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 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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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然起敬。

“武功这东西,除非用了些大损自身的诡道,不然是绝对没有捷径可言的,特别是你们这些庸才,更没有第二条路可言,死心给我好好苦练,不练到吐血不准停!”

不晓得他当年是否也如此练功,花次郎以极为严厉的态度,督导着学生练剑,而当花若鸿终於忍不住心中疑问,询问起所练剑法的奥妙道理时,这个从来也不以耐性见长的男子,不耐烦地解释着。

“你先天内力不足,根基又浅,就算突然灌给你百年功力,身体也没法在十日内消化,所以就只好从剑法上拿主意。配合我传你的剑诀发招,虽然剑法的威力不会增加,却会把你全身的精、气、神,凝聚在剑尖一点。遇着硬功高手,或是护体真气了得之人,你砍他百剑千剑也伤不了他,但当你把所有威力凝聚在一点,就能在关键时刻发挥奇效。”

听了解释,花若鸿眼前登时开了一个武学新境界,原来同样是内功、剑术,在运用上却有这麽大的奥妙。难怪前日自己心神专一时,出剑能破石家亲卫队的金刚身,後来闪神时却无此效。只是,这套剑诀似乎专门针对硬功高手而设,难道……

“王大侠……”

“不要叫错,在暹罗城里,我就是花次郎,你随随便便就喊我的真名,很容易被人识破身份的!”彷佛玩冒充游戏玩上了瘾,花次郎一本正经地纠正花若鸿言语错处。

“是的。那麽,花二哥,您传我的这套剑法好像是专破护身硬功,莫非您是把石家当作假想敌吗?”

“当然。石家这次连聘礼都出门了,娶亲不成,岂非颜面无光,他们怎肯甘休?比武招亲上一定高手齐出,不弄成交易……呃!不娶回新娘誓不罢休。”花次郎冷笑道:“总之,你也要有心理准备,要是没办法在比武招亲上击败石存忠,那麽所做的一切都没意义了。”

“击败石存忠?十三太保之首?小子哪有这份能力了?”花若鸿惊得呆了,论实力、论江湖地位,自己就是给人家提鞋也不配,要说凭武力正面击败此人,那真不知是笑话还是神话?

“我管你去死,没有这份能力就给我拼命练,练到有为止。”花次郎道:“你能不能赢回自己的女人,这事全不重要,重要的是面子、面子,我的面子啊!石存忠算是什麽东西?除了那狗屁金刚身之外,他有什麽了不起?你用我教的剑会败给他,那我就一剑劈了你!”

花次郎说得激动,大声嚷嚷,手上树枝挥动,彷佛石存忠正在眼前被他大卸八块。在远处旁观的源五郎、有雪都为之好笑。

“蠢二哥,把话说得那麽满。”源五郎微笑道:“这等豪语已经超过了花风流的应有能力啊!”

有雪奇道:“三哥!你和二哥一直在谈这句话,这话到底是什麽意思啊?”

“呵!机密,现在还不是揭晓时候。”

发完指导者的排头,花次郎持续叮咛道:“配合剑诀出招时一定要小心,因为全部的威力集中在剑尖,相对的,面对来自侧面的攻击,防御效果就很差,所以假使这时使用劈、砍、斩之类的动作,就会产生极大的破绽,不信的话,你现在就试试看吧!”

顺着他的说话,专心聆听的花若鸿举手挥剑,朝身旁的细树干砍去,果然铁器脆响应声而落。

“你看,我说对了吧!剑折断了,这就证明了……”

话声未完,兰斯洛也挥刀砍向旁边一棵粗壮得多的大树,只闻轰然一声响,大树拦腰折断,倒在地上。

“呃!花老二,你教得不大对头啊,如果照你说的为什麽这棵树……”

“你这个白痴!为什麽你们这些废物如此低能,你们的爸爸都是猿猴吗?”彷佛遇到无药可救的学生,花次郎大吼道:“不要故意拿宝刀宝剑砍树,然後来颠覆一般的常识论!”

这样的情形,在兰斯洛成功偷学到花次郎剑术之後,反覆地上演。每当花次郎对某事举例佐证,兰斯洛立即也就成功地颠覆例子。虽然因为那种种“例外”的层出不穷,刺激了思考机会,却也让花次郎为此疲惫不堪。

“练!给我苦练!不练到喷鼻血不准停!”

相对於这边的紧绷,另一边的气氛就和缓得多,源五郎和有雪,几乎是用事不关己的态度,在旁观他们的修练。

源五郎微笑道:“很有趣喔!我听人说,以前有一个脾气很暴躁的剑客,也是在传授旁人剑术时,发现自己有这方面的嗜好与才能,最後投身教育事业了。你看花二哥教得多麽起劲,说不定也是个为人师表的长才呢!”

有雪哂道:“哪可能啊!花老二的臭脾气去为人师表,他伪人师婊才是真的……”话才说完,一根树枝夹带劲风飞来,重击在有雪头上,将可怜的雪特人击倒在地。

不远处则传来惊呼。

“哎呀!怎麽搞的?我的手为什麽突然滑了一下……你们两个,干什麽用这种怀疑的眼神看我啊?你们想与我为敌吗?不是,不是就给我继续练!”

源五郎蹲在地上,怜悯地笑道:“那边教人的和被教的都心情紧绷,要命的就别在这种时候去惹他们喔!”

“我……我不懂。花小子和二哥苦练也就算了,兰斯洛老大又在那边凑什麽热闹啊?”

“他没办法不练啊!因为到时候比武招亲上,为了减轻若鸿小弟的负担,他也必须参加,这样可以多帮忙撂倒一些敌人,对老大自己的武学修为也大有帮助。”

“哈!你们这些人都是笨蛋,有福不会享,还主动把危险往身上扛,我真替老大感到可怜。”

源五郎淡淡笑道:“你不必特别对老大表示悲悯,也不用笑得那麽开心,因为你也要和他们一起去呢!”

“你说什麽?”

对着雪特人瞪大的双眼,源五郎不急不徐地解释道:“会打算帮主力参加者减低负担的,怎可能只有我们?石家一定也会采取同样策略。所以为了分散重担,参加的人当然越多越好,阁下雾隐鬼藏乃是东瀛一流上忍,这种小小武斗自然游刃有馀,何足惧哉?”

“上忍?忍个鬼啊!让我上场和人武斗,不是摆明要我死?”有雪颤声道:“要减低负担,为什麽你们这些高手不动手,要我们这些低手去牺牲,我不干啊!”

“现在暹罗城的状况暗流不断,如果我和花二哥太早出手,会打破势力均衡,带来更大的动乱,这样反而不美。你既然敢对人自称是白夜四骑士,我们当然也要给你同等待遇,不让你上场又怎麽公平呢?从现在起,花二哥负责训练他们,我负责训练你,我们朝着前八强的目标努力吧!”

“前八强?我初赛就被人打在地上爬了,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嘛,三哥,饶命……饶命啊……”

“不可能吗?要让若鸿小弟这种角色,在招亲会上力败群雄,赢回美人,这种事在机率上一样是不可能啊!但花二哥不也在设法了吗?”

源五郎再次笑了起来,这次的笑意中,散发着罕有的锐气。

“花二哥能做到的,我有理由会做不到吗?”

无视於雪特义弟高声哀嚎,源五郎拖着他的衣领往前行,两人身影消失在林木遮蔽中。

时间转眼即逝,距离公告的比武日期,只剩一日。兰斯洛觅了个空闲,去梅园与风华见面。

多日以来的练武,花若鸿限於资质,虽然用功甚勤,却没什麽进展,当然比起原来已是大有长进,可和赢得招亲的最低期望值,相距仍有着很长的距离,让花次郎直嚷自己与废物为伍,不如吞豆腐噎死自己,自杀算了。

相较之下,自己就领悟良多,不,正确来讲不能算是领悟,因为对於花次郎所讲述的那些剑诀、剑意,繁琐的剑招,自己压根儿便一头雾水,更枉论理解。

但是,每当花次郎讲述完毕,动手试演,甚至实际拆上两招,自己就莫名其妙地将招数学习上手,一切都显得那麽自然,到後来,自己虽仍在五里雾中,但花次郎却反而每每若有所悟,在旁沈思不语。

说来荒唐,但兰斯洛倒不觉得难以接受。因为,他就曾经亲眼见过,世上确实有个怪物,一切的武学“毋须领悟,已能使用”,彷佛这些武学是她天生下来就该会的一部份,险些吓掉自己下巴。和那种超越人类理解范围的怪物相比,自己这小意思得多了。

自上趟梅园之会,九日来,自己仅与风华会面两次。一来,是因为醉心於练武,想趁着有明师导引,好好锻炼自己;二来,那日会面时,尽避风华推拒态度坚决,理由充分,但自己却感觉得出,她并非是没有这样的能力,而是不愿意帮自己再解封真气,增加内力。明知道这想法很小气,不是男子汉该有的胸襟,但仍是忍不住起了怨怼之心。

(唉!我怎麽这样小心眼,和人家大姑娘计较这个┅┅)讲是这麽讲,但是在几次对谈後,兰斯洛吃惊地发现,风华并不是自己原先估计中那样的千金大小姐。

她生长在几乎与世隔绝的环境,半点红尘不泄,甚至也不与男性接触,这是早就知道的。

封闭的环境中,易於专心学习,抵得过常人双倍时间。她对医道有神乎其技的技术,并由此延伸,对武学也有相当知识基础,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当话题谈到现实层面,兰斯洛立刻就发现不对了。听着风华对大陆当前的国际情势、江湖势力分布侃侃而谈,隐晦处精微剖析,这哪里像个不知世事的大家闺秀,简直就是个长期在江湖中打滚的机灵老手。

然而,再深听一层,风华评析的内容虽然极为丰富,见解也切合实际,但说话时的语气却显得稚嫩,许多转折处也十分生硬,与其说她确实对自己讲的一切深切了解,不如说她是把一篇篇硬背下的资料整理说出。

这绝对不是一般贵族世家会有的教养,要做到这样的教育效果,背後必须有一个特别的组织或势力,拥有各方面知识的专才,并且长期关注大陆上种种演变,将这些东西统合灌输,才会培育出这样的见识。不过,从结果来看,这教育似乎因为严重的偏颇性,导致全盘失败了。

最明显的证据,是当话题离开国际大势,谈到一般的生活层面,风华她晓得制作火药的成分配方、如何在战阵上发挥最大用处,却不知道节庆时孩童们会将之用於爆竹烟花,愉悦地嬉戏。她学过某样冷僻药材在医道上的应用,对人体产生的神效,却从不知道这药材其实就是民间一道常见的调味蔬菜,广泛地使用在许多菜肴上。

“连这都不知道?我真怀疑,你长这麽大,脑里装的全是稀饭吗?”

“对……对不起,可是,我念的书里……我是说,她们念给我读的书里,从来也没有提到这些东西。柳大哥,你可以把刚刚说的放水灯的故事,再说给我听一次吗?”

据风华所说,因为自身眼盲,所有教师都是将教材内容朗诵,命她全数背下,自我默读,直至学会。

这种念书法听得兰斯洛头皮发麻,虽然同样都是在封闭环境长大,但从前在山上,老头子只是要自己学着野外求生,闲暇时间不是谈论江湖见闻、英雄故事,就是讲述旅游经历、各地风土,哪曾接受过这等教育法。

风华说得像是家常便饭,不敢想像,倘若两人易地而处,自己大概在两个时辰内就会歇斯底里,拔刀干掉身边所有人,再学花老二吞豆腐自杀。

“不是那种问题。知识这种东西,就是要活用才有意义,你念书念成这样,有什麽意义呢?那还不如像我一样,自由自在,多麽快活!”

大概是被花次郎训得太多,兰斯洛也用同等语气对风华训话,却浑然忘了,自己这辈子不仅没念过书,也从不会活用书本上的知识。

“真的是很对不起,我也知道这样不好。”不论学习精神,至少在从不回嘴这一项上风华实在优秀太多,风华腼腆道:“都是念书,我就真的很笨,背了那麽多东西,除了医术,什麽也不会用,不过,我有个妹妹,她和我不一样,如果有她那麽机灵,我就不会这麽笨拙了。”

“你还有妹妹?”兰斯洛大为惊叹,从姊姊的相貌推断,一定又是一名祸国殃民的大美人,就是不晓得是否尚在人间?即使还活着,如果变成了老太婆,那问了也是没意义的。

“嗯!正确来说,是我义妹,我有好多年没看到她了。”

风华回忆道:“她和我不一样,人非常的聪明,有主见,知道自己方向在哪里,做起事来胆大又灵活,许多人看到她都头痛,可是,她是个好人,如果我能有她的一半好,就不会像现在这麽笨拙了。”

说到这名妹妹,风华脸上出现了罕有的盛放笑靥,那表情,像是怀念、喜悦,又带着几分羡慕与盼望,与她一贯的羞涩微笑不同,这是很难得的真情流露。

听着风华的叙述,兰斯洛心中有一股怪异无伦的感觉,因为自己也认识这种女孩,一个聪慧到心坎里,令身边人又爱又怕的巧黠少女,呃!还是不想为妙。

不过,风华大可不必去欣羡他人啊!在自己眼中,她也是一名如宝石般美丽珍贵的女子。

前一刻似乎沈稳博识、洋溢明艳的知性美;下一刻又露出天真童稚,像朵小雏梅般惹人怜爱。变幻无定的魅力,像是一道漩涡,兰斯洛觉得,自己心里像是有某部份,正受着漩涡牵引,慢慢沈了下去。

(不是小恶魔就是女鬼,我的女性缘还真是奇怪啊!如果再把五郎那个人妖算上,这个桃花劫就劫得太凶了!)走在街上,兰斯洛为自己的境遇而感叹,这时,一声叫唤惊醒了他。

“大爷!那位大爷!”

这时的天色已渐昏黄,夕阳西斜,路上行人不多,街旁几名小贩正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由於露出真面目,会被人当作柳一刀追杀,兰斯洛戴着毡帽遮脸,又顾忌碰上石家亲卫队,多惹事端,所以换了打扮,变成左眼戴上眼罩,脸上多贴几条假刀疤,再配上一副八字胡的新相貌,会在路上被人叫住,实在是蛮奇怪的。

“那位大爷!那位仪表不凡、英气勃勃的大爷!”

再次寻觅,终於发现了声音出处,一名蹲缩在墙下,前头摆着地摊的小贩,对己招手叫唤。看他挺会拍马屁的份上,就姑且赏光他的生意。

那名小贩的穿着甚是污浊,像个乞丐似的,一顶破旧校罕盖住头发,手脚头脸都给一层墨黑污垢遮掩,瞧不清本来面目,就只露出一双滴溜溜的灵巧眼眸,慧黠无瑕,让人为之一奇。

“这位大爷!帮忙光顾一下生意吧!”很稀奇地,这小贩连声音都很沙哑。

“你……”兰斯洛有点疑惑,某种直觉告诉他,这小贩有问题,难道是石家的刺客?没道理啊!自己的化妆这麽完美……

“大爷,来看一看吧!我这里一定会有你想要的东西喔!”小贩笑嘻嘻地说道,与其污黑肤色不同,两排贝齿却是十分洁白。

兰斯洛看看他摊子上的摆设,主要都是生活日用品的杂货,小镜子、发簪、剪刀、针线包、胭脂盒……等,样式都只是一般的三流货色,没啥稀奇的东西。

“大爷,看您行色匆匆,又是柔情满面,一定是要去与女伴会面吧!”小贩笑道:“送个礼物给您的女伴吧!女儿家都喜欢小东西,您送她个礼物,一定能讨她欢心的。”

小贩说得动听,兰斯洛想想也对,相识至今,自己还未曾送过风华什麽东西,趁此之便选蚌小礼物,她应该会挺高兴的。

看看摊上大小物件,没什麽特别的东西,自己又不懂女儿家心理,委实难以选择。当反覆看到第三遍,才看上一柄梳子。这木梳样式简单质朴,很适合风华自然不做作的气质。记得那日自己曾对她的一袭秀发赞叹良久,这礼物既可梳理,又可充当装饰,应该很适当。

“哦?大爷,你真有眼光,这柄琳西薇之梳是百年古物,您选了它,一定会带给您和您的女伴好运的。”

“少来!一柄烂木梳也扯什麽来头,本大爷的钱不是那麽好骗的,十五铜币,不要拉倒!”

“这……您还真是慷慨。”

“钱在这里……唔!等会儿只是聊天,太也没趣,喂!我闻到你身上有瓜子味,是不是揣了包瓜子在怀里啊?就当作是买东西的赠品,把那包给我!”

“哇!十五铜币买了梳子还要赠品,你是强盗啊?”

“说对了!我就是强盗头子,现在抢到你了。梳子给我,瓜子给我,铜币也还我,否则本大爷手起刀落,立刻叫你人头不保!”

结果,兰斯洛花了五枚铜币的代价,取走木梳,外加揣了一大包炒瓜子,扬长而去。也是在他背影消失在巷尾後,另一道充满压迫感、浑身萦绕死寂气氛的身影,在小贩身旁浮现。

“唉!初见面时就是强盗,现在还是强盗。”不用再行遮掩,低语的是甜美嗓音,“不过,从强盗变成了强盗头子,就这点来说,我的夫君还是很知上进的。”

旁边的沈默男子无语,对女主人存心偏袒的评论法,有着仰天叹息的冲动。一国女王之尊,在地摊上兜售杂货,雷因斯就快要变成笑话王国了。

不久前,原来蹲在这里的杂货贩子,拿了三枚金币後,丢下摊子,欢天喜地下班去也,换了改装的冒牌小贩,在此兜售。

“东西没得卖,瓜子也没得啃了,喂!把这摊东西收一收,回去了。”

他扬扬眉,不解这摊失去伪装意义的垃圾,有什麽收拾的必要。

“好歹也是三枚金币买的,把这些东西带回雷因斯估价,就当是女王御用品,下次义卖,每件东西价位後头多加五个零,收入缴回国库。”

“…………”

进了梅园,兰斯洛张口欲唤,但平常习惯会面的古井旁,并没有熟悉的倩影,侧目扫视,在不远处的池塘边,见到那抹白洁的幽魂。

缓步踱去,风华似乎为着某事而想得出神,一向听觉灵敏如她,竟没能发觉自己的到来。而当走到池畔,一时间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错疑是天仙下凡。

本来风华就有着天仙般的姿容。虽然平生所见的美女不多,但无论是容貌、气质、神韵,风华都堪居首位。

绿草似荫,平波如镜,在一片潋潋水色中,倒映出美人绝色玉颜。风华侧着脸,乌瀑长发委地泄下,她沾着洁净池水,纤指为梳,静静梳理青丝,面上神情似惘还愁,柳眉微蹙,像是担忧着什麽。

这时,微风拂起,吹皱落梅如雪乱,千瓣梅云遍洒池面,激起阵阵涟漪,和风送香,竟辨不出是梅香馥郁,亦或是女儿家幽香清雅。缤纷花雨里,脱俗天仙,绝艳风华,令兰斯洛看得痴了。

“……柳大哥,是你吗?”

惊觉有人到来,风华在辨明来者身份後,细声探问。那种由怯怜怜的神情,蓦地灿放出含羞笑靥的急速转变,刹那间,兰斯洛浑然忘却其他,只有一股说不出的感动,盈满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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