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岁那年,谢寻瑾被选为了太子第二位伴读。太子要大他四岁,身边另一位伴读为卫氏三郎。他做伴读的第一日,向东宫行礼,被叫起后,最先看见的是少年胸前衣物花纹,再抬头,才对上一双含笑眼睛。
十四岁的太子,已经是一位长身玉立的少年郎了。
天家当初是在马背上打下的天下,是故皇族子弟一向比世家更尚武。卫三郎亦出身于武将世家,和太子趣味相投。这二人站在一起,足足比还没开始抽条的谢寻瑾要高出一个头去,像是两只长腿鹤中间围进去了一团毛茸茸的兔子,此刻正在将这只兔子当成什么稀奇物事打量。
谢寻瑾被低头打量得不太开心,但他仪容礼节皆为上佳,表现出来也不过是神情端肃,言谈间仍然周到无比。他从前也这样做过无数次,从未有人能看出他的不满。也或许是看出了,但并不在意。他毕竟还只有十岁,即使素有才名,也还是太小了,谁会在乎一个小孩子开不开心?只要不失礼,不惹出麻烦就足够了。但是太子发现了,他往谢寻瑾的手里塞了两块糕点,柔软的碎粉落在他的掌心里,还带着温热香气,像是刚做好不久的。
“吃吧。”太子笑道,神色间看上去颇为得意,“我们刚从御膳房里偷出来的。”
谢寻瑾犹豫片刻,就将点心放入了口中,点心在他的舌尖像是绽开的花瓣一样一层层柔软化开,泛出甜意。第一层是香橘,第二层是葡萄,第三层是花瓣,最后一层是一块桃子果肉。再如何端方沉肃,世间哪个小孩子能抗拒这样一块糕点?谢寻瑾被这美味俘虏了。
太子弯腰搂住了他的肩,轻轻戳了下他因为塞满点心而鼓起的腮帮子,笑吟吟地问他:“好吃吗?”
谢寻瑾点了点头,他面皮雪白,一点害羞也看得清楚无比,此刻眼睛亮晶晶的,长而卷翘的睫毛垂下来,樱桃似的嘴唇紧紧抿着,避免咀嚼出声音,像是一只专心进食的小松鼠。年轻的东宫更满意了,他继续道:“这可是孤最喜欢的点心。我们现在是共犯了,下次换你把风。”
从善如流地点了头后,从此谢寻瑾就上了贼船。他没有不识趣地问为何贵为东宫,还要去御膳房偷吃的。
反倒是太子不好意思,摸了下自己鼻梁,解释道:“这种糕点只有热的时候才好吃,口感软糯,凉了后就流于平淡了。若是不去偷,等到这盘糕点经过层层检验端到孤面前的时候,早就凉透了。”
太子直起身,放开了谢寻瑾,回头看了眼卫三郎,道:“你跟卫朔都是行三,再称呼三郎有些不便,我们又都还未取字,不如以后就暂时互相称名吧。”他话语一顿,笑道,“如何,阿朔?”
卫朔一笑,道:“我自是无碍。”
谢寻瑾终于嚼完了那块糕点,咽了下去,道:“我也可以。”
“知道了,阿瑾。”太子笑道。谢寻瑾看了他一眼,也没有提出异议。至于太子,姓燕名庭葳,自出生之日起便已经昭告天下,但除却他的父皇母后,再无人敢如此唤他。他可以称谢寻瑾和卫朔的字,他们却仍要唤他殿下。
从此与太子同进同出的伴读变成了两人,而三个人中,总是要有两个人更亲密。太子和卫朔同岁,相交间更见平等,他待谢寻瑾则总是像是长兄照顾幼弟,虽然亲密,却也有许多事不会跟他说。
谢家大郎二郎均与谢寻瑾年岁相差甚大,太子和卫朔,是谢寻瑾少有的说得上话的朋友。
十四岁那年,玄鱼道人批言太子:“命孤而道寡,不可信也。”
这句话一直传到了东宫里。
卫朔皱了眉,他和太子间的相处一向随意,此刻曲着一只腿坐在桌上,另一只腿随意垂下,脚尖在地上轻点,也没被太子叫下来。他最近不知从哪里得了两个核桃,宝贝得不得了,天天握在手里打转。此刻听了这句批语,却握紧了拳头,再松开时,掌心只剩一堆碎屑。
卫朔沉默片刻,僵着一张脸问道:“你们谁要吃核桃?”
谢寻瑾在思索对策,没有说话。反倒是被批“不可信也”的太子笑吟吟地凑过去,从卫朔的掌心里捡了果肉,和卫朔分食着吃了。他安慰神情沉重的二人,道:“孤为东宫,本就注定这一生称孤道寡,玄鱼道人如此批语,也算是没错了。”
“殿下慎言。”谢寻瑾道。
当世崇尚玄学,玄鱼道人在士道之间素有声望,所以这一次他给太子的批语才能流传得如此快、又如此广,简直可以算是来势汹汹,打了东宫一个措手不及。这句批语的前一句虽然刻薄,但是也勉强与东宫身份相合,可是一旦和后一句合起来,便是诛心之言了。为君者不可信,则天下万民无可信之人,国之乱象,常由此生。
卫朔拍干净了手,对太子认真道:“我可以帮你揍那狗屁老道一顿。无论他信不信你,我是信你的。”这是卫朔的态度,也是卫家的态度。
太子大笑摆手,刚要出声,却被谢寻瑾打断。
“不必了。”谢寻瑾道,“我会为殿下解决这件事的。”
在当日谢寻瑾离开东宫后,士林间便传出消息,三日后,谢家三郎将与玄鱼道人于一合观清谈。此事名为清谈,实为论道,若是谢寻瑾能胜,这句针对东宫的批语自然会连同玄鱼道人一起,成为一个笑话。
三日后,谢寻瑾于会场引经论典,侃侃而谈,话术刁钻而妙极,从午时雄辩至夜间,最终辩得玄鱼道人哑口无言,慨然长叹。
在得胜后,谢寻瑾道:“吾常伴太子身侧,知其慧心,远胜于己。盖因其以天下为任,常思己身。吾与道人谁可信之,诸君当自评判。”
自此,谢寻瑾正式扬名天下,太子声名亦重归贤德圣君之相。
每年的七月,皇家都会南下避暑,同时举行围猎。
往常来说,围猎开始前都会有御林军提前进行排查,驱除棕熊一类的猛兽,避免贵人真的被猛兽袭击。
这一次负责保卫的是魏王,为太子的庶长兄,曾与玄鱼道人相交甚密。
谢寻瑾原本跟在太子身边,在围场深处却意外出现了棕熊,侍卫抵挡不住,让太子一行先行离开。混乱中惊了马,谢寻瑾被惊马带到了森林深处,被树枝挂了下来,跌落在泥土里。惊马很快跑得不见踪影,更糟糕的是,他还崴了脚。他确认过自己连站都站不起来后,就靠树坐在了原地,等人来救他,甚至抽空整理了一下自己仪容。
谢寻瑾此时仍是白身,但心中已经想着回去定要让人参魏王一本了,连文稿都在腹中拟好。在这之后,他又一点点抽丝剥缕地在心中盘算到底有多少人是支持的魏王,多少人是墙头草,在回去后要如何操作,才能将这件事利用到最大化。陛下为太子挑伴读,确实是上了心的,谢寻瑾与卫朔一文一武,基本上奠定了太子登基后的官场格局。
但是在天色渐渐暗下来,应该来找他的侍卫却一直没找来之后,谢寻瑾还是在衣袖下暗暗握紧了拳。他再如何冷静镇定,此刻不能行动,又被孤身一人丢在这深林之中,能听见的只有风声穿过树林时的鬼蜮之声,和远处沙哑枭鸣,他也是会怕的。且他干粮和饮水都放在了那匹惊马身上,从清晨出发至今,已经有四个时辰滴水未进,寒冷与饥饿都在消磨他的冷静。
最终,最先找到他的,是燕庭葳。
无怨星夜几多情,从此长恨此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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