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文浩倒很理解她,并没对她的决定多加置喙,只是特意嘱咐了她一句,“你要如何写是你自己的自由,但你得想清楚,倘若你写得不好,我们书铺可是不收的。”
简娣撇撇嘴,“好歹相识一场,你这未免也太过冷漠。”
辛文浩温文尔雅地一笑,“毕竟我是个商人,商人逐利。”
“你若是写得不好,想要回来继续写从前的话本,我们还是收的。你我相识一场,我这有一句不大中听的话要告知于你。我劝你最好不要轻易变化自己的笔法。”
简娣道:“我知道。”
她刚闯出点名头没多久,才积累了一批喜欢看她话本的读者,她要是随意变化题材和风格,需要承担的风险太大。大庆朝的市面上向来不缺话本,是读者选择她,并非她选择读者。
但她还是想要试一试。
她已经积累了不少银钱,如今不再需要为了钱财而发愁,也有机会去尝试自己想要尝试的东西了。
告别了辛文浩后,简娣慢慢地往回走。
她暂时不想那么早回府,这么久没出来过了,在外面呼吸点新鲜的空气也是好的。
这时候已临近中午,街上人来人往,小贩们忙着吆喝生意,简娣看着他们忙忙碌碌,抬轿的、挑担的、牵驴的,摩肩擦踵,拥挤成闹哄哄的一团。虽然显得喧闹了些,但却极其富有烟火气,比在简家府上的感觉要好上不少。
吴氏为人固执,严守着礼节,连带上简家上下都有些拘谨和沉闷,简露算是唯一一个意外。
这么长时间以来,简娣难得有这么轻松的时候,走在长街上,也有点像回到了现代的商业街。
没有头绪,简娣干脆看到哪儿逛到哪儿,哪儿勾起了她的兴趣,就进去看一眼。
逛到间成衣铺的时候,里面高挂着的一匹兔纹锦样式的布吸引了简娣她的注意。
布上的兔子呈直线排列,每只兔子都抬起了一条后腿,扭着头向后看,一副很警惕的模样。同铺子里那些莲花锦的、宝相花纹锦的布相比,多了些趣味。
看到这一排排兔子的第一眼,简娣立马就想到了卢仲夏。
看起来,好像还挺适合他的?简娣眨眨眼睛,突然很想看到卢仲夏穿着这一身衣服。
大兔子和小兔子,想想就很可爱。
这布算不上多么名贵的布料,她上前问了价,也能负担得起。
就是和铺子里的伙计商量的时候,她说不来卢仲夏究竟穿多大的尺寸,有时候简娣看他身形清瘦,但脱了衣服仔细一看还是有些肉的。
没办法,简娣她只好嘱咐伙计将这一块儿布给她留下,等她问到了尺码还会再回来一趟。
出了成衣铺,又陆陆续续地逛了一会儿街,买了不少东西,简娣这才回到了府上。
现在想想卢仲夏来提亲这件事,简娣她还有点不真实的感觉,就像踩在了一朵棉花上,轻飘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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