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见到了兰陵,也见到了兰陵喜欢的那个人----叶铭。
叶铭是混血,蓝眼睛带着点忧郁,身高和里昂不相上下,脸庞俊朗,嘴唇性感,鼻梁笔直,眼睛深邃,无论男女,只要看到他,就一定会被他吸引。
亚瑟不会,是因为他有里昂。
叶铭不仅仅是有花架子,脑袋也好使,据说是个天才,很小的时候就能说好多种语言,还在英国待了很长时间,与小罗德是同学。
不止是这些,叶家在a国还拥有遮天的本领,只要动一根毫毛就能伤到兰陵,亚瑟体会不到,可他从兰陵的眼神里看到了这些,所以他把兰陵给带走了。
兰陵和他们一起去了巴黎,那里有无尽的风情。
亚瑟带着兰陵到处玩,去得最多的地方就是酒吧。他喜欢酒吧,因为可以让他无尽放浪,流连于各种各样的花草之间,享受性的乐趣。
兰陵大概已经不喜欢这些人了,亚瑟看着兰陵孤零零地坐在吧台前面喝闷酒,从舞池上下来,坐在他身边,要了杯威士忌。
“兰陵,你不开心。”
“怎么会呢?”兰陵微笑,喝一口白兰地。
华尔街之狼,是以前亚瑟经常听别人称呼兰陵的名号,他起初还觉得很惊讶,怎么这么瘦瘦弱弱的漂亮男人会被称作“狼”,后来被兰陵压了之后,就觉得哎呀,果然是一匹狼,一匹美狼。
兰陵喜欢做好事,尤其是做慈善,他经常看到兰陵去孤儿院,尽管在华尔街,像他那样的身份应该很忙,但他还是经常去,看到孩子的时候,脸上笑得很开心。
亚瑟觉得兰陵是个极其温柔的人,不像别人说得那么“狼”。
“兰陵,我可以喜欢你吗?”亚瑟说。
这句话大概要被里昂知道了,因为这酒吧到处都是里昂的眼线,只要他做出点什么事,里昂都会马上知道。
“亚瑟,里昂这么爱你,你却做这些,真是小孩子。”
兰陵说他是小孩子,可他从不这么认为,他早就不小了,十岁那年他就是大人。
“我不屑于做大人。”亚瑟笑着说。
兰陵端起杯子一干而尽,伸手去抓亚瑟的手,亚瑟却条件反射似的抽了回去,这时看到兰陵脸上漾开笑容,才意识到对方在开玩笑,脸上一红,翻个白眼。
从吧台的椅子上下来,“走了,真无聊!”
他听到兰陵笑着从椅子上下来,跟着他出酒吧。
夜风很潮,巴黎总有点湿漉漉的味道,尤其是冬季,亚瑟身上穿着一件夹克,有点流鼻涕,吸吸鼻子,抓紧身上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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