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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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意思就是说如果死不了,杭湛可以将年迈公婆赶出家门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警察不需要考虑是不是年逾七旬的老人,是不是会讲英语,是不是熟悉当地情况。美国人对家庭观念是前卫式的,他们只往前看,关心儿童的生长,如果儿童被父母赶出家门那是不能容忍的事,那叫遗弃,是刑事犯罪。但是子女把父母赶出家门却不受法律制裁。英语词里没有孝道这个意思。

美国人的概念里只有儿童是无辜的,因为他们没有能力独自生活。老年人却不是无辜的,尽管他们已经丧失了工作的能力。

有了女警察的鼓励,杭湛的信心大增。放下电话后,她想了一会儿,让唯唯老实地待在屋里,不准出来。她准备打一个漂亮的歼灭战,将曲哲家人一网打尽,这样就可以一劳永逸地摆脱老人的拖累了。

想到这里,她给王昆打了一个电话,让他过来把曲哲父母接走,安置得越远越好,她不想看到他们。王昆不同意她这样做,劝她:

“你再想一想,冷静一下,他们都是老人,出去连英语都不能讲,连买票都成问题。”

杭湛坚决地说:

“我不能等了,他们不能住在这里,我还咨询了警察,警察告诉我可以让他们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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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你们得离开这里

王昆不再坚持了,在美国如果对方说这是法律,那就无法再谈下去了。

挂了电话,杭湛推开曲哲父母的房间门,就像警察宣布逮捕曲哲那样对他们说:

“你们得离开这里。”

曲哲父母尚未吃早饭,又彻夜未眠,已经疲惫不堪了,吃惊地说:

“为什么?”

杭湛得意地说:

“因为我是这房子的主人,有权赶你们走。”

父亲愤怒地说:

“曲哲才是这房子的主人,你和我一样是家属,我要等到他回来才走。”

杭湛火气上来了:

“你还想等你儿子救你,他现在在拘留所,自身难保,能不能出来还是个问题。”

曲哲父亲回答:

“那我们就等他,他不回来我们不走。”

杭湛劲上来了,道:

“你以为能赖在这里吗?我可以叫警察来把你们带走,现在只是给你们一个面子,让你们自己离开。你想让我叫警察吗?”

她那口气就像中国古代皇帝对有罪的大臣赐死一样。不杀就不错了,给一个自行了断的机会,实际结局都是一样。皇帝赐死,大臣不敢不死,反正是没机会活下去了。

曲哲母亲想,与其被警察抓走,还不如自行离开,她对杭湛的淫威深为惧怕。杭湛在她的心里成了美国法律的代言人,她叫警察来,警察真的就来了,曲哲就遭到逮捕,显然杭湛比曲哲精通美国法律。母亲是老实人,既然她说警察还会来,那就会来的,家里看来是住不下去了。

曲哲父亲还想坚持。杭湛又换了个口气:

“你不是想让你儿子出狱吗?你们走他就能出来,你们待在这里我就不让他出来。”

母亲后来和曲哲说,为了让你出来,我们什么都能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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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在那个风雪交加的冬日,年迈的父母拎着他们的包,狼狈地离开了儿子在曼哈顿的家。背后是狠心的儿媳,前面是前途叵测的未来。他们走之前没获批准亲亲自己唯一的孙女,他们甚至连东西都来不及收拾,像逃难一样被赶出了家门,就如同曲哲从世贸大楼逃出来一样。区别是曲哲碰到的是恐怖主义蓄谋已久的袭击,而他们碰到的是杭湛对美国法制突如其来的领悟。

6

父母被赶出的时候,曲哲还在拘留所里焦急地等待上法庭的机会。他认为美国法庭不会只听一方的供词的,为他配了一个法庭律师就证明了这一点。让被告有申诉的机会,这应该是法制国家和专制国家的根本不同。

只是对分配来的律师,曲哲没有信心。他对曲哲的申诉不感兴趣,反而笔记了不少杭湛说的话。杭湛看来是往绝路上走,不给他们的婚姻留余地了,否则不会这样对待他的父母。当曲哲在狱中的时候,她这样做,就像发动了一个家庭政变一样。曲哲知道已经没有对家庭的支配权了,也指不上她来法庭带自己出去,他只能自己救自己。

可那天,让曲哲吃惊的事一个接一个。

轮到他的时候,一个检察官开始替女警察念对曲哲的诉状,就是她花七小时写的那个不到500字的东西。女警察在诉讼中,把曲哲描述成为一个莽汉,敢当着孩子面动手打老婆,把老婆打得去了医院,毫无悔意,竟敢在警察面前说在中国打老婆没事,在法国打老婆警察也不会管。

那是女警察在警车里从曲哲嘴里套出的铁证,当然得断章取义才能拼凑出合理的推论了。

她的指控使法庭现场一片哗然。让曲哲备感羞辱,他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看来美国的法庭人员虽然听惯了夫妻打架的陈述,却还没有见到这样无耻的丈夫,竟敢在警察面前说打老婆没事,那可是对美国司法的公然挑衅。给曲哲判决的是一个女法官,听到这儿,她摇了一下头,心里肯定想不能让这个野蛮的家伙轻松过关。

曲哲没指望女警察在诉状里说什么好话,觉得至少她应该简单陈述一下打架的原因,那是杭湛挑起来的,她侮辱曲哲的父母才引起争执。女警察的诉状中却掐头去尾,无因无果,径自把曲哲说成一个上来就对老婆大打出手的家伙。保护年迈的父母免受侮辱的事则一字未提。连给曲哲拍的手上伤口的照片都被她利用。曲哲是一气之下,让她看被杭湛打的证据,结果在起诉书中被当成曲哲动手打架的证据。

镇静下来后,曲哲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低声问亚裔律师:

“警察怎么当庭撒谎,我没说过那些话。”

日本裔律师低声答道:

“反正结果都一样。”

轮到律师替他辩护时,曲哲听见他重复杭湛在电话里说的话,指责曲哲动手打了她,还说杭湛不准备让曲哲回家,又把他的父母赶出家门。

听到这里,法庭又一片哗然。

以法庭工作人员的心理,他们知道这次碰上了一个没有教养的家庭,没有教养的夫妻,丈夫殴妻,妻子就虐待老人,反正都来自一个野蛮的民族。曲哲不解的是亚裔律师竟然给他罪上加罪,一句辩护词没讲,还把杭湛的话重复了一遍。现在他还站在身边,冠冕堂皇号称为自己辩护。

曲哲真想当庭告诉他被解雇了,再把一张20美元的小额支票扔在他脸上,就像美国70年代那部经典电影《教父》里羞辱记者那样。

曲哲不能忍受这样里外勾结好了似的侮辱,他决心维护自己的尊严,即使这样会让他付出沉重的代价。于是,他瞪着眼睛跟律师说:

“我要自己陈述!”

律师看出曲哲的脸变了,不耐烦地说:

“你不能自己说,法官不会听的。”

曲哲没有理他,转过头对女法官高声说道:

“我能自己说话吗?”

女法官漫不经心地抬起头:

“你想说什么?”

曲哲压不住自己心里的愤怒,向法庭咆哮道:

“我没有说过那样的话,事情不是这样的。”

法官回答:

“律师已经替?</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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