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部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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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开(6)

殒楠接过来说,“所以我们只好单独过生活。”  “这也没什么不好。”  “当然,”殒楠用她那骨节突出的手腕在行李带上吃力地拉了拉,“我想不出女人除了生孩子,还有哪件事非离不开男人不可。几乎所有的事我们都可以自己解决,不是吗?就是生孩子,我们女人只要有自己的卵巢就行了,科学发展到今天,已足以让每一个有卵巢的女人生育自己的孩子。”  “哈!”  我和殒楠步履蹒跚,一唱一和,玩笑得十分开心。  我们接受现实。  世界要我们心平气和地接受现实。  ……她们是躯壳,他们是头脑;她们是陪衬,他们是主干;她们是空d的容器角落里的泥盆,他们是栋梁之树;她们的腿就是他们的腿,他们是驯马的骑手;他们把项链戴在她们的脖颈上,她们把自由和梦想系在他们的皮带上;她们像小鸟在他们的怀里衔草筑巢,他们把笼子套在她们的脚踝上;她们的力量是危险的信号,他们的力量是用来挡风的垣墙……  当我和殒楠终于跌坐在机舱座位里的时候,我们已是气喘吁吁,微汗涔涔。  殒楠说,“这次北上,看来要离开家乡很久一段时间喽。”明显地,刚才弥漫在她眼中的闪闪发光的欢快消散了。  空中小姐已经开始检查乘客的安全带了,飞机马上就要起飞。殒楠向机窗外望了望,仿佛在用目光和这座冬雨绵绵的山城告别。  殒楠再一次提到了家乡,我的朋友是个家乡情结浓郁的女人。  这一点令我十分羡慕和感动。我从来没有家乡感,无论我在自己常年生活的n城,还是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我都感到断梗飘蓬身处异乡,没有哪一条光滑如丝的街道在脚下鸣响记忆,没有哪一株苍老的栗树或橡树摇醒往昔,没有哪一幢幽香清馨的红房子能够熔化已经凉却的梦境……我的家乡随着某种情感的移动而到处漂泊,它只不过是一个为自己寻找理由的假想物,一个自欺欺人的大幻想。它是一瓶珍藏久远的爱情牌香水,随着年龄和经验的与日俱增而挥发殆尽。它是内心中无望地守候着的一个人……  实际上,几天来,在那座雾气迷濛的山城,我的目光一直没有停止寻索一幢木头的或者石头的房子。在菜圃和花园前围起一圈篱栅,白色的躺椅懒懒散散地横卧在门前。就在赭红的斜坡土岗上,在水声低潺的江边。  在殒楠的家乡,我见到零零落落的一些可爱的小房子,它们星星散散布撒在树木葱茏的半山腰或者山峦顶端,褐色的土坡小路绵延而下,伸向每一扇玩具似的永远敞开的住家的窗子,苗条而悠闲的狗在湿漉漉的草丛里漫步,在弯斜的栗树枝旁很有耐心地观赏日落。我甚至听到了那小房子里飘出来的收音机的乐声,看到灰白的墙壁上摇曳的婆娑叶影,仿佛那乐声正是从墙壁上模糊不清的枝蔓影像上边飘下来驶向我的。  这首叫做“美梦”的蕃笛(排箫)的乐声,曾被我无数次地描摹,这声音像我的爱人一样致命。它发源于这个世界上西半球的另一个雾都,一座暗红色的两层小楼的老式房宅里。我曾在西半球的那一个雾都里体验过这种声音,不知为什么这声音好像专门是为了击垮我坚韧的理性而存在的,整个欧洲的绵绵y雨都涌进了我的眼眶,流啊流啊流不完。现在,这声音仿佛变成了一个隐形的伤感歌手,踏着月亮,沿着发丝般绵延不绝的纬线,翩跹而来,穿梭到东半球的这一个雾都来。  在殒楠的家乡,我无数次想像自己就住在半山腰上某一幢孤零零的房子里。在这异乡的南国小城,关上房门与敞开房门都一样,反正没人认识我,我可以把自己当成一个从远方来落户的山弯里的闲妇,一个安静无事的来这里养老的年轻寡妇。当然,我的朋友殒楠最好也能住在与我毗邻相连的不太远也不要太近的另一座山坡上。我们可以经常一起喝午茶,一起吃没有施过化肥的新鲜水果。更多的时候,我会独自一人在自己的房间里,读读书,写写字,远离我生活的那座北方的沸沸扬扬的n城,一座人情的沙漠和功名的竞技场。“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心里将是无限的安宁。  我和殒楠曾去过一次这座江边小城的名胜古迹佛山,在佛山我们忽然产生了一个十分荒诞又十分虔诚的念头——去瞻仰烈士陵园渣滓d,看看江姐的遗容和信仰。那一天,我们穿过那座被那位已故的诗人朋友描写过的有着“很凉的云”的歌乐山,心里非常凄楚和混乱,如今是人亡诗在,我却已不愿再翻看那沾满淋淋鲜血的诗篇。那双握着男人的利物——斧头砍向自己的女人的双手,如同一杆旗帜,挑起的其实并不只是众说纷纭的诸如个性、心理之类的争端,而更多的是长久以来男性主义泛滥成灾的性别之战的宣言,也是唤醒我们沉睡不醒的女性意识的一声叫喊。  在渣滓d,在墙垣高耸陡峭的院落里,我看见蓝灰的凋壁上赫然写着,“青春一去不复还细细想想”,“认明此时与此地切莫执迷!”当时国民党留下的白色大字,把我和殒楠震慑得几乎说不出话来,我们忽然发现我们清晰的头脑已摆不清楚人性与正义的辩证关系,弄不清楚“可敬”与“可笑”这两个一字之差却相距万里的语词怎么会在今天变得仅一步之遥。心里乱七八糟。但是,我和我的朋友一致认为江姐许云峰们是幸福的,拥有一种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的什么而活过的人(比如信仰),无疑是幸福的。现代人是多么的可怜。&nbsp&nbsp&nbsp&nbsp

破开(7)

记得那一天,我们刚一走出那冷色调的渣滓d,殒楠便甩掉一身想不明白的滞重,恢复了她原本的幽默与顽皮,脚步也随之变得羚羊般轻盈。而我还沉浸在刚才的思想的死胡同里抽不出身。殒楠说,其实她正思考的是甫志高这个人,他被捕前组织上已经告诉他敌人正暗中包围着他的家,劝他不要回去落入虎口。可是,他不放心他的女人,他刚刚用省下的钱为他的女人买了一包牛r干,他要回去送给她。他不顾一切回家看她,结果被捕,落了个“叛徒甫志高你是人民的大草包”遗臭万年。  殒楠玩笑地说,“我若是男人,肯定就是甫志高这种男人,没什么大出息。”  “哎哎,别这么糟蹋自己行不行。你若是甫志高,就别想再与我一起出现在n城了。这个城市的每一块石砖都像眼睛一样注视着我们的阶级立场,所有的人都是政治家。你知道这座无坚不摧的城市里的一瓦一木是用什么颜色涂成的吗——政治,你以为!”  我的朋友殒楠经常问我,她若是一个男人,我会不会嫁给她?  “当然,”我说,“不过,你最好带着一些钱再来找我。物质是精神的基础,否则你拿什么向我抒情呢?甫志高的那一包牛r干固然情义无价,可是……”  “如果我没有很多钱呢?”  “那……我就去想办法去挣。爱情需要某种情调来喂养,而情调需要一些金钱来喂养,顺理成章。有些人是这么想但不敢这么说;有些人是没办法,所以不敢这么说,久而久之也就不这么想了。”  “啊——原来是这样。”  我的朋友做出如梦初醒的样子。  飞往n城的飞机已像硕大的笨鸟在跑道上滑翔。我和殒楠经过一上午的整理行装以及赶赴机场的奔波,这会儿都感到倦意袭来。  “上帝保佑!”殒楠从家乡的湿淋淋的机场草坪上拉回目光,她的会说话的褐色眼睛似乎安静下来,迷迷蒙蒙。  “保佑什么?”我问。  “让我们平安。”  她从椅把扶手上抽回一只手,放在挨着我的那一侧肩上。  殒楠说,“在我很小的时候,大约是一九六九年的七月,美国太空人阿姆斯特朗驾驶太空船阿波罗十一号进入太空,他一面飞行,一面四下张望,留心观察地球以外的景观。可是,他失望了,灰雾蒙蒙的太空什么都没有,四下延伸着空d,无边无际,像一个硕大无朋的帐幕,缀着鬼眼似的繁星,此明彼灭,闪烁不定,令人毛骨悚然。他看不到活的物体和生命的迹象,只有花炮似的流星穿c交错,划空而过,留下几道银色的光弧,闪耀几下便又消失。阿姆斯特朗一面用眷恋的目光瞭望遥天一角浮动的地球,欣赏着这个橙黄色的橄榄球在浑天涯涘的太空中,载浮载沉,闪闪发光,一面感叹人类的荒唐和愚昧,他们不懂得珍惜反而想尽办法来摧毁自己的家园……我记得,那时候我十岁,这件事诱发了我那混沌未开的大脑的第一次思想,它使我第一次想到人类是孤独无依的一群,想到未来的生命将与一个疏远而莫测的宇宙独处。它的意义等同于我第一次性j,只不过它开发的是我的第一次思想的生命。”  殒楠的揽在我肩上的手臂使我困意浓浓,瞌睡摇摇晃晃走来。她的话如同铺天盖地的天雨花,在我眼前模糊不清。  “你是打破两次贞c、打破两层意义的处女,才形成的女人,所以你稀有。”我稀里糊涂说。  “一个现代的女性难道不该是如此的吗?”她说。  这时,我已经再也抓不住自己那可以对应她的话的明晰思路了,我的嘴仿佛先于头脑进入了一片寂天寞地的空d之境,我只能徒劳地张着嘴,发不出声响。我感到身边是一团团灯光黯淡的气流,冰激凌一般幽香沁腑的滋味,我昏昏沉沉掉入一团光滑的白色之中。啊天空真大,大得仿佛失去了时间和记忆,身体上的重量都被看不见的缰绳松开了,四周是一片善意而安全的寂静。当我的手指马上就要触摸到那一团凉凉的模糊不清的白颜色时,一面意想不到的墙垣拦住我的去路,它顺着遥远却又格外近的光线驶进我的耳鼓,然后我发现那堵拦路的墙是我肩上的殒楠的声音,我听到殒楠说:  “如果还有一分钟,我们即将死去,你会怎样?”她说。  我睁开眼睛,“哪有那么多如果,我拒绝假设。我差不多要睡着了。”  “就回答这一个问题,然后你就睡。”  我想了想,说,“我会告诉你我十分喜欢你,一直没有机会对你说。”  “就这个?”  “我会说我很爱你。”  “所有的人死之前都会对别人说我爱你。”殒楠仍不满意。  “那你会怎样?”我问。  殒楠顿住,好像正在她肚子里的那个语词的百宝箱中搜寻。  然后,她说,“……我会亲你……我们相处这么久了,为什么不能……”  “当然。”我说。  “为什么只有男人才可以亲吻女人,亲吻你?”  “……活到我们这个份上,的确已没有什么是禁锢了。这是一个玻璃的时代,许多规则肯定会不断地被向前的脚步声噼噼啪啪地捣毁。”  我和殒楠这时都发现这是一个敏感而吃力的话题,于是我们打住,都不再说。&nbsp&nbsp&nbsp&nbsp

破开(8)

我重新闭上眼睛。  殒楠的话,使我在脑中设制勾画起人类蒙浑初开之时的景象来,我当然不是按照亚当和夏娃所建立的人类第一个早晨这个古老的传说来勾画,这个生生不息的为繁衍而交配的图景,盘踞在人类的头顶已有几千年,众所周知。我在脑中设想的却是另外一幅图景:如果繁衍不是人类结合的惟一目的,亚当也许会觉得和他的兄弟们在一起更容易沟通和默契,夏娃也许会觉得与她的姐妹们在一起更能相互体贴理解。人类的第一个早晨倘若是这种排除功利目的的开端,那么延袭到今天的世界将是另外一番样子了。  机身早已脱离跑道,像一枚轻盈的银灰色太阳从地平线上摇身腾起。我想努力冥想某种未来和远方,正如同回头眺望黑白相片般的记忆,使所有的未来都成为过去。但是,无论我如何用力拉出脑中那根若断若连的线路,都无法把昏昏沉沉的我从越来越多的坍塌而来的一大朵一大朵的白云里拽出。渐渐,我被那些虚幻的白颜色埋没了,我惊惧地踩在云朵之上,张开双臂,像一只危险中的母j倒映在白墙上的剪影,脚下踩踏的只是一层虚幻的白纸,它高悬在深渊之上一触即破。一些不连贯的没有次序的事物缤纷而来,我的一只脚终于迈进了一座崭新而离奇的城门。  ……忽然间,飞机剧烈地抖动起来,我和殒楠身前小桌子上的雪梨水和几块甜点滑落到地板上,然后它们像一只只气球自动地弹跳,并且着魔般地出了声,似乎在说:快快逃开这里吧,快快逃开这里吧!  我和殒楠这时不约而同地看到机舱里所有的暗门和明门统统敞开了,机舱里的人像奔赴金黄的光源一样涌向舱门,惊慌失措地朝无底的下边张望。这时的机舱已成为一座没有前方也没有退路的孤岛,摇摇欲坠地悬挂在高空。  这个局面再一次把我置身于一种庞大的象征中,一种没有往昔故乡的痕迹也没有未来遥远的他乡可以寄身的境地,一种空前而绝后的境地。  殒楠把垂落到额前的一缕拂乱的头发理到耳后,不胜凄凉地说,看来,今天果然就是我们的末日了。  我望着她那件青灰色的衣衫,在四处透风的高空里瑟瑟抖动,闪烁着钻石般的光芒。也许,再过一分钟或者半分钟,就会机毁人亡。一切再也不能迟疑。  殒楠用力抓住我的肩,神情严肃地说,我得告诉你一个长久以来的想法,再不说就来不及了,你是我生活中所见到的最优秀、最合我心意的人,你使我身边所有的男人都黯然失色。  殒楠说完紧紧抱住我。  我大声说,我也必须告诉你一件事,不然就来不及了……  这时,訇然一声弥天撼地的巨响,整个飞机在云中熔化消散,在倒塌了的玫瑰色阳光中坠落或浮升,时间在陷落在消逝。  接着,我便听到我的心从我的肋骨间忽悠一下跳离,整个腑腔空空dd,我离开了我的r体。我坠入一条漆黑的隧道,这隧道通向一片强光,我的四周穿梭着一些怪诞的物体,它们拥着我向着一片无法抗拒的洁白的源头奔去,一路上弥响着“时光倒流七十年”悠远的乐声。  终于,我抵达了那个如花似画的光源。  我知道,到达那里时我已死去。  我环顾四周,发现眼前有一片水洼掩映在丛绿之中,那水面清澈透底,明亮如镜,远处望去如一盏银灯,它牢牢地吸住我的脚步向它走去。我俯身朝那镜中凝望,以便证实自己是谁,我高兴地发现我依然是我。  这贮满曙光的水洼,使我意识到此刻已是旭日东升的黎明,由于时间的坍塌与割裂,这个崭新的毫无y影的早晨对于我显得格外陌生。我没有想到,在人间被黑暗和恐怖渲染得毛骨悚然的死亡,竟是这样一片妖娆芬芳、绿意葱茏、圣洁无瑕的地方。  这时,一幢房子仿佛忽然在我的视域内拔地而起,我看到一座殷红色的天堂般美妙的房子矗立在我的眼前。我走到那扇圆拱形的木门前,发现这幢凸起的建筑物墙垣上布满眼睛似的豁口,大大地d张着,房间的主人仿佛可以从各个角度和侧面窥视外边。我推开木栅栏,敲响了屋门。里边没有回应。于是,我又推开里边的一扇隐蔽的房门,走进这套房宅的门厅。这里,依然没有人把守,看得出这是一个治安良好的地方。然后,我见到一阶陡峭的楼梯,上面有些微的声响传下来。我拾级而上,再一次敲响楼上的房门。  仿佛有喧哗的水声伴随着某种拖拖拉拉的脚步声低吟而来。房门忽悠一下被打开,一位似曾相识却格外陌生的老妇人伫立在我面前。也许是由于这里距离太阳太近的缘故,她的皮肤呈金黄色,如同秋天的晚风在她的面颊上低徊留恋,缠绕不散,这浑然天成的肤色把她那栗黑的眼珠衬托得闪闪发亮。她脸孔上的褶皱晴朗得像夏日清晨的小路,灰色的头发像一圈坚硬的钢盔,固执地罩在头上。一副麦白色的老花眼镜,把她的眼孔夸张得很大。  老妇人一见到我,立刻像熟识的故人那样迎上前来,颤颤巍巍地拉住我的手,磨磨叨叨地与我搭讪。她温和慈祥地望着我,劝我回到我的r体中去,劝我不应该留在这块虚幻之地而应该回到人间照顾我的母亲,陪伴我的朋友殒楠。她说,我们要齐心协力对付这个世界,像姐妹一样亲密,像嘴唇与牙齿,头发与梳子,像鞋子与脚,枪膛与子弹,因为只有女人最懂得女人,最怜惜女人。&nbsp&nbsp&nbsp&nbsp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破开(9)

老女人的声音显得格外遥远,像空谷回音盘旋而来,显得有点古怪。我感觉自己不是在用耳朵倾听,而是用整张脸孔在谛听,在呼吸她的声音。那声音却一点也不模糊,我听得真真切切。  我说,我要找到我的朋友殒楠才可以回去,找到刚刚我们还在一起的那个一瞬之间就杳无踪迹的中午。刚才我们分手得太匆忙,有一件重要的事我还没有说出。  老女人说,你有什么事,可以等回去后再说。  我说,我必须现在就告诉她,就这会儿,不然就没有机会了。因为,我虽然有勇气告诉她,但是我的r体却会随时失去勇气。  是什么事情呢这样急迫?老女人问。  我说,我要对她说,如果我不能与你一起过生活,那么我要你做我最亲密的邻居,因为我不能再忍受孤独无伴的生活。我们要把天下的才女都召揽在一起,我们要姐妹成群。  老女人说,刚才我已见到了她,我已经说服了她,她现在正在回返人间的归程之中。  可是,我凭什么能相信你已见到殒楠,并说服了她呢?我说。  老妇人说,你的朋友穿着一件轻烟似的青灰色衣衫是不是?她的男孩儿似的短发在阳光下穿过如同一只起飞的褐色鸟。她年轻的牙齿闪闪发亮,点燃着她对生活的热情。她细长的手指敏感而灵活得像她的思路,她的指尖可以替代她的头脑独立思考。她的家乡在y雨的江边,从她的兀立的二层楼的窗口遥望出去,四周是一片铅灰色的瓦砾场,远处的山峦从圆浑的顶部有一条头缝似的笔直小路倾流而下,把色彩浓郁的山地分成两半,一半火红,一半青绿。她出生在一九五九年九月,一个疯狂而夸张的年份之后,可是她却极为冷静。她喜欢尤瑟纳尔、博尔赫斯以及爱默生的文章。她习惯饮用蒸青绿茶加入菊花,悠悠闲闲地浸润她的有些慢性咽喉炎的嗓子。她吸烟的时候,总是在雪白修长的烟卷上涂抹一层清凉的风油精……  我十分惊异老妇人竟说出我的朋友这么多的隐私特征。我说,我非常愿意相信你,可我已经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这时,我已经清楚,还有一大段人间的路程我是非走不可了。我已责无旁贷。  老妇人又说,你沿着你的梦境,就可以退回到原路,回到你和你的朋友本来的地方。  老女人的话,忽然使我明白我原来是在梦中。于是,我开始努力要从梦中挣扎出来。可是,多年的疲倦像积厚的尘埃或渊远的理论,紧紧地缚在我身上,使我清醒不过来。绝望中我想起早年我曾在一本颇为怪诞的书上读到的一段句子,于是,我高声叫道,“……醒来了也没用,无数的沙粒压得人透不过气来……醒来并不是回到不眠状态,而是回到先前的一个梦。一梦套一梦,直至无穷,正像沙粒的数目。你将走的回头路没完没了,等你真正清醒时你已经死了……”  老妇人说,你不要泄气,当你眼睛打开的时候,天空就会明亮地苏醒过来。  她一边说着,一边把一串光亮闪闪的r白色石珠放进我的衣兜里。她说,这是一种符号,当它们一颗颗单独存在时,与遍地丛生的石子毫无二致,但是倘若把它们串在一起,这些特殊的石子便会闪烁出迥然相异的光彩。  然后,她在我的脑袋上轻轻地拍了拍,连声说着,回吧,回吧,回吧。  当我终于挣脱梦境醒来时,我发现自己靠在殒楠的肩上,那肩如同枕头一般柔软。她正在用一只手敲着我的头。  “好了,飞机已经到达n城了。”殒楠说。  我立直身体,左右晃了晃发酸的脖颈,我说,“我正在做梦。一个与你有关的梦。你若是再晚一分钟叫醒我,我就可以见到你了。这是很关键的一次见面。”  “是吗,为什么?”  “因为,我正要告诉你一件事。”  “太巧了,我叫醒你,正是为了问你一件事。”  “快说,问我什么事?”  “你还是先告诉我你做了一个什么与我有关的梦吧,你要告诉我的是什么事?”  我说,“我梦见我们的飞机出了事故。我在天国里遇见一个陌生的老女人,她要我回到我的r体中去,要我回来照顾我的母亲和陪伴你,她说我们不应该像松散的沙粒抱不成团……”  然后,我详细描述了老女人的模样,她的多褶皱的面颊,宽绰的体态,她的引人注目的肤色和头发,她的高山流水一般悠远的嗓音。  忽然,我发现我的朋友泪光闪闪,她的嘴唇由于吃惊或者痛楚而近乎颤抖起来。  我停下来,看着她,不知如何是好。  殒楠说,那个老女人正是她已经去世十三年的母亲。她说,那时,我和她还不相识。  说着,她从皮夹里拿出一张她母亲的黑白相片,这张两寸相片的边角已经枯黄。我惊异万分地看到,相片上的这一个女人,正是我梦中见到的那个女人。  我和殒楠走下飞机舷梯时,已是n城刚刚从朦胧的午睡中醒来的时候。  我们带着江边山城的节奏,一步步缓缓地走进这个城市下午两点钟的阳光。这时,我忽然听到了这个城市那久违了的熟悉而遥远的心跳声,它坚硬而冷漠地扑面而来,我一个踉跄向后闪了一步。本能地感到这个急功近利的声音与我肋骨间跳动的声音再也无法吻合。那是作为一种公共标准的男人的律动和节奏。&nbsp&nbsp&nbsp&

破开(10)

殒楠打了个冷战,从背包里取出一件黑色的长外衣套在身上,并且竖起衣领,通体仿佛都被罩在一层y影里。“这个城市越发像虚构的一样了,”她说,“缺乏某种真实性的温馨的情调。”  “这个显而易见,你很难想像多年来我一直就是这座大戏台上的一只木偶。”  机场外边的广场扇子似的在我们的脚下一叶一叶敞开,猛烈的阳光如同滂沱而来的白色雨柱耀眼闪烁,使得行色匆匆的人流仿佛都成了曝光过强的活动相片。  在我视域所及的边缘处,我望到了那座高大耸立的jg大厦,它正在用它那冷漠的玻璃墙泛着幽蓝的寒光。这个参天的半环形的拱式建筑物曾多次被殒楠视为n城的象征。她说那是一种冰箱般凉嗖嗖的质感、不稳定而且颇具颓废特征的铅灰色。她说,穿透它的外表,你所想像的是那里边迷宫似的莫测的走廊、呆滞的门窗以及有回纹装饰的天花板上余音袅袅地渗漏下来的惨淡的乐声。一种暧昧又拒绝的矛盾情绪。  这时,殒楠说,“对了,刚才你说你在梦中找我,要告诉我一件什么事?”  她把头转向了我,栗黑色的眼睛暴露在流动的阳光之下。她眯着眼睛,仿佛正在用她那密密的睫毛阻挡着我之外的这个城市的一切。  “嗯……这个嘛,”我叹了一声,“你知道我一直感觉不到哪里是家,现在我已放弃再去寻找的念头了,我累了,无论如何这座城市是我出生的地方,是我的呼吸、皮肤、内脏和睡眠适应的地方,我的母亲永远敞着家门在等我,这座城市命中注定与我割舍不断。可是……你知道,一个人是否孤独其实并不在于她没有朋友,而恰恰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拥有亲密的朋友,而她的朋友却都在远方……”  “你到底要说什么嘛?”  我转过头去看阳光,顺着那刺目的光柱,我看到太阳像一枚孤零零的大银盘在城市的上空悬挂。光影在头顶上的枝叶间流动穿梭,空气透出一股自命不凡的气息。我忽然感到那大片大片的明媚耀眼的光辉不过是把捏碎的阳光人工地拼接起来的粘合物。  我没有转回头来看殒楠,我说,“你……使我感到孤独,在这个城市,我总是一个人……”  “难道……你还不是也让我感到如此吗?”  终于,我大声地说(仿佛是对着整个空气在说),“我要你同我一起回家!我需要家乡的感觉,需要有人与我一起对付这个世界。”  殒楠转过身,眯起她那又大又光亮的栗黑色的眼睛看我,用她那种独特的我早已熟悉的眼神。然后她举起一只手抚了抚脸颊上的尘埃,想像中的尘埃,像是抹去或者开始某种抽象的什么。  殒楠理了理背包,然后腾出一只手牵住我,“好吧,”她说,“我们走。”  我一边用现实的右手紧紧抓住她伸给我的仿佛是溺水中稻草般的衣袖,一边把我那只天生耽于幻想的左手伸进自己的衣兜。  这时,我那漫不经心的左手在衣兜里猛然触碰到一个凉凉的东西,某种预感使我想到了梦中天国里的老妇人丢在我衣兜里的那串晶莹的石珠。我急忙把那东西拿了出来,由于我的慌张,那东西掉落到地上,我和殒楠惊愕无比地看到一堆洁白的小牙齿似的石珠滚落一地。  我的舌头僵在嘴唇里像一块呆掉的瓦片一样。&nbsp&nbsp&nbsp&nbsp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时间不逝,圆圈不圆(1)

1 太阳碎了,发现了酒  维伊是深谙“生活的最高原则就是保密”这一貌似粗浅实际上却颇为深奥的道理的,并且能够在她无限广泛的社交活动中驾轻就熟、轻而易举地运用之,言谈之间好像是漫不经心、没遮没拦,实际上,她不想让你知道的,她就能滴水不漏,守口如瓶。  不像她的诗人朋友林子梵,只会在精神密室里的形而上层面中c作,而在广泛复杂的日常生活状态下,他往往显得漏d百出,顾此失彼,一副诗人艺术家的既天真稚气又深邃老到的矛盾气质。他总是煞有介事有言在先地宣称:你们谁也别想从我的嘴里探出任何一点蛛丝马迹,我不会说出一个字!  悲壮得像个男江姐。  可是聊着聊着,谁也没去套他,谁也没劝他多喝酒,他自己就会一点一点源源不断全都如实招供出来,而且别人想拦都拦不住。  他的朋友博士王就会拿腔拿调学着电影里江姐的语气逗他说,“上级的名字我知道,但是我不告诉你;下级的名字我也知道,但是我也不告诉你!哈,可我们全知道了!”  于是,就又有人接过来说,“这个江姐也真是的,跟敌人斗这个闲气干嘛?要是换了我,肯定就说,上级的名字我不知道,下级的名字我也不知道,我只是一个普通群众,你们放我走吧。”他做了个告饶的动作,接着说,“这样才能保存革命实力是不是?”说着吸了一下香烟,又喝了口嘉士伯啤酒,“可是,如果敌人用刑拷打我,就不太好办了,我怕疼。不过……我可以勾引那位敌军官。”  “有没有搞错啦,”酒吧老板博士王学着粤语拉着长腔,“敌军官可都是男性,那时候的中国还没闹女权主义呢!你勾引谁去啊?”  说者就把手中的酒杯往桌子上轻轻一磕,“怎么这么落伍!不开窍!我可以改成同性恋嘛。我宁可色,也不能叛;宁可变态,也不能变节!这是革命的代价,‘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你以为革命像坐在这儿喝酒那么容易!”  博士王立刻反驳,“难道坐在我的酒吧里喝酒就容易吗?还不是我呕心沥血干革命干出来的。那代价可不仅仅是变个态、变个性就够了的,我连血y的颜色包括血型都给人改了。你以为!”  林子梵心不在焉地坐在一边儿不说什么,手里拿着本地图册有心无心地翻着,听大伙瞎扯,闷头抽烟。他对“革命”、“反动”、“阶级斗争”立场之类的话题,不大感兴趣。  林子梵觉得自己既不是一株圣洁素净、出污泥独不染的怒放的荷花,寻求在惊世骇俗的“高雅”中“殉道”,嗟叹昨日诗之花冠的枯萎衰落,自戕于平庸如流水的民众;也不是那种安心颓废,放纵自己,故意回避深刻与良知,沉溺于如洪水猛兽般“隔江犹唱后t花”的低俗大潮之中的文人。  他觉得把圣洁与平庸、深刻与肤浅对立起来,是极为幼稚的。人远远比这种纯粹的单一性要复杂得多。  林子梵喜欢一切复杂的特质,无论时代、人群还是个人情感领域。  “没那么简单。”他常说。  此刻,他安静地坐在一边,观众是他最经常的角色。  博士王清楚他的老朋友林子梵,近来心里正闹腾着那位上次仅仅见了一面的维伊小姐,而且大有明知“烫手”,存在“灼伤”的危险,却依然打算奋不顾身前去抓取的趋势。这与往常不动声色、冷眼旁观的林子梵的一贯形象大不相符。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咱们可是一把年纪的人了,有些错误年轻时犯还说得过去。”博士王冲着他的老朋友林子梵故作老成状。  其实,他们几个都不过三十岁出头。  这位维伊小姐实在令林子梵感到莫测奇妙又无从下手。  关于她的背景材料,引见人博士王也只知道她很久以前也写过诗,现专业为人之妻,至于“那人”,谁也没有见过,只是听说他已奔赴异国他乡,维伊成为了一名时髦的留守女士。她现在随时或者正在准备行装,打算投奔远在德国邦郡的夫君陪读。  至于维伊的其余历史和现状,林子梵只有在他丰富的想像中进行了。  虽然他们在上一次的偶然相遇中,维伊只字不提早年自己曾经写诗一事,但是,据博士王及有关人士透露,她的确写过诗。  大约在八年前,维伊曾怀着一个文学青年狂热的激情,背井离乡来到p城那所众人皆知的作家学院进修读书。那时候,她迷恋过写诗,二十二岁,正是诗情满怀的年龄,她无能为力地陷入了对诗的致命的爱情之中。  她常常一个人久久伫立在学院顶楼的窗口处,呆呆痴痴地凝望着幽蓝的夜空,她的被无限透明的苍穹浸染得瓦蓝瓦蓝的心,也如同大海一样波涛汹涌,那狂热、庞大然而却没有准确目标的情感一泻千里,把青春期所有莫名的单相思都寄予诗中。  她伫立在顶楼上,平视望开去,看到静谧的晚风被瑟瑟抖动的树枝给搅碎了;俯视大地,苍茫的漆黑被房舍里的灯光给切割碎了;仰视天宇,悲伤的蓝色被她的诗疼痛碎了。她的情感沿着诗这条通往天国的陡峭的窄路拾级而上——啊,她幸福得头晕!  维伊伫立在顶楼窗口——学院的制高点处,秀发被夜风揉弄得凌乱不堪,她口腹饥渴却全然不知,她在俗世这一条堆满了物质食物的宽阔的大路上,考虑的是如何熄灭灵魂的饥饿。她为此激动得热泪盈眶,默默地冲着北方家乡v市的方向遥遥相望,心里无声地叫喊:&nbsp&nbsp&nbsp&nbsp

时间不逝,圆圈不圆(2)

“乡亲们啊乡亲们,地上的锅碗瓢盆酱醋茶盐留给你们吧,天上崇高圣洁的星星属于我!”  可是,这激情在八年之后的今天,却消失殆尽,泯灭得无影无踪。  那一次聚会,焕然一新的维伊坐在烛光摇曳的酒吧里,对着第一次见面的林子梵说出的第一句话,却与她在学院顶楼上那句无声的叫喊,大相径庭。  “啊诗人?幸会!”她朗朗地大笑起来,“请把地上的锅碗瓢盆、酱醋茶盐、鲜花与鲜r留给我吧,我把天上崇高而圣洁的星星与白云都送给你了!”她向林子梵快乐而嘲弄地伸出一只手。  维伊对于初次见面的诗人林子梵显然缺乏足够的敬仰,这使得听惯了溢美之词的林子梵有点失落。  她出言之嘲讽、之不逊,令林子梵这个小有名气的诗人一时无以应接,赧颜而找不到还击之辞。面对着这样一位说不上漂亮但极富一种特殊魅力和韵味的女人,不好说什么。  他咽了咽唾沫,清了清喉咙,把从胸腔里升起来的一股不对劲的感觉压了回去。只是礼貌地接过维伊伸过来的丰腴的手臂,轻轻握了一下,便坐下来。  维伊刚才的开场白,把地上的那些j毛蒜皮的什物,比起八年前的时候增添了“鲜花”与“鲜r”两项,这完全受启发于刚才晚上出门时的一个新发现——她家楼下那个鲜花店,不知什么时候,人不知鬼不觉一夜之间就变成了鲜r店,门梁上的匾额连换都没换,只在“花”字上用彩料补贴了个“r”字。  维伊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她预感,也许过不了一个月,这个“鲜r”店就又会改成“鲜扎”店。匾额依然是不用更换的,只在“r”字上边再贴补上一个扎啤的“扎”字就行了。  1996年的夏天,p城街头的酒吧,忽然像前些年诗人的诞生一样铺天盖地,鳞次栉比。  维伊心里默念了一句,“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想当年她写诗的时候,维伊是拒绝吃r的,那时她是一个相当苦行的素食主义者,认为诗的纯洁性是不能容忍让腹内的牛羊猪狗等等r食们来浑浊玷污的。她弃“r”如敝屣,就像一个自爱的女人不小心怀上了一个不爱的男人的杂种,便总觉得自己身体里边不干净,急于把它弄掉。  维伊那时候的原名叫维伊丽,可是写诗总得有个像诗人的笔名吧,总不能平平凡凡潦潦草草随便叫个“王二”或“刘红花”之类对历史那么不负责任的名儿,万一不小心进入了文学史,这样通俗的名字让广大的人民怎么去流传?那不是侮辱广大群众对于诗歌的一片敬仰之情吗?”  那时候,她完全不同于现在这样动辄说,“没有英雄,孩子,只有三明治。”  那时候她相信很多东西,文学是她的宗教,她的信仰,她随时随刻都充满了一种文学青年的圣洁的献身精神。  她为自己的笔名思前想后,煞费了一番苦心。  她看不惯这个“丽”字,多俗气!全中国百分之八十的女性的小名都叫做什么“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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