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
“你不是保证过,不会再那样亲密地牵着别人的手么?尤其还是在余甘的面前。”余甘的双手偷偷扭着袖口,顿了顿:“即便是陆将离也不行。”
耿白安不明所以地快速眨了好几下眼,这才反应过来:“咦?小鱼干吃醋了?”
“自然是。”余甘微微低头,右脚贴着地面,不经意地前后小幅度摩擦着:“余甘就是吃醋了,那又如何?不应该么?”
“应该应该……吃醋好,吃醋好。”吃醋代表着在意,在意代表着喜欢。既然都喜欢了,那四舍五入一下就是爱,这让耿白安如何不开心?
耿白安呵呵笑着牵起了余甘的手走入了闹市之中,余甘则是红着脸,有些惊慌地左看右看。
闹市里的人多,来来往往地看似很忙碌,实际上会在这个时间逛闹市的,多是一些闲着没事干出来走走的,所以耿白安与余甘这两个长勾人的“大男人”牵着手逛闹市这一点,就足够吸引人的目光了。这个时代虽然对男同的接受度比对女同高得多,但也依然被称为“上不得台面”的,这样大张旗鼓来往的,多是纨绔一类。
他们不在乎别人的目光,反正名声也够臭了,而且他们身边通常不会只有一个男人。而那些也只是养起来的“小郎君”,平时没事的时候玩玩而已,看似很得宠,但身份实际上连那些纨绔后院里的妾室都不如,小郎君的存在也并不妨碍那些纨绔结婚生子。
至于对男同的接受度高,也就高在这里。毕竟是一个重男轻女的时代,只要自己儿子能给家族开枝散叶,那么玩玩男人就玩玩吧。但女人不同,女人的情感多细腻,而且从小受到的礼教不允许她们如此。若真是爱上了,大多数便是一生一世一双人,而两个女人在一起不能生孩子,这才被世人所不认同。
周围投过来隐含各种意味的视线已经让余甘觉得身体四周都在被烧灼,有些受不住。可偏偏耿白安却笑成个傻子,拉着自己这边摊位看看,那边摊位瞧瞧,似乎从来都没有见过市集一般。
实际上耿白安确实没有见过这种原汁原味、古色古香的市集,最多就是从前旅游的时候去过什么所谓的“古城”体验了一下当地的风情。可毕竟还是现代,再怎么装也装不出古代人真实的生活情况,而且除了商家与建筑,整条街上都是来来往往的游客,说实话没有太大的感觉。
到了这里之后,耿白安还没来得及出街就嫁进宫中,之前几次也是绕过了人多的市集直接往城外去了,所以虽在原主的记忆中有着对这个时代各种地方的记忆,但是耿白安亲自感受,确实是第一次。
此时她带着女朋友逛街,颇有一种约会的感觉,差点都忘了出宫是要办正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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