卷过,本人如陀螺一样被甩进了楚伶馆。原来是一堆男人上青楼看花魁大会来了。本着积极向上、远离恶俗的态度,本人挥一挥衣袖,打算不带走一片云彩。

没想到,此时大堂中有人喊话:“我出一千两。没人比我更有钱了吧?”

我那么低调,为什么非要逼着我出手?“三千两!”我最不喜欢的就是有人说他比我有钱了。

四座皆惊,两腿战战,几欲先走。我在老鸨怀疑的目光下甩出三张千两银票:“不过夜,就见个面。”

此举据说创下了京城青楼的最高的陪酒价码,也让莺莺一跃成为了青楼头牌。“真羡慕马公子啊”“莺莺姑娘才貌双全,这叁仟两值啊”之类的赞叹声,不绝于耳。

若事情到此告一段落,也算是一段风月佳话了。可惜,还有后话。

我坐在房里,对着这个我花了大把银子才见到的女人,唯一的感觉就是:坑!

登,登登,登了个登。她弹出来的曲子,就像是在挑战我耳朵的忍耐力。千变万化的调子、断不成片的音符,还有那突如其来的尴尬傻笑:“公子见谅,奴家略有失手。”

我还不够见谅吗?你这叫略有失手?我想掀桌子了呀喂。

听了半曲,我实在忍不住了,我一定要洗刷掉耳朵里这些奇奇怪怪的声音。于是,我夺过琴来,手指一拨,清音袅袅,世界一片美好。

偶有路过的人惊叹:莺莺姑娘果真是琴艺出众!又云:得听莺莺姑娘一曲,真是不枉此生!

我真的是全京城最大的二百五!

3

后来,我就从恩客变成了莺莺这货的枪手。弹琴、作画、写诗,样样包办。

犹记得那天我甩头就走,她坐在地上抱住我小腿的情景。怪只怪我心地善良,见到她楚楚可怜的模样,听到她凄美动人的身世,没能拒绝她的要求。

一晃一年过去了,她赚得盆满钵满,我却身若柳絮随风摆,还一不小心嫁了人。

今天我一来,她就立即迫不及待告诉我她找到真爱了。注意,是真爱!她的用词越来越先进了,我浑身颤了颤,觉得自己的人生前所未有的失败----连青楼的闺蜜都把自己推销出去了,本小姐我竟还无人问津。

我立即恨恨地问她到底是谁那么不长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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