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明卿依旧愁眉苦脸。他没有因为他们都曾遇到一样的烦恼,就觉得自己和谭思拉近了一点点距离。毕竟,谭思后来做到了,他却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像谭思那样,超越大神。
“今天你们的比稿并不公平。你早就打好了细纲,你的稿子实打实,剧情量很满,没有多大的空间去自我发挥。你肯定在细节描写、氛围渲染包括心理描写上,不如刚被雷劈了的谭思。”
任明卿惊异地看着他。
“没错,他就是被雷劈了。他今天运气好,被灵感砸中了,这可能是因为你在他身边,他有危机意识的缘故。他跟我一起共事的这五年里,他从来没有哪天码字达到7000。他很忌惮你。”
“主要是灵感。”任明卿拉回了正题。
“灵感谁都会有,每个作家,或多或少,甚至不是作家,在漫长的一生里,都会想到一两个好故事、好点子。灵感之作就应该跟灵感之作去比,才能体现出两个作者的天赋灵气差多少。你真的认为自己没有灵气吗?你上着夜班三天之内赶出的《新房客》,好评如潮,那个时候的你没有灵气吗?”
任明卿想起《新房客》,抱着自己的膝盖流露出难过的神情:“那个时候我有,可我现在没有了……”
庄墨失笑,轻轻抚弄了一下他的耳朵尖:“怎么就没有了呢?”
“我写的太多了,耗光了……这次写人物小传,很多故事我都是编下去的,不是用灵感写的……”任明卿钻了牛角尖,越想越伤心,觉得自己匠气极了。
庄墨不以为意:“那是自然。30万字,限时限量,你怎么保证每个故事都灵气使然、浑然天成?谭思的书为什么看起来那么有灵气?他没有灵感根本不写。他也跟你一样苦等缪斯,但是他一旦失去了灵感,就不行了。你还能写,你写的还很好看,这就是你们之间的区别。不信你去看看《诡域》的结尾,你都能从他的字里行间感受到那种编不下去、连自己都无法说服的痛苦。”
庄墨从垃圾桶里捡起《诡域》的大结局,塞到任明卿手里。
任明卿终于缓缓伸出手,沉默地接住了。
“我看重你,不止是因为你很有天赋。有天赋的作家海了去了,但是他们都不如你。你对作品有执着的追求,为了文章能呈现出更好的质量,可以一个人坐在那里改十遍二十遍,这是你比他们都可贵的地方,相信自己。”
任明卿不相信了:“贾岛苦吟二十年,都不如李白随口一诹……”他想起这个典故就忍不住默默流泪。
“诗是不一样的。你要相信自己不是贾岛,而是贝多芬。莫扎特是神童,贝多芬却在30多岁才崭露头角。然而贝多芬的曲子恢弘,大气,深沉,结构严谨,是古典音乐的巅峰。”
任明卿被说动了,他觉得他自己写东西确实有点像德奥音乐。
“谭思的某些剧情,就跟莫扎特的旋律一样,特别特别迷人,让人一见倾心,灵感之作就是如此,是上帝注入你的脑中,它一下子蹦出来就是集体无意识的产物。可是长篇没有办法这么写,上帝没法慷慨地直接在你脑子里给你塞一个大长篇。长篇就像是一部交响乐,他需要1%的灵感和99%的脑力。这99%脑力是你作为作家、作为凡人可以努力的部分,你要花费无数的心血、无数的苦吟、无数的编织、尝试、修改去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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