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请问被告人,你在出门来寻找男朋友踪迹之前,选择携带杀伤性武器,是否就做好了某种攻击他人的准备?”
“反对,辩方律师是在误导我方辩护人。去一个明知道很危险的地方,带武器防身并不为过,何况弓箭不属于管制武器。”
“反对有效。”
“那么再请问被告人,你通过追踪器这种不合法途径获得你男朋友的位置信息,他本人是否知情?”
“他不知情。”
相宛没有任何犹豫,必须撒谎。这种问题不伤大雅,但会影响程晏。
“也就是说,在你男朋友因为工作需要不能告诉任何人他去了哪里的时候,你却能知道他的位置,去找他,而不受到他的质疑?”
“反对,辩方律师问的问题和本案无关。”
“反对无效,公诉人可以继续。”
相宛咬着唇,看了自己的律师一眼。上一个问题她回答不知情的时候,他就扶了一下额头,暗示他不赞同她撒谎。
“请被告人回答我刚才的问题。”
“除去这次,我总过只找过他一次。难道警察就不是人,不能有感情,谈恋爱?分开两年,总过就见……”
公诉人迅速打断相宛的感情牌,提出新的问题:“所以被告人的男朋友因为工作出事,你带上了武器去找他,是有预谋的?”
相宛愤怒了,气得有些头晕:“因为他是警察,出事濒临丧命,甚至失去一条腿,用‘工作出事’四个字就可以概括?”
审判长敲了敲木锤:“请被告人稳定情绪,正面回答公诉人的问题。”
相宛哪里稳定地下来情绪。
真真是太可恶,程晏为了国家为了人民,冒着生命危险甚至放弃爱情去做卧底,在他们眼中也就是一个工作需要就能说完。太不值得了……
相凌泽看不下去,低下头用手遮住眼睛。
他娇生惯养,从小到大几乎没受过任何欺负的妹妹,为了一个男人,委屈到如斯地步。
把程晏千刀万剐都不足解他心头之恨。
相宛深呼吸好几次,才压下情绪,镇定下来回答:“没有,我带弓箭去只是因为知道出事地点在荒郊野外,怕有野兽,带去防身的。”
公诉人停了一刻,立刻又问:“你箭法这么好,精准到一击致命,在射出那一箭之前,你有没有考虑过那是一条人命,你无权决定他的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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