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一生中都没有这么被人倚重过,这让他奇妙地觉得他与京宇是一种命运共同体,他得为这个陪伴他长大、又十分赏识他的公司做点什么,就像延续安老师的生命一样。他总是很愿意为别人着想,这与其说是他的天性,不如说是他的心愿,是他对曾经犯下的罪孽的一种补偿。他不善于接受别人的好意,但悲天悯人、乐于奉献。
结果他一整晚都没有睡好,忐忑不安,同时又兴奋过度。
第二天,烈火哥和叶瞬一大早就跑到任明卿家楼下,等着他一道去酒店。
烈火哥翻看着手机,低声和叶瞬交流情报:“四海纵横的资料少得吓人,连主编都说对他不是很了解,只知道他是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戴眼镜,看样子很斯文。除了主编以外只有玄原见过他本人,他说四海纵横学历挺高的,留过洋。你觉得洗灰会有他那种海归知识分子的气质么?”
对比烈火哥的焦虑心虚,叶瞬表现得镇定自若:“既然决定狸猫换太子,就别去管太子的高矮胖瘦。这不是相亲,不用管气质,洗灰再怎样也不至于掉分到哪里去……呃。”他看到楼道里走出来个小屌丝,走路还一瘸一瘸的,登时感觉脸被打得啪啪响。
“千万别是这个千万别是这个……”烈火哥开始画十字。
这倒并不是他们狗眼看人低。只是人在江湖混,先敬罗衣后敬人。他们只是文字编辑,当然可以不在乎洗灰长什么样,只要写得好就是亲爹娘,可是一门心思跑来看大大的徐静之呢?
俗话说得好,佛靠金装人靠衣装。现在没钱还打肿脸充胖子买个名牌包呢,不就是为了在外充场面,看上去体面上档次么?就眼前这个,穿一件起球了的t恤、一条洗白了的卡其裤,踩双旧球鞋,头发不知道多久没剪了,盖得眼睛都看不见,站在那儿蔫不拉几的一个,还是残疾人……对面好歹是徐静静!首富家的公子!他看到一直以来崇拜的大大是这样一个小屌丝,那得多幻灭啊,分分钟不买了都说不准。
任明卿左看看右看看,眼前只有这么一辆车,凑上来敲敲车门:“请问是京宇的编辑么?”
叶瞬、烈火哥:“你……你好。”
他俩把任明卿夹在中间,一路尴尬,各自忙着考虑这事儿怎么收场。任明卿从他俩的眼神中得知自己被嫌弃了,心跳如雷鼓地沉默着,这种情况对他来说司空见惯。他后悔自己本不该来,不但没有帮上忙,看样子还越帮越忙。
一行人提前半小时到了酒店,烈火哥和叶瞬假借去厕所,开了个紧急碰头会议。
“我看这事儿不太行,搞不好就要穿帮。要不这样,等会儿我带洗灰去吃甜品,让他在那边自己跟自己玩儿,你假扮四海纵横,怎么样?”烈火哥越说越觉得这主意好,“团队协作,他负责内容,你负责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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