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瑾想了一圈儿,猜这又是尼奥对他进行的“改造”,反正他也习惯了,干脆就把自己当成个温顺异常的小绵羊。
自打三年前在唐笙手底下感受了一把刻骨铭心之后,李东瑾算是彻底的看开了,以前他就是老犯一个毛病,那就喜怒太形于色,看谁不待见就恨不得脸上写个滚字,喜欢谁呢又恨不得成天腻着。
这哪成啊?李东瑾明白过来了,人在这世上活着,不能光图自己高兴,搞什么直来直去的,人本就是群体动物,你觉着自己犯不着搭理那些有的没的,可实际上呢,这不就是情商低么,招人讨厌不说,还容易不小心伤着自己。
如果放在前些年,要跟他李东瑾说你可别自我感觉太良好,你能狂这么些年,完全是靠着背后有人撑着,要不然保准你叫人玩儿的屁滚尿流,他肯定不信,不仅不信说不定还得追上去打人家。
是啊,那时候他才不信这些个,他觉着离开家也好、进楚御风公司也罢,这都是他自己做的决定,他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别人怎么看他无所谓。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他这么些年顶多能叫个叛逆,折腾了二十来年,一点儿也不叫自食其力。他说想离开家里就真的跑掉了,那不是他自己向家族势力抗争的结果,那是因为尼奥,不然他也甭想跨出国门一步;而顺风顺水地在娱乐圈混饭吃,其实也不是那么容易,还不是靠着楚御风的加持……
要不是唐笙狠狠地给了他一个教训,估计他这辈子也想不明白,还当自己多厉害呢。
所以李东瑾乖乖从了尼奥的教导,准备脱胎换骨,认真地融入这个他不以为意的世界,打磨掉所有不该存在的棱角,省得刮伤别人也避免不注意磕碰到自己。
尼奥也懂得循序渐进的道理,没指望他一下就来个“大变活人”,对李东瑾就一个要求,有样学样、弄个表面光鲜就差不多了,至于精神层面的改变还得慢慢来。
李东瑾似乎从叛逆少年变得一下子开了窍,或者是时至今日不得不低头,总之他再也没干那些脑残的事,尼奥叫他做什么他就跟着学就是了。
因此三年之后的李东瑾,早就不是那个话题明星了,他摇身一变,成了酒庄管理人,每天要忙的事不算多,也没什么吃力的,总归是些不太费精神的活儿,常来的熟客就是那几个,记住他们的喜好要推荐可心的酒也不是很难。
钱多活少时间富裕,这可不就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了么?
李东瑾回味了一下往事,用尼奥说给他的那些道理想,才发现自己当年实在是有点不堪,也难怪唐笙对着他老是一副瞧不上的样。
要说现在还缺什么嘛,估计就是缺个交往对象了,李东瑾又想起唐笙,明知不可能了还是有遗憾,毕竟是初恋哪,至于现在,那就更难说了,找个男的吧,其实他对别的帅哥还真没感觉,找个女的呢,他也没觉得对谁特别有感觉。
悻悻地晃了晃脑袋,算了,估计这就是失恋后遗症还没好利索吧!只能慢慢熬时间了。
第四十七章
唐笙觉得自己不去做狗仔队简直是屈才了,这几天他每日都早早守在酒庄附近,找一个隐蔽的位置,远远观望,如果李东瑾白天要出去,他也会尾随,只是不敢越雷池一步,始终没有去探查李东瑾的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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