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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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有什么事儿啊!就是突然想起,我家夫君,不知道现在他吃没吃饭,我们家少爷冷不冷,饿不饿,还真是操心呢,可怎么办才好呢!”发觉自己脸色变了,让李嫂疑惑不解了,那王诺兰连忙编了个妥当的理由出来,把这事儿给搪塞过去。

虽然,看起来这个李嫂已经跟她足够亲近了,但,为了以防万一,还是要多少的注意一些,别到时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就可以了,“我家那个死鬼,除了有几个银子之外,根本什么都不会做,还说我没用,也不看看离了我她能不能活?说好赶紧把铺产给出了手去,就来寻我呢,这磨磨蹭蹭的,怎么还不见人影儿,这都要耽误了我们正常的生活了真是的!”

“生活嘛也没事的,早点晚点的,没什么要紧,倒是你,自己一个单身的女子,要是真的被那个王八蛋给惦记上了,还不是有你好受的?他还不赶紧过来陪你,这事儿做的不妥当。”

那李嫂并不像自己男人一样是个非常有心计的女人,再加上,跟王诺兰相熟了,对她颇多信任,自然也就不再往旁处去想,“要是我家那死鬼,敢跑外边儿去鬼混,我要是有个意外什么的,他都在外面留恋野花,都不回来,你看我不收拾死他,不拧断他的耳朵,打断他的腿去!”

王诺兰应付似得点了点头,要是拓拔野像李清一样仅仅是喜欢烟花巷柳,不动真情,想来自己也不是那么伤心,但是现在,他竟然和小翠那个贱婢一起打算害死自己,这真是是可忍俗不可忍的!

看似和谐的两人一起吃了一会儿栗子,天就有些暗了,王诺兰看天色已晚,打算留李嫂一起吃饭,李嫂也没答应,说是自己家里铺面快该歇业了,一天里,难得能一家几口人围在桌子跟前,一起端碗吃饭,自己不回去,怕是自家男人不开心,也觉得不合适。

这个李嫂在王诺兰的眼中,家里有店面,衣食不愁,夫君没有妾室,子女双全……虽然没有什么不得了的本事,但是在王诺兰看来,这种平淡的幸福已经让她这个穿越过来的人觉得超级幸福了!

记得在未来的某天,大街上曾流传一首很好听的歌曲,只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

期待中的爱情,还不就是这样的吗?平平淡淡,没有那么多的尔虞我诈,功名利禄,苦时互扶持,甘时一起品尝,这其实不也是一种人生态度吗。

王诺兰想着,笑了笑,瞧那李嫂提及夫君孩子时满脸的笑意和满足,王诺兰知道她是真的幸福!再看看自己呢,以前有着人人羡慕的工作,名利,可是却连恋爱都没有谈过,这不是差距吗?

既然已经拒绝,王诺兰也就没有再继续强求,笑着送李嫂出了院门,便扭转身,一边往后走,一边念起了在现代的生活,无奈感叹,人的心愿,在开始时候,大多是好的,但真正经历过了事情之后,又有几人,能确实做到,同甘共苦,不离不弃?

就像她的师父,那个孤身几十年,到八十岁寿终正寝,养大了自己和师兄两个从孤儿院领养回来的孩子的老人,不也是因为轻信了师兄的许诺,将自己最深爱的徒弟送去国外读书,自己在国内,赚钱养着,结果就……负心之人,固然可恨,但那些世间沉迷的俗子,就不可恨了么?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没有放纵,就不可能有背叛,无论亲情,也无论爱情,王诺兰一直这样深切的认为。

叹了口气,王诺兰四下打量了一番,见没什么事做,闲着也是闲着,于是一边儿吃着晚饭,就琢磨起了自家医馆以后的摆设和名字来,以后就是自己和瑞儿吃饭的地方了,这名字也得取一个差不多的是不是?

吃完晚饭的王诺兰心情大好,便抓起笔来,继续在纸上画起了前面铺子未来的格局,药柜,工具柜,诊台……饭没吃完,图倒是先画利索了,看得站在她旁边的厨娘,又是愁,又是讶异,张了几回嘴,到最后,也没敢催她吃饭,扰乱了她的思绪。

规划好了所有东西的摆放,伸了一个懒腰,饭也差不多吃饱了,端起自己面前的碗,一边吃着饭菜,一边吩咐侯在一旁的厨娘,把剩饭剩菜端下去,自己继续琢磨,药铺的名字和门里门外要悬挂的门匾。

圣手医馆。

这医馆,就叫圣手医馆了!

脑海里突然涌出的名字,让王诺兰整个人都微微一愣,师父都被叫做圣手仁医,师父的药铺的也叫圣手医馆,在这一刻,让她突然觉得,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穿越过来,她太想自己已经过世的师父了,要是师父在,自己怎么会沦落到现在这般田地师父啊,师父,您老人家如今可好?

生死之外,您老人家是跟我一样,再世为人了,还是……

师父,您放心吧,不管我是谁,不管我身在何处,我王诺兰都会是个好大夫,都会不辜负您老人家的教诲,悬壶济世,为百姓造福的,您的医馆,您的圣手美名,……诺兰纵使粉身碎骨,也会用心经营下去的,师父请放心!!

……

第五十一章 合理的安排(求收藏)

入夜,王诺兰辗转反侧难以入睡,那几个下人被王诺兰分派了各自的活计。

那个对以前主人的事儿,守口如瓶的婆子,被王诺兰留在了后院伺候,只做些端茶倒水,收拾被褥的轻快活计。

前铺后院,总共也没多大的院子,能有多少事情可做?

恰逢冬天,万物凋零的时候,别说是花瓣,就是在院子里的那几棵树连树叶,都没几片可扫的!

但,毕竟是受雇于人,纵使现实如此,几个婆子仍然生怕自己闲着,会让王诺兰觉得多余,辞退归家,便各展身手,做起了一些自己擅长的事情。

针线好的,缝尿布,做衣裳,几天的工夫儿,就给瑞儿,做了一大摞尿布和七八身儿衣裳,有劲儿的,收拾厢房,劈柴火,给奶娘把炕提前烧热,晒被褥。

之前带过三个孩子,王诺兰想让她夫君来当车夫的,更是拼劲全力,准备好了一切有可能用到的物件,存在了厢房的大箱子里面备用。

对此,王诺兰觉得到目前为止,一切进行的都那么顺利。

更让王诺兰没有想到的是,那个婆子的丈夫,自己打算雇佣的车夫,在考虑了几天之后,也意外的来见了王诺兰一面儿,言外之意,自己可以来给她做事,但需要稍等几日,让原本的掌柜找下新的车夫,以免耽误人家的生意。

对于这个车夫的工作态度和处事的方式,王诺兰心里暗暗叫好,并表示很是满意,痛快的答应了他的请求,甚至为了防止他中途变卦,更是要支银子给他作为预付工钱,但面对王诺兰的一番好意,那婆子的丈夫并没有接受,用他的话说,我事儿做好了,夫人再跟我谈钱的事儿,夫人不是亏待下人的人,我也不是不要脸的财迷,事儿还没做,就先吵吵着要钱。

活总有做完的时候,一群婆子忙活了十几天,便把这院子里所有能干的杂活儿,都干完了,除了每两天要给王诺兰洗一回衣裳,每天早晚,需要扫几下儿院子,就再也没了别的事做……这可是急坏了几个婆子,整天在院子里溜达来,溜达去,见到一点儿事,都要抢着去干,不想看着旁人干活,自己闲着。

这样的情景,王诺兰看在了眼里,稍加思量之后,就琢磨出了让她们安心的法子。

这天清早,王诺兰用过了早饭,就把几个婆子都唤到了自己面前,指了院子里的几处花圃,跟她们吩咐了起来,“趁着冬天,没什么事做,你们几个帮我把这花圃里花儿,都挖出来丢了吧,反正我也不喜欢花花草草的,再说,明年春天,我想在里面种上药材,以后药铺子开张了,都能用上。”

听王诺兰终于肯给她们安排了事情做,几个婆子顿时便心生欢喜起来,不及她再说什么,就各自分了差事,跑去侧院的柴房拿工具去了。

江南的冬天本就不算很冷,几个婆子们忙得热火朝天,不到一天的工夫儿,就把几个花坛里的花儿全挖了出来,拣干净了花坛里的碎石,重新加好了缺少的新土。

王诺兰暗自感叹,原本以为,这么大的“工程”,怎么也够几个婆子忙活上三五天,到时候,她也就把瑞儿接了回来,有了孩子,她们想不忙活都难……不曾想,她们的效率竟是如此之高,一天不到,就都做完了!

这可怎么办才好呢!

王诺兰愁眉不展,“先就这么放着罢,等明年春天,新鲜的草药挖回来了,再移栽进去。”

看了一眼汗流浃背的婆子们,王诺兰也顿时觉得,还是古代的人做事实在,有十分力,绝对不用八分,不像……她曾生活过的未来似的,整天想着偷奸耍滑,这么说来,还是古人好交一些,“时候也不早了,你们去换换衣裳,收拾一番,然后,就该吃晚饭了,今天忙活脏了的衣裳,就留着明天白天的时候再洗吧,烧些热水,别把手给冰坏了,不然,等上了年纪,可就该要遭罪了。”

厨娘可以不住家,婆子们,却是都要住家的,王诺兰跟厨房特意交代过了,她们的饭食,也不能糊弄,一餐饭,至少要有荤有素,两菜一汤,米面管饱。

这样的好伙食,在这小镇里,都是没有过的。

民以食为天,所以,在连同厨娘在内的,这院子里的所有婆子看来,这个王诺兰,她们的主子,简直就是个活菩萨下凡的大善人。

王诺兰虽不是慈善家,但是在未来,却也是个名大夫,一些随口的关照,其实是属于本能,但在这些婆子们看来,可就不是这么回事了,在场的人都算上,王诺兰并不是他们伺候的第一个主子,但像王诺兰这样的,待人和气,体恤下人的主人,却是她们第一次遇上。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其间,隔壁绸缎庄的李嫂又来了几回,每回来,都会给王诺兰带些零嘴儿,说些镇子上的趣事儿,王诺兰也乐得有人帮她解闷,每回李嫂过来,都让厨娘做上许多滋补的茶点,跟她一起品尝。

“妹妹啊,你这都来了一个月了,孩子都还没见个影,你夫君……怎么还没过来啊?”

几个月的相处,已经让那李嫂跟王诺兰熟悉的,像是要成了自家姐妹,这会儿,两人吃着东西,那李嫂也就不避讳的跟王诺兰说起了自己的担心,“你说,会不会……那没良心的把你自己丢在这里,在那边儿,又找了个小的,乐不思蜀了?”

“嫂子还真是爱开玩笑!他想要找小的,也得有那银子啊!我家里,可是我在掌家的,所有的田产铺契,都在我手里呢!”

王诺兰自然是明白的,那李嫂一番好意,着实是在为自己担心,而非试探,王诺兰却又不想对她表露什么,于是勾唇一笑,一句俏皮话儿,就打消了她的“多虑”,“我可是他三媒六聘娶进门里的正房正妻,他就是当真有那贼心,敢在外边儿找小的,也休想领进我家的门儿里来!他儿子,还是我生的呢!”

“你啊,就是嘴硬,他要是当真在外边找了个小的,挺着个大肚子领回来你门口儿,你还能拎个扫帚,打出去?我的傻妹子,你还真是天真!”

笑着嗔了王诺兰一句,那李嫂也不再多想,就只当王诺兰是真的有法子治家里夫君,只是夫妻间的有些私密事儿,不好意思跟自己说,“依着我说啊,凡事儿都还是防患于未然的好,男人呐,就没一个好东西!”

“知道了,嫂子,我知道你的心思,都是替妹妹着想,前几天来信,说铺子房产都跟人议好了价儿啦,那想买铺子的人,手上现银不够,想先付九成儿,他觉得麻烦,这么远的路,不值当跑回去再拿一趟,就让那人去凑钱了,估计,再有几天,就该差不多了。”

心里知道,自己是个时候,找个“替身夫君”出来,掩人耳目了,王诺兰却在表面上面不改色的编了一个她“夫君”就快该来了的谎,好在,李嫂并不是什么偷奸耍滑之辈,只要一个小小的理由,就给李嫂搪塞了过去,“等那禽兽来了,我可得好好儿的收拾他一顿,我给他生儿子,因为他遭罪呢,竟敢不来陪着我,真是不像话啊!”

没过几天,王诺兰便想了一个计策,打着家乡规矩,新房子入住后的一个月以后,要回娘家一趟,探望外祖父母的幌子,让车夫套好了车子,载上她,离开小镇,径直往与小镇相隔两城的另一处小镇而去。

那里有她的瑞儿!

王诺兰打算,等到了那镇子之后,就把车夫安排在客栈里住下,自己“回家”,然后,跟车夫说,家里爹娘许久未见自己,舍不得让自己离开,自己要在娘家住些时日,让他们先回来……这样一来一出金蝉脱壳之后,再女扮男装,雇辆马车回来,扮成是自己的夫君,孩子的爹爹,顺理成章的经营药铺,实现身份的“合理化”!〖bookid=******0,bookna=《医谋论》〗

书名:《医谋论》,作者:八月秋雨,书号:******0。简介:三生两世,女法医周萋画又活了过来,宅斗,推理,破案,女法医重生在古代……

第五十二章 半路救人(收藏破300,加)

“王诺兰啊,王诺兰,本以为自己穿越了会有一个好的身份,可是到头来遇到的却是拓拔野那个人渣,现在还不得不费尽心思的去弄一堆的事情,搞的自己像是一个女汉子一样!不过,但愿不会穿帮!或许,我该让王诺兰再得个什么重病或者是什么不治之症,永远都回不来了,这样也好彻底的堵住了别人的嘴,自己也不会那么累了!彻底的省去所有麻烦,才是一劳永逸。”

迈步上了马车,王诺兰不自觉的又在心里嘀咕了一句,自己要是说自己生病身亡,这办法怕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但是毕竟是在古代,许是觉得这么咒自己,有些不那么好,王诺兰笑了一下,便又摇了摇头,打消了这个主意,“这也不好,如果家里没了女人,又有这么多的金银财宝,不用脑子想也知道,肯定是要有许多媒人上门儿来提亲的,到时候更是麻烦,唉,还得想个更妥当,更能让我不受人打搅的法子才行。”

“夫人,您在想什么呢?是不是我们做的让你觉得不舒服了?还是有什么心事?又或者是哪里不舒服?”

见王诺兰从后院里走出来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一直到上了马车,都还在眉头紧锁,像是在思索着什么,那车夫便有些忍不住了,这一路,可得走小半天呢,王诺兰要是总这样一副心事满满的样子,板着个脸,到了娘家,她爹娘问起来,是不是有什么不开心的了,跟自己问询,自己可该怎么回答?

想来,自己总不能说,夫人许是在生气,自己那么辛苦的维持了一个月,这作为一家之主的老爷还没回来,夫人等着如此的焦急?

别说不能这么说,换个角度想,要是真这么说了,丢了夫人的面子,夫人不赶了自己滚蛋才怪!

“嗯?你在叫我吗?有什么事,吴哥?”

听吴哥小心的看着自己,并且还唤自己,王诺兰这才从思绪中回过了神儿来,扭头看吴哥,见他正满怀心事的一脸惶恐,不知该说什么才好的看向自己。

王诺兰这才明白,刚才,自己是因为想的太多了,陷入思维中走不出来,继而走神失态了,于是忙不迭的提了一个说来“发愁的事儿”出来,跟吴哥询问了起来,“你说,这次回去家里,我该给我爹和我娘,带些什么礼物才好呢?带的少了,轻了,怕他们担心我没过好,带的多了,重了,又怕家里的哥哥嫂嫂惦记我们的产业,到底带多少才合适?真是愁死我了!该怎么办才好呢?虽说是自家的父母,但是毕竟哥嫂在,怎么做也不好,拿多少也不合适!哎呀,可真是难为死我了!”

“夫人,你可吓到我了,我当是多大的事儿,给夫人难为成这样呢!”

听王诺兰这么一说,那吴哥倒是一副松了口气的样子,原来是因为这件小事啊,害的自己吓得一脑门的冷汗。

那吴哥停顿了一下,呵呵一笑,帮她出起了主意来,“要我说,这本来就是小事一桩,夫人就直接买些咱城里特产的点心,然后,等见了二老,趁着兄嫂不在的时候,偷偷儿的塞一张银票上去,这样一来,二老想买什么,就能买什么,不想买了,还可以存起来,二老那边,见着夫人出手阔绰,也就能知道,夫人在这边儿过的不错,不会担心了,您说这样行吗?……”王诺兰没想到那个吴哥脑子反应如此迅速,还真是贴近生活啊,“吴哥,真是太感谢你了,你这主意好!就这么办了!”

老实说,王诺兰本就没打算去看自己的父母,或者说是这身子原主的爹娘,王丞相和曾经是婢女的娘……她现在,没法儿去看,也不能去看,以防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又落入拓拔野之手,身陷囫囵,“咱城里,哪家的点心做的特色美味?快,给我指指,咱们买去!”

去城里的点心铺拎了七提点心给“二老”带上,一提王诺兰直接分给了车夫吴哥,打点好一切后,王诺兰就命令吴哥,就直奔南城门,出了小镇,往目的地而去。

那吴哥,的确是个赶车的好把式,马匹一路小跑儿的走,也没让马车里面的人,受着半点儿颠簸。

咯吱一

突然,马车一个急停,让王诺兰险些磕在车厢里的小桌上,手臂上传来的痛感,一下子,就让她清醒了过来!

“吴哥,这是怎么回事?怎么突然停车下来了?”

王诺兰本就不是那种仗着自己有几个臭钱,就不把旁人放在眼里的人,对雇回家里来做事的人,也都是用“什么哥”“什么嫂”这样的称呼,即便是这会儿,她因为这车夫的突然停下,而磕得手臂起了青紫,也依然是言语和气,没有因为自己伤着了,就不分青红皂白的迁怒于人,“突然停了下来,怕是有什么挡了路吗?”

“树丛里,突然爬出来了浑身是血的人,可吓死我了,差点儿就让马一脚踩过去!夫人,你没事儿吧?有没有磕着哪儿啊?”

正常情况下,尊重总是可以换来尊重,王诺兰待下人们好,人心都是肉涨的,想来,下人们,也都</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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