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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的很开心。

大概是那种,被你承认的欣喜感。

尽管你不知道那是我的手笔吧,但是这没有关系。

毕竟,我们的欣赏风格总是相同的,不是吗?

就好像意味着,我离你更近了一步。

☆、二十一

60.

运动会的时候,你就坐在离我很近的位置。

天赐良机。

高清侧颜照片是我的了。

我拿着相机,笑得大概是一个傻子了。

最令我惊喜的是,我路过你的时候,竟然被你叫住了。

你和我讲了很多,比如最近的一个比赛,再比如学生会繁琐的小事。

可我满脑子只剩下你最后笑的一个瞬间,眼睛微眯,唇角勾起,脸侧各一个小酒窝。

回到座位上的时候,找了一个隐蔽的角度,偷偷看你。

你说,你怎么长得这么、这么好看呢?

61.

你应当是北师大毕业的,好像全校大半的老师都是北师大的校友。

我想,大学或许要去学地理。

文三科天生就被相提并论,恰好地理专业也很适合我这个理科生。

想离你更近一点。

大学二十二岁毕业,紧一点或许可以再多修一个学位。

五年,只要五年。

据说按照你的身高来看差不多是找不到对象了。虽然有些不道德,但我觉得真好。

或许这样你就可以等一等我。

等我在不久的将来,能够追上你的脚步。

作为一个反复无常的人,我突然又有些期待时间能过得快一点了。

62.

当初选择学理的时候,不断告诉自己,反正你也不教高二的文科班,以此让自己安心。

得知唯独只有我们这一届文科班是你带的时候,就有一瞬间后悔的冲动。

为什么偏偏是你?

也想过转去学文,又不甘心于已经过半个学期。

后来想想也就释然了,大概就是,有缘无分,

当我意识到已经快要忘记喜欢你是什么感受的时候,我反而逐渐有些害怕见到你。

只要见到你,我就控制不住自己,用目光追逐你;只要见到你,那些被时间抹平的疤,就如同草蛇灰线,死灰复燃。

我不想听,不想看,也不想见你,于是只好躲着你。

于是后来就渐渐懂得了:越喜欢,越远离,这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滋味。

☆、二十二

63.

爱情是一捧苦酒,越是试图让它变甘甜,它就愈加苦涩。

有一句话叫做,先爱的人先输。

你总说这是文科生的逻辑。

但对我而言,这话倒很有道理。

可见,你有说错的时候。

我终于不得不承认,原来玩笑一般的喜欢,早就变成了一句“我爱你”。

这三个字珍重,以至于我始终不愿意把它当真。

又有什么办法啊,喜欢就是喜欢。

早在我拿着你的照片,像个变态一样痴迷的时候,我就已经无可救药了。

可是你瞧,这样的我,你就必然更不可能喜欢了。

你看,自从文理分科后,你就逐渐忘却了我。也不怪你,毕竟带了那么多学生,我在你看来,也不过是一个失败品而已。

更毋论我也几乎忘却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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