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中少女案。”一直以来都闲闲旁观,信守当个“没有感情的信息采集处理机器”承诺的何语开口了。
“我的系列小说里,有个盒中少女案。被害的少女被装进仅够容纳身体大小的盒子里,剜去双眼。不过不同的是,书中的凶手带走了眼球,作为纪念品保存。”
“你的意思,是模仿犯罪?”王继坤眯起眼睛。
“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何语道,“这间公寓里可以藏尸的空间很多----衣柜里,床底下,冰柜,阳台上的壁橱……偏偏凶手选了旅行箱。”
刘成看向何语的眼神也很微妙:“所以大作家是想说,凶手是你的粉丝?”
他差点想说自命不凡也该有个限度,这里是真实世界的凶案现场,不是过家家写小说,可以随便胡编乱造,敲敲键盘就自以为是上帝了。
自我意识过剩是病,得治!
何语却摇摇头,“恰恰相反,我倒感觉,凶手应该颇为看不上我。”
他面色不虞,似乎没有详细解释的意思,颜谧只好代他解释,“旅行箱是樊倩倩的所有物,上面挂着的卡通行李牌上有她的联系信息。既然旅行箱并不是凶手带来的,那么很可能是他在杀完人之后,发现这个旅行箱,才临时起意将樊倩倩塞了进去,挖眼也是之后的行为。”
挖完更没有按照书中那样,将眼球作为战利品带走的意思,而是随手抛弃在旅行箱中。
如果这是模仿,那么这模仿也未免太过半吊子,透着股漫不经心,仿佛……仿佛是顺手为之的戏耍一样。
真正带着崇拜的模仿,应该会近乎虔诚地尽力还原每一个细节,力求与原作分毫不差才对。
无论是粉丝还是看不上,刘成都觉得何语这家伙什么都能联想到自己身上,绝对够自恋,反正自我意识肯定过剩。
他撇了撇嘴,没说什么。
“宋清晏呢?”颜谧转而问。
作为现场的第一发现者,宋清晏自然被直接扣下协助调查了。
他几乎吓破了胆,抱着热水杯眼神发直,回答询问时声音发抖语无伦次,但好歹讲清楚了发现尸体的过程。
据他说,他昨天傍晚收到一个地址,就是这间公寓。他本来想忽略的,但按捺不住好奇心,就过来了。
来之后又怂了,加上天色已晚,他看着黑乎乎摇晃的树影都害怕,于是在底下徘徊了两圈,又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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