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1 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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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地的所在。

光影不住闪动,变幻出一幕又一幕的景象。很惊人地,那竟是昨天一早发生于基格鲁,兰斯洛与天草四郎的激战实况,由潜藏在暗处的魔导公会成员所记录,再以特殊手法将心灵念写转为影像,第一时间传到此地。

“唔…耶路撒冷的镇魂曲,还有…这就是所谓的鸿翼刀啊…”

低沉的声音,在黑暗中幽幽地响起,也许这地方不利于大多数生物存活,但却不代表此地没有“观众”。

没有睁开眼睛,单纯凭双耳聆听,黑暗中的他,就把兰斯洛与天草四郎对战的种种细节,全数在脑海中慢动作演绎。

当兰斯洛领悟王家刀法的心诀,一刀三劲,硬撼镇魂音壁;黑暗中的他亦有了动作。左手扬起,刀诀幻化,鸿翼刀第六式“强虏灰飞湮灭”就出现在他手上,强猛刀劲破空而发,将所有劲道集于一点,射往无边无际的黑暗,紧跟着,七声轻微爆响连接而起。

单听声音,他这招鸿翼刀的威力不如兰斯洛,但一刀七劲,这已近乎传说中天刀王五的“天刀一击,伤敌八处”,若论起对鸿翼刀的掌握,在黑暗中的他无疑就比兰斯洛更为优胜,只是,这样的发挥还未算他的完全实力。

鸿翼刀劲的爆响,迅速被另外一种声音压下。发自他的右手,在完全不藉助兵器的情形下,天草四郎的镇魂曲再现,一反先前的高亢辽阔,剑音爆发着尖锐怒响,仿似鬼哭神号般的凄厉,凌厉音剑远远传了出去。这是他对镇魂曲的理解与演绎,而他更知道,若双方在同等功力下相斗,自己该可以在三千招内挫败天草。

两大绝学联合施展,沛然气劲在斗室内震荡不休,爆破血冰,将满地纸渣粉碎成更细的碎屑,便算是坚硬骷髅也溃散成漫天靡粉。

“……唔,已能发挥九成半,半日后该可以彻底掌握精髓。”

之后,耶路撒冷的最强神功“三位一体”,也全被闭目的他所记忆、分析。直到兰斯洛莫名魔变,将天草四郎杀得节节败退,他才睁开眼睛,增以视觉辅助地去吸收天魔武技。

“…这就是天魔功吗?它果然强啊!”

亦在他睁眼刹那,之前他为何一直闭目的理由,才约略为人所知。

左眼金黄,右眼紫红,不同颜色的诡异眼瞳,像是神明的嘲弄般,分别烙印在他左右双眸。假如说析在意兰斯洛的完美战法,用一种无可匹敌的完美,痛快撕杀面前的对手,也只有这样的作战,才会让敌人心胆俱寒,不战自败。

“……那么,现在只剩一个问题……”

在将眼前所见全数吸收后,他再次闭上眼睛,开始对所吸收的东西分析、融会与推演。

“若妹夫你重现这样的完美战体,有否可能接到我全力十招了?”

大宅豪院,宽广的庭园,美轮美奂的华丽楼阁,都足以显示宅第主人的豪阔,虽然要与目前各大势力的首脑人物相比,大有不如,但宅第的主人却坚信着,自己在不久之后将能与石崇、旭烈兀比肩而立的事实。

十一月的雷因斯,正是寒冷时节,天空飘着细微的雪花,冉冉落在池塘水面,激荡涟漪,池畔花草仿似被披上一层白霜,晶莹剔透,以雷因斯稷下学士最引以为傲的闲雅风情,自然要邀上三五好友,坐在庭院赏雪煮酒,吟咏诗文,享受这天地间至美的一刻。

不过,诚然美景醉人,杯中醇酒更是芬芳,宴会主人却好象无心于此,令满座宾客感觉到他的情绪波动。

白天行,一个近来白字世家中人与所有留意白家的情报体系,都耳熟能详的名字。以族谱上的关系来说,只有极淡的白家嫡系血统,但却利用本代家主无为无能的事实,成功地统合了白家内心存不满的人士,展露他的才干,迅速崛起。

“白天行之心,路人皆知”,这话已经变成了一个稷下学宫内的俗谚。

白天行本人并不避讳这样的形象,反而更大力鼓吹,应该让更有能的白家人掌握大权,重振往日荣光。

能够让他将此事光明正大地侃侃而谈,除了白无忌本人的毫不在意外,雷因斯开明的言论风气,也是一大理由。但怎样也好,假若他真的超乎言论范围,以实际行动高举叛旗,那便是一件需要负担严重后果的大事。眼下的白家人,都在等待,看看这反对派的领袖,何时正式行动,也纷纷开始在心中选择要支持的对象。

在白天行自己的估算中,单要推翻那无能怯懦、满身铜臭的白无忌,并不算太困难,但目前白家大权与雷因斯宫廷密切结合,如果得不到女王陛下的支持,自己势必会遇上许多阻力。但再怎么想,莉雅女王都没有理由放弃亲生兄长,转为支持自己这不相干的外人。

所以,当花家家主花天邪,以稷下同窗的名字邀访自己,一切就水到渠成地敲定了。说是同窗有点可笑,其实只不过是一起修过两门课而已,那家伙眼高于顶,什么时候会将旁边同学放在眼底。但总之是各取所需,自己负责牵制雷因斯内对基格鲁的军事行动,他则在迎娶莉雅女王之后,助自己登上白家家主之位。少了女王的阻碍,又多了花字世家的帮助,自己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失败的理由。

(唔,花家与雷因斯女王结亲之后,极有可能转而威胁白家在雷因斯的霸权,这点不可不防啊!)

知道今天便是招亲之日,也就是整个计划大功告成之日,白天行很难镇定下来。

急躁的理由,不是担忧失败,只是单纯地对将要到来的喜讯,感到心痒难耐而已。在白天行的估量里,既然其余五大宗门的首脑,已纷纷表示过无意参与,身为一派宗主的花天邪,武功足以压倒宵小,又有军队助阵,女王一行人势单力孤,岂有大事不成之理?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惊破宾客们的朗诵诗文,白天行喜悦的神情,在听完心腹仆从的报告后,转为无法接受的震骇。

“招亲一战,花天邪惨败,身受重伤,花家大军已撤退回境,女王陛下日内便会回归王都。”

这简直是当头一记晴空霹雳,极度的震惊下,白天行根本无暇去想,招亲的最终胜利者,新任雷因斯亲王究竟是什么人?只是仓皇地想到,若女王回国,势必彻查今次阻碍救援行动的祸首,而纵使对白无忌心存轻视,但绝大多数的白家人仍是忠于皇室,何况在雷因斯人心中,在继位后便一直为人民牺牲付出的莉雅女王,就是一位可敬的君主,在这情形下,自己若被迫发难,肯定讨不了好。

但若不立刻高举叛旗,夺来大权,当女王查出事实真相,自己岂不是只能乖乖束手待毙?

先前所有的计划,全被粉碎,焦急的心情,令白天行手中酒杯不自主地剧烈晃动,酒液飞溅。在宾客们诧异的眼神中,他以身体不适为失态作解释,并匆匆离席。

(这个花天邪,怎么这么没用?嘴上讲得漂亮,现在连我也被他害到了!)

在心中对花天邪大声咒骂,白天行走入屋里,要对今后的方向仔细思考。在进去之前,他对守候在一旁,适才通报不幸消息的心腹吩咐,立刻召集参与自己行动的几名首脑人物,众人要立即密谈。

目送主人的背影进屋,那名心腹仆从立刻以最快速执行命令,但却不是外出找人,而是躲到素来行动的隐密处,确认无人后,自怀中取出一样黑黝黝的轻薄物体,按下按键,听见嘟声后,以规定的称呼开始说话。

“喂,启奏万恶又万能的当家主,这个想要造你反的穷贼,已经要开始行动了…”

※※※

和负责王城治安的第三军团长旭烈兀、长时间不回领地,只是长居王都的第一军团长石崇相比,艾尔铁诺第二军团长周公瑾,就是一位真正长驻边境的军人。

除非是紧急事故,不然便只有一年一度的元旦大典,才会令他踏进中都的城门。因此,公瑾这趟未奉圣旨,突然回归,确实是在宫廷内掀起一阵骚动。

大小官员无不心中揣测,究竟是为了什么事?这位铁面元帅会在三更半夜来到王都,紧急要求面见主上呢?从以往的例子看来,大概不会是什么好事吧!随着艾尔铁诺中央王权的衰弱,这些在王都工作的官吏们,也个个觉得自己前途黯淡,难以有什么乐观念头。

公瑾的回归,的确不是为了什么好事,而经过短暂的说明,在他的坚持下,事情也有了结论。

“好吧!既然周卿坚持非这样不可,那么朕就照卿的意思,对雷因斯发表公告吧!”

公瑾的要求十分简单,他希望曹寿以艾尔铁诺皇帝的身份,对雷因斯施以外交压力,用公告的形式,点数兰斯洛的十大罪状,让雷因斯人民晓得这名贼头的残暴不仁,并且在公告中表明,如若雷因斯意图庇护这重大罪犯,艾尔铁诺将不惜一战。

语气上不用说得太明,只要能传达相当的威胁感便已足够。要赶去基格鲁,距离上太过遥远,即使能及时赶到,在对方准备充分下,也难以有什么作为,还不如使用其它管道的策略。

更换新君,是一件不得了的大事,特别是在开明却保守的雷因斯,想要推翻旧有制度,不但会面对保守派群臣的竭力反对,开明的舆论更会鼓动人民,抵制此事的发生。纵然是身为女王的莉雅,也没有那么简单一手遮天,若她不忌惮这些必然酿成的反对阻力,就不用躲避到基格鲁进行婚礼。

纵然成婚,莉雅想要让国予夫君,也必须回雷因斯王都举行禅位大典,而这封以艾尔铁诺皇帝名义发布的威压告示,会更加鼓动反对派势力,也许他们会对艾尔铁诺强横的作法起反感,但无论怎样,保守的雷因斯人就绝没有可能,接受一位无恶不作的盗贼为王,而且艾尔铁诺的军事威胁也绝不容小觑,几样因素加在一起,营造出来的现实,该足够阻止莉雅一意孤行了。

假若这样仍未足够,接下来要考虑的,就是要在雷因斯境内制造内战了,姑且不论实行度难易,这个策略的本身,就大大地不合公瑾初衷,只是最后若真是没有选择,不管他再怎样不喜,为了守护艾尔铁诺,亦只能照这样执行。

“可是,深夜干扰朕的睡眠,就是为了这种事吗?虽说周卿忠心为国,但也该有些分寸,今日换做是别人,朕说不定就…”

“陛下会如何呢?”公瑾冷冷道:“今日若换做是旁人,陛下会立即下旨拿他问罪吗?或是直接绑赴刑场问斩了呢?”

以臣子之身,向君主这般毫不客气地质问,是足以构成大不敬之罪,立即下狱的;但曹寿似乎深深忌惮这掌握重兵的铁面元帅,更已在多次打击他帝皇威信的事件中,丧失了自信,只能在对方冰冷的视线下,呐呐地说不出话来。

而公瑾的质问,答案应该是非常肯定的…

※※※

在***照映中,公瑾再次打量这自己应对其竭尽忠诚的“主上”。灯光本身不是很亮,曹寿的面色看来就有些黯淡无光,更因为是在酣睡中被惊醒、匆匆披上外袍地赶来,使他无法如往常那样借着华服、化妆,来显出帝皇神采。

少了外物遮掩,现在的曹寿,已再难掩饰由于长年纵情酒色,身体慢慢被亏损淘空的事实。和前两年相比,皱纹更深也更多了,肥胖臃肿的身体,动作亦跟着迟缓,皮肤、眼睛呈现一种不甚健康的灰败病色,这都说明了艾尔铁诺现任皇帝的身体状态。

帝王之尊,如果曹寿有意学一些上乘内功,健体增寿,那不是什么难事,更何况艾尔铁诺开国祖本来就是武将出身。但他似乎畏惧习武的辛苦,整天靠着食用大量补药,来维持身体状况,然而,如果勤吃补药,就能拥有真正的健康,那练武强身就是个笑话了。

没有经过什么权力斗争,只是从同样荒yin无度而早逝的父亲手中,接过帝冠,获得白鹿洞认可后,成为艾尔铁诺皇帝,曹寿的人生就是未经考验地平顺。才干庸碌并不是他的错,只是这样的人一旦成为君王,却是所有臣子共同的悲哀。

传国才不过第四代,曹寿已无复其先祖的才干与魄力,在搞糟身体的同时,也让艾尔铁诺被弄得一团糟。武炼的日渐叛离、地方势力的严重割据、贵族与平民间的冲突日烈、李煜事件、麦石战争…等一波波的考验,令号称第一强国的艾尔铁诺,实已如履薄冰,说得难听一些,目前之所以能够维持强国的假象,只是因为够份量的导火线尚未被燃起而已。

若兰斯洛真成为雷因斯王,挥军攻来,这个太过强烈的导火线,便会将艾尔铁诺一夕间炸翻上天去!

而自己是绝不允许这情形出现的……

但是,面对这样的帝王,自己又确实地无能为力……

※※※

“呃…朕知道周卿镇守西疆,劳苦功高,不过,整天这样忙于军政那也不好,还是该偶尔放松一下,享受人生,这样才不枉卿今日的功绩与地位啊!对了,麦第奇卿家明日要陪朕外出游猎,周卿也随同前往吧!”

说到此处,曹寿好象想起什么似的,拍掌道:“听说周卿勤于军务,从不近女色,嘿,大概是边境之地找不到好女人吧。刚巧石爱卿上月进贡入宫的十名上品秀女,都仍是处子之身,不若都赏赐给周卿吧!男人啊…还是该有一两个红粉床伴,这才不枉…”

话没说完,公瑾已霍然站起,一双目光如同冷电,直射向仍在说个不停的曹寿,威吓性十足的眼神,立刻令这艾尔铁诺帝王噤若寒蝉,讲不出半个字来。

双方气氛一时僵凝若冰点,假如有人在旁目睹,一定会怀疑那位面若寒霜的第二军团长,是否就要出手刺杀弑君了?当然,若他当真动手,这毫无抗御武力的帝皇,肯定立即化作一堆碎尸。

直过了好半晌,公瑾才再度开口,说出来的,是一种明显经过压抑的声音。

“臣忙于军务,无暇涉足***雅事;夜已深,陛下可以歇息了,希望明日一早,能见到陛下的告示……为了艾尔铁诺的未来,也就请陛下好好保重吧!”

语毕,公瑾欠身一礼,转身离开了两人议事的御书房。直走出老长一段距离,耳边隐约听见曹寿对侍从们的愤怒责备,大意是责骂他们为何放任臣子在半夜惊醒帝王,同时也在抱怨,这铁面家伙不识好歹,远没有第一、第三两大军团长的知情识趣…

身为帝王,却连基本的识人之能也没有。暂且先不论旭烈兀,和那居心叵测的石崇相比,自己才是真正为曹寿捍卫他应有权利之人,要不是顾虑这庸碌的老yin虫遭逢不测,自己也不必将四铁卫之其二留在他身边辅助,怕他成了旁人奸计中的牺牲品。

只是,每当想到自己必须袒护这样的一头东西,总是泛起一阵深深的无力感…

在曹寿身上,已经看不见艾尔铁诺的未来;是时候把希望放在杰出的下一代身上了。

不过,说来真是有些奇怪,看曹寿现在的德行,实在很难想象,他竟能生出那么优秀的子息?这难道是因为其子孙母系那边血统的功劳吗?走出层层宫门,蒋忠便一直守候在外,见到主帅的身影,欣喜地牵马赶上。

“公瑾大人,今晚要留宿中都吗?”

这并不是废话。身为心腹,蒋忠知道主帅并不喜欢中都。除了一些不愉快的回忆与往事,待在这里,与一些惹人嫌的家伙的碰面机会也相对提升,特别是那个鄙俗的暴发户石崇。

“唔…文告最快要一早才能拟好发布,加上观察事态变化,今次是要在中都留上几天了。”

公瑾沉吟着。自己不喜欢石崇是事实,因为自己一直在提防这来历不明的狐狸,也许他刻意装出一副小丑佞臣的模样,但观乎这人行事,绝不可大意,否则又怎会连一代武霸忽必烈也败在他手里?而石崇对于掌握重兵、代表白鹿洞,又与皇室关系密切的自己,也一直深深忌惮,总是向皇帝进言阻挠自己的企画。

他与曹寿近水楼台,又能投其所好,自己身在边境,确实斗他不过,这趟若非顾忌石崇从中作挠,自己也不必特别从边境赶回中都,亲自面见曹寿,要求发表公告。

不过,这次有点奇怪,自己入城已经老长一段时间,照理说,石字世家的情报网该在自己入城前,便得知这项讯息;还没进宫,石崇就应该已坐在曹寿身边大进谗言才是。为了能让文告顺利发布,自己还特别准备了一番言词,用以驳倒石崇,说服曹寿,必要时甚至得与石崇私下达成协议,作些己所不愿的利益交换。

哪晓得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见到这第一军团长的踪影,这实在不合石崇的作风,是有什么自己所不知道的变化发生了吗?

“那么…公瑾大人,军部已经为您安排好住处,请跟我来吧!”

善尽一名心腹的职责,在等候期间,蒋忠已经与军部联络,备妥住处,只待主帅归来,便可决定今晚的着落。

“不过,还真是让人高兴啊!这次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看到那个让人厌恶的暴发户…”

与主帅有同样的心思,蒋忠毫不顾忌地批评第一军团长,但在要将坐骑交给主帅时,一阵奇异声响,划破深夜的寂静,迅速地由远而近。

已快要两年没有回到中都,蒋忠并不晓得这声音正是近一年来中都百姓耳熟能详的新“市徽”,只是,当听见那熟悉的诗文,他便明白了来者的身份。

“天~朗日清,和~风送闲,可叹~那俊逸如我顾影~自怜;潇~洒多金,文~武双全,问天下~几人似我风采~翩翩!”

随着车子主人狂傲的诗句,全风之大陆唯一的一台劳斯莱斯轿跑车,风驰电掣地飙至,一下履险如夷的急转弯,车身打横,稳稳地停在两人身前,雪白车门“啪”的一声打开,作着友善的邀请。

“凉风美月,难得贵客远来,更难得白无忌那厮终于送来燃料,不知二师兄可有兴致随小弟乘车一游中都啊?”

第一次见到这种太古魔道的昂贵玩物,蒋忠着实吃了一惊,但更想不到的是,那素来严谨自持的公瑾大人,一语不发,就往驾驶座旁坐了下去,车门一关,师兄弟两人绝尘而去。

他们两位,大概是要商讨什么重要的大事吧?

蒋忠这样想着,独自牵马走向军部安排的住处。虽然同样是暴发户,但比起石崇,旭烈兀就讨人喜欢得多,这是一件颇难解释的事。

只是,蒋忠还是料错了。天性中有一种无可救药的浪漫主义,旭烈兀此刻就真的仅是想找二师兄乘车兜风,这一点,公瑾就很清楚地知道。

“师兄你的运气实在不坏,听说石大军团长刚刚本来也要进宫面圣,但却忽然感染无名恶疾,走到一半,就连人带轿给抬回府里去休养,没办法再来打扰你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但石崇又非虚弱文人,尽管有残疾在身,但以他武功之强,会这么忽染恶疾,实在说不过去,真实的理由是什么呢?

“谁知道,或许是在什么地方做坏事,给人踢到痛脚了吧!”

旭烈兀大笑,也不管跑车奔驰的声响,会惊醒两旁百姓的睡眠,他就把油门踩足,让车子速度飙至最高,几下流利的急转弯,劳斯莱斯已经冲出城门,在中都城外飞驰。

“师兄,这种太古魔道的玩物,真是有趣,比大多数的马匹都要快,却不用那么长的休息,和只要更少的补给就可工作,确实是经济实惠呢!”

旭烈兀出现向往的神情,道:“在神话时代之前的那个文明,人们是不是都开着这种东西,当作交通工具呢?我曾听稷下的学者提过,在那个文明的末期,人们开着一种叫做磁浮车的东西,漂浮在半空行走。连轮子都可省掉的车子,我真想看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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