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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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念你的吻

和手指淡淡烟草味道

记忆中曾被爱的味道

在商场的快餐厅听到这首歌。想一个人真好,臭袜子都能闻出香味来,虽然夸张却幸福!相爱的人就这样吧。

对面的情侣眼中溢出了相爱的幸福。相爱,真的幸福吗,我不知道,如果有始无终倒不如不爱,不断地相爱相离,不断地轮回,最后神经麻木,心灰意冷,真的不如不爱。

众星捧月能怎样,千叶之上扬花又能怎样,我最后不是连长满雀斑的鹃都不如,她的爱情不需排练,一场就开花结果。这个时候她一定在香榭丽舍大街上散步,像一个慵懒的贵妇。

爱来爱去真没劲,还是不要一场又一场的谈恋爱的好,一生只要一场就够了。否则一不小心就迷失在爱的旋涡里了,最后把自己也丢了。因为男人喜欢来去匆匆,就像一段感情,毫无征兆地来了,没任何理由又去了,来来去去,匆匆又匆匆。

在这来去匆匆中,天地之间只剩下我一人,在爱情的舞台上咿咿呀呀地唱着,曲终人散,没人喝彩。

寂寞突然把我的心撕开一条深深的口子,血如泉涌。

终于忍不住打电话给木木了,他要我忘了他,别再纠缠他,爱情原来可以这样绝情。

10月29日

懒得去上班,很无聊,像一颗找不到方向坠落的尘埃,彷徨。

呆呆地站在阳台上,天高云淡,楼下有奔驰开过,艳丽的女子,轻摆腰肢如风吹杨柳,一件名叫青春的商品被卖了,一颗生活的尘埃,迷失了方向,而它在笑。对面工地上巨大的吊车轰隆隆的,有人在上面,不知会不会掉下来,生命微不足道,轻如鸿毛。

19层很静,阳光懒懒的从窗子移到墙上,时间悄无声息地流逝着,我抓不住它,就像抓不住木木,人脆弱得如酒吧里的玻璃杯,一碰就碎,爱情也如此,什么年代还说爱情,太土,谈恋爱不如喝酒。

我去了酒吧,放弃了〃走过那夜〃,昨夜已经过去,还进去干什么呢?

酒吧里人影如鬼魅,台上一个不哭也不笑的女孩子在灯影里低沉地唱着颓废的歌,声音里流淌着沉沦的诱惑、放纵的欲望。

我今晚不要男人,只要啤酒。可一个男人霸道地闯进我的视野,他笑起来和木木一样,不热烈也不淡泊,却让你百般沉醉。酒吧里的男人和女人只是两个黑影,没有名字,所以我们只是喝酒,说些无聊的话。

你的眼睛像我的一个朋友。

你的笑像我的一个朋友。

你喜欢玩什么?

男人,你呢?

女人。

哈哈,我们是同一类人。

酒吧里的人都是同一类人,寂寞无聊的人,男人猎女人,女人猎男人,人人都是别人的猎物,同时又是别人的猎人。

他身上的烟味很浓,他抽芙蓉王,我也抽这种烟。人和人的相遇很奇怪,这个男人居然有这么多和我有关联的东西。

我改变主意,今晚不仅要啤酒还要男人!

他在酒店开房间,我和他上床了。酒吧里的男人和女人相遇,大多逃不过这个情节。

兴奋时他的表情夸张得像爱德华·蒙克的《呐喊》,他在阴暗潮湿的黑夜里摸过多少女人的身体,我不知道也不管它,总之这一刻,这个女人是我。生活最重要的是〃此刻〃,时钟走过;〃此刻〃已不存在,像有的人有的事,尽管你想留住,没用,它步履匆匆,再快的步伐也追不上变心的翅膀,除非翅膀折断。木木,经过你,我仍然可以开花,而且开得纵情肆意,开得风情万种,开得令你卑微惭愧。

第三部分: 第39节:酒会

关于《呐喊》,爱德华·蒙克说;〃我和两个朋友一起走着,夕阳西沉,天空变得像血一样红,我忽然无精打采,极度疲倦地止住脚步,黝黑色的海峡和道路显示着血与火一样的光舌。朋友走着,我却一个人停在那里因不安而颤抖着,我感到了自然强烈的呐喊。〃

爱德华不知这一刻我也如此,想呐喊,想对着纷纷扰扰的世界大声呐喊。只是我不知道喊完后又能怎么样,是不是照旧吃饭睡觉,日复一日的百无聊耐。

人生如梦,何必苛求自己,不如在梦中体味喜悦与痛苦,再怎么喜,再怎么痛都不过在梦中。那么,猎人,尽情纵欲吧!千万不要说爱情!

他说他会爱上我。

我大笑不已,从床上摔了下去,有点疼,我止住了笑,睁大眼瞪着眼前的男人。

他也睁大眼睛瞪着我,他的脸上挂着一丝笑,笑得很诡异。

你像个杀手。我说。

他说他是。

那你会杀了我吗?

有可能,但不是今晚。

10月31日

又是一个月的最后一天。

时间,跑得真快。

翻开达利的画册,半空中的塔楼,细肢的大象和马,枯黄树枝和柔软的钟表……

他这个充满了神奇幻想的家伙。

他让记忆停留在了梦中,他让时间停留在了梦中,他的钟表疲软了,不会走动了,他抓住了永恒。

可我不能,因为我没有梦。我的时间,一如继往地向前跑去,像一匹疯狂的野马。

h找我喝酒,我没有拒绝,我喜欢喝醉的感觉,醉了比清醒要好。

他问我爱不爱他,真可笑,为什么每个人都喜欢这个愚蠢的问题呢。

第二十八节酒会

下班前我收到了申世飞派人送来的礼服。

回家打开包装一看,还真是国际名牌,阿曼尼的,估计得好几千甚至上万,看来这次酒会对申世飞来说的确意义深远。礼服很漂亮,款式优雅浪漫,黑色中点缀了一些金属亮片,像夜空中闪烁的星星,真丝面料,柔软舒适。

我迫不急待地穿上,大小正合适。看着镜中的自己,几乎不敢相信,镜子里看起来高贵典雅的人会是那个浑身透着小家子气的吴晴?申世飞呀申世飞,你真行,让我对自己另眼相看,原来我也可以如此高贵;〃佛靠金装人靠衣装〃,一点不假。

如此漂亮的礼服需配好的珠宝,还好昨晚秦渊送了我那串项链,否则我那些石头玻璃之类的怎么配得上如此高贵的礼服?我戴上红珊瑚项链和耳环,穿着黑色的礼服,红色和黑色互相衬托加上熠熠生辉的钻石及身上的亮片,整个人显得既典雅又神秘,真没想到秦渊帮我解了围,看来要做个名媛淑女没有银子真的行不通。

我喷了些cd香水,金黄的液体,幽雅的清香,看来;〃寄情水〃只能放一边了。

申世飞来接我,他西装革履,西装是范思哲的,看来他这一身行头也花了不少银子。一见我,目瞪口呆,张口结舌;〃吴,吴晴,你真漂亮!〃

我故意装出</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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