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阳帝身上去了。倒不是他想要关注阳帝,只是过因为丽妃的死,金国派来了使臣,所以让她不得不关注这一些人。
如果他记得没错的话,在金国使臣离开的时候,自己(曾经)也会作为“使者”出使金国。
然后,就永远都回不来景国了――直到景国攻占金国,自己死在乱军之中。
不过,这次他是如论如何不会让自己重蹈覆辙了。
既然阳帝对他都是虚假的,而他早就对什么国家大义,什么王权纷争没有一丝一毫的兴趣了,所以他就想借着这次机会干脆地从前往金国的道路上“脱身”。
反正金国和景国早晚都要打起来的,说不定阳帝还会将自己失踪当做一个战争引子呢?
当然,为了不将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太子也要布置另一个计划――而这个计划的关键人物,就在晋州。
“阿陵,还有多久插完啊?我腿有些麻了~”阿拾将手里的秧苗递给霍安陵,有些撒娇的说着。
“大概还有一个时辰左右……我早说了你不用跟来的。而且这水边湿气重。你快回去吧,我把这点儿秧苗插完就回去,不用等我了,你先回去吧。”
一来是因为阿拾不会插秧,二来霍安陵也舍不得让他在这个时候在这种稀泥的水田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踩来踩去,所以并没有教他这些农活。不过阿拾又不想被抛下,所以就跟着来到水田边,说是要帮忙递秧苗。
好吧,虽然这样使得霍安陵每插完一行就必须返回到田埂边从阿拾手里拿秧苗,而不能直接用Z字形来回插,不过他一点儿也不觉得麻烦――夫夫搭配,干活不累嘛。
不过来回了好几次,霍安陵没觉得累,反倒是在田埂上一边扯野草,一边等他过去递秧苗的阿拾的脚给蹲麻了――昨晚上大概是因为受到了春天晚上在村子里幽会的猫咪们的影响(?),霍安陵忍不住多做了一次。
本来想着今天留阿拾在家里好好休息的,结果他一听今天要插秧,就带着满满的好奇心,顺便牵着同样因为春天而活蹦乱跳精力十足的三毛跟过来了。
见阿拾只是站起来活动活动手脚,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一双眼睛还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实在是不忍心让阿拾拖着不舒服的身子继续呆在这里,霍安陵秧苗放到一边,直接在水田里利用有些浑浊的水洗了洗手:“这样吧,阿拾,你先回去做饭……”
“我做饭?”阿拾有些惊讶地反问――他绝对不是不满,而是惊喜。
要知道,自从他和霍安陵成亲之后,村子里那些大姑大婶儿就自动地将阿拾当做了“闺蜜”。看阿拾平时欢脱得很,虽然很羡慕他这种被夫君宠着的生活,但是身为“过来人”,她们还想希望这小俩口和和美美的过下去。
那么,既然要这样的话,双方都是要付出的。
所以,她们平时给阿拾说了不少如何“管教”自家夫君的“招儿”。
其中一条,就是“抓住男人的胃”。
只是,阿拾觉得颇为苦恼的是――貌似在他和阿陵之中,被抓住胃的人是他唉……
而且,他的确觉得阿陵的手艺比自己要好多了。
不过,好不容易有这么个机会,不能白白溜走了不是么?
晚上,阿拾躺在霍安陵的怀里,笑眯眯的摸着霍安陵的肚子:“G,阿陵你的肚子有点鼓鼓的哦~”
“那是因为阿拾做的饭太好吃了,所以一个没忍住就吃多了……唔,以后阿拾还是少做饭吧,不然我吃胖了可怎么办?”虽然霍安陵不会甜言蜜语,不过好歹也是在现代社会“熏陶”过的,这些情话还是可以抓一大把出来的。
“哼,你骗我!”虽然这么说,但是阿拾还是欢喜得不得了。如果他现在有尾巴的话,估计现在就要翘起来了。
霍安陵捏捏阿拾的耳朵:“我怎么会骗你呢?这样吧,为了表达我被阿拾大人的美食折服了,明天我就陪着阿拾大人去一个好地方玩――而且还可以玩几天哦――怎么样?”
其实也不是霍安陵突发奇想,而是他想带着阿拾去“约会”――当然,放在这段时间也可以称之为“踏青”。
以前还没觉得,但是今天在田间他想明白了一件事――之所以阿拾身体有点儿不舒服还要跟着自己在田间地头去,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无聊。
虽然阿拾的性子像是小孩子,但是他的身体实际上已经是个大人了――所以,和村子里的那些半大小子也不一定能玩到一块儿去。
而因为霍安陵宠着阿拾,所以现在阿拾除了家务、喂鸡喂狗和一些田间锄草之类的比较轻便的活儿是他干的外,就连喂猪这种要提着一大桶很重的猪食的活儿,霍安陵都是一手包办的。
虽然阿拾除了平日里干完了这些小活儿外,也会去纪夫子家借一些书本来看,但是毕竟不是女子,阿拾也做不到天天都闷在屋里看书。
所以霍安陵想,或许这次带着阿拾走远一点儿逛逛,看看阿拾有什么感兴趣的,说不定能让阿拾不这么无聊――因为春天播种犁田插秧这段时间的忙碌,自觉冷落了阿拾的霍安陵觉得很是抱歉。
“真的吗?”阿拾一听到这个消息,眼睛亮晶晶的看着霍安陵,嘴角也忍不住翘了起来。
“……”霍安陵静静地看着阿拾,看得阿拾要失望的时候,大笑,“当然是真的了!我说过我不会骗你的――阿拾你真可爱。”
霍安陵抱着阿拾的腰,在阿拾脸上亲了一下。
哼哼,他可不是这么容易讨好的――被亲了一下而脸红的阿拾有些小傲娇地想着――起码得两个吻才行么~
虽然说是踏青,但实际上霍安陵也不是没有目的乱逛的。
他们这个小村子本来是属于晋州的,而要说晋州毕竟有名而距离这里又不太远的景点,自然当属有着“花城”之称的洛城了。
虽然洛城的地方不大,但是因为奇特的气候,使得那里的花儿的品种特别多,盛开的花朵也特别的艳。尤其是像现在这样的春天,更是繁花似锦,如果赶得及的话,还可以赶上一年一度的“斗花会”。
最重要的是,来回只需要几天。
本来霍安陵是打算就和阿拾“度蜜月”――虽然迟了点儿――的,但是阿拾想到这几天他们不在家三毛就没人喂食,而阿拾又不愿意将三毛寄养到其他人那里,所以霍安陵就不得不同意三毛撒着欢儿跟着他们夫夫,成了一枚“灯泡”。
算了,只要阿拾开心就好――越来越忠犬的霍安陵很是乐观的想着。
就这样,两人一犬早早的就出发了,以至于当纪夫子起床看到塞进自己门缝中的“留言条”,“大骂”两人先斩后奏的时候,他们早就离开村子了。
不过……
纪夫子看着自己手里的留言条,眉间皱起一个“川”字――等等?!他们是要去晋州洛城?!
30洛城
洛城虽然位于晋州,但却并不是一个雨水非常多的城镇。相反,它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尤其是一年四季盛开的各色花朵,更是让其以“花城”之称而闻名景国,甚至连其他国家都有慕名而来的人。
一路行来,阿拾和三毛更是兴奋得不得了――大概是因为越来越临近洛城的缘故,所以附近的这些小城镇也有了越来越多的花卉竞相开放,争奇斗艳。
就是平时他们在普通的道路上行走,也可以看到道路两旁各式各样迎风招展的花朵,比他们在村子里看到的那些野菊花、桂花、荷花什么的要五彩缤纷多了。
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的赶路方式。
一开始霍安陵想的是坐马车,可是他和阿拾谁都不会驾车,而专门雇辆带马车夫的马车的价格可不便宜。再加上阿拾在看马车的时候先看上了一匹全身雪白,只有四只蹄子是黑色的骏马,更是吵吵嚷嚷的要骑马不要坐在马车里闷着。
好在霍安陵以前因为某次特殊的原因稍稍学习了一些骑马的技术――虽然不能算好,但是至少可以安全上马并且不会在马匹奔跑的时候从马背上摔下来。
只是让霍安陵惊讶的是,阿拾居然也会骑马。
但是当他看到阿拾一脸兴奋还有点儿懵懂的样子,便知道这大概是阿拾的身体本能――他的心紧了一下。
虽然说他一个大男人说什么“直觉”、“第六感”什么的挺可笑的,但是他想到如果阿拾某一天恢复了记忆而离开自己的话……
不过霍安陵还没有来得及伤感,就看见阿拾手一抄就抱起三毛翻身上马了――虽然动作很帅气,但是抱着一只肥嘟嘟的白毛狗怎么也怎么喜感。
“三毛跑得快,不用让它骑马了。”霍安陵很是吃醋地看着某只白毛大狗一脸幸福地蜷在阿拾怀里,长长的毛茸茸尾巴还在左右摇晃,弄得被骑着的马匹打了几个响鼻。
霍安陵一手捏着三毛脖子上的毛皮,将某只色狗(?)扔下来了。
“呜汪汪汪……”虽然我是一只狗,但是不能剥夺我想要骑马的乐趣汪汪汪呜!
霍安陵翻身骑到马上,然后将阿拾搂在怀里――虽然他骑马的技术不怎么地,但是他也可以享受一下美人在怀的乐趣嘛~
不过,这美人在怀一路上边走边看边游玩的感觉虽然好,但是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马上,霍安陵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大腿内侧也被磨得有点儿痛……
当然,这种事情无论如何也不能让阿拾知道,毕竟太糗了。
虽然是走走停停,但毕竟马要比人走得快多了,所以大约在三天后的傍晚,霍安陵和阿拾就到了洛城外。
“哇,好香哦~”阿拾夸张地大大吸了一口气,然后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我在这里都闻到好多好多花的香味儿哦!”
在一旁奔跑的三毛也“汪汪汪”直叫。
说真的,霍安陵对这些花儿什么理解都没有,他最多知道红玫瑰代表爱情什么的……唔,如果有玫瑰花的话,一定要买一些送给阿拾~
将“踏墨”――阿拾非要给它取个名字,说既然四蹄雪白叫“踏雪”的话,那么四蹄乌黑就要叫“踏墨”――放在客栈寄存着,霍安陵带着阿拾去订房间。
“二位客官真抱歉,现在房间就剩下一间了……”
“我们本来就只定一间。”霍安陵拉着阿拾的手说道。
阿拾听到霍安陵的话,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容。
“……咦?”
一直在注意这边(主要是因为这两人带了一条大白狗)的掌柜的眸光闪了一下,然后打断了小二哥的话:“安庄,还不快送这两位客人去楼上休息?!”
等到了霍安陵和阿拾带着三毛上楼之后,掌柜的才敲了一下小二的脑袋:“做生意怎么这么死脑筋!这样下去我怎么放心将这个客栈传给你啊!”
“可是,可是叔叔,我只是很可惜他们两个其中一个看起来那么好看,但似乎脑子有点儿不清楚嘛。”一开始还没有觉得,但是当那个稍矮的那个人笑的时候,他就发现了――明明那么好看的一个人,但是却脑子有点儿毛病,真是可惜啊。
“笨蛋!什么时候你也有资格在客人背后议论客人的事情了?”掌柜的又恨铁不成钢地在小二哥脑袋上敲了一记。
“唉哟,我错了我错了,叔叔你别敲我脑袋了――再敲就变傻了!”
“我还指望多敲打敲打你让你开窍呢!你忘记前段时间住进来的那一对夫夫,其中一个人不也是挺傻的么?!”掌柜的哼了哼。
“……”叔叔,在客人背后议论客人是不好的行为呀……
“阿嚏――!”某个被议论的人揉揉鼻子,“谁在背后说二爷我的坏话?”
“怎么了?”见没人回应,某人又探头探脑地凑到门边,“孟良,你在看什么?”
孟良皱了皱眉,关上门,正要说些什么,就看见某二爷又犯二了,那颗脑袋不住地在自己胸口蹭:“混蛋孙杨你丫的到处乱发情啊!”
“疼疼疼疼疼……”某二爷顶着一张阳刚俊逸的脸做出很夸张的痛苦表情。
“别闹,我刚才好像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孟良虽然这么说着,但还是在孙杨脑袋上象征性地揉了两下。
“谁?旧情人吗?!”孙杨的情敌呆毛立马竖起来了。
“孙杨……”咬牙切齿的声音。
“小良我错了我乖乖听话。”见好(?)就收的孙杨立马正襟危坐,露出一副“看,我很乖我没闹”的模样。
见孙杨“恢复正常”了,孟良才压低了声音:“你知道太子殿下让我们来晋州是干什么的吧?”
“当然,是寻找一个叫做‘霍安陵’的人……可是晋州这么大,我们找了近两个多月了,也毫无头绪啊。”说真的,要不是现在太子殿下改变的情况他们目睹了的话,他还真以为太子是耍着他们玩儿呢。
毕竟要不是太子妃和太子结成了联盟的话,他们这些隐藏在暗处的人可是一辈子都有可能不会使用这另一个身份的――就像他们以前一样――所以突然从去年开始有频繁的任务派发,着实让他们有种“终于派上用场”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的感叹和困惑啊。
不过,孙杨只是觉得有点儿不甘心――别人都是做得很阴暗很隐蔽看起来很考验能力的工作,怎么轮到他们就是从京城千里迢迢的跑来找人了啊。
最让他不甘心的,还是花了这么长时间都没有找到?!
说真的,如果不是他们的能力太差的话,就一定是有人在暗中捣鬼什么的!
“这也急不得的啊,毕竟太子殿下是要我们偷偷找到他,然后偷偷接近他――所以除了暗桩,其他的都用不上。对了,不说这个了,我们虽然暂时还没有那个‘霍安陵’的消息,但是我刚才,好像看到了另一个人……”
“?”
“如果我的记忆没错的话,那个人很像沈王爷……”孟良一边回想自己刚才看到的那个人的侧面,一边用手指摩挲着桌子上的杯盖。
“开什么玩笑,沈王爷不是年前因为在晋州救灾受伤,所以一直在沈王府静养吗?”孙杨有些惊讶地说道,“等等,如果真的是……”
他一向是相信孟良的记忆力和认人的能力的――要不然太子殿下也不会派他们作为寻找那个人的主要人员――可是如果真的是的话,那么不就意味着……
“小良,如果真的是那位沈王爷的话,要不要,告诉太子殿下呢?”毕竟,沈王爷和太子的关系很好,这是整个皇族都知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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