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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这一片荒芜的乡郊小道了。

秦空一阵恍惚,突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傻站着干什么啊?走吧,要迟到了!”

秦空一回头,发现原来是自己的死党―余杰。

“小杰?”

余杰身旁是他的另一个死党何宇豪,两人都骑着自行车。他们三人住得近,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都同班,自然而然就成为了死党。

何宇豪一拍自己的自行车后座:“还愣着干什么?上来啊,你今天怎么没骑车?”

秦空很自然地跳上了他的车后座,想了一下:“对啊,我今天为什么没骑自行车?”

何宇豪一巴掌呼在他脑袋上,笑道:“你个傻X!”

两辆自行车,载着三个少年,在颠簸的乡郊小道上留下欢快的嘻哈笑闹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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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迪亚斯很快便感觉到不对劲了,这雾绝对来得有问题,是黄泉三百里这里特有的现象吗?来之前他已经跟情报贩子打探过消息,情报里并没有提及这里会有产生迷雾的现象。那么是人为操纵的?是谁?

任务要求只是―到黄泉三百里寻找一本被封印的上古□□,没有提到过是否有什么魔物守护着这本书。也有可能是也接了这个任务的同行搞的鬼。无论如何,他只能打起十二万分精神,随时戒备着。

“你是谁?为什么在我家里?”语气带着点傲慢的稚嫩声音在前方响起。这个声音一直铭刻在他的脑海深处,从未遗忘过。

眼前的雾渐渐散去,他身处于一座美轮美奂的欧式建筑里,豪华的大宅,光前厅就有整个孤儿院那么大,大理石铺就的地板光可鉴人,正好映照出站在上面的自己是多么的邋遢、瘦弱、丑陋,与这里格格不入。

而站在他面前的男孩,看起来只有不到十岁,白皙的小脸、水蓝色的双眼、红润的嘴唇,鼻子上有一些雀斑,他梳着一个大背头,穿着绣工精细的白衬衫、浆得笔挺的吊带小短裤,领子上还打了个蝴蝶结,这就是典型的大户人家的小少爷。在他的面前,伊迪亚斯自惭形秽,只能一直低着头。

美丽的贵妇人温柔地摸着小少爷的头发:“亚当,这是伊迪亚斯,以后他就是你的弟弟了。”

“我不要弟弟!”小少爷立刻发火了,开始向妈妈撒娇抗议:“我不要弟弟!他那么丑!嘴巴跟兔子一样!”

是的,伊迪亚斯也知道自己很丑,他有兔唇,虽然修女们没有提过,但敏感的他还是猜到了,这也许就是自己被父母抛弃的原因。他将自己的脸埋进衣领里,手也缩进袖子里,这一刻他多么想让自己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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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启帆大概是他们四人里最镇定的了,毕竟他生前是一名军人,十多年的戎马生涯,铸就了他的钢铁意志与稳重的性格。在一切未知的情况下,他不会贸贸然出手,最好的办法还是提高警惕,敌我不动不动。

“小帆,你回来了?”苍老的声音,语气里带着欣喜。

“……”爷爷?这不可能!爷爷他早已经……不,也许有可能,如果他也已经去世了,他们就有可能在这里相见。

“小帆你怎么了?快进来啊,这次回来几天?”说着,他朝房里高喊道:“秀娟啊,小帆回来了。你快到地里摘些韭菜,小帆最喜欢吃韭菜豆腐了。”

从房里应声走出来一名二十多岁的娟秀女子,他见到乔启帆似乎也很惊喜:“你回来了?”

乔启帆疑惑了,爷爷也就算了,秀娟怎么也在这?不,不对,这里不是海盗船,而是他的家乡。作为一名意志力坚定的军人,他试图努力唤醒自己的意识。

“孩子他妈,还不快做饭,小刚都放学回来了。”爷爷催促秀娟。

秀娟无奈:“爷爷您又忘记了,他是您孙子启帆,我是秀娟,不是奶奶。”

爷爷年纪大了,患上了老年痴呆,病情时好时坏,一会糊涂一会清醒,这几年更加是糊涂的时候多,清醒的时候少了。

爷爷想了一下:“啊?是吗?喔,孩子他妈,这男的是谁啊?”

乔启帆有点心酸,他从小父母离异,又各自再婚,是爷爷一手将他拉扯大的。小时候他总在想,再等几年自己就长大了,等长大了,他一定好好孝敬爷爷。没想到,他总算长大成人了,还没有来得及孝敬爷爷,他老人家却已经成这个样子。

秀娟好不容易将爷爷哄了回去。

“难为你了。”乔启帆对于自己的妻子总是带着愧疚。虽然夫妻三年,两人见面的次数加起来也不过五次。他的部队在邻省,两地相隔甚远,探亲假也不多。与其说她是自己的妻子,不如说是爷爷的看护。

秀娟是隔壁村的农家女,他与乔启帆是经人介绍相亲认识的。她长得不算多漂亮,但胜在身材苗条、身体健康,为人也老实贤惠。作为农户的第六个女儿,她上面已经有五位姐姐了,在家里没什么有地位,又没有什么文化,找不到好工作,嫁给乔启帆也不失为一条出路。

她二十岁就嫁给乔启帆,三年过去了,两人真称得上相敬如宾,见了面相互生分得如同客人一般。

三年前,乔启帆转业,他选择了回家乡一家电机厂上班,这份工作早出晚归不说,工资还不如当兵时发的补贴多。秀娟没有什么文化,而且爷爷也必须有人照顾,她就在家照顾一下老人,打理打理家务。一家三口的重担全压在乔启帆身上,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乔启帆还记得那是一个空中飘着绵绵细雨的夜晚,他回到家已经是晚上九点了。秀娟一直守在大门外,见他回来焦急地道:“爷爷不见了!我就出去摘了点菜,回来的时候就不见了!”

乔启帆赶紧进屋,找了一遍无果,又冒着雨挨家挨户满村子寻找。他还发动了村子里的青壮年,找遍了山村里的每个角落,一个星期过去了,爷爷杳无音讯。

他知道,爷爷那天一定是清醒的,秀娟在大门外摘菜,如果爷爷要出去一定会经过大门,他是故意从窗户爬出去的……

乔启帆恨自己没用,如果他再有能耐一点,能让爷爷过上无忧的生活,爷爷也不会为了让自己减轻负担,而选择这样的一种方式离开自己。

但他没有放弃,至此之后,工作之余他的所有时间都用来寻找爷爷,到各个县市去张贴寻人启示。

隔了几个月,他再次回到家,屋里已经黑灯瞎火。他打开灯,屋内突然响起了手忙脚乱什么东西掉落床下的声音。待他反应过来,那是一个没有穿衣服的男人,以及床上被子掩盖的另一个人。

他什么都明白了,他默默关上灯,合上门。

作者有话要说:  师徒四人遇到西天取经的第一难了,可喜可贺

谁都有一些不想提及,但终生难以磨灭的记忆。他们的死因也在这个幻境里会有解答。

今日暴字数,更新慢了一点,总算在吃饭前赶上了

☆、万澧

四人之中只有万澧主动出击,他不喜欢等待,他也不是那种能够等待的人。

他在伸手不见五指的一片茫茫白雾之中行走,但走了十多分钟仍然没有到尽头,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他走的是直线,而不是在绕圈。

终于,在半个小时之后,他的长剑碰到了什么东西。原本厚重的迷雾,此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地消散。原来他碰到的是他家的墙壁。

万澧发现他手里的长剑不见了,骨节分明的手掌也缩小了一半,肉乎乎的。

房门被打开,从里面冲出来一名年轻女子。她穿着那个年代来说,非常时髦的红色长裙,以及高筒牛皮靴子,脸上画着精致的妆容,她表现得惊慌失措,有点狼狈。接着,后面跟出来一名高大的男子,他的手里举着一把菜刀,双眼通红,怒不可遏。

“爸爸”万澧不禁喊了一声,但很快他就意识到这是不可能的,他的父亲早就死了。

“啊!来人啊,救命啊!万成辉你发什么疯?!你给我住手!”女子虚张声势喝止男人,但那颤抖的嘴唇已经出卖了她内心的惶恐。

“你还好意思喊人来?好啊,你喊啊,让人过来瞧瞧你这个抛夫弃子,勾三搭四不要脸的贱|人!”男人挥舞着手里的菜刀,显然情绪已经在失控的边缘。

“我不要脸?是啊,你要脸,每个月就赚那么一点,养不活老婆孩子,还打肿脸充胖子,借钱给别人!你有种就劈过来,你劈啊!”

“你以为我不敢?你”眼看一出家庭惨剧就要发生,然而此时,男人终于发现了站在门外的儿子,高举的手臂缓缓放下。

女人也回头看去,见到站在一旁的万澧,嘴巴动了动似乎想要说些什么,最后却什么都没说,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从此以后万澧再也没有见到过那个女人。

万澧的父亲在小县城的中学当老师,是个本本分分的教书匠,每个月只有那么一点微博的收入。他的母亲是县里文工团的舞蹈演员,虽然两人的工资都不高,但她总能想办法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她也确实有那个本钱,就算已经是个年近三十、生过孩子的女人,只要她在大街上晃一圈,依然有百分之九十的回头率。

她本来就不是个本分的女人,一次省里来了领导,在演出后,她找到了飞黄腾达的道路。于是她狠下心抛下丈夫和儿子,离开了。

那一年万澧只有六岁,老实说,他对母亲的印象并不深刻。提到“母亲”这个词,他想到的只是红色的裙子与高筒靴子。

两年后,父亲再娶,对方是父亲的同事,一个三十出头仍然没有结婚的女人。说闲话的人多了去了,都说这女的是因为年纪太大嫁不出去,这才嫁给一个离过婚还带着小孩的没用男人。但幼小的万澧对这些流言蜚语都不清楚,也没空理会。他每天的生活都被上学和训练填满了,从五岁开始,他就被送去父亲的好友--学校教体育的齐老师那学武术。长拳、太极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每天回到家都已经很晚了,吃过饭写完作业就睡觉,作息非常规律,他与父亲、后母接触的机会并不多。印象中,那是一个说话轻声细气,看起来有点文静瘦弱的女人。与自己说话的时候永远都陪着小心,似乎语气里总带着点讨好。

万澧十二岁那一年,父亲得了尿毒症,病来得又急又快,措不及防中就离开了人世。父亲去世后,无论是父亲那边的亲戚还是母亲那边的亲戚,都没人愿意领养万澧,不过幸好,后母没有将他扫地出门的意思,待他也跟从前没有什么不同,依然负责一日三餐,承担起他的生活、学习一应费用。与万澧说话,也依然是那么小心翼翼。

晚饭的时候,后面看了他好几眼,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在饭后才终于对万澧道:“小澧,今天你们齐老师来找我,下个月的省级比赛你没有报名是吗?”

万澧没有吭声,算是默认。

“齐老师感到很可惜,你今年有夺冠的希望。阿姨也觉得很可惜是因为交通和住宿费吗?”

万澧还是不吭声。

后母在心里叹了口气,这孩子倔强又沉默寡言,很多时候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与他沟通,但他确实是个令人心疼的好孩子。

第二天,万澧打开书包的时候,发现里面放了两百块钱。他将这两张钞票紧紧攥在手里,整堂课都低着头。他知道后母挤出这两百元有多不容易。2000年后,物价开始飞涨,那个时候,一个小县城的老师,每月的工资也就六、七百,丈夫死后,一切的家庭费用都由她一人承担,还要带着一个拖油瓶,两个人的生活费用不是一笔小数目。

他虽然年纪小,也知道后母有多不容易,父亲死后,他就从未见过她买过一件新衣服,倒是自己进入了青春期,身体开始发育,个头猛窜,半年就得给自己添置几件新衣服;饭菜也不算多丰富,都是些当季便宜的菜色,但总保证有荤素搭配,量也足,尽量满足他成长的需求。

这些他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后母才三十多岁,还年轻,有热心同事给她说了几次对象,都因为她还带着前夫的拖油瓶而告吹。就这么拖着,直到万澧十五岁的时候,后母终于与一个离异过的中年男子稳定了下来,但迟迟不肯结婚。后母虽然没说,但万澧心里清楚一定是因为自己。

2006年开始,房价也开始飞涨。他们现在住的房子,是万澧父亲九十年代买的单位集资房,一百多平方的房子,当年只需要两三万,现在却能卖个将近二十万。当年父亲过世的时候,对万澧避之惟恐不及的亲戚们,似乎心思都活络了起来,争着要领养万澧,还言语里撺掇万澧与后母打官司,要将房子纳入他一人名下。

无论这些亲戚们如何费尽口舌,万澧依然沉默着。

在他即将步入十六岁的那个夏天,他从初中毕业了。那一天他收拾了一些东西,给后母留了张纸条便打算离开。

正巧后母此时回家了,两人在大门口相遇。看到万澧手里的行礼,她顿时明白了。

“小澧,你这是干嘛?”

万澧朝她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喊了他从来没有对她喊过的称呼:“妈,再见。”

听到这一句,后母眼睛顿时发酸,眼泪止不住往下掉。她追了出去大喊:“小澧”却只看到远方少年那坚定的、头也不回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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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澧到了省城,他一个还不满十六岁的初中毕业生,要想在这大城市里找份正经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一开始,他到桌球厅给人看场子。说是桌球室,其实明白人都知道,那就是当地黑帮势力的聚会场地。他学了十年武术,还是三年省级比赛冠军、去年的全国冠军,有底子在,一般来砸场子的都在他身上讨不到什么便宜。后来他靠过硬的拳头,闯出了点名气。开始有人邀他□□拳。

黑拳这玩意来钱快,但却是玩命的行业。就算在比赛中死去,那也不过是城市中默默消失的一粒尘埃,没人会记得,甚至没人会注意少了这么一个人。他倒是不在乎,反正他孤家寡人一个,死了也了无牵挂。没有太多犹豫,他便接受了邀请。

万澧在这残酷的竞争中开始蜕变,他不再那么沉默寡言,但嘴里吐出的话总让人跳脚,挑衅对手是他的拿手绝活。他也从不手软,黑拳比赛中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死在他手里的对手不多,但也有那么两三个。他知道天理循环,自己也总会有那么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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