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离别大礼,望收之。
壬琛绝笔
我把信笺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只此六十六字,再无更多笔墨,甚至把信封也翻了个底朝天,什么也没有。我从榻上跳起来,搜遍床榻,什么都没有发现。茫然四顾,房中空空荡荡,除了床榻只有一面铜镜。忽然想起来会不会放在身上?身上只有一层单薄的中衣,我摸遍周身还是一无所获,干脆脱下中衣,这才发现胸膛前、手臂上,凡目之所及尽是些浅淡的淤青,不仅上半身,下半身也都是。我站在铜镜前,看见脖子上有一个已经结痂的咬痕。我哭笑不得,原来这就是壬琛的离别大礼。
仿佛看见,春晖堂里昏黄的烛火下,壬琛看着我满身的吻痕,挑起眉毛,调皮一笑。
笑着倒在地上,我将壬琛的绝笔信贴在胸口,嚎啕大哭。
五年后。
历时大半年,我终于结束在江南西北之间的往返旅程,押送着大批的皮草以及各种各样的异域物什回到我在洞庭湖附近的家。虽然宅子不花钱,但是四个大男人还是要吃饭的,不知不觉我便开始行商。天南地北到处走,有一回还去了荆州,没看见小七,但见他将荆州治理的还算井井有条。
这次我与朱、玄同行,影被留下看宅。朱与玄从小在皇宫长大,比较娇气,离家刚三个月就开始闷闷不乐,这会儿子见到宅门才兴高采烈起来。影倒是挺喜欢随我出行,但他既不会说话也不会写字,好歹与朱玄两兄弟在一起还能笔聊,跟他在一起就只能大眼瞪小眼,最关键他还长得不怎么好看。为示公平,只能让他们轮着来。
远远地就瞧见宅门前那两个白灯笼,最刺眼的还属影那身孝服。朱玄二人慌张地看着我,我思来想去,生起不好的预感。
走进后院,看见肃喜,他穿着一身麻衣,戴着白巾,死死抱着一个闪闪发亮的黑陶罐子。一看见我,他的双眼“唰”地通红,哭着跪倒在地:“王爷,皇上薨了!”
我摇摇头,后退两步——怎么可能?壬琛比我还小两岁呢!
可肃喜只顾着哭,影垂着头站在墙边,仿佛要融进墙里去。
我发疯般扑向肃喜,抽了他一巴掌:“你小子活腻歪了是不?让你胡说八道!”
“王爷,皇上说,死都死了也让他任性一回,”肃喜抽噎着举起陶罐:“皇上让我把他的骨灰交给您!”
我全身颤抖着去摸陶罐——不知为何,明明是想哭的心情却仰天狂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还是停不下来。最后,一口气没抽上来,眼睛一黑晕厥过去。
我这一生,骗壬琛、骗别人,甚至不惜连自己都骗,可是我一直清楚,心里明镜似的,只是不敢说,不敢说!
壬琛啊,我是你的王叔,不该喜欢上你,可是那年春晖堂你牵起我的手,我就对你生了不该生的念头。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大家陪我走过的这些日子!
本来只打算写个三万来字的短篇,上手后发现太高估自己了。
作为处女作,写到一半发现自己还真是无知者无畏,竟然用了死亡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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