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道长。”
一个清脆的女声打断了沈清欢准备盛饭的动作,她抬头看过去。
擦,对襟半臂、水红衫、杏黄裙,头上插金戴银,虽然是个丫鬟,但绝对比小户人家的闺女都过得滋润。
“这位姊姊,什么事?”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沈清欢也脆生生地笑着回了话。
丫鬟指指她面前的那锅二米饭,脸上的微笑很是亲和,“我家主子想买小道长的这锅米饭。”
沈清欢微微歪了下头,“这位姊姊,如今粮食很精贵的。”
丫鬟是个明白人,立马换了说辞,“那我们用粮食换好不好?”
沈清欢想了下,才说:“用粮食换可以考虑。”
丫鬟一笑,道:“那小道长稍等,我去去就回。”
沈清欢把锅盖盖上,老实等着。
云中子和恨生都没有出声,在某些事上,沈清欢是当家作主的人。
恨生还好,他本来就唯沈清欢马首是瞻,而云中子则在现实面前认清了事实,他家小徒弟在如何过生活方比他强得多,特别擅于利用她人小面善脸皮厚的优势,很是令人刮目相看。
很快,那位水红衫杏黄裙的丫鬟便带了一个护卫过来了,护卫手里提着一个布袋。
丫鬟示意护卫将袋子给沈清欢,护卫照做了。
沈清欢接过后打开袋子看了看,是精米,这果然是队土豪啊。
于是,她特别爽快地道:“米饭你们拿去吃,一会儿把锅还回来就行了。”
丫鬟笑着应了,让护卫上前从那个简单的灶口上将锅直接端走,而沈清欢则提着那小半袋精米麻溜钻回车里,又装了一小袋的二米出来准备一会儿用。
很快,那边就把锅给他们送了回来。
恨生特别有眼色地拿起锅和沈清欢塞给他的小布袋到河边清洗,然后又连米带水地端加来。
沈清欢重新焖饭,恨生去捡柴。大黑卧在沈清欢的身边,就像一个特别牢靠的护卫一般守着她,寸步不离。
换了普通难民煮的饭食,车队的主人不一定会想吃,但是沈清欢这么一个衣着干净,发髻齐整,白嫩清秀的小道士做的饭,那就不一样了。
干净,这是一眼就能看明白的事,而这也恰恰是富贵人家最介意的事。
二米饭很快就再次出锅,这次没有人再来打扰,沈清欢给几个人分别盛了饭,然后各自端着自己的碗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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