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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恋人间嘛,讲究的就是信任。

陈小萌决定这回就给那只鹿一个机会,一咩咩小信任,看他的表现。

公司要注册,有许多纷繁的手续要办理,几日忙下来,陈泽几乎累倒。陆知书也帮不到什麽忙,实习结束了,就得回到学校继续功课,大四忙碌,毕业论文各种报告,忙的晕头转向。

看著陈小萌越来越疲惫的脸色,陆知书决定找个时间让爱人好好休息一下。於是吃晚饭时,便说:“礼拜天有时间咩?”

陈泽最近胃口很差,嚼著碗里的饭,味如嚼蜡,j神也不太好,蔫蔫的应了句:“做咩?”

“我们学校礼拜天要办篮球赛。听说你以前在部队里挺喜欢打篮球的。不如我们一起去看看吧。”橴渫囵墵

陈泽想答应的,但是转念一想,礼拜天正好与写字楼的负责人约好了去看办公室的,只好摇摇头:“礼拜天去不了,还有事要办呢。”

“很重要麽?不能休息一天再办?”

“不太好,约好了就得守信用。这是经商的基本原则。”

陆知书有些遗憾的抿了抿唇:“那就算了。其实也没什麽,只是我那天正好上场,而且,最近看你j神不太好的样子,就想让你请放松放松。”

陈泽夹菜的筷子在空中一顿:“你也上场?”

“嗯。”

“哦。那到时候再说吧。”

看他一脸不想再说的样子,陆知书也不好再提下去,便夹了一块红烧排骨放进他碗里,说:“多吃点吧,怎麽总觉得你最近瘦了不少?”

陈泽用筷子戳著碗里的排骨,咕哝了一句:“不想吃r……”

小猫一样撒娇的语气,陆知书顿时恶趣味又来了,故意唬著脸,严肃道:“不能不吃。这麽大人了,还挑食!丢人不?”

“……”

“快吃!不吃我给你硬塞下去。”

“……”

陈小萌只好不情不愿地夹起排骨,动作极慢地往嘴里送去。

排骨是陆知书做的,煮的很好,色香味俱全,惹人食欲,是平日里陈泽挺喜欢的一道菜。可是今天,他怎麽看这排骨怎麽恶心,尤其那股子浓郁的r腥味和油腻腻的r色……呃……

排骨还没放进嘴里,陈泽就觉得胃部一阵翻滚汹涌,然後整个人来不及跑进卫生间,就哇的一声,对著饭桌,吐了出来……

(13鲜币)第六十九章

第六十九章:

陈泽吐了,吐的很不正常,有事就吐吐,没事也吐吐,跟人谈生意吐吐,跟自家男人谈情说爱也吐吐……几天吐下来,吐的衣带渐宽伊人憔悴。

腹黑鹿担心的不行,催著他去看医生,但是陈泽表示g本没什麽大事,不需要看医生。陆知书软硬皆施,却依旧拿小萌没辙。

“你说吧,你到底想怎样。”陆知书决定找他促膝长谈一下。

陈泽刚吐完一次,脸色还惨白著,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手指戳著枕头上的小花花,有些不耐道:“不想怎麽样。就是不去看医生。不去,不去!就是不去!”

“……”陆知书顿了顿,拼命压下心底的火气,温和道,“你告诉我,为什麽不想去看医生呢?”

陈泽不吭声。

他能告诉这家夥,自己不怕刀枪不怕子弹,就尼玛的害怕打针好麽!每次看到那麽细那麽尖的针头要戳自己屁股时就快要吓尿了好吗!!

“你……”陆知书眉间突了突,“你该不是怕打针吧?”

一语戳中死x。

陈小萌当场就跳起脚来,炸毛了,“你才害怕打针呢!你全家都害怕打针!”

“……”

“老子这样的纯爷儿们,会害怕打针吗!可笑!荒唐!”

“……”

“再说就给老子跪狼牙b去!”

“……”

陆知书默默扭脸,果真家有悍妻的人伤不起啊。只好说:“那好吧,你到底是去还是不去?”

“不去!”斩钉截铁。

“不去的话我就强奸你一百遍啊一百遍。”

“凸”

“去不去?”

“凸”

“你答应去了,是吧?”

“凸”

(注解:凸──比中指的形象。怕个别妹子看不懂。咳~)

好半天没吭声。

陆知书疑惑,这家夥该不是睡著了吧?於是伸出一只手,拍了拍被子:“宝贝儿?”

被子动了动,只见陈小萌悄悄露出小半张脸来,委屈地扁著嘴,眼泪汪汪可怜兮兮地问:“能不去麽?”

“……”

恶意卖萌的人是可耻的,陆知书又想,家有萌妻……呃,也是伤不起的。

最後,陆知书还是败在了陈泽手中,给他去药店开了些药回来。医生听了病情,也说不是什麽大事,估计也就是肠胃不太好,受寒了而已。最近不要吃大闸蟹啊之类x凉的东西了。

当时两人都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觉得医生说的都是对的,就这麽稀里糊涂地过了下去。直到几个月後,陈小萌发现自己的肚子越来越大大,大到连衣服都遮不住时,他才意识到一个重要的问题──

他是可以怀孕的!就跟他老子一样,具有生育功能的!!!!!!!!

这些都是後话。

让我们再回到腹黑鹿出轨的那一天。

周日那天,腹黑鹿去学校参加比赛之前,还问了一句:“你真的不去看我比赛吗?”

陈泽专心摆弄著文件,忙的连头都没抬,就拒绝:“不去。”

陆知书的脸上露出些许不易察觉的失落,却也没有多说什麽,只点点头,道:“嗯,那就算了。你待会儿出门注意安全,车开慢点,还有,记得吃饭。记得医生叮嘱的那些,别吃x凉的东西。”

“嗯,知道了。”

“那我走了。”

“走吧。”

“……”

连句加油都没有,反应相当的冷淡。

陆知书心里於是失望感更浓了。

门关上了。

楼下传来车子的发动声,陈泽这才把头抬起来,走到窗边,悄悄掀开窗帘的一角。

透过车窗,他能看见那个人,穿著运动服坐在驾驶座上,侧脸清秀,线条美好。

陈泽也不知最近怎麽了,情绪特别不稳定,动不动就跟那孩子生气发火,等冷静下来後,就又後悔不已。虽然知道这样不对,可是下一次爆发时,还是控制不了。

车子越开越远,最好消失在路角不见。

陈泽摩挲著窗棂,咬了咬唇。

也许,应该去看看的,哪怕说句加油也好。

说做就做,陈小萌当即就打电话给写字楼的负责人取消了会约,然後就穿衣服打扮自己。

恋爱中的女人,出门永远少一件衣服。

恋爱中的男人也是如此。

陈小萌快要把衣橱翻遍了,试过的衣服丢了一地,最後才穿了一件原来很喜欢现在却怎麽看怎麽都不完美的西装。

站在镜子前,看著自己那张瞧不出年纪的脸,陈泽觉得,应该不会给那家夥丢脸的……应该。自己长的这麽好看= =~

出发前,陈泽突然又想起了一件事。

既然是自家孩子打比赛,那自己就得给他拉风!要有气势,还得有排场!於是打电话给宣传公司,叫了五队拉拉队,又让他们特意做了三张百米大横幅。

横幅题字:

陆知书必胜!

陆知书万岁!

陆知书最厉害!

宣传公司那边,客服挂了电话,一脸黑线。正好老板走过来,见她发呆,便随口问了一句怎麽了。

客服笑著说:“陆总,刚才那客户搞笑死了,居然让我们给他做这种字的横幅balabalbala……”

所谓陆总,就是陆知书的哥哥陆明成。

当他听到自己弟弟的名字时,沈默了片刻。

脑海里,悄悄浮现出一只花孔雀昂首挺x的举著横幅走在校园里的场景……呃……

陆明成突然很同情自家弟弟。

花孔雀出门了。

花孔雀无比拉风的出门了,开著他那辆拉风的悍马,来到了陆知书的大学。

从下车开始,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在他身上。

花孔雀对这些目光感到挺满意,这是自己宝刀未老,风韵犹存,哦呸呸呸,是玉树临风的证明。

等一下自己一定要无比拉风的出现在球场,然後让那群拉拉队举著那些拉风的横幅来给自己孩子加油。

孩子肯定会很感动的。

说不定……还会以身相许,今晚让自己攻攻他的小菊花。

美滋滋地幻想著,花孔雀推了推脸上的墨镜,昂首挺x的走进了校园。

今日有篮球赛,校园里人山人海,全是一群青葱的少男少女。花孔雀走在里面,享受著众人惊讶的目光,也没觉得有任何的不舒服。

因为想给陆知书一个惊喜,所以来之前他没有打电话通知。在校园里溜达了好半天,也没找著球馆,便随手抓住一个熊孩子,昂著头,态度傲慢地问:“喂。告诉我陆知书在哪儿。”

“……”熊孩子抖了抖,觉得眼前这人就算是带著墨镜也不能遮住他豔光四s的容颜,战战兢兢道,“在、在球馆。”

“球馆怎麽走?”

“从这往前走,走到尽头,左拐,步行三十米再右拐,再走一百米左拐,就是了。”

“……”孔雀皱皱眉头,发现这破学校的路线还真挺难记,便又说,“带路。”

“……”

熊孩子耸拉著脑袋,乖乖带路了。

距离不远,很快就到了。

陈泽进了球馆溜了一圈儿,却还是没见著自家孩子的身影。熊孩子便怯生生地说:“那个……我刚才听朋友说,好像在球馆後面看见陆学长了。”

“是麽?”陈泽抿抿唇,“带路。”

熊孩子:“t t”

两人来到了球馆後面。

还没到,陈泽就听见了陆知书的声音,好像在跟什麽人说话。

陈泽的嘴角微微上扬,脑补著孩子看见自己时会是怎样惊喜的表情,便有些迫不及待地加快了脚步。

刚到屋後,还没来得及叫一声“知书”,便顿住了脚步,僵硬在了当场。

眼前的,除了陆知书,还有一个小姑娘。

是个年轻貌美的穿著圆点裙子的姑娘。

姑娘正惦著脚尖,轻轻吻著白衣青年的脸。

白衣青年也低著头回吻,侧脸的表情,深情款款。

天那麽高,云那麽白,风那麽大,阳光那麽好。

两个人站在一起,美的就像一幅画卷,叫人不忍打搅。

(10鲜币)第七十章

第七十章:

孔雀觉得自己很美,美过世上所有的生物,每日,它最爱做的一件事,就是对著湖水,一遍又一遍地欣赏著自己美丽动人的容颜,欣赏著当它开屏时,身边那些围观的目瞪口呆的动物的表情。

因为美丽,所以清高,所以傲慢,所以目中无人,瞧不起一切丑陋的生物。

也正是因为美丽,它总觉得很孤单,内心深处偶尔也会升起一种独孤求败的心情。

一日,孔雀按照老习惯,打算去湖边欣赏自己开屏的美丽身影,半途中,却突然听见呜呜声。於是孔雀停下脚步,四下找寻,最後在草丛里,发现一只哭的没有兔样的兔子。

那只兔子小小的,皮毛灰灰的,兔脸上沾满了泪水,兔毛稀稀拉拉地黏在身上,毛皮上还沾著饥渴苍耳。

孔雀这辈子最瞧不惯掉眼泪,便高傲地抖了抖尾巴,凶巴巴道:“哭,哭什麽哭!丢不丢人!”

“可是,可是我找不到我哥哥了,呜呜呜。”灰兔子揉著眼泪,继续乱七八糟的哭。

孔雀就说:“你哥哥去哪了?”

“不知道……呜呜呜,我们一起出去觅食,遇到了一个猎人,它让我先走,然後我再回去找它,它就不见了。”

孔雀心想,你哥哥肯定是被猎人抓走了,搞不好已经被煮成了红烧兔r,进了人类的腹中。

孔雀向来没有同情心,便对兔子实话实说了。兔子一听,果然哭的更加凶残,最後就这麽哭倒在了孔雀脚边。

没有同情心的孔雀才懒得理它,用脚踢了踢它,发现没动静,便掉头离开,想去湖边继续欣赏自己美丽的姿态。

也许是那天,森林里的阳光太好,好的想让它早点回自己的窝去睡个懒觉。也许,是它太寂寞了,想有个可以说话的人……也许……

孔雀把兔子捡回了家。

孔雀发现它是一只公兔子。

孔雀爱上了它。

孔雀再也不为任何人开屏了,只为兔子一个人绽开它那美丽的尾巴。

可是就在孔雀准备娶它回家时,却被兔子出卖了。兔子把它骗到了猎人的陷阱,被抓了,送进了动物园,囚禁於牢笼中。

被抓的时候,孔雀问兔子,为什麽?

兔子什麽都没说,只是微微笑了一笑。

孔雀再也没见过兔子,後来听一只乌鸦说,兔子也死了,死在了猎人的枪下。孔雀什麽都没说,蹲在囚笼里,麻木地看著那些对它不停拍照的游人。

这样的日子过了十多年。直到有一天,动物园里突然来了一只鹿。

是头公鹿。

那只鹿就住在它隔壁,非常斯文有礼,x格温驯,不管是饲养员还是游客,都很喜欢它。面对闪光灯的拍照时,它也一点都不慌张,微笑著接受著游客们的不满。

但是不知怎地,孔雀就是不喜欢它。尤其它每次凑过来跟自己搭话时,那种谦谦有礼的姿态,总觉得虚伪的很。

一日半夜,孔雀正在睡觉,突然听见隔壁笼子传来声响。它睁开眼,便看见那只鹿不知何时从笼子里跑了出来,夜色里,小鹿的眼睛那麽亮,比漫天的星辰还要璀璨。

孔雀突然就有点儿心动。

孔雀道:“你……你越狱。”

小鹿微笑:“没有什麽能拦得住我。你要不要跟哥一起走?”

自从兔子死後,孔雀已经对“生”这个字感到麻木了,觉得在哪里都是一样,也没想过逃走。可是现在,面前就摆著一个生机……

孔雀对它伸出了手。

它们越狱了,逃走了,逃进了茂密的大森林里,躺在草坪上,望著璀璨的银河,满头大汗,笑的都是泪。

这还是这麽多年来,孔雀第一次哭。哭的很大声,很伤心。它哭的时候,小鹿就始终在身边静静地陪著,虽然一句安慰的话都没说,但却有种安心的力量。

回到森林後,两只朝夕相处,斗嘴打架,彼此嘲讽。孔雀傲慢,小鹿虚伪要面子,两只都瞧不起彼此,经常吵的要绝交的地步。但却没有哪一次真的绝交了。

然後……慢慢的,孔雀发现自己好像动心了。

它好像爱上了小鹿。

小鹿发现了,表示自己也早就爱上了它。

两情相悦,孔雀怕被再次欺骗,又不舍得这份感情,最後还是战战兢兢地接受了,小心翼翼地,与小鹿在一起了……

小鹿说:孔雀,我不会骗你,也不会负你。

话说的那麽的甜蜜,孔雀听了,在心里对自己说:再给我一次机会,再相信一次。

可是童话始终还是童话。

那只会说“孔雀,我永远都不骗你”的鹿,最後还是背叛了它,跟一只漂亮的母鹿在一起了。

孔雀站在森林尽头,看著它们相亲相爱,越走越远,最後消失在刺眼的日光中,这才赫然发现,原来自己,早已不是从前那只骄傲的孔雀了。

所以,陈泽没有说任何话,甚至连一点生气的情绪都没有表现出来,在没有被发现前,平静地转身离去了。

带路的熊孩子看著他默默离去的背影,不知怎地,突然涌起一股淡淡的伤感来……总觉得那个人……好悲桑,好忧郁……t t

那天,学校里所有的人都看见三队拉拉队,举著三张奇葩的横幅,在篮球馆里高呼陆知书万岁。

换做常人,肯定觉得很丢脸,抬不起头来。但是陆知书却下意识地觉得,这些人肯定是他家小萌叫来的。

中场休息时,他在看台上找了很久,却没有看到想要见的那个人。

该……不会是又害羞?躲起来了?

陆知书扬起嘴角,都不知道自己笑的有多甜蜜。

不晓得是不是陈小萌的那些横幅真的起到了作用,比赛最後以20:0大获全胜。

队友们叫陆知书去参加庆功会,他笑著拒绝,说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做。比赛一结束连球衣都没来得及换,就急冲冲地往家赶。

可是,当他推开门後,看见的场景,却让他傻了眼。

只见屋子里挂满了白纸,每张白纸上都用血红色的红墨水写著大字:

骗子!

再看房间里,陈泽的行李,全部消失不见,如果不是满屋子的字,他甚至怀疑,陈泽从没有在这里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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