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之感,红红白白摆在盘中,撒上白芝麻,端的是一道上得来台面的好菜。
至于羹,余锦年则切了碎豆腐,用高汤烹了道咸蛋黄豆腐羹,鸡蛋絮与豆腐用高汤快手煮熟以后,便将碾碎了的咸蛋黄撒在上头。咸蛋黄向来有代蟹黄的用法,大概是取其微腥却甚鲜的口味、油黄的颜色,与蟹黄有异曲同工之妙,如此做出来的豆腐羹,也难得有了些蟹黄的鲜美滋味。
三道菜端上去,就连抱怨惯了的官差也无话可说,许是累坏了,一顿饭吃得风卷残云,四个馒头三个菜,一口没剩,吃完了,抚着浑圆的肚皮,与店里年轻俊俏的小老板侃大山。
这个说:“我瞧老板生得也俏,这几日可莫要晚上出去闲逛,也不知打哪儿来了个采花贼,净挑你们这些面皮白净的下手。”
那个也说:“是啊,前儿晚上姜家的小公子就险些遭了祸手!也不知道他一个大少爷,深更半夜地何故要在街上行走,竟被那恶人扑了个正着!唉,要不我们也不能这般没头没脑,苍蝇似的满街去搜抓那不法之徒!”
“快走罢,看这天,估摸着夜里就要落雪。赶紧办完了事,好回家吃酒去!”两人说着,又想起还有要务在身,忙结了账匆匆离去。
余锦年却惊吓了一跳,姜秉仁这几日没来,却是遭遇了飞来横祸?
他正担忧着,心想要不要去春风得意楼友情探望一下,谁想说曹操曹操就到,那“惨遭横祸”的姜小少爷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下巴仍是那样尖,但气色却好了,整个人像是吸了水又重焕光彩的海绵,又换回了他那华贵的宝蓝绸衣,带着缀珠抹额、玉带扣,挂着镶金禳银的香囊,可谓是本性难改了。
姜秉仁走进来,人还没说话,先响亮地“汪!”了一声。
余锦年踮起脚从柜后往下一看,骇道:“哪来的狗!”
姜秉仁牵着一只皮毛棕亮的猎犬:“借个地儿,等个人。上一盘肉,要生的,给大黑吃。”
大黑就是他那条狗,余锦年虽不怕狗,却也谈不上喜欢这龇牙咧嘴的凶东西,去后厨切了块生肉,帐当然记在姜少爷头上,他也不敢走近去摸那狗,远远地丢了过去,道:“你是要等人,还是要放狗咬人?”
“反正不咬你。”姜秉仁哼道,“那块破石头,当我还真找不着他了?……你坐那么远干什么,还怎么说话?”
“不了不了,远点好,距离产生美。”余锦年与他隔着两张桌子,死活不愿意过去,姜秉仁也没强求,依旧低头抚玩着自己的狗,“听说你前日闹了点小灾?”
姜秉仁啊了一声:“你说那个扒我衣服的老流氓?”他轻描淡写地,“刚被我找人打了一顿,扒光衣服捆城外树上去了。现在估计……应该快被发现了罢?不是什么厉害人物,就是狡猾了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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