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都情不自禁尖了三分。
这诏书写得好生雅驯,也不知是哪位俊杰的手笔,具体体现就在我放眼望去全是不认识的字。
我硬着头皮,一遇到生僻字就音量陡降,活像个时好时坏的半导体收音机,反正这也不可能比把裤子顶在头上更傻逼了。但饶是这样,我仍吃了一惊――再没文化,“世济忠贞”、“卧薪尝胆”几个成语还是认识的。
诏书我虽没偷看过,但前情提要却是知道的。为了拉瀚延德入伙,除了许以日后好处,他祖上叛国之事自然也要既往不咎。
但这措辞岂止既往不咎?压根是彻底洗白,称他曾爷爷当初开门献城、火烧帝都是奉命行事,而这家人世代007,哪是在大瀚当官,分明是在潜伏。
我“钦此”两字读完,瀚延德才敢抬起头来,那惊喜之情,掩也掩不住。
我将诏书交与了他,便不再叫侯爷,改口称杨将军了。瀚延德道我车马劳顿,理应先好好休息,等下就有人来摆膳,今晚草草不恭,明日再为天使接风。我见他紧握诏书,手背的青筋都冒出来了,约摸急着去和幕僚分析这巨大的意外之喜,也就不再折磨他,客气了两句送他出门。
待瀚延德和等在院子里的侍卫走了个干净,我才来得及消化这个新状况。
若不从根子上弹压住瀚延德,凭他手中的人马、能捅赫烈王肾的位置,日后难道不怕他在义军中与我们三家爬个平起平坐?
我往那张绣幕锦衾的大床上和衣一躺,滚了几滚,突然想起了什么,从靴筒里抽出把长匕首。
这是临行前沈识微所赠。
刀鞘扁平,便于藏在靴筒袖管中,趁人不备暴起捅肾,极具他的个人风格。
彼时我双手接过,笑问:“这是你们沈家的传家宝?”
他一愣,正色道:“没错。此乃六虚祖师在苍脊山上寻的寒冰陨铁打造,一雄一雌,传到我爹手上,做了给我娘的聘礼。这把雌匕,将来是要传给我的妻子的。”
我一脸激动:“真的?”
他嗤笑道:“濯秀武库里随便找的。你拳脚无甚长进,带着防身吧。”
我想着他那张可憎笑脸,把匕首环抱在怀里,这才觉得安心,能睡着了。
次日吃过早饭不久,瀚延德就来请我赴宴,我云淡风轻跟着去了,但内心还有点小雀跃。
我初入社会时,最不爱吃这种接待饭。但今时不同往日,一来我还存着和瀚延德搞好关系、特别是再挽回一下我个人形象的希望;二来无数人跟我讲过真皋统治阶级穷奢极欲,上都王公夜宴能烧百斤蜡烛灯油,而我打小学看过《封神榜》起,就对酒池肉林心驰神往了。
赴宴的途中,我才有空细看国姓侯府。
大宅有些年头了,黑漆漆的大树交干接柯,柱础上的雕刻风化得难辨真容,远处是一壁黑崖,居然还立着几栋山羊般骨瘦如柴的木塔。与其说是宅第,反倒更似个堡垒。
瀚延德摆宴之处是个长厅,虽已是春天,仍按冬日布置,门窗紧闭,缝隙用棉帘遮挡得死死,大白天里玉烛高烧,照得四周的金银酒器、绫罗壁挂闪着波光。
只可惜前来陪席的人只得区区三个,不过这般掉脑袋的大事,瀚延德能信任的人想也不会太多。
瀚延德和那三个心腹口称天使,迎我上了正座。
既然组织上要提拔他,我当即也胁肩谄笑,与他相互恭维起来。拉扯了好一阵,瀚延德才终于祝酒开宴。好在他一口干了,没掷杯为令,从棉帘后蹿出五百刀斧手将我剁为肉泥。
濯秀的厨子把我惯坏了,这顿饭吃下来,只觉侯府的席面也不过如此,倒是流水价上来女乐、剑手、圣花、杂耍,每表演完一个节目,就在我和瀚延德面前跪倒听赏,正是我想找的古代领导的感觉。唯一有点遗憾,就是我本想领略下真皋的民族风情,但瀚延德为了政治正确,硬是连道羊肉都没做。
这场风从近午直接到傍晚,依然没有完的意思。到了后来,端上的大菜早没人再动筷子,不过做个摆设,文艺节目也差不多够充填两场春晚了。
我坐得屁股都疼了,前后跑了十几趟厕所,倒也不是全无收获。青峪的酒不烈,但喝多了总也醉人,大概从下午三点多钟起,瀚延德终于开始陆陆续续说些比较私人的事情。
比如这大宅还真是七十年前他曾爷爷镇守青峪时的官邸,真正的侯府早迁到了富庶的馥城。
到了大概七点多钟,我总觉得有一尾半米多长的大鲤鱼已经端上来过两次了时,瀚延德突然道:“我当过赫烈王的怯萨。”
当时堂下正在齐奏三十六人的大乐,共鸣震得桌上的碗筷也微微跳动,我一时以为自己听错了:“怯萨?”
瀚延德点点头,脸上也无风雨也无晴:“我六岁便到奉顺做赫烈的伴当,他十八时继了王位,本该放我回馥城,却要我做了他的怯萨。”
不是“万军旧血”,入不了王公的怯萨。这说明破格提拔瀚延德的不止我们,赫烈王也不拿他当外人。
瀚延德继续慢慢说来:“那年我才十四,这一当就是七年,直到二十一岁时家父病殁。这七年来,我追随赫烈王左右,着蛮衣骑胡马,吃的是炙肉,喝的是冷酒,白日放鹰,夜里抱着大狗同眠,最后险些连汉话也忘了怎么说。”
他现在说这个干嘛,莫非紧接着就要表示他对赫烈王余情未了,最后还是得掷杯为令?我正犹豫摸不摸靴管里的匕首,却见瀚延德眼中精光一闪:“十一年前,我刚一继这伪侯,赫烈便夺了我北丰,乾道三年他整治烈鬃,借道方圆和飞岚,自然不会再奉还,接着是丹弘,大前年就轮到我安身立命的馥城。我无颜面对满城百姓,夜半仓皇南行,只带了百辆车马,家当丢了大半,女眷如那逃难的百姓般啼了一路。”
这会儿他的口气总算不像在说别人的事情了:“我少年时自以为与赫烈王交好,大醉后我和他一起盗过宰相的爱马,随他冬猎时,为了帮他争一头大鹿在同族面前露脸,冻掉了两根脚趾。成年后,我帮他平了数场匪乱,次次都是死里逃生。现如今落得个什么下场?如今我才明白,真皋蛮子不过是些畜类,腔中没有一颗人心,本就不该拿他们当人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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