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没有,人家小姑娘就是比较热情,我也是为了提高双方的工作效率嘛,一举多得是好事!”
阮颐以前没发现,段执一居然这么贫。
她长按了粘贴键,在他找她之前,她原本是想约他一起去爬山。
总不能一直拖着吧,她很想为自己这十几年的感情画上一个句号或者是省略号,想了想还是发了过去。
阮颐迅速把手机翻了个身,屏幕紧贴着屁股下的毛绒毯子。仿佛是在逃避什么似的,直到震动了一次、两次、三次之后,她才小心翼翼地将手机翻转过来,对方的回答很是简单粗暴。
“好呀。”
“说走咱就走。”
阮颐觉得,她现在整个人比可爱多还要甜。
如果说,高中的阮颐也有这样勇敢该有多好。窗户反光里的她一头齐腰的长直发,没有化妆,显得有些没气色。
她好像一直都是这么个样子,高中是,去了德国是,回来以后还是。这样的她,去了国外,也只会闷着头学习,或者在图书馆泡着看书,很少和那边的华人圈子一块儿玩。可即使这样,她还是得到了别人的青睐。虽然结局不算太好。
如果,高中的阮颐向段执一简洁而直白地表达了自己的喜欢,现在的他们还会是这个样子吗?是不是无论走到哪里,她都会被大家议论‘哇,她就是喜欢段执一的女生,两个人一个第一一个第二,很般配呀’;会不会在化学实验桌上,有些许撒娇却也理所应当地端着笑脸对他说:“我不会,你教教我呗?”;是不是他们也会像普通的情侣那样,在周末仅有的半天假期里,到市中心一起去吃饭逛街呢?
这么一想,她突然觉得过去的时间被她浪费得有些心疼。
“对了,问你个事。”大概过了几分钟,她的手机再次响起。
“说呗。”阮颐随手发过去两个字,走到冰箱前给自己倒了杯橙汁。她总是会在一个月的开头或者末尾,拉上周衡扬逛超市,买几大塑料口袋的零食,屯满很久的口粮,再心满意足的回家----应该是和周衡扬心满意足的回她的家,留下林淦一个人默默地来回搬运做苦力。
“你认识凌弋吗?”
一边昂头小口小口喝橙汁,一边拿着手机的阮颐回想了一下,她似乎不认识什么作家或者科学家叫这个名字。
“嗯?不认识,谁啊?写书的吗?”
对面那头回的有些慢,她猜段执一现在可能有些忙,索性也打开了电脑开始查看邮件。
过了约莫半小时,手机再次响起:“不是,以前s中的,我们班的,你不认识吗?”
阮颐对他连续的几个问号表示不解。按道理来讲,他们班最出名的不就是他段大学霸吗。她的身边有方瑶这只大八卦和周衡扬这只小八卦,如果这个凌弋在长相或者才气或者其他桃色新闻方面出类拔萃的话,她也应该有所耳闻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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