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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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只剩下一地烟蒂,一身落寞。

t找我喝酒,又问了愚蠢的问题。

第四部分: 第53节:庆祝光棍节

我懒得理他,他给了我一个耳光。我盯着他,不敢相信,他会是那个我所认识的t。

你要相信,我是可以杀掉你的。他这样警告我。

我给了他一个耳光。

11月9日

日子没那么孤独。

和他吃了几次饭,喝了几杯酒,上了几次床。不讨厌他,但不爱他,只是想找个人来填补心里的空洞。木木,不止是你的咖啡能让人醉。

我叫他子火,能把木烧成灰的火。

他是哪里人,做什么的,多大了,我一无所知,我也不想打听,把一切看清楚了心反倒累,更何况他不是我要关心的人。实际上我谁也不关心,因为没有我要关心的人。父母不要我关心,他们有自己的生活,妈妈有忙不完的生意,爸爸有甜蜜蜜的小情人;朋友不要我关心,除了q我没一个朋友,她也不要我关心,她是她父母的掌上明珠,我的关心太多余。既然这样,我不如关心自己吧,可我又是一个懒得关心自己的人。

同时对于子火来说,不论我来自哪里,要去哪里,有过什么样的故事,或者渴望发生什么样的故事,都不重要,我只是他的〃晶晶〃。

我们彼此并不相爱,他是我的〃木木〃,我是他的〃晶晶〃。我们的确是一类人,是别人的替代品,这一切是宿命,躲不开,逃不了,冥冥中命运早已安排。

无所谓,谁会爱上谁,谁让谁憔悴。人生无常,本是一场空,谈什么爱,说什么情。生命简单,不过是一个眼神,一束玫瑰,一首《恰似你的温柔》,一杯烈酒,一个亲吻,一句一生一世的戏言……

我们不过是两颗寂寞的灵魂,在这个寂寞的城市相遇。他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他,我们属于风,在某个早晨随风而逝。

他倒是个不错的情人,对我很有耐心,只可惜我对他没有耐心,我不知道我能在他身边停留多久。

11月10日

站在商场外欣赏橱窗里的一件大衣,我喜欢它的颜色,黑色,像漆黑的夜,像深不可测的眼眸。我不知道夜和眼眸哪个更黑,但我喜欢黑色,喜欢这件大衣,不过我没有买下来的欲望。

有个女孩也像我一样站在橱窗外看衣服,她穿了件黑色的风衣,身材不错可以做模特。

她说她就是模特,不过没有于娜有名气。她还说她有过一件那样的大衣,在燕莎买的,花了九千块,但是她扔了。不是因为讨厌大衣,而是讨厌一个与大衣有关的男人。

这城市的每个角落都有故事,帝王将相的故事,平民女子的故事,几千几百年前的,几月几日前的,还有几分几秒后的……

她问我相不相信男人,我说不信,她说她曾经信,但现在打死她也不信了。是啊,相信男人不如相信一个流浪的乞丐,至少他们乞讨时是真的贫穷。

我们看着对方笑了,可能她和我一样觉得自己是不是哪个神经出了问题,为什么要跟一个陌生人说起自己的感情,难道是太想倾诉了?城市里擦肩而过的每一个人都紧闭着心灵的大门,任自己在屋内被孤独与寂寞吞噬,留给身旁的人一个漠然的眼神。

最后她关上门走了,我也关上门走了,我们像千千万万的城市人一样关上了自己的门。

那件黑色的大衣仍然摆在橱窗里,不知将会穿在哪个女人的身上,也不知它能不能永远挂在她的衣柜里。扔了可惜,价格不菲。

爱情远比一件大衣廉价,扔起来轻松得多。

最后,我还是叫子火来给我买下了,他花钱很大方,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个有钱人。

().

11月11日

光棍节。

我们部门全是光棍,中午七条光棍举杯庆祝!

其实又有什么值得庆祝的呢,一群从四面八方飘过来的异乡人,一群下了班不知去哪里打发寂寞的无聊人,一群得不到爱情又拼命去追求的可怜人。

甲乙庸人喝了很多酒,哭喊着上天赐他一个老婆。

妖精一脸媚笑。

子火找我,说庆祝光棍节。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光棍,也许他有很多女人。

11月14日

和子火去郊区看了一晚星星。

听起来似乎很浪漫,不过他看星星不是为我,我也不是为他,他是为晶晶,星星是他的晶晶;我为自己,我希望有什么东西能刺激我日益麻木的神经。

夜晚很冷,我们坐在车里看,他拥抱我的躯体,臆想晶晶的灵魂。然后我们在车上做爱,他叫我晶晶。

他说起晶晶,晶晶是他15岁的初恋,是他永恒的爱。

15岁就调戏小女生,真是调情高手。

他说他是个孤儿,可能是偷欢男女抛弃的私生子,他从来不知道他的父母长什么样子。15岁坐煤车到北京来讨生活,身无分文,举目无亲,流浪街头。一次偶然在一个胡同里撞见一伙小流氓在欺负一个小女孩,他和他们打了起来,被那伙人扎了几刀,不过那伙人放过了小女孩,她就是晶晶。

晶晶的父母给他钱租了间地下室,因此他再也不用今晚睡公园明晚睡路边了。晶晶还给他买吃的,买衣服,后来他喜欢上了晶晶,尽管他当时并不知道那是爱,然而晚上睡在阴冷潮湿的地下室里总是梦到她。晶晶的父母虽然感激他救了女儿,但不喜欢女儿和他这个流浪汉交往。他从地下室搬走了,再后来摸打滚爬成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不再住地下室,也不再做流浪汉,他觉得自己有资格找晶晶了。可是晶晶家的院子换了主人,那家人告诉他晶晶一家早移民英国了。他这才清楚地意识到这些年来辛苦打拼都是为了一个人,同时他也清楚地意识到他爱着晶晶,而且非常爱,直到现在还爱。

像老电影中的故事,我不信。他说是真的,而且是永恒的爱。

笑话!星星会陨落,人会死亡,哪有什么永恒?他和晶晶顶多不过是两颗流星,交错而过,他居然当成永恒。

有永恒的爱为什么还要玩女人,既当婊子又立牌坊。

我是凡人,有七情六欲。

你睡过她没有?

没有。

接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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