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白白给人发工资,不该花的钱他可舍不得。
这件事渐渐平静,所有工程都在逐渐步上正轨,林书在空间挖了一大块玉石,偷偷的让贾师傅给雕刻,当初雕成了观音的那块,后来被人收藏了,这块,林书有自己的想法,他要一个世界上最大的和田玉雕,作为镇店之宝。
贾师傅对林书这种时不时掏出宝贝的举动免疫了,林家出了这样的事,谁都看得出是有人故意报复,他跟林左强做了这么多年的哥们,这个时候更不能落井下石,便承诺这件事包在他身上了。
事情安排好,交给专人负责,林书背着包去了乡下,店里的东西都被砸的没剩,急需补充货源,可是玉/器这种东西不是说随随便便就能买到的,对此,林书做了打持久战的准备。
在各种鉴宝节目出来之前,林书把目标放在那些偏远的小乡村,尤其是山里,那里消息闭塞,道路不畅,而且家里藏宝贝的几率也大。
天气炎热,拥挤的老式公交车就算是开着窗户也感受不到一点凉意,夹杂在人缝中的林书随着颠簸的车一路摇晃着到了偏远的小乡村,刚下车他就吐了。
跟着他下车的有个大哥看他快连苦水都吐出来了,急忙递给他一瓶水,两个人就搭上了话茬。
林书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来意,只不过把自己的身份稍微润色了下,于是摇身一变,他成了玉/器鉴定师。
想想也不算是说谎,他倒是很有意向往那方面发展,稍微说早一点……应该没有什么关系吧。
大山里的人大多淳朴,大哥也是个热心肠,一听说他是大城市里来的鉴定师,立即拍手,“哎,我家有个瓶子啊!”
☆、第十六章 陪葬品
见到瓶子的时候,林书有点惊讶,羊脂玉净瓶!
这种东西他原以为只有在《新白娘子传奇》里才能看得到,想当初白素贞让小青去梁王府偷取的四个宝物,其中就有一个是羊脂玉净瓶。
当看到这个乳白色的瓶子上散发着白光时,林书简直为自己的狗屎运点了个赞!
大哥比较实在,那双黑的透亮的眼看着林书,实在让人狠不下心来,但是他来的时候也做了许多功课,心里早已经有了底线,而且如果他开的价格太高,那店里也不用赢利了。
索性,大哥对林书开出的价格还比较满意,可是……估了价格之后,大哥并不想卖。
这个瓶子是他们家从老一辈儿就流传下来的东西,是对老人的念想,也算是传家宝。
林书表示惋惜,但是人家不卖他也不能硬抢,错过了,林书表示自己真的是非常肉痛,可表面上却风轻云淡的留下了他的联系方式,如果想卖可以联系他。
也可能是他的背影太过落寞,大哥有点于心不忍,就告诉他,其实这样的东西几乎村里每家每户都有,前几年村里暴雨,来了场泥石流,山几乎塌了大半,而天气好了之后,收拾村子的时候,这些东西就埋在土里。
林书一听,瞬间亢奋的跟打了鸡血一样,这必须是陪葬品啊!也不知道是古代哪个王宫大臣的陵墓被泥石流冲毁了,这些东西才露出了真面目。
于是,林书付了大哥钱,就在家里住下了,大哥今年25,未婚,父母在前几年的那场泥石流里去世,而且他还有个明星的名字,叫郑邵秋,如此巧合的名字,让林书着实惊了一下。
在这儿住,林书也是有自己的考虑,他一个外乡人初来乍到,到处去人家家里寻宝,这种行为怎么想怎么鬼祟,何况,不是所有人都像大哥一样热心肠。
跟大哥混了两天,两个人已经开始称兄道弟了,林书也趁机提出要能不能带他看看其他人家的东西。
“没问题啊,走,现在就去,我带你去我大家,他们家当时可捡了不少东西,就是不知道是不是你要找的。”
郑大爷身材矮小,人精瘦,黄皮包着,两只眼睛往里凹陷,看上去像是得了什么病,而且特别像传说里的‘黄大仙’,林书的到来并没有想象中受欢迎。
“大爷,你冷静点,我没有恶意的,只是想看看。”
一张卷了边的铁锨“啪”的一声落在林书刚站过的地方,郑邵秋一把把林书拉到身后。
“大,你干啥,他是我的客人。”
“你个小兔崽子,这些东西你自己留着就留着,还到处跟人说,我打死你!”
两个人狼狈的奔出院子,身后还跟着大爷的咒骂声。
林书停下来喘口气,“大爷脾气有点暴躁啊。”
“没事,他一直就这样,他儿子也死在泥石流里了,将来那东西还是我的,现在不给看早晚有一天会给我。”郑邵秋说这话特别理所当然,“你是不知道我们村的规矩,像我大,跟大娘这样的没有子女,将来只有我给他们养老送终,当然他们那个家也是留给我的。”
林书默然,大哥算是淳朴,可是听他说这话却完全没有什么孝心,也可能是这里的风俗如此,他倒是不好说什么。
没有深入了解他们家的事,林书的目的可是非常明确,之后三天,在村子里林书倒是收了几件东西,不光是玉,还有几只明代的青花大碗,两只玉蝉,一串沉香木的手串。
玉蝉这种东西,说起来算是陪葬品的经典了,古人注重玉蝉,生以为佩,死以为含,在汉代的时候寓意还算比较好,活人带着是高洁,死了含着就是葬玉,死人嘴里的东西都被冲出来了,想必那个倒霉的达官贵人的墓地也没剩下什么了。
而沉香木可以用作祭拜,但是用来陪葬这方面他不是太懂,看到这种沉香木,林书立即想到空间里好像没有这种树种,现在哪里有沉香木的树,找棵来种种也好。
很好,林书把沉香木当成了随随便便的小草,这种大无畏精神真是特别值得骄傲!
有了明代的青花瓷,就说明墓主人很有可能是清朝人,但是什么人干他鸟事,他只需要知道这些东西才花掉他身上钱的4分之一就够了。
说起来算是收获颇丰,但是最值钱的羊脂玉净瓶没有拿到,临走的时候,林书还是蛋蛋的肉痛,几番叮嘱,如果想要卖一定要卖给他。
离开小乡村,林书找了个地方,把这些东西放进了空间,这些东西不仅易碎,还容易被惦记,来去的公交又那么拥挤,挤碎了他得心疼死。
在镇上的小旅店里,林书接到了风峰的电话,小山村里没有信号,直到到了镇里才有了正常的信号往来。
小家伙用特别特别软糯的声音在电话里表达了自己对后妈的这种思念之情,风嘉在旁边听得鸡皮疙瘩一阵一阵的,卖萌太可耻了。
但是有时候效果还不错,林书在电话里听着小家伙念叨着自己幼儿园的试卷得了满分,那题特别简单,他一点都不想跟那帮小孩在一起玩巴拉巴拉,爸爸带着他去爷爷家吃饭,你不在,奶奶还是做了你最喜欢吃的菜巴拉巴拉……
最后,小家伙老老实实的说,“哥哥,你什么时候回来,我想你了。”
“乖乖的,我再过一个周就回去了。”声音轻柔,林书觉得小孩还念着他,这种感情真是比亲生的还好,特别特别暖心!
他是想回去,可是这边镇上山体特别多,整个山就像是一个聚宝盆,一个大元宝。
这种风水学,再加上像郑邵秋家里那样的小村子一堆一堆的,肯定村子里会有那种陵墓,抱着捡漏的心态,那些东西他不想错过,也不是说每次都会有这次这种好运气,但碰碰运气总可以吧。
“那你回来要告诉我,我要跟你睡,听你讲故事。”
软绵绵的声音抚摸着林书的心,那个大衬衫下的小家伙,搂在怀里肉呼呼,软软的……
“好,等哥哥回去给你讲故事。”
挂了电话风峰扭着小胖屁股跑上楼洗澡,风嘉翻着文件不紧不慢的嘲笑,“真是什么招数都用的出来,不嫌丢人。”
小脚步停了,回头,特别冷酷狂霸拽,“我后妈,我喜欢,你管得着么!”
“你再喜欢将来他也要跟我睡。”
一句话杀伤力强大,如一道闪电劈下来,风峰顿时觉得天地无光,日月星辰都黯淡了。
“你这么腹黑,后妈知道吗!”
文件再次被翻过一页,“你知道就行。”
趁着休息时间,林书进了空间泡澡,那些蔬菜只要不摘就一直在上面挂着,奇怪的是果树也已经开了花,阵阵飘香,小红小绿在绿叶花间谈情说爱,小绿那独特的说话方式特别有喜感。
“漂~亮……亲~下……好~香……”
洗过澡,林书直接就在草地上躺着睡了,小化蹲在他肚皮上吃红果,顺便也带了一颗放在林书胸前。
第二天一早,林书就退了房,他要抓紧时间早点回去。
红果放在口袋里,林书没舍得吃,给李桂的床已经不见了,希望这颗红果能够改变一下李桂的体质。
林父虽然一直有哮喘,可那毕竟是慢性病,等以后小化再给他的时候再说。
李桂可是急性,进了医院之后,两天不到就走了,这件事一直是林书的心病,现在死马当活马医,吃总比不吃强。
上了车,林书赶往最近的一个村子,来来回回几趟,通风好一点,林书都不会再吐了。
只是无巧不成书,他这趟车坐的,竟然让他遇上了上辈子他最爱,也是最恨的人――李黎。
“小书?”
看到李黎的第一眼,林书就恨不得冲上去掐死他,惊讶,害怕,担忧,愤怒,焦躁一瞬间交织在一起,可是看着那张温柔的笑脸,出口的话,只是一句平淡的。
“表哥,这么巧!”
这个温文儒雅的男人,如果不是上辈子被他坑死了,林书还是会喜欢他的,俊朗的外表,温润的气质,原来他像玉……
可惜,这是块包了层玉皮的黑色实心铁球,通体就一假货!
“是啊,好久不见,你都长大了。”
温热的手心揉着林书的头发,春风和煦的脸,温柔的语气,李黎,你TMD真能装!
“表哥这是要去哪儿?”
上辈子,李黎不懂古董,是来了之后,林左强教他的,后来,林书才知道,那是林父把对他的希望,全部嫁接到李黎身上。
任谁看到李黎现在的模样,都不会相信这么温润的一个人会是狼子野心,画人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如果不是之后李黎跟他的‘后妈’串通架空林左强,在鉴定师这个行业里崭露头角,他根本不会知道,这个人从小就学习玉/器,了解那些东西对他来说就像是喝水吃饭。
林书微笑,薄唇里,是紧咬着的一口白牙。
白眼狼,这次看你要怎么演这出戏。
☆、第十七章 把你当弱智
“来看个朋友,小书在这里干什么?”
模糊了问题,林书问,“来这么偏远的地方看朋友?”
“他是个画家,四处流浪写生的,这次来这样的小地方,我也没有想到。”
“哦,那我们一起吧,我也想看看能跟表哥这样“温润的君子”做朋友的是什么人。”
李黎再次伸手揉了揉他的头顶,虽然他们俩并肩坐在座位上,这个动作做起来是那么的别扭,因为表哥要先把身子前倾,再使劲儿伸出手来摸他的头。
微笑,微笑,再微笑,林书一口牙都快咬碎了。
看到那个所谓的朋友,林书默了,什么画家,流浪写生,要说他是西山挖煤球的他还信,你瞅瞅那脸色,跟非洲人差不多了!
“老张,好久不见你黑了啊!来,我来介绍一下。”李黎见到直接就搂住了老张的肩膀,为了演戏把自己的洁癖都扔了,真是特别特别辛苦,也不知道他搂上去的一瞬间是不是特别想用84消毒。
因为自己的脑补,笑出声,林书特别不厚道!
“怎么了,小书?”
“哦哦,没事,没事,我只是觉得这位画家真是特别有艺术家的气质。”
李黎还在说,林书挑起嘴角,这位画家身上一点油漆石墨碳都没有,那双老手全是茧子,皮肤褶皱黄黑,一身的乡村气息,跟郑邵秋的大爷差不多,说农民他还信。
李黎这样大张旗鼓的骗他,是在藐视他的智商?
“张画家,我特别喜欢画,你能不能让我看看你的画?”
清秀小生,用一种湿漉漉的充满希望的眼神看着他。
“额……先回家吧,先回家。”
大画家摇摇摆摆的往前走,李黎向林书介绍张画家,这一路听着这些事哪怕是傻子也能复述出这个画家的事迹。
真拿他当傻子呢?翻个白眼,林书依旧是一脸的崇拜,眼神里就差点几颗小星星了,演技真是特别特别棒!
果不其然,家里根本一副画都看不到,倒是家徒四壁,穷的叮当响,只是在墙角堆了一些用过的画具,难道真的是画家?
正当三个人站在屋里大眼瞪小眼的时候,屋外传来一个女声,声音熟悉让林书汗毛林立!
“爹,有客人来吗?”
“蓝妮儿,快来,快来。”
“表哥,这个画家流浪还带着女儿?”
李黎镇定的小声告诉他,“大概每个画家都有一些怪癖吧,这种事我也第一次见,不过没关系,我们一会儿就走。”
一只黑色布鞋踏进小屋,灰裤子,红上衣,一条马尾辫,这种神搭配,我勒个擦擦擦!
林书在心底不停的吐槽,可是看清脸之后,林书惊悚了,真是人生处处不相逢,这不到一天的功夫他见了上辈子最恨的两个人,这个女人,这不是他后妈吗!!!!
原来他们是这样认识的,其实现在想想,上辈子他们说不定露出的马脚很多,可惜那个时候他被所谓的爱情冲昏了头脑。
而且蓝妮儿,呵呵,这样的名字他还是第一次听见,上辈子不是挺N瑟的弄了个复姓么,欧阳习艺,这么文艺高贵的名字原来前身就是个乡村野丫头啊!
踏前一步,林书表现的非常惊讶,“这是你女儿,好漂亮啊!”
“是啊,蓝妮儿叫人,这是李哥,这是您怎么称呼?”
“我叫林书,直接叫我名字好了。”
李黎没有给他们深入交流的机会,林书被他拖着住进了村大队的招待室,晚上躺在床上,旁敲侧击的问他,对蓝妮儿的印象如何。
林书看似漫不经心的回答,“挺不错的,挺水灵的姑娘真是不多见,最重要的是看起来‘淳朴’,能跟着父亲到这种艰苦的地方写生的,心底应该挺善良的。”
李黎听了没说什么话,倒是半夜偷偷摸摸的出了门,林书看着他关上门,冷笑一声,翻身睡了。
第二天,蓝妮儿果然来了,说是陪着他到处看看,看看这个山头,那个湖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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