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 11 章(修)(2 / 2)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不管怎样,不管你给自己什么理由,如果真爱他,就好好活下去吧,不要对自己说什么他走了我只剩下躯壳的屁话,只有活着才会有希望,好好活着也是需要很大勇气的。

珍惜你现在拥有的吧。我们没有见过几次面,就我看到的你的身边有爱你的人,如果你以前因为那个你爱的人不爱你而恨,那么就请你看看现在爱你的人,不管怎么样,爱一个人是没有错的,什么样的人都有爱人与被爱的权利。为了爱人类会变得比什么都坚强,也会变得比什么都善良。

请你不要再继续伤害她,占有一个人的身体很容易,但是想拥有一个人的心却太难了,你应该庆幸你现在可以同时拥有爱你的人的身体和灵魂,至少她为了爱你可以来伤害我,她为了完全得到你甚至可以杀掉微不足道的我。我一点都不恨她,我能理解她,她爱了,因此身不由己了。

你也不要再迷失了,不管你爱的是男人还是女人,是好人还是坏人,都没有错,爱情本没有对错,因为爱,无际。”

呼~一口气说了真多,我不是教条主义者,有的时候说的话不经过大脑,我承认我很在意红眼儿,虽然我们不多交流,没有什么接触,但是他给我的感觉就是他的背后有很多故事,我并不想把他的故事都挖出来,我知道,那种东西都是痛,心里的伤口,拿出来一次疼一次,可能我们身上有某种特质是相同的,我多少能够理解他一些。

松开了怀抱,我看着压在我身上的男人。

他凝望着我的眼,审视着什么,考虑着什么,随后他开始狂笑,充满雾气的眼也转变成凌厉,他冷哼,再一次,我看到了他眼中的戏虐,恢复如初,骨子里透得满是欲望与无尽的诱惑。

男人,有时很悲哀,总是试图去掩饰些什么,好像很怕别人猜透自己的心事,而可以很好帮他们掩饰的就是:破坏和发泄。

红眼g本就没再说一个字,他的目标很明确,那就是攻击我,用他的身体。

我是学医的,心理医学也很喜欢,所以曾经也修过选修课。面对□犯,杀人狂魔,还有什么暴露癖的人应该用不同的对策。

vs□犯:尽量少的刺激他,主要是指身体上的,越挣扎越刺激,越喊不要越刺激,所以如果有人要□你,那么你就不动了,面无表情的装死鱼眼盯着他,一般这个时候他就会有所停顿,寻找机会下手!对于那些手无缚**之力的娃,自知不会有下手的机会,或者有机会也不知道怎么下手,就面无表情的装死鱼眼盯着他,之后跟他说:“我有艾滋!”(紧限现代)

vs杀人狂魔:赶上了杀人狂魔实在是背!但是不是说没有机会,一般来讲遇到嗜血成x的杀人狂魔是必死无疑,所以要抱着以心之心也找个硬家伙跟他拚,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让自己变得比杀人狂魔还狂魔。

vs暴露癖:暴露癖的人一般都是无害的,他们只不过是喜欢露自己的□,遇到这样的人一定要镇静!他们是通过异x的尖叫声或者慌张的样子寻求快感,所以你可以很镇定的走开。如果不怕死的,还可以跟他说“这么小还敢拿出来混?”那么相信尖叫着逃跑的应该是他了。

以现在来分析,红眼自己混乱了,我就拿他当□犯吧。

被一个比女人还女人,比女人还漂亮的男人□是什么滋味!?不是滋味!所以必须尽快采取策略,于是乎,在他疯狂的吻我身体的时候,我停止了一切挣扎和抵抗,面无表情的装傀儡,结果他看我没有反映,停住了对我身体的进一步侵略。(还好他只进行到吻!我的冷汗啊...)

机会来了吧?只不过我还没有采取抵抗的动作,有人就比我快了一步出手。

一声闷响打破了沉静,一个黑影飞了进来,红眼立即反映,飞身跟来者打成一团,两个人的动作超快,都是绝世高手。突然黑衣人手中撒了一把粉末,红眼闭气不及吸入的同时一个踉跄倒在了床上。

我最看不惯不公平的打斗,急了“唉!你怎么玩y的啊!?”(某雪:人那儿忙活着帮谁呢啊!)

结果我话还没说完就瘫了,在昏迷之前,我隐约听见:

“你曾经劫走我要的人,今天我劫走你要的人,从此我们两不相欠!”

<hr size=”1” />作者有话要说:呃...啰嗦么?呵呵,女主也是好心啊。想要劝红眼而以。

至于那些策略,建议一笑而过,不要冒险去尝试...

最新通知

网址已经更换, 最新网址是:yzwmi.com 关于解决UC浏览器转码章节混乱, 请尽可能不要用UC浏览器访问本站,推荐下载火狐浏览器, 请重新添加网址到浏览器书签里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