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这段文字的原因。
要知道真不真实不是作者在开篇的时候写的那句本文源自真实故事,也不是那句文中CP真实存在经过艺术加工。真不真实是你看这些文字的时候自己可以感受到的那个感觉。
这故事是真的也好假的也罢,作者都是在用最真诚的感情在写。所以如果你被感动它就是真的,你没有它就是假的。无关故事内容,无所谓写作手法,也无论有没有番外。
最后请大家不要再猜测这是不是个真实的故事。有时候真的为了不想它看上去像真的,要特意把它弄成假的,有时候假的为了看上去像真的,要特意把它修饰成真的。这世界何时能分清真正的真假呢。
所以孩子,如果你想看下去就别论真假往下看吧。最后如果愿意相信世上有这样一对人,象留言祝福他们的水亲那样,默默祝福就好。
最后如文案所说,本文的最初目的是纪念哥哥,怀念那个时代。所以这份对哥哥的感情和时代曾在我们生命中留下的印记,都是最真诚与真实的。
谢谢。
由于一激动写了这个。
马甲乱入不靠谱番外
拿出个哈根达斯小纸杯,马甲小朋友找出那天在宜家买的冰激凌勺,然后开始挖。
给大家解释下什么叫冰激凌勺。就是那种哈根达斯店里面小姑娘用来在一桶冰激凌上刮啊刮啊刮半天,然后从里面倒出来一个冰激凌球的东西。
简单的说,这一勺就是一个哈根达斯单球,要价人民币三十。
马甲小朋友特别喜欢那冰激凌勺在整桶哈根达斯上面刮的时候那种感觉,看着一层层薄薄的冰激凌卷起来然后滚进勺子,再卷起来压在前面那一层上,就特别有FEEL,于是一狠心,花八十大洋买了个冰激凌勺,又花三十多块买了个哈根达斯小纸杯,在家自己刮了吃。
但她明显忽视了一个问题。冰激凌勺太有内涵了,不把舌头伸到里面凹槽里根本舔不出来里面那薄薄的一层冰激凌啊。于是她就吃个纸杯吃得跟小狗一样。
陈嘉在边上看得有趣问:“马甲小朋友,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前世是什么动物变得不?”
马甲很淡定地看了他一眼,投入舔勺子大业:“你不就想说我是小狗么。你自己还不是被你老公当小猪养。用你老公的话讲我们兄妹俩合体就是猪狗不如,真不晓得你还高兴个什么劲!”
陈嘉同学立刻黑了脸:“陈芳!你信不信我立刻把你叠成陈方方!”
恕马甲直言,陈嘉同学虽然贵为八零前,但事实上马甲一直以为她这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其实遇到彭智然之后就没长过脑子,情商智商实在不比她这个九零后来得强。
空口无凭,容马甲举例说明!(愚蠢程度可按个人喜好随意调节)
事件一,愚蠢程度☆☆
陈嘉这个二货有段时间非常喜欢像树袋熊一样跳到彭智然身上去,然后挂在人腰上。你说一一米七六的家伙死活要缩成一小团挂在一个一米八的家伙身上视觉是多么具有冲突性,而那个一米八的家伙又是多么的悲凉。于是有一天当他又要扑上去的时候彭智然果断抄过边上的斯诺克枪棒盒子(很高,大约也有一米八左右),冲着他:“来,要上树对吧,给你树!”这家伙竟然没有听出言外之词还真的扑腾了下。彭智然很满意,回头看马甲:“你看,你哥属性我没猜错。”
陈嘉茫然:“我什么属性。”
马甲:“母猪上树!”
事件二,愚蠢程度☆☆☆
彭智然父母家小区门口有个书报亭。彭智然经常去买杂志,每次都叫书报亭四十多岁的老板娘大姐。只有陈嘉这个二货充嫩每次去都叫人家阿姨,还叫了三四年。直到有一天彭智然跟他一起去买东西。
彭智然:大姐。
陈嘉:阿姨!
书报亭老板娘:你儿子这么大了?!
事件三,愚蠢程度☆☆☆☆
最近有个流行语很火爆,叫元芳你怎么看。
陈嘉这个二货不知道。彭智然回家正巧讲到某个社会新闻,问正在吃饭的马甲:元芳你怎么看?
陈嘉:你跟你妈姓了?(马甲妈妈好像也不姓袁啊!)
事件四,愚蠢程度☆☆☆☆☆
彭智然带陈嘉去逛家具商场。家具商场很大,彭智然带着陈嘉这二货进了某家铺子,然后要从后门出去,陈嘉不肯。
彭智然:怎么了?
陈嘉:不行不行,这个商场太大了,我不能从后门出去!
彭智然:为什么?
陈嘉:不原路返回我不认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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