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堵住沈默的嘴,唇边挂着舒服的笑意。
拿纸巾擦掉手上的冰凉液?体,沈默靠在书架上,胸口的起伏慢慢平稳,他弄开额头微湿的发丝,见塞尔特神情慵懒,从上到下都贴着优雅贵族的标签,全然不是刚才凑在他耳边说着略微色?情话语的模样,不由得抽搐嘴角。
两人在里面待了会就离开,找了出位置坐下来。
沈默怕塞尔特无聊就给他拿了一本有关中世纪文化的书,他正在做笔记就听到耳边冷冷的声音。
“全是胡编乱造。”
“冷静。”见男人把书扔到一边,眉宇间涌出阴霾,沈默无奈,“那时候的文化传承下来本就困难,这么多年过去,出现偏差是正常的。”
食指敲击着桌面,塞尔特身上的气息很可怕,眼底充斥着嗜血的光芒。
“我可以作证,教廷所作所为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沈默认真的说,“塞尔特先生,你很优秀,是个出色的血族。”
适当的夸奖另一半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沈默记得这句话。
果然,周遭气氛转变,塞尔特又恢复成那个绅士的贵族样子,没再看书,只是盯着沈默看的入神。
上课的时候,塞尔特坐在最后一排,支着头看讲台上的人,听着他平淡冷静的声音在教室响着,在看到那些学生们用一种崇拜的目光看着那人时,他无法抑制的吃醋了。
难怪上次楚霄回去后脸色不太好。
一个优质的陌生男人突然出现在教室,还拿那种就怕别人不知道他跟老师什么关系的目光看着老师,学生们又不是傻子,私底下小声议论着,不时咂嘴。
沈默捏着粉笔的手紧了紧,他忍住想把粉笔砸过去的冲动。
第100章
潮湿的空气里充斥着一股强烈的气味,危险。
很多集装箱杂乱无比的堆放着,将本就不太好的光线给遮掩的更加昏暗,一切都极为诡异。
突然,一个金属声破开气流电闪间击在一个集装箱那里,黑影闪过,快的让人眼花。
沉闷肃杀的气氛愈发骇人,周遭又恢复成死一般的寂静。
黑暗中似乎有极轻的呼吸,伴随着一个细微的声音,“砰”集装箱被一股力量堆倒,打了个照面的两个男人身上都穿着特殊材质的黑色防护服,手里的枪对准彼此的头部。
微挑的凤眼眯了起来,菱形的唇角勾了一下,刘衍冷笑一声,“终于落到我手里了,早就想杀了你,每次看到你赖在他身上的时候,我都想捏碎你的喉咙。”
比起刘衍的慢条斯理,楚霄要狼狈的多,眉宇狠狠的皱紧,一副鱼死网破的决然,眼中闪烁着狂徒的火光,逼疯了。
“那我们就看看谁的枪更快。”
刘衍嗤笑一声,眼中的轻蔑丝毫不加遮掩。
“你猜猜,在他心里是你重要一点还是我更重要?”楚霄额头青筋都在跳动,他露出得意的表情,唇边扬起,嚣张极了,“刘衍,你输了。”
刘衍脸色极为难看,甚至有些恐怖,他讥讽的大笑,“谁输谁赢很快就能知道,你以为这次他还能再救你吗?蠢货。”伴随着他的最后一个音节落下,食指扣了下去。
“维,你为什么要让他们玩射击游戏啊?”塞尔特慵懒的斜躺在沙发里,一手支着头,另一只手搂着身边人的腰。
沈默慢悠悠的吹了一下飘在茶杯上面的茶叶,“憋了那么久,不找个机会发泄,我担心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得精神病。”
眼神扫了眼坐在另一边的人,塞尔特挑了挑眉,“那为什么不算上我跟他。”
“你觉得那样有意思?”沈默斜他一眼,而后去问右边的男人,“建白,你要不要喝点绿茶?”
林建白把杂志放下来,端起沈默的杯子喝了一口,随即便闭上眼休息。
把遥控器关掉,沈默拿起书翻看了起来。
这两人都是实力不合群的,所以为了游戏能正常的进行,他没同意他们的参加,开玩笑,楚霄那两下子,估计还没把枪摸热就遭毒手了。
温祈也好不到哪去,估计会选择保险点的机枪,至于另外三个,乌尔罕巴图肯定用冲锋枪,他最喜欢对准一个位置不停的攻击,享受那种嗜血的快感。
剩下的萧亦笙绝对会使用狙,喜欢暗着来,刘衍应该会跟楚霄一样,选择手枪。
不出意外,最后的胜利者应该是……
封闭的空间,气氛一触即发,就在楚霄几乎同时的开枪的瞬间,暗中蓦地有一个声响,太快了。
中招的两人异口同声的一阵怒吼。
黑暗中拿着狙的男人扯起了没有多少血色的嘴唇,细长的眼睛半搭着,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
的确跟沈默猜想的一模一样,最后的胜利者是萧亦笙,他整个过程都很淡定,一把狙一个人。
乌尔罕巴图黑着脸,脚步非常沉重,手里的冲锋枪被他扔到地上,裤子上沾了不少灰,胸口有一个正中心脏位置的白点,太准了,他用一种毒辣的目光盯着萧亦笙,随时都有可能扑上去。
“怎么,都不服气?”萧亦笙抬了一下眼帘,扫视着周围的四个男人,他缓缓的笑了,阴测测的
,“再来一场,我还会赢。”
非常自信的语气让几人神色各异,温祈弄开额头汗湿的发丝,脸上的表情温和,看不出什么,他率先离开。
刘衍脸色是最难看的,已经不能用词来形容了,周身散发出靠近者死的气息,冷着脸出去。
“草,萧亦笙,你他妈竟然不遵守游戏规则。”楚霄边走边弄掉头上戴着的防护头盔,丢脸死了,只有他的头盔和衣服上的白灰是最多的,输给谁都能接受,可只会烧菜做饭的温祈都超过了他,那股子气憋的心口发闷。
他快步流星的跑出去,蹬蹬瞪的上楼推开一扇门走到坐在沙发上喝茶看书的人面前。
“老婆,萧亦笙使诈!”
沈默眼角一抽,安抚炸毛又蠢,一脸“老婆,我输了,我不想活了”样子的楚大摄影师。
“明年还有机会。”
他的话一落,包括楚霄在内,温祈,刘衍,乌尔罕巴图几人的眼睛都为之一亮。
大赢家萧亦笙面无表情,他的唇角微乎可微的动了一下,阴冷的很。
“明年我也要参加,维,我保证不动用那些力量。”塞尔特舔了舔苍白的唇,眼中红芒掠过。
林建白虽没开口,但是看过来的深邃目光是一个意思,男人间的战争,他想用手里的枪摆平。
“好。”沈默揉了揉眉心,他对明年的游戏充满了期待。
自从那天萧三少爷的计划打水漂了,公爵大人的周末伦敦二人世界也打水漂了之后,家里的气氛就不太和睦,所以沈默才想出这么个法子。
他知道那几个男人心里都有股气,不公平,怨恨,愤怒,无奈,各种情绪交织,如果不找个机会发泄,肯定会出事。
适当的合法暴力有助于家庭和谐,这是沈默在一本书里看到的。
圣诞节那天,林建白早早把手里的公务处理完了回家赔妻子,楚霄更干脆,提前就请假了,连同那几天的温泉之旅,刘衍也当了甩手掌柜,除了塞尔特之外,萧亦笙跟乌尔罕巴图时间也很自由。
唯一比较麻烦的是温祈,他没有跟沈默他们一同出发,而是过了两天才赶过去的。
外面天寒地冻的,几人围在一起吃火锅,屋里热气腾腾的。
乌尔罕巴图正在跟一块羊腿较劲,他面前放着一个小盘子,刀子很利索的在羊腿上面削,快的让人眼花。
吃掉碗里的海带,沈默见男人还在拧着眉头,盘子里的肉片也堆的很高了,“巴图。”
“嗯?”乌尔罕巴图抬头,冲沈默露出一口白牙,“一会就能吃了。”
沈默默默扭头。
来自不同时空,不同年代,几人的口味也是大不相同,好在他们都不约而同的顺从爱人。
塞尔特是最悠闲的,酒杯里的红酒轻轻晃着,大概也就他能在充溢着火锅香料味道的房间里面优雅的品着红酒。
站起来拿勺子弄了冻豆腐放到林建白碗里,沈默又去找鹌鹑蛋,他挺乐意去这么做,尤其是看到他们明明很想说也要,却又别扭的矜持的时候。
在温泉村泡了八天温泉,沈默感觉自己从地狱走了一圈,每天都是浑浑噩噩的,从床上到地上。
离开的时候他走路都是飘的,一副快成仙的样子。
吃饱了的七个男人脸上都是餍足的表情,仍谁看了都清楚他们心情非常好。
七月的尾巴,t市烈阳似火,米月国却是春意一片。
米国有个小镇,拥有一个很美的传说,据说来这里完成婚姻的新人都会得到月神的祝福。
也不知道是发生在多少年前的故事,是真是假,但是这世上的事本就真假难辨。
信则有,不信则无。
而小镇教堂里面正在发生着史无前例的一幕。
“沈默先生,请问你是否愿意与……”神父看到那一溜的名字,吞了口唾沫,在心里比划了一个十字,默念了第n遍,世人皆有爱人与被爱的权利,都值得拥有幸福。
“愿意与林建白先生,塞尔特先生,萧亦笙先生,楚霄先生,乌尔罕巴图先生,刘衍先生,温祈先生结为夫妻,无论贫穷或富有,健康或疾病,都不离不弃,相伴到老。”
念完之后,神父长长舒了口气,拿一种复杂的目光望着面前的八个男人,最后停在中间唯一的穿一身白色西装的帅气男人身上。
这是他有生之年主持过的最特别,也是新郎人数最多的一场婚礼了。
“是的,我愿意。”沈默浅浅一笑,站在七个各有不同,却同样极为出色的男人中间,他感觉自己一定是得到了上帝的最大宽恕和最至高无上的爱护。
或许是哪辈子修的福分,不然他怎么会这么幸福。
听到他的话,七个男人脸上的表情都同事发生了一丝变化,眼底是怎么也忽视不了的情感。
在心里再次默默念了一遍世人都应该拥有幸福,神父看向站在新娘身边的高大男人,实在是对方的目光是另外几人里面最可怕的。
“林建白先生,请问您是否愿娶沈默先生为妻,不论生老病死”
林建白手心起汗了,他在紧张,心跳的特别快,“我愿意。”
“塞尔特先生,请问您是否”
神父边念边看面前长的跟画出来的画像一样的男人,对方深邃的五官让他莫名的觉得恐惧,那是一种光明对黑暗的排斥。
“愿意。”塞尔特勾唇。
接下来神父挨个的念了一遍,全部念完之后他觉得自己嘴巴都干了,但是他还是很敬业的露出一个祝福的表情,“那么,上帝祝福你们,愿你们相爱一生,幸福到老。”
海边,威风徐徐的吹过
沈默带头把西装脱了,穿着白衬衫,卷起西装裤的裤脚沿着沙滩散步,与他同行的是七个深爱着他的男人。
“叮,恭喜沈先生。”
脑子突然冒出来的声音让沈默微愣,他在心里回应,真诚的说,“谢谢。”
谢谢在茫茫人海,无数的星球选中他,也谢谢让他们几个都再次出现在他面前,好好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约定好了,林建白在沈默额头吻了一下,塞尔特的唇掠过沈默的眉心,接下来是萧亦笙,他吻了一下沈默的鼻尖。
楚霄抱着沈默,在他左边脸颊亲了一下,很不舍的蹭了蹭,但是又似是有什么约束,非常不情愿的退后。
比起楚霄的不情愿,刘衍面上要冷静的多,只是做出的行为完全相反,他在沈默右边脸颊吻了一下,没松开,而是用力吸吮,流下一个绯红的印记。
乌尔罕巴图还是那么霸道,在沈默脖子上咬出一个牙印。
最后一个是温祈,他低头在沈默唇上落下一吻,看过去的目光温柔深情,“小默,你幸福吗?”
沈默微笑,眼角轻微潮湿,他很幸福,也会一直幸福下去。
第101章
萧亦笙在还没出生的时候就被府里的人格外“照顾”,如果不是他命大,他看不到这个世界。
他的娘亲是镇上唯一一个女先生,臻如烟,琴棋书画无一不精通,是个知书达理的女人。
在萧亦笙的那些阴暗记忆里,唯一温暖的角落是他的娘亲那张秀雅如画的脸上温柔的笑容和总是带着淡淡墨香的怀抱。
世人都说情之一字多半与痴缠二字纠葛,臻如烟又何尝不是,她对萧启明有倾慕之情,送出去的不但是一颗心,还配上了一条命。
萧亦笙的命运多舛,他在家里是不合群的,五岁那年,他被推进池塘,寒冬的天,身上的棉衣被冷水浸透,身体不断的往下沉,那一刻,他求生的远远超过意料。
八岁那年,臻如烟被关了起来,说是得了麻风病,萧亦笙拼命的用指甲挠着门,皮开肉绽。
从那以后,萧亦笙得了一场病,他变的寡言,也变的消瘦,一双细长的眼睛不起半点波澜,府里的人都不喜欢他,躲脏东西一样躲着,背地里说了很多难听的话。
萧亦笙的二哥萧和明里暗里没少找他麻烦,不止一次捕捉到萧和盯着他的手,露出厌恶的目光。
没过多久,他的一双手溃烂了,十指连心,痛的他不停抽搐,萧亦笙笑了,狼狈的缩在地上,鼻涕眼泪全在脸上,可他那双眼睛里的森冷却愈发骇人。
他想,天如果真要他的命,那就舍弃,变成厉鬼来索取那些人的性命。
许是命不该绝,府里遭了一次祸事,那夜闯进来的刺客躲在萧亦笙屋里,无人知晓。
“你想要他的命?”
“我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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