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老公,似乎是个不挑食的人。刚开始,他会叫厨房准备两份不一样的早晨。不过几天功夫之后,他现在都是让厨房随意做,按照她的口味帮他照做一份就好了。
老公这是节俭,脾气好,李敏想。
念夏听到她后面这句话只是笑。按照方嬷嬷的说法,朱隶哪里是不挑食,毕竟一样是王公贵族,从小养尊处优培育出来的少爷公子。只是朱隶不像尤氏,修养遗传自父亲,十分良好,不会张口说自己不喜欢吃什么。
至于为什么后来会随李敏的口味吃东西,那还用说吗,因为,朱隶觉得自己媳妇挑出来的菜,是世上最好吃的。别说朱隶,现在是朱理都一样。厨房问吃什么时,朱理经常想都不用想:“大嫂吃什么,给我一份与大嫂一样的。”
要知道许大侠吃什么,并不难。许飞云在护国公府住的时间也不算短了,厨房天天要给许飞云准备伙食。
“许大侠最喜欢吃狗肉,煲狗肉汤,再来两瓶烧酒。”厨房的人说。
听到这话,李敏没有让人给许飞云准备狗肉,只说:“按照我平常吃的那几样,炒了送到许大侠的院子。备酒,米饭炖在锅里准备好。”
厨房的人面面相觑。
像许飞云这种人,平常在外四处流浪的,吃肉吃酒吃习惯了,让吃米饭,肯定不习惯。
李大夫可不管三七二十一,既然是老公重视的朋友,更是不能任其胡乱吃坏了身体,饮食调养最重要。
叮嘱完厨房,李敏带了两瓶从徐掌柜那儿拿来的桂花酿,拎着酒壶到了客人住的小院。
远远的,见两名男子伫立在凉亭里,像是并肩而立。一人黑袍袖着的金花犹如那彼岸上的那片花海,在月光下焕发着神秘和幽然。一人那头随风散落开来犹如画卷的黑发,直接是让其身上的竹布青衣顿时变得高贵起来,万丈光芒,让人无法侧目。
听到脚步声,衣着黑袍的朱隶先转回头来。
许飞云往旁一跳,轻飘飘的竹布袍子落在凉亭栏杆上,一只脚架起来,头靠到凉亭的梁柱上,似有几分醉意醺醺的样子,眯着眸子,看着他们夫妇俩。
李敏踏上了凉亭的台阶,说:“王爷,厨房在备菜了,酒妾身先送了过来,要不,先品品酒。”
朱隶微含头:“夜里风凉,这院子里四处空旷的地方多了些,风大,不如进抱厦里喝酒尝美食,许大侠意下如何?”
剑眉斜飞,许飞云不假思索:“王爷新婚不久,怜香惜玉,草民唯能恭敬不如从命。”
“请。”朱隶并不受挑衅,沉稳道。
许飞云利索地跃下栏杆,一袭布衣,轻飘飘从门口飘入了抱厦里。
李敏跟在丈夫身后,才迈进了贵客住的屋子里。
屋里每日有人负责清扫打理,干净整洁。屋里那个摆设,看出都是护国公府里原先有的东西,精致玲珑,文房四宝,笔墨书画,样样齐全。
抬头望过去,见靠墙的那张条案上,供奉的不是一般人家可见的观音菩萨或是佛祖,也没有悬挂字画,只是两个小巧的朱红小架子上,横放了一把刀。
见到她目光落到那把刀上,两个男子随之相互看了一眼。许飞云问:“她知道吗?”
朱隶摇摇头。
李敏是能认出这把刀,而且,非常记得这把让鲁爷底下一帮人全闻风丧胆的刀,有个令人惊悚不已的名字:离魂。
汪汪!
金毛是闻到了这里散发出来的酒香,不顾被主人责骂的危险,冲进了屋里。
李敏只知道老公这条狗其实很厚脸皮,为了吃到东西从不怕被老公骂。
徐掌柜不知道从哪儿寻觅来的好酒,那个香气,是把尝遍天下美酿的许飞云都给勾起了胃口。
自己立马先倒了一杯,靠在杯口上闻了闻,另一只脚伸出去踩到靠来的金毛狗脑袋上,许飞云啧啧赞道:“好酒,王妃这是有意让王爷不醉不休。”
朱隶笑而不语,他对酒,男人可以说哪个不爱喝酒的,但是,吃酒有个度,他是吃酒有度可以把持住自己的人。
李敏对老公这点自制力,也从来不担心。
坐到他们两个坐的四方小桌旁边,李敏让念夏给自己也倒了一杯酒。朱隶伸手突然把她杯口捂住:“王妃吃茶就好。”见她表情一丝疑问,附上公孙良生的话说:“王妃的手伤未好,像酒,虾蟹这类发物,都不宜食用。”
李大夫想到自己倘若不以身作则,以后生怕自己也说不了他,想想也就算了。
朱隶接着,慎重向她介绍贵客:“这位算是本王的拜把兄弟,府里兰燕伏燕的师傅,在江湖上,人称北峰老怪,常年居住在北燕往北的千年雪峰。”
难怪爱吃酒爱吃肉,原来住的地方,是犹如南极的地方,终年积雪。
“草民是很少下山。只可惜,两个爱徒跟了王爷,偶尔,因为平常受到王爷不少恩惠,所以,这次下山,被王爷留在府里,做事儿没有,吃喝玩乐就有。”说完,许飞云将酒杯端在手里,先敬他们夫妇俩一杯,仰头将杯里的酒一饮而尽后道,“请王爷王妃以后,多照顾草民两个徒弟。”
李敏以茶代酒,回敬许大侠。
厨房准备好的小菜上桌了,可以见到是清一色的家常菜,没有什么大鱼大肉,素菜居多。李敏斗胆说一句:“还望许大侠入乡随俗。这都是府里妾身和王爷经常吃的菜式。”
拿他们夫妇平常吃的最好的东西招待他,许飞云当然是不能说不好。眸子眨眨,看那一桌子素菜,又能奈何。是见着她眼眸里飞转的那抹睿智是如夜空飞逝的流星。
许飞云突然神秘兮兮地一笑,搭在了朱隶的肩头说:“今日下午,草民有幸跟随王妃查看尸首。结果,王妃破案的神速,堪比天下第一神探,让草民只有望而生畏的份儿。”
“哦?”朱隶挑眉。
“王爷大概还不知道,死的人不是宫里的娘娘,可能只是宫里的一位宫女。草民眼拙,本来也是看不出究竟。等王妃洞穿天机以后,草民回头追到马车,再看那尸首,才恍然大悟,易容圣手苏姑,原来不是死了,而是在皇宫里。” 网
【119】东宫告急
把人给易容了,死了都不会破坏到易容的效果,这样的人,岂不是像整容外科专家一样,不是简单地把一张人皮覆盖到人的脸上。
原来,在古代也有这样的能人,让人都不禁有些好奇了。
许飞云说完这话,拿起那把雪白的折扇放在手心里,有事没事地摇了摇。
站在一旁的伏燕,慢慢地在他酒杯里添满桂花酿,道:“师傅,喝少一点吧。”
听到这话儿,许飞云的扇子头在徒弟脑袋上一敲:“有你这样不会说话的吗?这是在王爷府中,和王爷对酒,怎能不喝个痛快?王妃亲自送来的美酒,草民不喝,是不给王妃面子。”
“师傅,王妃刚才说了入乡随俗。这王爷府里,如今不是天天对酒当歌,不像是在北燕军营。”要论对李敏的了解,许飞云肯定没有伏燕多。
扬眉一挑,许飞云捉起满口的酒杯时,望向李敏。
李敏说:“王爷让妾身都不宜吃酒了。京师是不比北燕,湿气较重,入乡随俗,饮酒贪杯不得。”
只见她那双眸子射过来,熠熠的,像是最亮的那颗星辰,刺的人眼睛都可以睁不开。一般大户人家的女子,哪有这种胆量气魄。
“她不怕你?”许飞云忽然把身子靠近到朱隶身边,声音拿捏的刚刚好,不大不小。
李大夫从来不怕任何人。所以许飞云问她老公这话,大概意思是,是谁听到魔鬼两个字都会产生害怕,而李大夫居然不怕。
确实,谁见到她老公,都会怕。李敏想,哪怕是她婆婆,尤氏现在想发火的时候,对上她老公的眼睛时,马上没了声音。
没想到的是,她老公居然会闷闷地挑了挑眉毛说:“本王有让人可怕的地方吗?”
许飞云敲到他肩头上的折扇子,差点没有因他这话一吓,直滑落到地上去了。
两个男人对了酒杯,喝了一口以后,拿筷子夹菜。李敏不吃酒,陪他们吃了会儿菜以后,即让人送碗米饭过来。
大鱼大肉她从来吃不惯,按照中医养生的说法,五谷杂粮,才是养胃气最好的东西。
没有用惯了的右手,只用左手做事,是很不方便。李敏慢慢一口一口吃着,同时听他们两个男人说话。
男人之间谈天说地,似乎也不像她所想的那样无聊。这两个人喝了一两杯酒之后,借着酒劲,开始胡说八道了。
说是胡说八道,是因为说到那些江湖上的事儿。江湖上的事情,从来都是传言居多,不知道是真是假。
像江湖上盛传的,说他北峰老怪许飞云之所以常年居住在雪山上,是因为守着一个终年不醒的情人,在栽培什么特别的花,在修炼什么特别的法术。
通通是放屁。
许飞云张醉醺醺的媚眼,一手搭在肩头,打了个酒嗝,说:“我这人,不是没有女人喜欢,可你知道,为什么我不要吗?”
“因为都不是你喜欢的。”
“对!”
一拳头砸到了朱隶的心窝口。朱隶闷声,苦笑,接下了对方这一拳。
“你说那些人够不够无聊,偏要把盐水洒到我伤口上,找不到自己喜欢的女人,已经够倒霉了。”
“那是你不喜欢下山。”
“我下山的话,经常遭人挑衅。”
江湖高手也有江湖高手的难处。江湖上的排名,都是排名靠后的杀了排名靠前的来获得身份和地位。
北峰老怪在江湖里赫赫有名,常有些人,不管武功高低,哪怕是些只有三脚猫功夫的小流氓,都想尽法子想弄倒他许飞云,博得名利双收。
“上个茅房,都有人在茅房里给我使坏。在客栈里吃个东西,没有不被放毒的。你说天天这样,无时无刻这样,累不累?还不如在雪山上找只熊陪自己过冬,舒心爽快。”嘴里嘟囔着发完这些牢骚,这男人的酒品不好,直接拉了拉身上的衣袍,偎靠在她老公的肩头上准备睡觉了。
伏燕急忙跪下来代替师傅请罪说:“王爷,奴才扶师傅先去休息。”
“嗯。”朱隶道,虽然有男人靠在自己肩头上打呼噜直喷自己脸吹酒气是不怎么舒服,但是,也知道这人不过是寂寞而已,“让你师傅好好休息,不用特意叫醒。”
伏燕答了是以后,走上前弯腰把自己师傅背起来,直背到隔壁房间里。
余下他们夫妇两人,李敏让人给他送碗米饭,不让他继续喝酒了。
朱隶没有说话,看着她为自己忙上忙下的。许飞云那几句话烙在他心底了。确实是没有比他更幸运的人了。像是以前,他和兄弟喝闷酒,自己也找不到自己喜欢的女人,想着遵从父母之约结婚生孩子而已。
老天,对他终究不薄,给他送来了一个他喜欢的女人。是老天送过来的?
“王爷?”抬头,突然看到他两只墨黑的眸子专注地看着她,李敏想,他这样看她的眼神,不是一次两次了,有时候两个人睡一张床上时,时不时他也会忽然在夜里睁开眼睛,这样看着她。
这种感觉,令她心里面突然间都有些不安了。
伏燕在隔壁把自己师傅服侍好了,擦擦额头的汗,跑回来。
“去看公孙先生回来了没有?”朱隶吩咐他。
伏燕问:“是让公孙先生过来给王妃换药吗?”
李敏插句声:“换药这种小事,念夏可以做。”
“本王想和公孙先生也喝一杯,难得王妃送来好酒过来。”
听到他这样说,李敏只得不说话了。
没过多久,公孙良生出现在走廊的末尾,进来冲他们夫妇俩行过礼以后,陪朱隶喝了杯酒,说过自己已经吃过饭,不用吃了。
李敏感觉他们有话不想当着她面说,于是,起身告辞。
刚走到门口,能听见公孙良生在后面问她老公:
“王妃吃酒了吗?”
“没有,本王听从先生的话,不让她喝。”
貌似她吃酒是很大罪过一样。李敏倒是想不明白了。她是大夫,怎么会不知道,其实,只是手腕脱臼的话,吃一两杯酒,不算是大到吃酒会死一样的罪过。
只能当他们这群人是突然把她当花瓶一样养的了。
刚吃饱喝足,在房里坐着不敢躺,听到自己两个小丫鬟趁她不注意在讨论她婆婆的药。尤氏貌似喝不惯周御医开的药,不头疼的时候,让人把周御医的药再给倒了。
周御医或许知道尤氏倒过自己的药,但是,尤氏倒药不喝是尤氏的事,不是他大夫的错。周御医是这么想的,这是一般大夫的想法。
李敏跟随的是祖父学医,自己的祖父却不是这样想的,经常告诉她,如果大夫开的药,病人都食不下咽的话,说明,大夫这个药本身开的已经有问题。不能把责任一昧推脱到病人身上。
按照现代医学理论,大夫给人治病,不光是是怎么给人治好病,而且,更重要的是,怎么帮病人缓解痛苦。
世卫组织,把缓解病人疼痛,放在了帮病人治好病的前面。
“夫人的事,连大少爷都说了,夫人自己想怎样就怎样。”念夏手里扯着那个棉花絮子,准备给她做件棉袄。
春梅点头:“我只是想说,貌似,只有我们大少奶奶开的药,不是很苦,让人能喝下。我都听喜鹊姐姐说过了,说夫人喝药其实很挑剔的,但是,上回大少奶奶开的药,夫人一口喝下去了。”
喜鹊服侍尤氏这样的主子吃药,也是一大痛苦。
“你这样说,不是夫人的错了?”念夏撅着嘴角,想着是夸李敏医术好没错,但是,不能不说尤氏这人是性子挑剔。
李敏在屏风后面轻咳一声,两个小丫鬟立马闭紧了嘴巴。毕竟自己人,当着自己面议论她婆婆的不是,她要是不出句声音,被尤氏房里的人听了过去,别人有的话说了。
晚上,不知道老公是什么时候回来的。但是,后来听说,那个许飞云,一觉睡到了日上三竿都叫不醒。两杯桂花酿而已,看来,这个所谓的酒鬼老怪,其实,还没有她老公酒量大。
早上丈夫去上朝,按照昨晚上与尤氏的约定,是要向皇上请愿,让容妃回一趟娘家。
李敏一只手没有办法服侍丈夫穿衣,看着他一个人站在她床前,自己系着袍带。
“你睡吧。时辰还早。”朱隶对她说,坐下来穿鹿皮靴子的时候。
李大夫的习惯是起来了,肯定睡不着了▲在了床边,看着他套上靴子。想着古代人穿长靴真麻烦,不像现代可以在靴子左右开拉链。
对,这个朝代,没有发明拉链这种方便的玩意儿,最方便在穿裤子穿衣服,连扣子都没有。
李敏轻咳一声,突然低声问:“不知道王爷的生辰是几月几日?”
古代是有给人庆生的习惯,不过是古代小孩子满周岁,或者是七老八十的长寿老人。
朱隶因此听到她这句问话,是露了一丝惊讶,问:“王妃莫非是想给本王庆生?”
“王爷倘若觉得不合适——”所谓入乡随俗,放在现代,夫妻俩人互相庆生是很浪漫的事儿,在古代,说不定变成越轨的事儿了,李敏只能小心翼翼地先试探他的想法。
庆生?
朱隶记忆里,周岁父母让他抓周时,他都忘了是怎么回事。除了周岁,什么时候他有庆过生?没有。
“王妃如果觉得不麻烦的话——”
李敏眼皮一跳,对上他望过来的那双眸子,笑盈盈的,看出他心情在听见她要给他庆生时是很高兴的。
“那到时候,妾身给王爷准备点东西。”李敏也忍不住随他弯起了唇角的弧度,轻声说。
室内这一刻温馨,真是谁也舍不得打破。要不是因为要上朝,朱隶在站起身要离开时,犹豫了一下,接着对她说:“有劳王妃了。”
一句话,除了她之前那句要给他庆生,大概说的是如果他请愿成功,容妃住进护国公府里,到时候,她在护国公府里肯定有的忙了。
“王爷务必保重自己。”李敏跟着他起身,语声谨慎严肃。
他缓慢地向她点的那下头,像是比以往,更为庄重。至少,在服侍他多年的伏燕眼里,是如此。
走到府门,朱隶坐上轿子,前往午门。
上朝的官员,都是在午门整齐排队之后,进入大殿。
皇帝不是每天都在大殿上朝,基本上,是隔上那样四五六天的样子,能在大殿召集文武百官一次。因为万历爷年纪大了,精力不比年轻充沛的时候,更喜欢在玉清宫里设个办事的地方,平常召集自己信赖的几个内阁臣子议事,有必要,再召集与之有关的官员进宫问话。
再有,皇帝每</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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