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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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如此之重,是因为想你太深。

芳草凄迷,丛山黯然,被哲哲的拒绝重挫了他的自尊,刚刚燃烧起来的热情瞬间浇灭了人性的复苏,与哲哲的误会扼杀了内心对感情的信心和希望。

而哲哲在离开后才感受到有一种目光总是在分手时才看见是眷恋 ,有一种心情总是在离别后才明白是失落,这样的错或许才是今后感情升华的必经之路。

爱情原本是心灵感应,其深刻处便在于不可言之的那份感觉,哲哲和正清难在微妙,难在灵犀的默契,难在相交中的自省,不经炼狱,又怎能明白爱的生命历程中的浪漫情怀,才可以感知那内心细腻的部分。

爱只有经过阴晴圆缺,才会体会到爱的真谛,“我尝一尝莲心,我的心比莲心苦”,洛洛说是在虐,看得读者伤心欲绝,实际不也是是在让两个人在此经历爱的洗礼和爱的升华之路吗?

总有一天,曹正清会明白哲哲才是他心中的曼珠沙华,正因为如此,它的花与叶才会生生相守,生生相错。才会在千年轮回许下永生永世在一起的诺言,这不就是最真挚炙热凄凉的爱恋吗?

洛洛加油哈,偶现在象是中了洛洛文曼陀铃的毒了,不能不看,不可以不看,所以绝对绝对不可以放弃的哦,亲爱的亲亲们,走过路过,要记得收藏和投票票哦,我们的支持会是洛洛永恒的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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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新浪长评大师:lvlisandy的精彩点评,我也中了你的毒,看到长评就激动的仰天长啸~~周一5更~~等着吧~~

lvlisandy,咱可以偷偷吻你一下不,你也是我心中的曼珠沙华~~~

长评:只爱陌生人

哲哲啊,你以为不可失去的人,原来并非不可失去。

哲哲啊,当你流干了眼泪,自有另一个人逗你欢笑。

哲哲啊,当你伤心欲绝,最终却发现不爱你的人,根本不值得你为之伤心。

他日回首,何尝不是一件庆幸之事!

情尽时,自有另一番新境界,所有的悲哀也不过是历史。或许,当曹曹和哲哲在分手时却道,“我觉得你越来越陌生。”

爱情将两个人由陌生变成熟悉,又由熟悉变成陌生。

爱情将一对陌生人变成了情侣,又将一对情侣变成了陌生人。

爱情和情歌一样,最高境界是余音袅袅。最凄美的不是报仇雪恨,而是终身遗憾。

最难忘的爱,必然存有遗憾,那遗憾余音袅袅,从此长留心上。

最凄美的爱,不必呼天抢地,只是相顾而无言,从此相忘江湖。

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心中有所期待,才会刹那间失望。

遗憾,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心中依然拥有,刻骨铭心的回忆。

追寻爱情,然后发现,爱,从来就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就像哲哲和曹曹一样总是经历太多,也许到最后还不能修成正果。

也许曹曹和哲哲都明白爱情是珍贵的,但是真的遇到了,真的刻苦铭心了,却又无法很好的去把握他,最终像泡沫般永远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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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流氓家族的一员:猫猫

偶亲爱的猫猫,坚持自己的梦想。话说,偶期待你的大作呢,你的文笔绝对米问题,咱相信你!

谢谢猫猫的长评!书包网 .

长评:心有千千结

洛洛的文是偶追的第二部小说,第一部也是架空的,文风很唯美,而洛洛的文与之比较正好风格迥异,她的就好像是一幅中国的水墨山水画,洛洛的更象是幅油画,浓墨重彩,很有透视感,冲击感。

如果说要类比的话,嘿嘿那位说兰州拉面的读者比喻还真是恰当,热气腾腾,有筋道,越嚼越有味。

如果是连续一次性看文的读者会觉得故事性很强,情节并不拖沓,还是很紧凑的。对于一部100万字的小说,现在才写了三分之一不到,人物的丰满刻画会更有层次感,不论是曹正清还是哲哲的性格都还会在后文中继续完善,更展现其复杂性。

现在很多言情小说都在走无病呻吟的哀兵路线,长江后浪推前浪,一虐还比一虐强,如何虐?怎样虐到位,是很讲究技巧的,弄巧成拙成了为虐而虐,只会让读者神经疲惫,心里梗的慌,不是随着人物的悲欢离合而掬一把感动的泪水,而是强迫性被折磨的心力交瘁精神衰竭,看完后除了累,其他的什么都不记得了,还谈什么艺术性,审美愉悦。

洛洛的文有虐有悲情,可是给我惊讶的看到了她这些细腻的情感放到了一个诙谐幽默的框架里来叙述,很有喜感,在大笑过后,偶会有隐隐的心酸,会纠结,会痛彻,小人物的无奈、矛盾、小狡黠和智慧,以及现代女*情观的探寻和思索。

塑造哲哲这个人物,让我看到了她的大不同,在别的小说里你总能找到这样那样似曾相识的的影子,但是哲哲你却似乎感觉她就是她,那么独一无二,与众不同,绝大部分的言情小说女主都有着:肌映流霞、娇丽犹绝的美貌,哲哲没有惊世的容颜,长相清秀,混人堆里也就是个路人甲,却是一个会着跆拳道,骨子里的有着无数暗藏涌动文艺细胞的可以为朋友披肝沥胆的有着男子气概的女孩,身上有着匪气,嘴里会说他妈的,更显得是个性情中人,不矫揉造作。

在这个社会我们看惯了和善的假面,听惯了不冷不热的的客套寒暄话,文明程度高了,而人和人的距离却越远了,淡漠了。她的一句他妈的,倒反让人拉近了距离,凝视中恍惚回到了和挚友那无拘无束畅谈的放松状态,不生分刻意,偶一朋友比喻的就是:说句他妈的,就跟吃麻辣烫一样爽,终于不用说八股官方文了,累人。

据闻陈鲁豫见到许戈辉经常打招呼就是:狗日的你来了啊。

流氓有时候反而是真的性情,是直率,是看清俗世后的一句嘲弄,装纯情可能是很傻很天真,象哲哲这样襟怀坦白的活着,真好,是我喜欢她的很重要的原因之一。

对于她这样一个平凡的女孩,也只是想平凡的恋爱,渴望一份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稳定的情感。可是很不幸,被*不算,还是要亲眼看见男友的不忠,被小三咒骂自己不淑女不是女人,被男友在小三面前无情的赶走,给那两狗男女一顿维持尊严的教训后,看似做的潇洒,可那是维护最后尊严时候的骄傲的表象,实际上已经是被伤害的遍体鳞伤,耻辱和绝望在啃噬她的心,痛到无法呼吸,自尊被两个人同时践踏,自己看高一切的纯美初恋就象尘土一样被碾压成齑粉,坚强如昨,可是受伤的心说好就马上能治愈的吗?

不可否认哲哲对曹正清是有情愫的,被他深深吸引,是爱的萌芽,是有感觉的爱,可是现在还没到恋的程度,想爱他却不敢爱,在矛盾和迟疑中纠缠和挣扎,为何?

赌约让两人的关系维持在一个暧昧的边缘,也是误会的根源,哲哲甚至把不给她死当成是赌约的进行,她给过曹正清机会,一次是红莲寺遭困,她情急下喊的是曹正清的名字,可是他没来,睁开无助双眼看到的是易剑,赤身*的她大难不死九死一生从魔窟里逃出来,潜意识她希望看到的是曹正清,可是她失望了,给她披上尊严外袍的是易剑。

初遇易剑,除小春子外(小春子把他当主子,感情上是保护者和被保护的关系),而能平等叫她名字给他朋友般关怀的是易剑,两次相遇,一次是她在异世界里第一次感受到的朋友间的关怀,一次是救命恩人,哲哲的天平向易剑倾靠是完全有根据和合情合理的。

读者把可能拿易剑的动机来作为理由,毕竟我们是看客是跳出五行外的旁观者,我们什么都清楚和明白,哲哲的反应和感受都是从她自身发展遇到的事件来体会的,不可混为一谈。

第二次机会也是两人反目决裂的重要关口,被左青云带走,哲哲把选择机会留给了一个赌字,因为她无法判断,曹正清的感情她无法完全接受,霸道的让她看不清楚他的底线在哪里,前一秒的温存后一秒的杀气,喜怒无常得让她害怕再靠近他会进入地狱,害怕被他诱惑,害怕为他陷入感情的漩涡,她只能对自己说自己要的是安定的感觉稳定的有依靠的情感,对曹正清的情感正颠覆她的爱情准则,她害怕,她逃避,所以强迫自己应该爱的是易剑这样的人,但是心里却仍然不舍。

于是她作的决定就是赌一把,谁先救她就对谁今生用不相负,女人恒久地记住一个男人,也许是因为一首歌,一支舞,一个承诺。男人恒久地记住一个女人,不会是因为一首歌,一支舞,更不会是一个承诺。而哲哲选择的是一句话,她不明白这里面的阴谋所在,她只是认定在危难救他的才是真心爱她的人 ,才是她该选择的。

曹正清欠哲哲太多解释,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明彼此思念却装做不知道,两人都身处情网,却因太多的结而暂别离。

爱不重不生娑婆,爱恋是产生痛苦的根源。且不论爱别离苦,即使形影不离的恋人,也会因彼此执着而引生无穷痛苦。

美色如霞转瞬空,弦歌似水弹指灭。世间情感如朝露,虽华丽转瞬即逝。深陷爱河而难以自拔,只会徒增烦恼的牵绊。心结不解,何以构成爱恋?

哲哲和曹正清的感情路还很漫长,不该责怪,爱情对于曹正清是负担,不除心结如何能让哲哲真正明白他的心呢?

现在的他没有让哲哲感到安全和稳定,哲哲要的是平等的心与心的对话,没有这些,不可能成爱恋,也是我们所期待的他们之间感情发展的层次变化,如果说现在要哲哲答应会到曹正清身边,那就太突兀了。

好酒值得静品,好文值得期待。

夜未央,累了,写的太仓促,见谅,知道这个时候是众多作者大大加速码字的时间,很辛苦,我们应该体谅不是吗,洛洛啊要好好保重哦,亲个,要记得我们亲亲都会在你身后支持你的哦,hoho,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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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新浪长评大师lvlisandy

现在是早上8:45分,lvlisandy的长评洛洛整整看了三遍,脸也没洗,牙也没刷,头发也没洗,蓬头垢面地惊叹着,今天又要迟到了~~但是,毫不后悔!

lvlisandy就像洛洛的知己一样,在洛洛感到委屈,苦闷,叹息的时候及时出现,递上一杯浓浓的香茶,用浓郁的笔触,解开洛洛心里的千千结。

看着有读者不断地留言说越写越水啊,凑字数啊,没意思啊!洛洛也很着急,也很委屈,建议这些读者大大们,隔几天再过来了看!

9:00上班,要马上去收拾一下,洗脸去了。

再一次深深地感谢lvlisandy!你真好~~书包网 . 想看书来书包网

长评:君子剑

讨厌易剑!

“丰神俊朗,轻盈矫健,翩若惊鸿,矫若游龙”,这本来是万千女子心中最典型的王子形象。于万千人中,只见他稳居楼顶;于万千人中,只有他出手相救;于万千人中,只对他许下一生诺言。其实,这本来也应该是万千女子最感动的画面。

但是,就是无法感动。

初初见面,那个风姿绰约的他却在她一见倾心之时筹谋;死生时刻,那个正气傲骨的他却在她伤痕累累之时算计;庆生戏言,那个春风浅笑的他却在她一生承诺之时刺探......

这样的男人,要来干嘛?!

突然想起《萧十一郎》里的连城壁,肃穆山庄,武林豪侠,屁!

突然想起《笑傲江湖》里的岳不群,君子之剑,一派掌门,屁!

......

这江湖之上怎么就那么多道貌岸然之辈,呵呵,怎么就能有人喜欢这样的君子剑家!

其实,余思哲是真的喜欢那个什么剑吗,疑惑,只是一个口是心非的借口吧!

挺不好意思在这里大放厥词批评这个翩翩佳公子(忍着恶心说出这个词),可面对一个为了爱人宁可玉碎的曹正清又能怎么样呢?

刚才看到评论里透露了以后的剧情,“你只当没遇到过我。你走吧,要翻天了,正清......”

寥寥几句,却胜千言万语,突然眼睛就湿润了,看了这么久一直都是笑,为作者的诙谐放肆,也为人物的嬉笑怒骂。可就是现在,却觉得无限心酸。

爱情在责任面前算什么,儿女私情永远也比不上国家大义吧。

其实看作者的字里行间早已知晓,可能作者不会给他们一个很好的结局,真的是这样吗?可是就是心酸,寄希望乱世中的男女于混乱之中能够找到青天吧,之于爱情,之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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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uoshi1019

乱世倾情,奈何敢爱的人满身伤~~

谢谢huoshi1019 !!(石蛋儿)书包 网 . 想看书来书包网

长评:爱情像雾像雨又像风

如果说爱情像雾,那么哲哲的爱就是漫天的浓雾,伸手不见五指,自己尚且看不到、看不清,又如何看清别人?

正清的爱就像清冷的水雾,依稀看到他人,濡湿的是自己的眼睛?还是借着雾气肆无忌惮的流泪?他自己清楚,却羞于表现,借着雾气的掩盖来迷惑他人,让人看不清楚。

易剑的爱就像一团妖娆的迷雾,表面上华丽丽的,让人沉迷惊叹,实则只是借表象来蒙蔽,他看得清他人,却将自己笼罩在雾色中,可耻、可悲?还是可叹?

如果说爱情像雨,那么哲哲的爱就是阵雨,时而大,时而小,时而停,时而下,自己搞不懂节奏,别人也无从掌握。

正清的爱就是瓢泼大雨,猛烈、焦灼、热情,倾盆而下,浇透了衣衫却冷了内心。

易剑的爱就是缠绵的雨丝,润润的、轻柔的、一点点浸透,滋润的是心田,正如糖衣炮弹或者是温柔的一刀,*的让人防不胜防。

如果说爱情像风,那么哲哲的爱就是旋风,有些迷惘、有些徘徊,有些不自信,有些不确定,飘忽的方向该偏向谁?是易剑还是正清?

正清的爱就是台风,有些猛烈、有些霸道、有些无意识、有些没道理,强大的力量弄伤了谁?是自己还是哲哲?

易剑的爱就是春风,有些温柔、有些甜蜜、有些软绵绵、有些小技巧,诱惑的手段为了什么?是欲望还是权势?

哎!爱情像雾像雨又像风,陷于其中的人,即使是圣人也未必理的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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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igustii

好一篇细腻的爱情像雾像雨又像风,一语中的,道明了爱情的百般纠葛。digustii的文字着实让人*的啊!书包 网 . 想看书来书包网

长评:悲情易剑,一笑奈何

且不说哲哲喜欢易剑,也不说易剑是名门领袖,只是说他与哲哲的交错,一开始就注定易剑将是个悲情的人物。

也许一开始他只是想把哲哲作为对抗曹大人的一枚棋子,可能他也想到曹正清看上的女人也绝不会是泛泛之辈,他也知道哲哲对他有好感,但是他没有想到哲哲是一个从千年后穿越而来的顶级女博士,对这个时代洞悉了然很多,更没有想到的是,她了了数语就把自己的心境说开了,人是最没法控制自己的感情的。

在那个月光如水,樱花如雪的夜晚,易剑不知道,他的心应该已经沦陷了,不管他处于什么样的目的,不管最后他取的如何的成就,在感情上他已经输的一塌糊涂了。

感情是把双仞剑,你利用它伤害别人,到最后也会被他伤的体无完肤,这一时的错误将是种在他心底一生的刺,动一动就会心痛。

呜呼,悲情易剑,一笑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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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lybest

易剑如同层层迷雾,让人看不清,也许只有等结局的那一刻,才能知道他究竟是正是邪......

感谢llybest,易剑的番外交给你写怎么样?嘿嘿......call 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长评:血腥结局淡淡爱

血腥的结局里,透着淡淡的悲伤。

并不华丽的文字,却让人潸然泪下。从没像过结局会是这样的,还以为小曹会和哲哲在一起的。可是,最后总是不随人愿。

很喜欢曹正清和余思哲哲两个人物。都是很倔强的性格。

余思哲,很流氓,很仗义,偶尔耍点小脾气,却透着小小的可爱。她也很傻,面对曹曹霸道的宠爱,竟然还那么迟钝。为什么感觉不出,自己对易剑的感觉,就只是迷醉而已?

曹正清,冷酷无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东厂厂公,杀人不眨眼,却对余思哲出奇了的温柔。明明很爱她,却就是展现不出来,好为他感到可惜!

偶才12岁!写得不好,不要怪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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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25岁的年纪,12岁的心灵,依然每天活在梦里。小家伙,我们是一国的!!谢谢你的长评!

长评:洛洛其人

风与火的结合

听说洛洛的chu女作终于要上架了,很高兴,也想着自己也能舞文弄墨的胡乱写两笔,也给洛洛捧捧人气,写的不好不要拍我哦(收到板砖一枚~~~~(>_<)~~~~ )

想来,认识洛洛也有七八年了,从遥远的记忆到现实的清晰,思绪在一点一滴慢慢走来,从男孩子般短发的利落到女人长发的成熟气息,唯一不变的都是她那风风火火的利落,和舍我其谁的大气。

作为她的闺蜜,我必须要说,她是我见过最最大气的女孩,这也是我最最喜欢和她在一起的原因;她是一个正直的开心果,无论什么时候,见到她的时候你都会感到由衷的快乐,她乐观的天性会深深的感染你,帮你扫走可能缠绕你心头的阴霾~

听说她写文文了,很替她高兴。因为我知道这一直以来都是她的梦想。本科时候的校刊主编,到她编写的写实话剧点燃校园的青春与激|情。

我就知道,她一定会走上这条道路的。

她一点都没有让我失望,喜欢哲哲的虎头虎脑,喜欢曹曹和哲哲两个恋爱白痴的捉迷藏游戏,但最最吸引人的,就洛洛那丰富的想象,细致的描写,和整篇文大气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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