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都失了颜色。
“哎呀,我的发型都乱了,快点删掉。”她看过之后抓着我的手羞恼道。
“好好好,我删掉。”我赶忙应道,在她转身去看风景的时候保存在了手机上,然后退出了页面,默默的看着身前的她。
那年我18岁,她16岁。
回忆如山洪一般将我淹没,我无力躲避,只能闭上眼睛任它将我凌迟。
“晓浅,我们分手吧,这些年,我已经累了,你去结婚吧,我不想再这样继续了,我也会去结婚的。”我笑着对上了她错愕的眼神,全然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最后记住的,是她默默收拾东西的背影和长发垂下遮住的侧脸。
一晃,经年一别,已然三年。
是天意么?让我再次遇到了她。
她已经结婚生子,我依旧孑然一身。
若不是天意,为何会这般弄人?
第二天还没过九点,老爸就将我给喊起来了,他那大嗓门在小区里嚎一声,整个小区楼道的声控灯都能亮起来,我怕隔壁阿姨又来说理,赶紧起床洗漱。
在老爸无数次的嘱咐中我无奈出门,赶到了约定地点,那个男人看样子已经站在那里等了很久了。
碍于昨天的失约,我扯了安全带下车,对他笑着说:“等久了吧,赶紧上车吧,我带你去医院,昨天很抱歉,堵车没有赶到。”
他穿着黑色的羽绒服,头发是清爽的平头,一张清汤挂面的脸很干净,反正看着不讨厌。
“我是齐凡克,你是高叔叔的女儿高小姐?”他笑着走过来,并没有因为昨天的事情而有不开心,声音因为感冒而有些鼻音。
性格也不错,我在心里暗暗评价,对他点头道:“是,我是高子涵。”然后指了指车子说:“走吧,上车吧。”
“麻烦你了。”他对我点头微笑,拉开了副驾驶座的门坐了进去,“其实我感冒并不严重,可是我爸跟高叔叔商量说让我们借此培养一下感情。”
“呵呵……”我附和的笑了两声,没有说什么。
他也没有不高兴,同我交流起来了,他问什么我便答什么,有时候也会反问他几个问题。两个人相处的气氛并没有很尴尬。
到了医院后,刚将车子停好,我转头对他说:“你先进去,我去个卫生间,出来后打电话给你。”
“好。”他点头,脸上依旧带着笑,下了车子对我挥挥手,给我指了指卫生间的方向才离开。
看着他走了进去,我松了一口气,医院这种人挤人而且病菌满天飞的地方我最讨厌了,将座位稍微放低一些,让视线正好对上车两侧的反光镜,我打开了音乐。
刚好有电台在放张靓颖的《新不了情》,她是我最喜欢的歌手之一,而这首歌,亦是我最喜欢的歌曲之一,也许是因为可以感同身受吧。
“心若倦了,泪也干了,这份深情难分难舍……”我沉醉在这美妙的歌声中,眼睛扫着外面的各色人生,心中却满满的都是另一个人。
“回忆曾经痛苦的相思忘不了,”我眼睛一跳,一个人影闯入了我的视线中,她穿着玫红色的羽绒服,怀里抱着包裹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的孩子,正往医院里面走。
“为何你还来拨动我心跳,爱你怎么能了……”我蓦地坐了起来,关了音乐,拔下车钥匙打开门就冲了出去。
为什么,为什么你还来拨动我的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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