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养病,如今穗穗咳嗽基本大好,便也不再多留,定了第二日晌午出发。
余锦年几人则各自收拾了一番,出去置办些路上所需的东西,顺道再备点药。
过了桃溪镇后,往北要穿过一片绵延丘陵,路上虽也能遇着些驿站,但毕竟简陋,自然是没有繁华城镇里住得舒坦,他们这些人又都是自小锦衣玉食的,这会儿当然不能委屈了自己。
桃溪镇就贴着一座小丘,镇子一半背阴,一半露阳,太阳起来时倒还好说,一旦过了正午,日头渐渐偏西,另一半的镇子就会被遮掩在一片荫凉之中。炎炎盛夏时颇有些清爽怡人的感觉,但眼下是早春,黑瓦白墙之间掠过的清风还是带着一丝丝的寒意。
好在季鸿早有预料,转身从段明手里接过备好的斗篷,迎着风快走几步,将披风搭在少年肩头,用毛茸茸的雪白衣领将他那一截露在外头的脖颈给团了起来。
其实余锦年还没觉得冷,便推让了一下,两人拉扯半晌,季鸿忽地拧起眉峰,不由分说地将他裹住,轻声斥道:“别动,好好穿着!”余锦年抬头看了他一眼,季鸿摇摇头,语重心长地与他说,“你的病也才刚好,听话,这时节稍热些比冻着要好。”
余锦年对此说法颇有微词,不过还没张嘴,就被段明特狗腿地给打断了:“世子说的没错儿,这老人不是说了么,春捂秋冻,杂病不生。小公子便穿着罢!”
“……”他朝季鸿眨巴眨巴眼,企图发动溏心攻势,然而这人仿佛是有了抵御力,压根不吃他这一套了,两手一抬将他身子扳了回去,亲自把披风给他系好,还打了个异常结实的蝴蝶结。
到底也没能蒙混过关,余锦年半张脸都被那大红斗篷的兔毛领子挡了起来,走在路上似颗发了白毛的大辣椒,又像个即将被人送出手去的精致礼物,在旁人都褒衣博带、楚楚风流的陪衬里,唯独他神经病似的穿着腊月降雪时才会披的斗篷,鼓鼓囊囊、摇摇晃晃似个小鸭子,直感觉每走一步都沉重无比。
要命的是,季大世子还十分满意他的杰作,更恨不得能将他敞了一条缝的斗篷前襟也给缝起来。
提着买来的东西,这么认命地走过一条巷子,余锦年额头上都冒了层细汗,领子里更是潮乎乎地,黏着一圈兔毛毛,又痒又难受,他边走边扭身转头,仿佛身上生了虱子。备受折磨的同时,他回头去求助,却见某人顶着张玉瓷似的脸,抿着嘴角,瞧着很是潇洒的模样。
但余锦年好歹是给季鸿做了小半年的私医,算是十二个时辰形影不离的贴身照料,大保健服务都做到了床上去,好不自夸地说,他连这人的眼睫毛在想什么都能猜个七七八八,更不谈其他。
他叮叮当当挂着小佩刀,站在巷子口,微微歪着脑袋瞧季鸿,催促他道:“你快来。”
季鸿快步追赶上他,脚没站稳,余锦年突然将东西放在地上,从斗篷中伸出手来,好像是撞又好像是抱地将他搂住了,没等季鸿理解这举动的含义,他两手便沿着袖管向下顺,直顺到底,将他两只手都轻轻攥住。
“做什么?”季鸿张张嘴,脸前跟没有温度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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