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离殇(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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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观的祈即使知道他不可能受伤,也还是忍不住为他捏一把冷汗,十指下意识的交叉紧握,啃咬著自己的手指骨节。肖恩更加夸张,睁大眼珠的看著凯米修斯和白云之间的战意酣畅,肖恩快要吓死了,要是凯米修斯出了闪失,那他真是真正的死定了。

凯米修斯许久没有这般斗志昂扬了,这匹烈马彻底将他的斗志点燃,他誓要征服不可。不过,既然是能被眼高於顶,什麽样的宝马名驹没见过的凯米修斯,一眼相中,就说明这匹马也不是什麽善碴。

几次失败後,凯米修斯掌握了已经掌握了要领。他看准时机,猛的拉住马缰,纵身而跃翻身跨马,虽然并没有坐稳,但总算是骑了上去。斜跨上马背,凯米修斯修长有力的双腿紧紧夹住马腹与马背、一只手勒紧马缰,一只手抓野马未经修剪过的长茂鬃毛,这麽做一是为了防止马缰断掉,二是为了对马脖子进行牵制。

被人骑了上来,x子刚烈的野马更加狂躁,可是无论它怎样,不管是高扬前蹄,还是猛踢後退,怎麽折腾就是无法把背上的人甩下来,背上的人甚至在它的一番折腾下越骑越稳。

宽阔马场的草地上,一人一马在激战,双方都像是赌上了尊严一样,如同两名决战贵族,连刚刚还在旁边或是进食或是嬉闹或是遛弯的其他马也都停了下来,它们也看向了马场角落的主角们,马儿们马尾垂下,偶尔徐风掠过,时不时抖动一下竖立的耳朵。

与紧张到心脏悬在嗓子眼中的祈不同,看过凯米修斯与白云惊心动魄的较量後,肖恩越来越有信心,他觉得白云被凯米修斯驯服已将成为既定的事实,此时他对凯米修斯的感情从对主子的单纯敬畏之情转变为对偶像的崇拜之情。

突然野马发了狂的一样暴冲出去,毫无徵兆的猛烈加快速度,差点将侧挂在马背上,马上就要坐稳的凯米修斯甩下来。

祸不单行的是,凯米修斯手中握著的缰绳,在野马疯狂的挣扎下扯断了,在相互作用力的影响下,他猛的整个身子後仰。好在早已千锤百炼的他,在被甩出去的瞬间狠抓马鬃,变成双手扯著马鬃,被拽疼的野马嘶叫著扬起前蹄,半个马身竖起,靠著两条强健的後腿撑著。野马的前蹄落地,他藉著惯x身体被甩了回来,抓住时机,原本就一直抓著马鬃的右手猛的将马脖子搂住。

如此,他才勉强坚持住,没从一人来高的马背上摔下来,若不是他善骑技百年来历经无数战场骁勇善战,普通人早就被这匹野马甩了出去,摔到地上滚几圈骨折什麽的是幸运的,严重的更可能摔断颈椎被马蹄踩踏肠穿肚烂。

“啊──”突如其来的一幕令祈吓得尖叫著捂住眼睛,甚至忘记了即使凯米修斯真的摔下来也不会死,伤也会自己痊愈。从指缝间看到凯米修斯并没有重大事故,但是狂奔的的野马仍让去祈心有馀悸,他焦急的拉住旁边想看戏一样的肖恩,语气也急了起来,“还杵在这干什麽,快去想办法把马拦下来啊!”

“夫人,你只需镇定的看著就可以了,白云已经被老爷征服了。”肖恩双眼闪著兴奋光芒,语气肯定的对祈道,“夫人只需要慢慢的看就可以了,请相信小的。”

肖恩略显怠慢的态度,让祈有些气急,当他气得正准备指著凯米修斯的处境反驳肖恩时,他惊讶的发现,不知道什麽时候,几秒钟前处境还岌岌可危的凯米修斯已经彻底坐上了马背,马缰断掉便用马鬃代替,控制著节节败退仍负隅顽抗的烈马,但差距很清楚的显示出来,烈马已经在这场角力中处於了下方,就连不会骑马的祈也能看出来,除非奇迹发生,烈马不会再有翻盘的机会了。

“怎麽会……”他瞪著黑曜石的双瞳,不可思议的喃喃自语。

心有不甘的马还在做最後的抵抗,而凯米修斯早已游刃有馀的将绝对的节奏掌控在手中,凯米修斯的薄唇扬起一道弧度,从他参加的最後一次战场上,跟随他风雨中数年的战马牺牲後,他已经许久没有自己的专属的座驾,只因他一直没有遇到能与他相衬的宝马良驹。如今他遇到一匹绝世宝马,更难得的还是一匹没有被驯服充满野x的骏马,单这一点就足以燃起了他的熊熊斗志。

这匹马果然没有辜负他的期望,脱了缰的野马轻而易举的驮著他越过一米多的栅栏,优美的弧线如雨後横亘在天际的一道彩虹,跳出马场一头冲进茂密的丛林之中,在枝叶繁茂的树林中横冲直撞,大有要带著凯米修斯同归於尽的架势。

凯米修斯相信,前面要是有悬崖,它会毫不犹豫的冲下去,拼个鱼死破。

面对树林中体积庞大的古树伸出的横七竖八纵横交错的树枝,避免被足以有成年人手臂chu的树枝打下马,凯米修斯改变策略,双腿夹紧马腹,双手抱住chu壮有力的马颈,将整个上半身贴服在马背上。

耳边是马疾驰而过,破风穿林打叶的飕飕声,一不小心,一条令他无处躲闪的细枝条毫不留情的抽过他的脸颊,刹那间在他的颧骨留下一道伤痕,血珠立即从伤口渗出,冷不防的伤让他抽了口气。

“你很有骨气嘛,如果只是试验我有没有资格做你的主人,那麽试验可以到此为止。”在马背上上下颠簸的凯米修斯伏在马耳边,压低声线,尽管是面对一头畜生,声音也充满魔x的诱惑,“你选择了我,我不会让你後悔的。”

马当然不可能说话回答他什麽,但是它狂奔的速度明显减慢,可还没有停下来的趋势。

凯米修斯搂著烈马的手臂逐渐收紧,直到将马颈狠狠勒住,只要他稍一用力,这匹刚烈的野马就会一秒内倒地几秒内气绝,“现在给你两个机会,一是被我驯服,二是被我杀死,你的能力我们都很清楚,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不可能得到。”

脸上的伤口已人类r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言语间,围绕在凯米修斯身边的气压开始下降,笑意凝固消失,墨绿的双瞳微眯,散发著比草原上大型食r动物还要恐怖的压迫力与杀气,普通人类g本无法做到,霎间树林中鸟兽乍起惊走,动物或许听不懂人类的话,但是它们拥有敏锐的感知能力,比人类要高出数倍的感知危险的洞察力。

马奇迹般伴随著嘶鸣,停了下来,它低垂脑袋在原地踱步,发出重重的鼻息,这匹让多少身经百战的捕马人与驯马师都挠头的烈马终於让凯米修斯驯服,一场持久的角力以凯米修斯的获胜告终。

凯米修斯坐直了身子,松开了马脖子,又拍了拍,依旧抓起马鬃做马缰,向右侧拉扯使马调转回头,双腿一夹马腹,马便心领神会的向回程全速跑起。

(20鲜币)第十三章 离殇 05.

眼看凯米修斯进入树林许久也没有动静,祈有些按捺不住,就在他要命肖恩去找人的时候,只见凯米修斯驾驭著已经被驯服的白云雄姿勃发的从树林中穿出来,白云再次轻而易举的越过栅栏,身姿矫健的奔向祈。

马还没有停稳,凯米修斯已经率先跳下马,肢体本能向前走了几步用以缓冲力道,正好停在祈的面前,马也随後停了下来,顺从的站在凯米修斯的身边。

“怎麽了,一脸复杂的看著我?”凯米修斯调侃的对祈道,说完又对转向崇拜之色溢於言表的肖恩,“去拿套暂时用的马具过来。”

“是,小的这就去!”肖恩兴奋地像打了**血一样,三步并两步的跑开。

见祈没说话,卡米修斯伸出大手捧住对方的後脑勺,低头便与祈额头相抵,鼻尖相碰,这是他最近最喜欢与祈做的亲腻动作,四目相对时,绿眸流露出溺爱之色,磁x之声哑声道:“不说话呢,有没有学会骑马的要领,很好学吧。”

“好学什麽,你差点吓死我。”看著凯米修斯的祈的眼神四处乱飘。

祈并没有意识到,此时自己的语气如此娇嗔。

“你在为我担心吗?”凯米修斯暗自心花怒放,饶有兴致的逗弄祈,“放心,我不会轻易死掉的,抛下你一个人,让你守寡,我死也放心不下啊。”

“凯,你不会死的对不对?”

祈骤然正色,认真的盯著凯米修斯的双眼,凯米修斯也因祈突然变脸愣了一下。

他放开了祈,与他拉开些距离,好确保他能看到他的全身,“你又在胡思乱想些什麽呢?”

不知道为什麽,他莫名的心虚,竟无法肯定的回答他。

“回答我,你不会死对不对。”

“……”

他不明白为何祈会突然这麽执著这个问题,或许祈自己也不清楚,仅仅是因为缺乏安全感这麽简单吗?

“你不能死,你把我变成现在的样子,你要对我负责,不能留下我一个人。”祈双唇微微颤抖,神经质的拉著凯米修斯的衣袖。

见祈双眼已经浮现绯红的色彩,情绪极度不稳定,凯米修斯立刻捂住祈的眼睛,将祈拉进怀中。

“我不会留下你一个人,就算我死,我也会变成亡魂来接你,不会让你孤单一人。”

祈颤抖的身体逐渐平复下来,差不多祈的情绪已经平稳,凯米修斯才把遮在祈眼前的手掌拿开,此时的祈的双瞳已经恢复成神秘的黑曜石。

“你到底怎麽了?为什麽会突然问起这个问题。”凯米修斯问。

祈长吁後,平静的开口,“只是最近做了一些莫名其妙的梦而已。”

“什麽梦?”

“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梦,梦里的你有时是男人有时也是女人,虽然长相各异,但是我就知道那是你,场景也在不停的变化,有时是在皇g里,有时是在市井街巷,有时是豪门庄园,有时是贫民土房,在不同的年代不同的时期。”

“然後呢?”

“然後我们相爱,我们一直都相爱。”

“那不是很好吗?”

“不好!一点也不好!”祈的脑袋摇得像波浪鼓一样,“因为全世界都不让我们在一起,我们被生生的分开,我们因误会决裂痛苦终老,我们经历生离死别,最终也无法相守!”

没错,与凯米修斯的梦,对祈来说全部都是噩梦,没有任何一个美梦,每一个梦都是一场足以扒掉他一层皮的折磨,眼睁睁的看著一个又一个凯米修斯死在自己的眼前,甚至梦中的他亲手将凯米修斯杀死,旁观他只能旁观不能上前阻拦,他声嘶力竭的呐喊起不到任何作用,梦中的他同样无奈。

一次又一次,被命运玩弄於鼓掌中,挣脱不了的宿命,相爱不能相守,善始不得善终。

凯米修斯突然明白,为什麽祈在睡觉的时候总是啜泣,睡醒後枕巾被泪水浸透。

“没事了,没事了,都是梦,代表不了什麽,不要再胡思乱想了。”像哄小孩一样,凯米修斯一下一下的轻抚祈的後脑。

“你不会明白,那些梦有多麽的真实,那些在梦中施加在你我身心上的折磨,於我承受的是双倍的切肤之痛。”

凯米修斯无奈的拍拍祈,“可是梦就是梦。”

“那绝对不是梦那麽简单。”祈霍的推开了凯米修斯,煞有其事的向凯米修斯强调。

“啧。”凯米修斯懊恼的皱眉,也许他今天带到马场来,这样祈也许就不会陷入偏执,但他依旧认为梦就是梦,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而已,充其量只能代表祈最近压力太大,仅此而已。

见肖恩还没有要回来的迹象,估计一时半会也不会马上回来,凯米修斯领著祈走到马场外围一棵茂盛的至少十年以上的悬铃木的树荫下,悬铃木撑开的浓密枝叶像一把天然遮阳伞,树荫下是避暑的绝佳之地。

树下摆放著刷白漆的铁艺三脚圆桌,及四把配套的靠椅,坐在这里既可以看到骏马奔跑的矫健身影,又可以看到蜿蜒平缓的河流,绵延的山陵与山脚下郁郁葱葱的树林,是个品尝下午茶,消磨时光,休閒放松的好地方。配上一壶高山红茶与几碟j致甜点,或几个人相谈,或一个人独处,一坐一下午都不是问题。

凯米修斯拉开椅子,让祈坐好後,自己也拉过了一把椅子坐在祈身边,问起,“你是从什麽时候开始做这些梦的?”

“从我被你赋予重生,觉醒之後。”祈焦虑的一下一下咬著指尖。

这些事情他本来是不想说的,因为他也很清楚这些不过是梦魇,并没有影响到他的现实生活,可是当今天凯米修斯骑上马的时候,原本只是出现在夜晚沉睡时的梦中的影像突然在脑海中一幕幕闪过,更让他恐惧的,他看到了在以前的梦中从没有看到景象。

他看到景象随时只是零散的碎片,但依旧可以从破碎的影像中串联起来,他和凯米修斯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周围还有许多人,他们像是在审判,他们似乎要达成什麽协议,协议谈崩,所有人围攻凯米修斯一个人,就在凯米修斯带著他逃离的时候,尼德拉却突然出现,长剑霎间贯穿凯米修斯的心脏。

现在他还会想起来,恐惧依然沿著脊椎贯穿全身。

“别咬了!”凯米修斯火速扯开魂不守舍的祈自己咬著指尖的手,阻止了祈的自残行为。

被凯米修斯一点,祈一哆嗦才回神,他也吓了一跳,看到自己无意识间,已经把指尖咬得血r模糊,让人不忍直视,才感觉到十指连心的痛,痛得他嘶嘶抽气。

对於咬伤,凯米修斯并不担心,因为祈的手被自己拉开後,便开始自我修复起来。比起皮r的伤害,他更担心祈的心理状态,他清楚祈是最怕疼的,曾经因为他的chu暴行为不止一次让祈哭得差点背过气去,现在祈把自己咬成这个样子,经竟然毫无知觉。

更重要的是,祈并不是喜欢小题大做的人,会让他忧虑到魂不守舍的事情,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x。

凯米修斯隐隐担忧起来,“在梦里你看到了什麽?”

“我也不是很清楚。”祈的话语躲躲闪闪起来,他开始犹豫要不要对凯米修斯全盘托出,他自知不是什麽先知,从没有过预知的能力,梦里的东西讲出来多半听著都会觉得可笑,而且他也不想凯米修斯担心。

“祈你看著我的眼睛,在我面前不需要有任何顾虑隐瞒,告诉我你究竟看到什麽了。”

“……我看到你死了。”

“这有什麽,你不是说你看到的我不是我吗。”

祈点点头。

“你相信前世今生?”

这回祈沉默,未做任何答覆,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

“曾经我是不相信的,因为血族死亡就意味著魂飞魄散,所以我们都不相信,但是这种想法直到遇见你而终止。你是知道月的,你们两个如此相像,又如此的不同,简直就像是一面镜子的两个极端,看似完全同一个人,但是又整个是颠倒的。”提到月,凯米修斯的神情变得意外的柔和平静,沉浸在昔日的回忆中。

祈看在眼中,自己的恋人想起曾经的恋人,用著缅怀的情绪,或多或少都会有些介怀,但他又没有立场批评什麽,他甚至出於爱屋及乌的心理感谢著月,毕竟在凯米修斯还没有遇到他的岁月中,月陪著凯米修斯度过一段难忘的快乐时光。

不仅仅是月,他感谢每一个曾经陪伴在凯米修斯身边,与凯米修斯创造记忆的人,是他们让凯米修斯在不变的岁月中体会了转瞬即逝的快乐与悲伤,留下了永恒的记忆,没有他们就没有今天陪伴在他身边的凯米修斯。

他和他们都一样,或许爱著凯米修斯,或许被凯米修斯爱著,他们有著共同的愿望,就是凯米修斯能够幸福快乐,而他是最幸运的,因为他获得了永生,能够永远的陪在凯米修斯的身边,他将带著所有爱著凯米修斯的人的爱,爱著凯米修斯。

“初见你时,我以为是月复活了,我不顾一切的将你掳到城堡,可是我错了,你不是他,他疯狂的爱我,到死都没有变过,但你那麽的怕我恨我。”

“因为太突然了,没有一个人会在第一次见面时,看到对方正在吸血杀人,还能够镇定的接受。”祈忍不住解释,他相信,如果这时凯米修斯与月的初遇,月绝对不会爱上凯米修斯。

“或许吧,月是被人贩子贩卖来的,所以在他大脑中并没有任何可以约束他的道德观念,他从没说过来到帝国之前的遭遇,我也没有问过。他总是会说出一些惊世骇俗的话,做出一切惊世骇俗的事情,他是国王的情妇,他说过,国王不属於他,既然国王可以找他这个情妇,那麽为什麽他不能找我这个情夫。”

听到这,祈也很惊讶,月生活的时间距今至少有半个世纪,那个时候民风还很保守,月就敢说出这些惊世骇俗的言论,并且将至付诸行动。

“在他死後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自责,因为他的话我一度认为,月真的只是为了找一个情夫,来报复懦弱畏惧王後的国王,而我正好在这个时候出现,也正好是一个可以不把国王放在眼中的人,於是他选择了我。和他在一起无论有多疯狂,甚至他对我毫不吝啬我爱你这三个字,我也依然抱著怀疑。哪怕在他死前的最後一秒,我仍然在怀疑,仍然没有相信,眼睁睁的看著他死去,直到他留给我的最後一个苦笑,我才知道什麽叫做哀莫大於心死,才幡然醒悟知道他是多麽爱我,但为时已晚。”

语罢,凯米修斯久久未言,祈也无从开口,也是在梦中,月不止一次的出现在他的梦里,在梦里,他清楚的感觉到月的悲伤,与至死不休的爱。

在大陆偏南端的康内瑟郡的初春,尽管带著点春寒料峭之意,但对於生活在这里的人来说,已是一派生机盎然,春意浓,无不透著喜庆,与整个康内瑟郡的居民截然不同,无处释怀的压抑笼罩著两个人。

肖恩从仓库中翻出了一整套前主人还没有来得及使用,所留下来的昂贵马具,兴冲冲的跑回来,远远的看到凯米修斯和祈坐在树下,看不清他们的动作,也听不到他们的声音。

迟疑了一下的肖恩,只能硬著头皮跑到牵著怀特,仍然站在原地脸色很臭的鲁道夫身旁,巴巴的问,“管家先生,马具拿来了,要不要给老爷送过去。”

(21鲜币)第十三章 离殇 06.

堂堂一个管家被命令留下看马就已经很扫面了,没想到,祈更像把他发配了一样,似乎忘记了他的存在,在下人面前再怎麽呼风唤雨,他在主子面前也终究只是个下人,只是比其他下人高了一等而已,只要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祈还在公爵夫人的位置上一天,他就忤逆不了她。

见鲁道夫只是用足以杀人的视线狠狠瞪著老爷和夫人的方向,似乎没有听到他的话,迫於无奈,他又小心翼翼的问了一遍,“管家先生?管……”

“我还没死呢!叫什麽魂?”鲁道夫突然瞪向肖恩,而凶暴的打断肖恩的话。

话说到一半,被鲁道夫突然打断,受到惊吓的肖恩手一抖,抱著的一摞马具脱手,好在他身手敏捷。手疾眼快的在贵重的马具摔掉在地上之前,拦截了下来。

差点被鲁道夫害得闯了祸,肖恩也不敢抱怨,重新抱紧一整套马具後,还得低声下气的道歉,“是小的不好,惊扰了管家,请管家原谅。”

鲁道夫瞥了一眼他,语气不善的道:“下次给我注意了,别以为有人撑腰了,就想骑到我头上来,你想坐我这个位置,还早一百年。”

“您教育的是,就算给小的一百个胆,也不敢对管家先生您不敬啊。”人在矮檐下,就算大家都心知肚明错在谁,肖恩也得卑躬屈膝的连声附和,附和之後,他才敢提正事,“刚才老爷让小的准备一套马具,马具已经准备好了,小的现在要不要送过去?”

“你想触霉头就去。”鲁道夫冷淡的道。

肖恩讪笑的点头,“多谢管家先生指点,小的知道了。”

虽然不知道老爷和夫人之间在进行什麽互动,但是远远的看著,肖恩就觉得自己已经又幸运又幸福了。在他看来,老爷和夫人就像金童和玉女,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都充满魅惑力与神秘感,两个人只要站在原地,一动不用动,就已经够吸引眼球了。

半晌,祈把头轻靠在凯米修斯宽阔的肩头,柔声而语,“那不是你的错,我想我明白月的情感,他不会为他付出的感情所後悔,直到死他都是爱著你,从未改变。”

凯米修斯看了看祈,将手搭在靠过来的祈的手臂上,继续道:“那时候我g本不知道什麽叫做爱,尽管被许多人爱过,可是我却无法给予他们任何人回应,现在想想我也辜负了许多人。遇到你之後,我觉得是月回来了,是所谓的神重新给我一次机会,我把亏欠月的全部都投在你的身上,可是……”

话说到一半,凯米修斯欲言又止,祈大概猜到了他想说什麽,“但是我让你失望了。”

“差不多吧,很快我就发现,你并不是月,你们两个人的外表神韵惊人的相似,但是x格截然不同,月主动热情,可你只会逃避,甚至恨我入骨,我才终於面对现实,月已经死了,人死不能复生。”

任谁听到自己的爱人,这样谈论自己和他的前任,都会恼火,祈也以为自己会怒火中烧,但是他竟意外的没有任何火气,尽管他曾经嫉妒憎恨著死後还占据凯米修斯心中地位的月,不过自从月在他的梦中永远消失後,他再也没有憎恨过。

或许真如月所说的,他们是前世今生同一个灵魂,一个人怎麽可能去恨自己呢?

“但是,每一次我看到你,告诉自己月已经死了的时候,我却又能在你身上看到月的影子,那并非我的错觉,你的手腕内侧有一个半月形的胎记。”凯米修斯握著祈的左手,拉开了祈蕾丝边袖口,露出的皓腕,一个月牙的胎记赫然在目。

祈并不喜欢自己畸形的身体,他更不会去自己观察自己身体的每一个细节部分,他从没注意过手腕上的胎记,被凯米修斯拉了出来,他才注意到,果然一个弯月就在自己手腕的主动脉上,但是如果不说他它是月亮,也很少会有人认为它是月亮。

他蓦然觉得荒谬,“就是因为这个胎记像月亮,你就认定我是月的转世?如果是太阳,星星,或者跟月亮毫无关系的形状,你还会认为我是月的转世吗?”

“不是因为它是月亮,而是因为这是我留下的标记。”凯米修斯用指腹摩挲著胎记,像是在怀恋,“眼睁睁的看著月停止了呼吸,一瞬间我後悔了,明知道被死神带走的人类,血族也无可奈何,我还是疯了一样咬下去,狠狠的咬著,就咬在这个地方,直到拉齐娜赶过来,将我拉开,回神的我才看到,自己已经快将月的手腕要咬穿。”

祈莫名的打了个寒颤,“所以说,你觉得这个胎记是你当初留给月的最後的伤痕?别开玩笑,只不过是巧合而已。”

凯米修斯没有反驳,而是直接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他拉起祈的手腕,露出锋利的犬牙,在胎记的位置直接咬了下去。

“呜……”祈痛得眉间一紧,但没有挣扎,默许了凯米修斯的举动。

从远处看去,像是一对亲腻的情侣,男方在虔诚的亲吻这女方的手背。

几秒锺,凯米修斯就停了下来,毕竟他并非要进食,只是为了证明胎记是他留下的而已,在抬头前,凯米修屈起食指擦掉了留在嘴角的少量血迹,随即绿眸看向祈。

尽管,伤口一离开了侵害,就开始进行自我修复,但祈仍然清晰看到,凯米修斯在自己手腕上留下的伤痕,与原有的胎记奇迹般的重合,毫厘未差。

这一次,变成祈缄默,无法辩驳,所有的迹象,都指向一个看似可笑,却不容置疑的结果,那就是,他──祈,是半个多世纪前的月的轮回转世。

“这次,你终於明白我的痛苦了吗?明白我为什麽会那麽野蛮的对待你吗?因为月就站在我的面前,可是却一点也不记得我了,那我独自被折磨了一个世纪之久又算什麽?一想到这里,我的愤怒就会难以自抑制。”说话间,祈的伤口愈合,凯米修斯小心的执起祈的左手,疼惜的亲吻上去,“我不止一次在你激怒我的时候,想要将你杀死,这样的话一了百了,对你来说是解脱,对我又何尝不是?可是,我下不了决心,下不去手,因为不知道从什麽时候开始,我的心已经被你占据,我发现,我已经爱上了叫做祈的你,而不是死去的月。”

“……”

凯米修斯的突然表白让祈一时间无所适从,他怔怔的看著前者,这是他第一次完整的听到凯米修斯提及月於他心中的地位以及感情。作为旁听者,以及一半当事人的他,对祈是羡慕,是同情,虽然他们也许真的是轮回中的同一个灵魂,但是他们也是相隔将近一个世纪的两个不同的人。这种复杂的情愫,不是一个旁人可以理解,也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化解讲清楚的。

“我也爱你,也许带点恨,但是并不妨碍我爱你,所以无论发生什麽事情都不要离开我。”祈双眸含情的望著凯米修斯,下一秒,搂住凯米修斯的脖子,咬住凯米修斯的双唇,送上霸道的吻。

他或多或少明白了,如果真的有前世今生,联想到月曾经在他梦中的存在,那麽现在他所梦到这些人或许就可以理解了,他们也同样是无数次轮回中的他和凯米修斯。他和凯米修斯的纠缠,不是从这一世开始,也不是从月开始,而是从更久以前,更久以前,久到传说之中。

如果不得善终是他们不能逃脱的宿命,那麽这个诅咒就由他们来终结,因为那些人不是凯米修斯,那些人也不是他。

凯米修斯同样也在谋划,祈的梦或许是一种暗示,三大长老那种贪婪的家伙是不会轻易放弃,在他为了祈破了密党的避世禁忌时,他就已经做好了准备。

缠绵而火辣的激吻过後,凯米修斯和祈都意识到了,他们要面临的挑战才刚刚开始。

在远处,将一幕幕都看得清楚的肖恩觉得脸颊发烫,与鲁道夫不屑的神情不同,肖恩充满了崇敬,不亏是他的老爷,连表达爱意都这麽直接奔放。

看到老爷和夫人站了起来,肖恩对同在身旁的鲁道夫点头哈腰道:“管家先生,小的就先过去了。”

说完,便抱著马具颠颠的跑了过去,虽然对待鲁道夫,嘴上恭敬,动作上卑微,但是心中却是暗爽得不得了,平日里便颐指气使真把自己当成个主人的鲁道夫也有坐冷板凳的时候,一想到,要是其他仆人也在场看到,回去之後肯定会开个庆祝会。

凯米修斯正打算说肖恩怎麽不靠谱的有去无回时,回首看到了肖恩从远处连跑带颠的跑了过来,跑到他的面前停下来时,还呼呼喘著chu气的跑到他。

“老爷夫人,让你们久等了,小的把马具拿来了,老爷您亲自给白云戴上吧。”肖恩的奉上马具,眼睛都快眯成了一条缝。

“白云?”凯米修斯反问。

肖恩忙不迭的点头,兴高采烈的回答,“嗯嗯,白云啊,就是老爷您征服的那匹马。”

“你取的?”

“嗯。”

“为什麽要叫白云。”

“老爷难道没有发现,白云额头上有一个云彩一样的白色花纹吗?”

凯米修斯还真没有注意到,“所以你叫它白云?”

“啊。”肖恩睁著无辜的大眼睛,理所应当的点头,“怀特先生是白色的,布朗先生是棕色的,青瓷小姐是青白色的,布莱克先生是黑色的,因为已经有了布莱克,所以黑色的白云就不能再叫布莱克了。”

“呃……”凯米修斯觉得好累,无奈的掐著高挺的鼻梁,他实在为肖恩的取名品味感到忧虑。

“呵呵──”与凯米修斯不同,祈不以为然,“我觉得肖恩取的很好啊,起码取很形象,只要听一次就可以完全将它们的名字记住,怀特先生,青瓷小姐,布莱克先生,布朗先生,还有……白云!”祈指著几匹一个个将名字重复了一遍,“我说的对不对?”

“一个不差!”肖恩用大麽指比出赞的姿势,用它一贯夸张的语言表现出来,“夫人你真聪明,不亏是能配得上老爷的女人!”

“呵呵呵呵~”祈掩著嘴咯咯笑,一边摆手道:“哪里哪里,你嘴真甜。”

“哈哈哈~这是实话。”肖恩害羞的挠著後脑勺。

两个人一唱一和,让一旁的凯米修斯满脸黑线,敢情能取这种名字的人聪明绝顶,能把这些马的名字记住的人更是绝世之人了。

最让他佩服的,还是祈情绪转换的能力,简直比唱戏的还厉害,不过只要祈能开心,就比什麽都重要。

当祈和肖恩言笑过後,看到凯米修斯正在系马鞍的最後固定皮绳,其他将全套的马具已经给白云上好了。

肖恩看後,再次满脸惊讶加崇拜的大声道:“不愧是老爷您啊!”

“打住。”凯米修斯不留情面的打断了肖恩接下来的吧啦吧啦,最後扯了扯皮绳确定马鞍牢固後,对祈道:“这套马具材质上乘,不过设计实用x逊色了许多,挑个时间,和我一起去挑一套。”

在凯米修斯看来,马具不一定材质好造型好,就是好,关键还是看实用x。在一些方面,他是很务实的,并非是血族一贯的奢侈派。

祈不假思索的答应,“嗯。”

套上了齐全马辔鞍鞯,凯米修斯扶住马鞍,一脚踩在马镫上,长腿一蹬动作轻盈敏捷的翻上马背,在马背上调整好姿势後,凯米修斯居高临下,向站在地上的祈伸出了双手,“来。”

有些不知所措的祈,只得同样的向凯米修斯伸出双臂,凯米修斯托住他伸出的双臂的腋下,就势向上一拉,身体反sx一流的祈赶紧反握住凯米修斯的手臂,撑起身子,抓准时机借力跳起,双脚一离开地面,就被凯米修斯拉上了上来,侧坐在马背上。

尽管他们是第一次相互配合,但配合的天衣无缝,足以看出两人无间的默契。

“来,跨过来,小心点。”

“放心,我会的。”

凯米修斯示意祈将一条腿送到另一侧,好让祈骑跨在马背上,调整了坐姿,凯米修斯双手握住马缰,将祈环在了怀中。

“先来感受一下什麽叫骑马吧。”说完,凯米修斯双手一甩缰绳,才被驯服的白云响亮高亢的嘶鸣著,扬起前蹄,带著半身站立,显得气势慑人,随即风驰电掣般的冲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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