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我不想姓赵,那么这一切,会不会有所不同?
面前此人是我存在这人世间的唯一意义。如果他不在这,我真不知道我还留在这世间是为了什么。
亲情?不,我爸妈都不喜欢我,而且我这副身体也死了,能不能继承他们的事业,还不好说。
友情?有罗坤那样一个忘恩负义的朋友,一个就够了。
所以我只能紧紧地抓住穆恬。我知道他也因此很痛苦。但是我别无选择。
“穆恬,其实我早在很久以前,就认识到自己错了,错得离谱,可是我太年轻了,还不敢承认,”我拉住他的手,“我不求你原谅我,我们已经这么多年了,从青梅竹马,到失去自我,已经这么多年了,我不想折磨你,你也别折磨我。”
不如高高兴兴地,忘掉那些不愉快的事。
这一份幸福,就像偷来的。
我说过。
我这副身体,依然遵循着自然规律,只是它反映很缓慢,但是它依然是万物的产物。
我该庆幸,这副身体没有令人厌恶的尸体的味道,我也感谢造物主没有这么残忍,让穆恬露出厌恶的神色来。但是它依然执着腐烂下去,即使有了冰冻的棺材,也无补于事。
过了两天,我就在身体上发现了第二块尸斑,紧接着是第三块,第四块……
我瞒着穆恬,可是我觉得也许他已经知道了。
因为当我不能动弹的时候,是他帮我擦拭身体。
但是我仍然不敢说,我怕说了,这幸福,就会像泡沫一样消失掉。
带着两个,把这栋阴冷的别墅当做世外桃源的人。
“穆恬啊穆恬,其实我们两个都是傻瓜。”
穆恬总会笑着,带着一些骄傲和自负,“你是傻的,我可不是。”
“你不是傻的?”我反驳,“那你也是IQ高,EQ低的家伙。”
穆恬故作惊奇,一双漂亮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你也知道什么是IQ什么是EQ?”
我乐了,这家伙居然瞧不起我,“没看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穆恬,你可别瞧不起人。”
穆恬也乐了,“原来你还见猪走路,大少爷果然生活经历丰富,小的可自从六岁以后,就再也没见过猪走路了。”
我和他心知肚明,六岁就是他进入赵家之后。他虽然名义上是佣人,实际上几乎就是我爸的养子。见过猪走路?那是穷人孩子的事,他进了赵家,就是富人,又怎么还会受苦?
“我从电视上见过还不行?再说赵家少爷怎么可能没吃过猪肉?”我哼了一声,一翻身,躺进棺材你,“行了,你就胡说八道吧,我有点累,先休息休息。”
其实我并不想躺下来,因为每次我躺下来之后,他眉宇间的抑郁之色就会越来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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