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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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的人相处,真不容易!  大部分的人对于迷恋的现象经常掉以轻心,非要到原本的生活或环境受到影响才知道情况严重。这时,人会发现,理性只是一个空洞的字眼;然而,在这样的情况下,理性是惟一能够帮助所有陷入热恋者的东西。父母对热恋中的孩子以理性加以谅解、校长对师生恋关系中的老师加以谅解、孩子对身处迷恋中的父亲或母亲给予谅解等等。如果有人误解了迷恋,不懂得迷恋是怎么一回事,以及误以为该迷恋是短暂的,这种双重误解会摧毁掉太多美好和充满希望的关系。  

迷恋,友谊与爱情(2)

科学家把迷恋跟身体特定化学过程放在一起理解,大部分的迷恋只是短暂的现象。我想,若把一种迷恋就此视为某一种永恒的关系,也就是把另一项关系永远划上句点,这是错误的。如果迷恋不是基于别的原因,那么它只是成长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即使对某些人而言,这个成长阶段可能到80岁才开始。  我和我太太的关系相当融洽。但今天晚上,我竟疯狂地迷恋上另一个女人。我该怎么办?  我会建议你,动员你的意志力,尽可能压低你那份迷恋的感觉,并且不要向这个女人展现你对她的迷恋。此外,我无论如何要你知道:请相信我,我保证你绝对会陷入爱的痛苦中。但以你的年纪来说,就算你不愿意忘记,这也并不是无法克服的痛苦。然而亲爱的朋友,火虽然可以熄灭,隐藏其下的火苗有时却可以闷烧许久。然而,对年轻人来说,爱情的苦恼就危险多了,至少,当周遭的环境没有察觉、接受和尊重他的时候,他会相当痛苦,尤其是有些年轻人会产生严重的沮丧,甚至导致自杀。  我经常看到成年人明显没有能力维持稳定的情感关系,结束一段之后,马上又陷入对另一个人的迷恋。  “成年”一词在这里并不准确。成年人经常生活在混乱的情绪之中,只不过伪装良好。基本上,这样的人的自我和自我尊重都有问题。他们的迷恋对他们没有帮助——一点小小的帮助都没有。当然,这样会妨碍正常的情绪发展,因此也会妨碍他“成年”的过程。这些人必须愿意对自己进行深思,必须承认他们所处的情绪混乱是多么的有害和无望。我担心的是,对某些人来说,自我深思是不容易做到的事。在这种时候,心理专家或性治疗师的协助有时是相当有用的。  另一方面,有些人可以说是情爱隔绝者,一种从来没有感受到心中骚动与不安的人。他们在蝴蝶园中散步,但从未发现园中的幸福和痛苦。这种人大都和朋友保持良好的关系,不过却有一点胆怯和保持距离。对于自己在别人身上察觉或观察到的温暖与沸腾的感觉,他们感到畏缩。这种人存在于各年龄层,尽可能远离危机。一般说来,这样的关系可以维持得相当好,但他们体会不到那种以感觉为重心的关系当中的诸般起落。这并不是说这种人就无法接受温暖的情绪,而是说他们比较少把这种空间留给伴侣,反倒是留给了别的寄托,例如音乐、艺术或是孩子。  这样的人为什么从来不去追逐蝴蝶,原因无法确定。或许这些人天生情感的程度比较浅,也或许是遗传的影响,或是基于在潜意识中发酵的某些经验,或者是所有这些因素的总和。我们应该知道,某些情爱隔绝者(幸好是少数)会使得深爱他们的人落入无尽的苦恼。  再看看文化上的差异:在奈及利亚,这种人保证会比在西方适应良好。某些非洲种族拒绝以感情为基础建立起人际关系,在这儿是容不下浪漫的。在这样的团体中,尊重权威与隶属关系比较重要。这样的结果是,人际关系较常以冷漠为特征,而比较少感情的结合。  谈谈长期的关系形式:友谊、爱情、同事。  我不敢对此骤下定义。也许可以用“化学作用”来理解迷恋,但无法以此来说明友谊和爱情。此外,长期关系的形式和时间长度,因文化、时代精神与环境的不同而有异。如果各位允许我做一个小小尝试,试着去找出一个接近的说明,那么我要事先声明,这个尝试最多只能当做是一次谈话的开头——在爱情的学校里,不是光有一张床而已,还有一张桌子,这样才能一起坐下来交谈。  我想,当两个个体觉得相属的感觉是那么强烈,以至于两人一体比两个个体的总和还要多,这时就可以说是爱情了。那是关于体贴、共同感受,以及平等的施与受。这是关于真心尊重另一个人的自由。我不会说这是合而为一。爱情,只能存在于两个互相尊重与彼此珍惜的自由人之间。追求某种形式的合而为一,可能会形成强大的限制,对另一个人的自由造成极大的负担;在某种情形下,甚至会导致把自我迷失在另一个人的身上,因而否定了自我。爱情的本质,是无法存活在这样的环境下的。就这个观点来说,爱情远比迷恋要来得丰富和持久,虽然两者可以是同一件事。处于迷恋中的人,对彼此的要求是绝对的,他们和别人隔离,互相拿掉彼此的自由。在爱情中,则容不下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统治——不论是在日常生活或是在情色、性欲中。如果没有平等相对,没有以全然的尊重来接受两人之间的差异,是谈不上爱情的。  就此,对于我们这个时代的男人来说,不是一个简单或理所当然的任务。这会使得男人害怕付出,而这种恐惧,又会使得他认为爱情(至少是我所描述的爱情)是无法得到,或甚至不存在的东西。在大部分的文化中,男人的地位都发展成对于女人有一股强烈支配的权力感。一直到不久之前,亲密的接触还是由男人决定什么时候开始又如何开始。男人决定(在许多卧室内依然如此)该有怎样的性行为。然而,自从妇女解放,并且认识到自己的价值后,大体而言,女性愈来愈能共同决定性行为的节奏。几百年来,对男人而言,性交与射精一直是男性雄风的证明,而不是爱慕他伴侣的表现。但女人已经把性交与射精赶到次要的地位了。女人要求各种形式的感性和亲密感。  

迷恋,友谊与爱情(3)

具有西方特征的共同生活方式和关系形式将会改变。婚姻制度被男人当成压迫的手段(当然,通常并没有像这里所写的那么邪恶),要求女人扮演炉灶和教养小孩的角色。如果女人能在自愿与平等的关系中完成这些工作,这样的决定当然会成就一个最佳的共同生活形态——但是,如果男人宣称有权依自己的方式去追求成就感,男人就不能强迫女人接受这样的生活形式。只有平权才能喂养爱情以及有性爱的关系。你现在会不会以为,我说得太夸张?  不,绝对没有。不过,你可不可以进一步说明成就感、享受工作和性伴侣关系中可能出现的缺失?  在西方世界,男人在生产过程的所有层面中参与的比女人多,或许也得到较多的乐趣——这对男人来说,可能是乐趣的来源。许多男人喜欢工作,喜欢创造绝佳的成就,为的是获得地位、物质上的富裕,以及供养家庭。我向一位成功的律师询问他对工作和乐趣的感受,他提出了一种绝佳的比喻:“我的性欲是辩护词,我的高潮是胜利。”  这样的工作伦理,是会影响到伴侣关系和婚姻中的生活形式的。男人生活和创造成就的方式,不仅显现在办公室或在商业午餐当中,也经常显现在床上。无数的男人是在如同从事工作一般的情况中进行性爱的。他们想达成某些成就,最好是很快就获得,很快就有结果。他们缺少感性;他们想像不到要拨出一些时间给伴侣,这正是无数女人的渴望与挫折的来源。女人往往不敢说出口,或者只做一些胆怯的尝试,因为男人确保了她和孩子们在物质上无虞。男人借着工作,让女人在心灵上孤单。工作成就上的物质乐趣,使得情感生活无法符合女人所要求的那种健康和均衡。然而,在不平等和不平衡的关系中还是可能存在着持久的感情,维系稳固的共同生活。共同的兴趣与活动有多种形式,两个伴侣可从其中各自获得安定,以同事或甚至是朋友的关系互相对待,例如累积财富、教养小孩、从孙子身上再次体验青春。不过这一切跟我所乐于形容的爱情几乎全然无关。  我不得不说,对此,你有一点理想化的倾向。  为什么不能呢?爱情是一种理想,许多人在心灵和性能力上都存有这份理想。在性权力愈见滥用与误用的今天,大家应该偶尔想想我说的这一句话:爱情是一种理想。  这最容易在婚姻中被掩盖。  这有可能。婚姻制度愈来愈被质疑,愈来愈受到考验。自从妇女解放运动以来,西方的婚姻观很明显而迫切地需要检讨。我认为,应该要在理想爱情的基础上追寻一种新的对于婚姻的评价。因为,如果说爱情是母语,那么婚姻毕竟是其诸多方言之一。基本上,我们在哪一种共同生活的形式中体验到爱情是无关紧要的。还好我们愈来愈能看穿那些不重要的问题。不过,必须承认的是,这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来对抗并扫除已存在数百年之久、且建立在权力之上的两性不平等。  何时才能赢得这场战争?  当男性阳具敢于从阳光中的睥睨退出,进到朦胧的黄昏,显现出真实的自我,表露它的脆弱、敏感、慷慨和软弱时,胜利就会来到。只有那时,平权的爱情才有可能,只有那样,才有自由。因此,我们也必须在共同生活的形式中追求平权。我们必须为异性伴侣(或同性伴侣)创造同样的条件和可能性。在我看来,同性恋者在争取社会的认同时,必须用不同于异性恋者共同生活的社会形式来实现他们的伴侣关系。假如同性恋者接受了异性恋者的社会生活方式,这无疑是个侮辱,而非胜利。  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上帝是男的(1)

在几千年来的人类性史上,有一项有意思的事实:大型宗教的决定性角色。在上一次的谈话里,你提到男人的性统治权,谈到这种权力如何阻止了女人性欲的解放和展开,而且还继续在阻止;谈到它如何阻止人们接受自由和平等的爱情。这里并不适合从历史的角度大幅描述数千年来宗教和人的性欲是如何相互对待的,不过倒可以说一说几个比较大的线索。  谈到爱情,事实上必须涉及宗教。这是没错的。几乎在所有的伟大宗教或教派里面,爱情都被视为主要课题,只不过是呈现的形式不同,教诲的形式不同。在这些宗教教诲中,女人通常只能得到安慰奖。我们可以说,一神论的宗教,赋予女人一个特殊的次要角色。上帝是男性,全能的人是男性。上帝(男人)代表权力、创造、审判和父亲。  从宗教思想跳跃到人的性欲,并不难。上帝是造物者,它以它的形象和对照来创造人类。人类是生活在关系之中并持续创造的生物。性行为意味着一次亲密的关系,生命完全是在《圣经?创世纪》所订下的路线中被创造出来:“它造男造女。”很明显的,男人是先被创造出来的;所以男人应该统治女人。我们听到耶和华在《创世纪》对女人说:“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说得很清楚,而它是人(男人)所写下的,当然出于强大的社会文化因素。在埃及之前的犹太社会,男人常以字面意义来遵循上帝的意愿。性可说是毫无限制地被允许——不管是结婚前或结婚后、婚姻之外和数个女人、或嫖妓、或同性恋。在埃及之后,两性关系出现奇特的翻转;性别之间出现一条明显的界线,所有直接或间接和性有关的事,都成为禁忌。父亲不再能够全身赤裸出现在儿子面前,小便时不可触摸###等等。除此之外,那时候的犹太人还相信,女人只是一种供男性精子在其中成长的孵化箱罢了。这一切,基本上可归诸生理知识的缺乏,却始终牢牢根固于法条和传统中(那时候的人根本不知道,携带卵子的女人和携带精子的男人有着同等的地位)。这一项误解,对女人的地位产生严重的后果。  基督教就某种意义来说是犹太教的延续。在基督教里,使徒保罗把情况弄得稍嫌极端了。他极力宣传禁欲和放弃享受,欢愉被视同撒旦。性交是上帝的委托,目的仅在于生殖。如果生殖不再是必需的,或者是不被人渴求的,那么阉割就会被接受,当做生活在上帝精神中的手段。保罗直言不讳地向人传讲,说男人不是因为女人才被创造出来的,情况反过来,女人才是为了男人而被创造出来的。女人必须沉默、忍耐。我们不应该忘记,直到今天,保罗的说法对于基督徒的性观念还有不可低估的影响力,尤其是在教会的阶层观念中。  对于保罗及其追随者来说,性行为当中的色欲是魔鬼的杰作。这类说法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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