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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老头,穿着一身白色的唐装,飘然洒脱,虽有几丝白发,两鬓也微微泛白,但那张脸却是保养得当,一点不输给年轻小伙,身体康健,说起话来铿锵有力,中气十足,走起路来也是虎虎生风,明明刻意低调,却挡不住那股阅尽沧桑的成熟,更添了几分睿智。

“是啊,没你在家里气我,都能活得久一点哦”,聂振华也是不客气回了一句。

聂蒙戈嗤之以鼻,不以为然。

“你火急火燎催我回来干什么,不怕我回来惹你生气啊?”聂蒙戈正色道。

“你这小子,在外面野惯了是吧,你母亲的忌日快到了,我要是不催你,你又该踩着点回来了,每次都这样。”聂振华一副恨铁不成钢地教训着,每次都是这样,说他迟到吧,他倒是都踩着点回来去看他母亲,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气得他头疼。

“我就知道,每次你有事找我,都拿我妈当借口,这招儿你还没用烦啊。”聂蒙戈翻了个白眼,一脸无所谓。

他喜欢往外面跑,但每逢他母亲的忌日,聂振华都会用这个借口把他叫回来,然后让他管公司的事。久而久之,他都熟悉他的路子了,所以后来他都踩着点回来,省得他唠唠叨叨。

聂振华听见他那话,神色微怒,拿着枕头朝他砸去,没好气道:“你个没良心的,过几天会下暴雨,让你回来早点去看看你母亲,省得到时候麻烦,你还不领情了。”

“好好好”,聂蒙戈接过他扔过来的枕头,点头应声,“我会准备好的。”

聂振华见他态度还算端正,神色和缓,提醒道:“那就好,你别忘记准备她最喜欢的百合花。”

“知道知道,记着呢。”聂蒙戈点头捣蒜,她母亲爱百合花的习惯他记得清清楚楚,一刻都没忘过。

偏僻的噶山小镇上,拐口处有一间简陋的小面馆,一对夫妇穿着朴素,隐隐有老态龙钟的迹象,那个男的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制服,两鬓泛白,皮肤黝黑,满是褶子,看得出是因为常年务农所致,那个女的稍微好点,但也是穿着差不多的衣服,乱蓬蓬的头发胡乱绑成一束马尾,然后高高盘起。

时不时有个年轻的女人从里屋走出来,抱着孩子,一副尖酸刻薄的模样,对着那两人颐指气使,那两人也只是一忍再忍,实在忍不住就反驳几句,很多时候却都是沉默不语,任年轻女人自己折腾,年轻女人自觉没趣,也就进了里屋。

赵玉瑞的车停在那附近,看着那家人看了好久,她环顾了一周,这地方是要比农村好上一点,但也落后,这几年都在发展,促进现代化,但这个地方实在太过偏远,渐渐被人们遗忘,治安松懈,平常有个抢劫什么的大家都见怪不怪了,反正抢的是外来的人,当地的人没有几个有钱的,抢劫事件还会慢慢成为当地人茶余饭后的谈资,然后一脸麻木地啐一句“活该”,这就是人心,一再刷新人们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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