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我笑,“这儿的粥料足又好喝,今天又刚好是1月1号,喝了之后一年都有好运气。”
“好吧。”程旭无奈地陪我排队,足足排了1个半小时才轮到。
坐在桌前,我慢慢地舀着勺子,甜甜的粥吃进嘴里,心里就想起那个人来。那一年的腊八节,我们就是这样坐在这里,我喂他喝粥时,他的脸都红了起来,皱着眉头说好甜。
那样子真可爱,我不知不觉就笑了出来,程旭奇怪地看着我,问:“笑什么?”
“没什么。”我喝光了粥,对他说,“嘿,咱们去撞钟吧。”
我扶着钟槌撞向那口铜钟,表情虔诚,像是在完成一种仪式。
宏亮的钟声想起,一声,两声,三声,我闭上眼睛,祝自己在新的一年里能有好运。
回到市里,程旭想约我去看电影,我拒绝了。
他把车停在路边,说:“jojo,有件事,我想了很久,一直都想对你说。”
我低着头,沉默。
“我很喜欢你,jojo,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我抬起头来,看着他,程旭的眼里闪着希望的火苗,我摇头,微笑:“对不起。”
他的脸上浮起了失望的神情,然后就耸着肩笑起来:“其实,我一早就知道结果了。”
“你会碰到一个好女孩的。程旭,你是个好人。”
“但愿吧。”他无奈地笑,“你打算怎么办呢?继续和你的前男友纠缠么?jojo,你的年纪已经不小了,青春经不起这样挥霍的。”
“我知道。我需要再仔细地想一想。”透过车子挡风玻璃望着前方,我对自己的未来有些不确定,“我和他要再谈谈,不管结果如何。”
“是,不管有什么事,必须要沟通才能解决。”程旭点头,“作为一个男人,输给那位叶先生,我觉得自己很失败。但作为一个旁观者,我不得不说,我很敬佩他。我对残疾人从来都没有偏见,我完全可以理解你当初会和他在一起,他的身上,一定是有值得欣赏的优秀品质。如果你们之间是因为有误会,你们真的应该好好沟通一下,如果有可能,甚至可以选择重新在一起。jojo,相信我,你还爱着他,而他,也爱着你。”
“你怎么知道?”我笑着问他。
他指指自己的眼睛:“眼神会出卖一切的,jojo,我祝你好运。”
“今天你也撞了开年钟啦,程旭,今年你一定走好运。”
“承你吉言,我希望老天爷赐我一个美女老婆,好让我不被老爹老妈逼婚。”
我被他一本正经的话语逗笑了,他真的是一个好男人,可惜,我们认识得太晚了。
().
我早已经遇见了我的命中劫数,在花开的年龄,最美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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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程旭分开后,我不想回家,又不知要去哪里,坐上一辆出租车,我鬼使神差地报出了q大的地址。
毕业以后,我就没回过学校,此时走在校园里,看着路两边熟悉的建筑物,我仿佛回到了多年前。
我和叶思远的足迹遍布了整个校园,人工湖边、操场旁、小树林里、食堂……还有那个有着不美好记忆的羽毛球馆。
路过图书馆,我停下脚步,抬头向它望去,冬日的暖阳照射在图书馆的玻璃幕墙上,折射出耀眼的光。我会心微笑,脑海里浮现出那个站在书架边,穿着湖蓝色带帽卫衣的大男孩形象,那时候的叶思远面容青涩,刘海盖着额头,眼神明亮,笑容腼腆。
我似乎还能记起第一次见到他时,砰然心动的感觉。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从学校后门出来,我突然发现学校边新建起了许多住宅小区,还都是高层建筑,一眼望去,多层的布拉格小镇已经埋没其中。
我慢慢地向着那个曾经的“家”走去,路过那家便利店、永和豆浆,还有小菜市场,一切的一切,仿佛就在昨天。
走进小区,我作了个深呼吸,虽然已经4年多没回这里,我依旧熟悉这里一草一木的气息。
进了我们住的那幢楼,缓缓地走上六楼,我面对那扇紧闭的大门,有些出神。
翻了下房门口固定在墙上的椅子,长久不用,它已经不太灵活,翻动时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我掏了下自己的包,拿出那把一直随身带的钥匙,插进锁眼,轻轻一扭,门就开了。
门里的一切展现在我面前。
我离开以后,有人来过这里,部分家具上盖着白色的遮尘布,地板上并没有太多灰尘,显然有人来做过清洁。
我走进这间房子,带上了门。
我不知为什么会来这里,曾经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再走进这间房子,这里有太多太多属于我和他的回忆,也有过痛苦的记忆,我没有触碰任何东西,只是在每个房间都走了一圈,最后又回到客厅里。
突然,我的视线被客厅角落里的一样东西吸引了。
那是一个像中号整理箱一般大的金属箱子,看起来像是不锈钢材质,它静静地躺在地板上,泛着金属特有的光。
我不记得离开时,屋子里有这么一个东西,双脚不受控制地走向它,我蹲下来,好奇地打量着它,箱盖上覆着薄薄的一层灰,我握住把手,轻轻一掀,箱子就悄无声息地打开了。
望着眼前出现的东西,我愣了好半天,等到思维重新运转,我才发现自己已经掉了眼泪。
我拿起一个巧克力盒子,还是这个品牌许多年前的包装,我记得那是我和叶思远认识不久,我送给他的一盒巧克力,那一天,我们第一次吵架。
揭开盒盖,我发现里面有一张折起来的纸,打开看,才发现是我写下的借条。
那时的我们都有些幼稚,我看着自己认认真真签在借条上的名字,还有日期,居然已经过了6年多。
借条下是一堆便签,那是我们住在一起时,有时给对方留口信而写的,大部分都是我留的,记得在他22岁生日那天,我们吵架,我都给他留了吃饭的便签。没想到,他都存了下来。
我放下巧克力盒,又拿起箱子里的一个笔记本,翻开一看,发现是叶思远的课堂笔记。
是他用脚、用嘴记下来的,潇洒清逸的钢笔字,一直都令我自愧不如。翻了几页,我眼睛一亮,因为我发现了自己的字迹。
夹在他的字迹中,是我小小的、娟秀的字迹,显得有些可笑。
笔记本中还夹着一张纸,折得很工整,纸张已经有些发黄,打开一看,是横七竖八的几句话:
().
——叶思远,我帮你记呗。
——我的字很丑的,会不会破坏了你的本子?
——你嫌我写得难看了?
还有他的一句回答,是他咬着笔写下的:一直练习书法来着。
我的眼泪簌簌地往下掉,坠到手中的纸上,将墨水晕开了一些,我连忙折上纸夹回笔记本里,开始看箱子里的其他东西。
有几张大大的画卷,我将它们抚开,才发现是我的水彩和素描练习,实在有够丑的。当时陪着叶思远在画室练习时,我其实心不在焉,心思</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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