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娇想起乡下老人说过,夭折的小孩子怨气重,死后容易作祟,或是化成厉鬼,或是修成僵尸。不过小孩子懵懂,刚有了些修行的时候,往往认不清生死。若想收服这些小鬼,这种时候是最好的。
陈明娇没有那个降妖除魔的本领,却能稳住自己不乱阵脚,将这小瘟神快点送走才是上策。
陈明娇毕业没多久就当了酒店经理,不能说全靠小三上位,现在看来,此人的确有些本事。毕竟能同一个自己亲手杀死的僵尸安然共处一室,大多数人是做不到的。
好在封健没过两天就回来了,陈明娇开始装病,假意怕自己传染小孩子,让他将儿子带走。
封健没有异议,带着封子晏回了家。儿子乖乖的,不哭不闹不说话,同往常没什么两样。这样心大的一位父亲,根本没能发现儿子变了个样。
果然连李墨白都不满起来:“怎么会有这样的爸爸,儿子死了都看不出来!”
季名远垂眸冷笑了一声,没有发表评论,只是说:“他妈妈总会看出来的,我没猜错的话,这次回家秦玲就能发现不对。”
封子晏成为僵尸之后,对外界的感觉变得麻木了许多,因此并不太排斥陈明娇的接触。
回家之前,陈明娇忍着害怕和恶心,给他擦干身体,换了新衣服。为了遮掩眼神,她买了一副儿童款的墨镜,封子晏带着墨镜,看起来酷酷的,倒是减去几分死气。
分别几天,终于看见想念已久的儿子,秦玲很开心。这孩子比从前更加粘她了,只是不知道从哪里淘换来一副墨镜,总是带着不摘。
“来,晏晏,把眼镜摘掉,小孩子戴多了对视力不好,”秦玲伸手摘下了墨镜,想要随手摸摸儿子的头,却被小家伙埋进了怀里。
好香,是血的味道,妈妈的血。
季名远愕然:“他想喝妈妈的血!”
“母亲是最亲近的人,对于僵尸来说血液香甜也是喜爱的一种体现,”李墨白道,“僵尸不是什么人都咬的,你看他对陈明娇的血液,只有嫌弃、毫无欲望。”
“但是他忍住了。”季名远说。
“对,”李墨白说,“他的潜意识里,自己还是个人,吸血是不对的。”
季名远:“那他怎样才会发现自己已经死了?”
李墨白:“应该是秦玲先发现的,提示了他。”
“晏晏,都是你喜欢的菜,怎么不吃?”
“晏晏,换换衣服,你都已经穿好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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