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会觉得奇异不已,站在街头的两个少年,一个穿着白T恤儿带着鸭舌帽冷漠清俊,一个穿着黑色毛衣双手插兜慵懒随性,虽无过多的语言交流,且都为男性,站在一起却般配不已,仿若天成。
两人的眸子都凝视着街边的同一个角落,在那里有着几个淅淅沥沥的行人正围在一个唱歌的流浪艺术者前听歌。
youdonotknow,
iamnowtryingtoleaveyou
refusingtotouchyou
refusingtohearanythingaboutyou
ienvywhatyourlovesare
maybethatisainitialmistake
weshouldalwaysbefriends
曲子的调子婉约平静,低吟浅唱,歌者一曲终了后仍余韵悠长,街上的行人大多赞叹不已。
简允臻却难得紧蹙起了眉,不知道为什么这首曲子让他从骨子里泛起一种厌烦感,这歌的作词曲风颇像何远所做,都是那种毫无激情可言,平淡如水般的曲调。
要说他当初选择和何远分手的原因也是因为这个吧.
“excuseme。”
余子杭微侧颜看向简允臻。
“guy,couldyoulendtheguitarforme?”他边说边抬起手漫步着走进了人群中,
“sure”歌者看了眼这个英俊地外籍男子,欣然表示同意,站了起来大方把手中的吉他递了过去。
“thanks”简允臻道谢接过,抱着吉他在那个年轻人旁边坐下来,调了一下音色,清脆动听的音符叮叮咚咚地从他的指间跳跃。
他的曲调极富有节奏感,明快热烈纷呈,一扫刚刚的悠远曲意,顷刻间就调动了本压抑的气氛。
配合着天生的好嗓音,乐曲几乎穿透整条巴黎街道,犹如天籁般让人缱绻,留住了行人匆匆的脚步,不知不觉两人的周围就聚集了不少聆听的观众。
一曲终了,四处都响起了口哨声儿和鼓掌声,“perfect!”,“goodsong!”
几十个皮肤白皙褐发碧眼的英国人纷纷为其欢呼呐喊,叫好声不绝于耳。
“叮”,“叮”
钱币的声音陆续传来不绝于耳。
简允臻抚额走出簇拥着的人群,他觉得自己一定是不正常了才会在异国他乡做出这么无聊的事情来。
想来这曲子和填词好像是自己17岁的时候写的吧,那年他和何远一起参加歌曲创作比赛,却被对方一举夺得头筹,在那之后他就没再把这首曲子拿出来唱过,如今拿出来唱也只是因为当年的不甘心在作祟吧。
在音乐的世界里,他永远都对何远的那个优雅蓝调曲风予以排斥,追崇热烈洋溢风的他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自己会在那场比赛中输给何远。
“唱的太棒了!perfect!梓柚,这曲子我从来都没听过,是你自己写的吗?”祁昱林从塔下来一直听着简允臻的弹唱,此时只觉全身的细胞都被乐符给感染了,耐不住激动上前拉住了他的衣袖。
简允臻轻扯了下嘴角,自嘲道:“只是一个失败作而已。”
祁昱林歪头不解,“说什么呢,我觉得很好听呢,节奏感也十足十足地。子杭哥你觉得呢?”,他转身向后询问。
“一般罢了。”余子杭不屑道。
“诶?是这样么?”祁昱林瞪大了眼睛显得有些小吃惊,在他记忆里这种曲风是余子杭所偏爱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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