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谢谢,我住的地方不远,走着就回去了。”她才不要再和唐显单独相处。他那不冷不热的言语,每说一句都命中要害,叫人如坐针毡。也只有瑞茜那样好运气的姑娘,才能够得到唐显的疼爱。
叶萍又直起身体,作势要走开。唐显弯起嘴角,露出他平时最帅气的表情,“你现在是要直接回住处了?”
“是啊。”
“可是据我所知,你住的天鹅饭店,方向是相反的……”
叶萍定住,很僵硬地回头看向唐显。路痴不是很大的毛病,可是发生在她的身上就是种耻辱。有的人就是这样,东南西北总是搞不清。她左右看了下,因为来这里时是朋友送来的,所以根本就没记得要走哪条路。
叶萍本欲取出手机找人来接,她宁可多等一会,也不想求唐显相送。可是唐显又开口说道:“上车吧,我送你回去。而且我也有话要对你说。”
“学长还有什么话要吩咐吗?”叶萍皱眉,觉得自己真不该白跑这一趟。
其实唐显的目的也非常简单,他不希望有任何与白旭相关的事物再打扰瑞茜。为了瑞茜,唐显无所不用其极。至于瑞茜与白旭究竟为何而分开,叶萍并不清楚。但是唐显很强势地介入瑞茜的生活,大家心知肚明。如果换她是程瑞茜的话,有个男人对她执著又专一,而且又是个那么优秀的男人,肯定会点头答应。
瑞茜再自私一点,再替自己多打算一点,也必会答应唐显的求爱。
所以,没有她来的必要了。
瑞茜不会再和白旭在一起,就算瑞茜心里还有白旭,唐显也会拦下瑞茜。没有人会傻到放着前途无量的大好青年不要,而去跟着一个瞎子的。
所以她与其在这边浪费时间,不如回去收拾东西逃家比较有效。
叶萍在到达住处的时候,已经理清了所有的头绪。她转身对唐显说:“学长,你不必担心。我明天就回家了,瑞茜那边你替我说一声吧。”她说完就下车,带着些决绝的口气,不想再去破坏瑞茜好不容易平静的生活了。
“谢谢你……”唐显在叶萍身后很诚恳的说,语调终于不再含着戏谑。望着叶萍进入旅店,他才开动汽车。那个女生回家之后仍会麻烦缠身,但那已经不是他要去c心的事情。
这样很好,白旭自暴自弃,放弃了瑞茜。再没有什么东西,横在他的面前了。
62
叶萍来得突然走得匆忙,瑞茜也有怀疑。但是她想不到在家乡的城市里发生的事情,其实也是她不愿意去想。而且那个地方也算不上是家乡,因为那里不是她出生的地方,在成长的过程之中,也没有多少温馨的回忆。
她明白自己不能把白旭当成哥哥,就刻意地将他抹去,他们以前的种种恩怨情缘,都不再主动想起。偶尔不留神,那个人还是会闯入脑中,但都可以控制。瑞茜毕竟是在苦难的环境下长大的小孩,小时候很看不惯那些阿姨们为了男人而醉生梦死。女人如果把全部都寄托给一个男人,那她就会变得很渺小脆弱,随时都可能被人毁灭。
既然爱米可以做得很好,牢牢地抓住一个男人却不被牵制,那么她也应该做得到。甚至不需去利用男人,只是一个人生活,也可以过得很好。更何况她眼下还有不错的前途,名牌大学的学生,毕业时找工作会比较容易。她又不求大富大贵,靠双手头脑来养活自己,不难办到。
海边的天气很好,不会太干热,过了初秋之后更是清凉舒适。瑞茜在暑假里打工的钱勉强够她半年的生活用,所以没有什么可烦恼的。
宿舍楼里贴了公告,说是北方的某处发了洪水,因为天气渐冷急需御寒的冬衣,呼吁大家捐助。事关这种话题,瑞茜所住寝室的女生显得特别积极。施楠楠和魏瑄就是北方人,知道过了春天之后那边的天气会变得有多冷。她们两个翻箱倒柜,把过季却又舍不得扔掉的衣服找出来。
这是她们处理掉过时衣服的最好借口,既献了爱心,也不会心疼。连黄晓丹也跟着凑起了热闹,翻出两件不愿再穿的厚衣服,一起捐了出去。
瑞茜不想参与,她随身带的衣服不多,每一件都要穿。以前的衣服都是白旭买给她的,全放在他在岛上的公寓里。瑞茜有钥匙,但她宁可将就,也不想回到那里去取东西。
看着室友收拾了两大包的东西,瑞茜甚至想从里面再挑出几件来,留着自己穿。当然这种话她不会开口说出来,毕竟那些灾民更需要这些东西。她陪着施楠楠一同送去学生会,回来时经过书报亭,楠楠又要去买最新一期的杂志。
瑞茜笑笑,留在外面等着,叫楠楠自己去里面挑。时尚类的杂志都很贵,施楠楠经常会把每本杂志都翻遍了,又赶在老板生气之前,挑出最喜欢的一本买下来。瑞茜以为这次又会等很久,可是楠楠刚进去就又跳动了出来。
“瑞茜!瑞茜!你看这个!”施楠楠举着一本杂志叫着,张大了眼睛瞪向瑞茜,“这倒底是怎么回事?”她抖着手指给瑞茜看,杂志的封面上登着白旭以前出席家族活动时拍的照片,在醒目的位置印着一行大字:白氏集团继承人将于本月迅速完婚。
瑞茜看着那几个字,反复看了几遍,才理解其中的含意。
他要结婚了,是和叶萍。
难怪叶萍会来岛上看她,她是有话对自己说吧……瑞茜想笑,可是嘴巴如何也翘不起来。在她没有意识到时,泪水先一步涌出来。曾经,他说过会娶她的,那时她离幸福只差一点点。
施楠楠最终没有买那本杂志,她拉着瑞茜回到宿舍。屋里的两个女孩见到她们回来,本来想提议一起出去吃顿好的。可她们看到瑞茜,都吓了一跳,她怎么会转眼之间,就变得那么憔悴!
“白旭要结婚了。”施楠楠简明地说了。
瑞茜走到自己的椅子上,抽出棉纸,擦掉脸上的泪。瑞茜擤鼻涕的声音好大,每个人都小心翼翼地看着她。她抬起哭红的眼睛,努力扯出一个微笑。
“我没事,我早知道会是这样了。”
这条路是她选的,是她自己先抛弃白旭,那他去娶别的什么女人,她都不能说什么。只是觉得太快了……快得叫她措手不及。她早就知道他是个花花公子,不是么。所以他想要爱上别的人,应该会比她更容易一些吧。
那一天,她用哭泣埋葬自己的爱情,从此以为不再为谁牵肠挂肚、伤心难过。
63
瑞茜在大学的第二学年,相对来说平静了很多。因为身边不再有那么多的纷争,只需安静地上课学习,其它的事情,她都不再去考虑。
快到圣诞节的时候,瑞茜打电话给爱米,祝她节日快乐。可那边却是忙得人扬马翻,爱米的小宝宝要提前出来,急得一家人只能待在医院里安胎。瑞茜打过去时,爱米的情况刚刚好一点。
“小心一些吧,毕竟是你第一个小孩。”瑞茜淡然地对着电话说道,眼睛看着窗外不知哪处的风景。南方的小岛上,冬天不会有雪,可她觉得自己的心里一片冰冷。安慰了自己的朋友,她挂上电话。然后就是发呆,再抬头看时钟时,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了解。
去年的这个时候,她是和白旭在一起过节的,两个人出去逛街,又在外面吃了大餐。他为她买了很多东西,都是她喜欢,却从来不会买的。那时瑞茜想着,就这么奢侈一次吧,那些漂亮的衣服鞋帽,还有精致的仿真手饰,哪个女孩不喜欢呢?
结果那真是她最后的一次奢侈了,因为太过幸福,透支了人生的全部快乐。按照爱米的话说,算她倒霉。人生第一次努力抓住的大鱼,却是带毒的河豚,只能放不能吃。爱米说话很直接,瑞茜却笑不出来。
只有时间是她最好的安慰剂,慢慢地,她会把一切都忘掉的!
圣诞节前夜,学校里举办晚会。寝里的女孩都打算要去。施楠楠很稀奇地这阵子没有交男友,她便说要把自己打扮得美艳绝伦,去舞会上再勾引一车的帅哥回来。
瑞茜看着她们打扮,起初并不想去。可是所有人都走了,就剩下她一人会更加难过,左思右想,还是换了身衣服跟着去了。其实只要是漂亮女生,都会有男生主动过来邀约的。但是瑞茜的情况比较特殊,她是白旭的前女友,只要是本校人都知道的。别人以为她是眼光高,看不上普通的男生,否则按照瑞茜的美貌,这一晚应该有很多人抢着和她认识的。
施楠楠都不知道出去跳了几回舞了,等她再回来,瑞茜依然坐着喝饮料。施楠楠扯开嘴角,开起瑞茜的玩笑,“我的天,咱们学校的人都瞎了眼吗?放着这么漂亮的大美人,却没有人请你跳舞吗?”
黄晓丹此时也是闲着,便替瑞茜说话,“怎么,楠楠你承认瑞茜比你漂亮吗?”
“谁说的,我的意思是瑞茜和我一样漂亮。”
“你还真不是一般地自负啊!”
瑞茜笑起来,看着朋友相互调侃。不久之后魏瑄也玩累了,回来一看桌子上摆着的汽水果汁,便说:“你们也太乖了吧,这种节日干嘛不喝点酒。”
黄晓丹回她:“我不会喝酒啊。”
施楠楠接着说:“她们都不喝,我一个人喝有什么意思。”
“不如我们出去找个地方喝酒吧,这里都没有什么像样的帅哥。一个晚上白浪费了。”
“好主意,说不定酒吧那边有好货色呢。”施楠楠听了魏瑄的提议立刻同意。
黄晓丹叫着c进来:“我说过我不会喝酒啊!”
两个北方女孩一同看她,很鄙视地眼光盯着她,“笑话,天下没有不会喝酒的人,一学就会了。”
“你们这是要教唆人堕落!”黄晓丹指指身边的瑞茜说:“瑞茜也不会喝酒啊。瑞茜你不会吧?”
瑞茜见矛头又指向了自己,无奈地笑了笑。
魏瑄问她:“你不可能不会喝酒的。”
瑞茜回答:“以前喝过,不过我并不喜欢喝。”
酒的美味瑞茜尝不出来,她喝酒全是为了工作。好的酒也喝,差的酒也喝,这要看客人出得起什么样的酒钱。以前喝酒不会给她带来快乐,反而喝过之后身体和心理上都变得更加痛苦。买醉的滋味很好吗?看很多人在失意时都喜欢借酒消愁。瑞茜想起来,自己还没有试过呢。
“去吧去吧,学校南门那开了家新酒吧。听说装修很好,我还没去过呢。”施楠楠提议,别人也不反对。于是四个女孩便离开会场出去酒吧。
开始她们只点了啤酒,后来有别的男生过来搭讪,又为她们点了别的酒。几种酒喝下来,黄晓丹最先受不了。她吵着说自己再也不喝这种鬼东西了,头一歪,倒在桌子上睡着了。
瑞茜摇了摇晓丹,见她不醒,就扶着她躺到沙发上。她调整晓丹的位置,叫她躺得更舒服一些。然后她抬头,微笑着对帮她的男生说了声谢谢。瑞茜擒笑的脸最有魅力,只是淡淡的笑容就把那个男孩迷得晕头转向。
“程、程瑞茜,我觉得你今天特别漂亮!”男孩鼓足勇气说了心中的话。
瑞茜弯着嘴角又说了声谢谢,以为那男孩还会再说些什么的。可是那个人红着脸,像个害羞的小女生一样跑开了。魏瑄和人跳完舞,走回来时差点与那男生撞到。她皱了下眉头,坐下来问瑞茜:“刚才那家伙怎么了?”
“他刚刚说我漂亮,然后就跑了。”
“真的?”魏瑄瞪大眼睛,继而又笑了,“还真可爱,算他有眼光,我们瑞茜是全校最漂亮的女生了。”
“别这样说,楠楠会生气的。”黄晓丹抬了下眼皮,悠悠地说道。
“原来你没睡着啊?”
“刚才头晕,现在好一点了。”晓丹慢慢地从沙发上爬起来,她的脸很红,但眼睛很亮。一双圆眼一闪一闪地望着瑞茜,问她:“瑞茜,我憋在心里很久了,今天一定要问出来。”
“你想问什么?”瑞茜含笑看着自己的同学。
“你想这样拖着唐显,要拖延到什么时候?”
64
瑞茜一时缓不过神,晓丹为何这样说话。她维持着笑容问:“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是事实。”黄晓丹从在大学第一天见到瑞茜之后,就一直看着她,看着她身边发生的各种事情。瑞茜身上很传奇,她遇到的很多事情是普通女孩想都想不到的。晓丹不知道若是换了解自己,能否把那些困难处理得比瑞茜更好。瑞茜已经很努力地在做好了,可是晓丹还是有一点始终看不惯。瑞茜在利用唐显,却总是不肯认真对待他。
“老实说吧,到目前为止,我还是很迷恋唐显。所以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样欺负他。”借着酒劲,晓丹才把深埋心中的话说出来,“你没看出来他等你等得好辛苦吗?唐显太可怜了!”
魏瑄想劝上几句的,可是晓丹根本不理,她一定要说痛快了才行。
“我从来没见过像他那么优秀的人,他比白旭还要好很多!可是你却只沉浸在自己的痛苦里不肯看他一眼。
“你生病的时候,全都是唐显在照顾你,就算把你送回寝室住,有我们陪着你,他还是不放心,整天打电话过来问。你吃的药,补品,还有用的东西,全是他买来交给我的。
“你要是感冒发烧了,唐显比谁都着急,直到我们告诉他说你好了,他才会放心。他对你这么好,可是你为他做了什么?瑞茜,我也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狠心的女孩子了。不就是失恋了吗?不就是和白旭分开了吗?明明有个更好的人在等着你,你为什么都看不到!”
“好了,晓丹,那是瑞茜的事情,你不能c手的。”魏瑄再次试图y止晓丹说下去。
瑞茜的室友都有相同的感觉,唐显太可怜了。他对瑞茜的爱太卑微,和他的身份极不相衬。那么有钱有地位的企业集团的继承人,只对瑞茜掏心挖肺,可是她却理都不理一下。谁见了都会看不过去。
“瑞茜!”晓丹还差一句没有说出来,“你知道为什么过节了唐显没来找你吗?你都不奇怪他没有问候你吗?他生病了!发烧到四十度,去医院输了两天的y!因为他病了,所以没来找你。这些你都不知道!你从来没有主动打电话给他,问他过的好不好,你太绝情了!”
瑞茜愣在座上,惊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做得这么过分,她却一点也不知道。七夕、 中秋、国庆……一系列的中外节日里,唐显至少会打个电话与她闲聊几句的。可是圣诞节时,她有一个星期没有见到他,却没有想过他是否出了什么事故。
她这个人,简直是没有良心到极点了。
“我先走,你们继续玩吧。”
瑞茜立刻起身,就向大门走去。
魏瑄在跟面追着叫住她,把外衣给她,“你要去看他吗?”
瑞茜点点头,眼中一闪一闪的。她有多狠心,伤唐显有多重,她连想都不敢想了。
“路上小心。还有,唐显得的是流感,听说已经好了,不过你还是当心别被他传染了。”
“好。”瑞茜又点头,转身离开。开始还是快走着,但是出了酒吧之后,她干脆就跑了起来。那种在冷风里跑的感觉很奇特,从外面吸入的空气是冷的,可呼出的气体却是炙热的。全身的血y都在飞速地流着,骨头和肌r都活了过来。
有多久没有这么痛快地跑过了?瑞茜放弃乖车,一个人在黑夜的马路上奔跑着,好像这样就可以把自己以前的所有罪恶包袱全都甩掉。
65
来开门的人是万芳。
她看到瑞茜喘着粗气站在门口,精心描绘的细眉皱成一个疙瘩。
“这么晚了,你来干什么?”
万芳的口气是很粗鲁的,和她的形象实在不配。不过瑞茜不在乎这些,她挺直了身体问道:“唐显在吗?”
“他病了,要休息,你以后再来吧。”万芳说完了就要关门。
瑞茜对付这种娇惯的小女生很有一套,她腿一伸,用鞋子夹住门缝。这样万芳便无法关门,而且像她这种女孩也没有多大的力气,瑞茜又穿着厚实的皮鞋,也不怕会被夹到脚痛。
“你干什么?”万芳讨厌瑞茜,恨不得立刻把她关到门外。可是瑞茜这样她就没有办法,便抬起腿想把瑞茜的脚踢出去。显然万芳的鞋子更高级一些,皮面很软,穿起来会很舒服,可是用来踹人,就不那么管用了。
万小姐用鞋面去触瑞茜的鞋底,一下子踢痛了,还大叫了一声。那一声也是如娇呻一般,尾音还打着弯的。瑞茜才不会心疼她,扯着嘴角笑笑,伸手又把门给打开了。今天万芳没穿高跟鞋,所以身高上瑞茜更有优势。她扬起脖子用鼻孔对着万芳说:“就是知道唐显生病了我才来的,不然你以为我会像你一样,有空就缠着他么?”
“你!”万芳瞪大眼睛看着瑞茜。
“我今天心情不好,不想和你吵架,快点躲开。你块头还真大,堵在门口谁也进不了。”
一个是温暖的家庭中呵护成人,另一个是酒店的后院里疯颠长大。瑞茜才不会怕万芳这种假淑女,她知道用最原始的方法最有效,也通晓各种骂人的语言。准备好的话还未说出口,万芳先受不了了。
瑞茜说她块头大!
万芳听了快气疯了。她是骨架比较大又丰满的人,尽管很努力地减肥,还是不若瑞茜纤细秀致。平日里万芳对自己的外貌还是颇自信的,可是见到瑞茜这种天生丽质的人,即使嘴上不肯承认,万芳心里还是很清楚她们之间的差距。
有的人,天生就是长得好,哪里都不用动,就很完美。瑞茜很瘦,她不需刻意地减肥,就能做到一天比一天更瘦。这在减肥成瘾的女孩眼里,简单直是天敌一般。而且她的骨头非常漂亮,就算是瘦到只剩下一层皮,那圆滑的骨骼线条依然可以使她显得玲珑娇美。
万芳平日里一直不屑于提起瑞茜,可是情敌的种种优缺点,都看得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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