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要回家,她没有原因的总有点难过,所以说出口的声音都瓮瓮地,顾砚也没料到她已到这个地步,之前她两次开口,他都不当一回事,觉得这小姑娘只是馋了。
“好。”顾砚沉吟半响应下,给她结了整个月的工资。
余雨拿到钱道歉,低着头出去,直到身后传来声音唤她,她才站住了回头。
“怎么了?”余雨问。
顾砚平淡说话:“你要回去可以在家里多住两天,这两天汪汪不用你照顾了。”
顾砚本是一番好意,觉得她不常回去,才特意给了这恩准,可这话听到余雨耳朵里却完全不是一个意思,她心里顿时变得敏感,慢吞吞走回去又把钱放到桌子上,一副低眉顺眼的样子。
“你是在赶我走吗?是不是因为我总想预支工资。”
两个人的心思截然不同,顾砚听了她的话跟上她跳跃的思维,笑了一笑,却看到面前女孩子的眼睛有些红了,很可怜的感觉,顾砚看着她这个样子只觉熟悉,想起把她捡回来的那晚,她也是这么个样子nad1(
“你在想什么呢。”顾砚反问,感觉到她今天状态不大对,平时哪天不是活蹦乱跳的,他偶尔真正的话里有话她都全然不当一回事,毫无反应。
余雨没懂顾砚的意思,一路误解下去,又把桌子上的钱往他那边推了推:“我不回家了,钱还给你,而且汪汪最近都长胖了,我觉得我照顾的挺好的,你现在要我走,我该去哪啊。”
这话也熟悉,顾砚在心底再次自言自语说道,那晚她面对那个中年房东太太,同样一句你让我去哪啊,只可惜那人没有心软。
说起心软,顾砚记得之前季墨问过他的话,他问他为何会把余雨那女孩子捡回来放在自己家离,他当时回,一时心软,季墨调侃地笑,你可不是那么容易就心软的人。
季墨的话顾砚同意,可现在怎么回事,他心底却又是一阵柔软,而且软的不可收拾。
顾砚总算知道她有多怕别人赶她走了,一手拿钱一手将她垂在一旁的手拉起来,将不多的现金放在她手心,才开始解释:“我没有要赶你走,我知道你把汪汪照顾的很好,只是你很少回家,难道不想回去跟你家人多呆两天吗?”
余雨怔怔听着,微微昂着头看正温和说话的顾砚,原来他是这样的意思,心里怪感动的,但还是摇摇头:“我不想。”
好意被拒绝了,顾砚不恼,随便她怎么高兴都行,他脑子里只是这么想着,并没有多余的想法,可一手却情不自禁的摸了摸她的脸颊,仿佛安慰一般。
她穿的单薄,但脸颊却是温温热热的,触感极好,不过这个动作到底把人给吓到了,他看到余雨连忙后退了两步,嘴巴张张合合就是没说出话来,最后转身跑了。
余雨一路跑出小区,出了小区大门才停下来了个大喘气,她愣愣扶着自己一侧的脸颊,傻乎乎的想,刚才是怎么回事,她一边脸都跟过电似的,帅哥老板为啥这么对她?这摸着她的感觉好像他平时摸汪汪,可她不是宠物啊nad2(
余雨是准备趁着辛芬不在家时,拿了衣服就走人的,所以虽然领了工资,却是空着手回家的。
余雨到家时余妈已经把衣服收拾好了,看女儿匆匆忙回来拿了东西就要走,不免难过,从前没有想到辛芬和余雨会这么处不来的。
“你嫂子没那么快回来,不用急着走。”余爸余妈留着人,余雨也犹豫,觉得她不在家,大嫂肯定百般挑剔,事实上她在家,她同样也是百般挑剔,好在他大哥虽然懦弱但也不会允许媳妇欺负到老妈老爸头上来,这样就好了。
余雨只是坐下来喝了一瓶饮料而已,那边逛街的辛芬就提前回来了,她进门余雨也是一愣,心道,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小妹今天回来了。”辛芬呵呵笑着说,买的东西都是余蔺手上拿着。
“嗯。”余雨点头。
既然撞上了余雨也不急着回去了,到厨房里帮余妈洗菜择菜,余妈问着女儿近来的情况,但看着余雨脸色红润,脸上也比起上次回来明显有肉了,这才放心。
吃饭时辛芬总要说些话,倒不是嫌弃饭菜的问道,她句句都是冲着余雨来的。
“小妹,今天亏得是你回来才这么丰盛,平时没这么多菜的。”
辛芬话里的意思仿佛余家人平日里都亏待了她似的,余雨纵然不在家也知道她母亲才不会这样,只是她还没有将不满发泄出来,她家沉默的大哥终于说话了。
“看你说的,平时你想吃什么没买。”
辛芬大约没想到丈夫会拆自己的台,当下不吭声了,余雨吃饭的间隙抬眼看,见到自家大嫂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nad3(
午饭之后辛芬要洗衣服,有洗衣机她不用,说是会把衣服洗坏,蹲下来揉了一会儿就叫余雨。
“小妹咱们一起洗吧,我蹲久了就腰疼。”
余雨本来就一直忍着的,这会儿见她才蹲下不到两分钟就喊腰疼,而且张口还让她去洗,看了一眼盆里,不止睡衣还有贴身穿的衣服,余雨当下几乎是急火功心,一时情绪就脱口而出。
“使唤我?我的手生来又不是给你洗衣服用的。”
余雨的声音尖锐了些,至少比起辛芬的话是这样,辛芬吃饭时心里也有气,但依旧笑问:“那你手生来是干嘛的?这么娇贵,余家的千金小姐呢。”
余雨站起来,拿了她妈准备好的衣服也待不下去了,临走前说:“告诉你,我嘴是用来吃饭的,手就是用来拿筷子的。”
余雨说过就出门,她走到门外时就听到那个女人在向她大哥告状,字里行间那个委屈与可怜,余雨感觉自己斗不过她,那个女人生气都可以笑着说话,声音也是温柔的,可她不行,她生气就是一副恨不得将敌人撕碎吃掉的样子,所以相比之下,那个坏女人就显得有理并且楚楚可怜,她就会遭人埋怨。
余雨在自己家里外面坐了好久才去等公交,回去的时候a市下雨了,她在公车上接到母亲的电话,自然是来安慰她的,余雨点着头,看着车窗外,眼前视线渐渐与外面雾蒙蒙雨霏霏的天气变得一样朦胧了。
余雨没有带伞,随身又背着一个包袱,下了车她就使命般的往小区里跑,雨点渐渐大起来,即便她跑的再如何快,到顾砚的房子里时也是浑身湿了。
她穿的毛衣吸水,拿出钥匙正要开门时才发现屋里有人,平常这个时候顾砚还没有回来,今天怎么提前了,余雨推门进去,顾砚正坐在客厅里,听到动静看过去,正瞧见余雨如落汤鸡一般的在门口站着。
“怎么弄这么湿,雨伞呢。”
顾砚说的话余雨没有回,但是她在看到顾砚的那刻,一直憋着的委屈全因为他一句话冒出来了,头埋的低低的,一下子感觉自己怎么这么可怜,从小在家里横行霸道几十年,多了个嫂子她就霸道不起来了。
“怎么还不进来。”顾砚语气严肃,都淋成这样了还傻站着,。
余雨心里不平,虽然顾砚的话是关心,但她现在难免会有迁怒,当下就不怕死的回:“你管不着。”
她嗓门大,几乎是吼出来的,厨房里的李阿姨都闻声出来了,手里还拿着勺子,看到了余雨这个样也惊呼:“没带伞吧,外面雨大,淋的这么湿。”
余雨心里难过也不想会不会弄湿屋里的地毯了,谁都不再理会,低着头就一路上楼,脸上凉凉的有雨水也有泪,由衷感觉她现在怎么变成这么可怜了。
被莫名迁怒的顾砚看着她上楼,也瞧出来她明显心情不佳,不然没有那么大胆子。
“阿姨,麻烦煮锅姜汤。”顾砚淡淡地说,说了也随后上楼。
第 1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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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雨心情不好,进了房间也没把湿衣服换下来,将包随意往地上一扔自己就跟着坐下去,连门都没有带上。
顾砚上楼就在余雨房间门前看到这样的一份景象,女孩子浑身*地坐在地上,双手抱膝,下巴搁在膝盖上,她虽脸上有雨水,但顾砚也分明看到了她眼中的委屈,亮晶晶的泪珠,将落未落。
仿佛她两次回家,再回来时,都不太高兴。
余雨沉思着分明是失神了,她脑子里正想着该如何对付家里面的那个小贱人,都没察觉已有人走近她的屋中,直到脑袋上被搭了一条毛巾。
顾砚动作来的突然,余雨惊了一下,肩头都控住不住的耸了耸,仰头看人,毛巾有一半挂在脸上挡住了她的视线。
余雨拿开了才见到来人,她知道是帅哥老板,毕竟李阿姨不会上来,可她疑虑的是,刚才莫名被她拿来出气了,帅哥老板也不在乎吗。
雪白的毛巾柔软,余雨不说话擦着,心里其实有点后悔,她不想迁怒他的,只是没控制住。她主动把帅哥老板送毛巾的事当成对自己的安慰,嘴上就越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事实上也不用余雨先开口,顾砚约莫着事情大多是因为她家里的那个大嫂,虽然她从没有对他说过提过,但就凭他亲眼见到的两次相亲,也知道那位大嫂安的什么心。
“如果回家不开心,以后就不要回去了。”
外头雨点小起来,房里余雨走时只关了纱窗,这一会儿依旧交替着嚣张,可那声音居然都不及顾砚话音中万分之一的好听。
“总要回去的,怎么可能以后都不回去。”余雨声音闷闷地说,可一出声她就格外想哭了,心里有丝不舍之情,只是对照的不知道究竟是因为离开家,还是离开这里。
她眼光红红肿肿却格外使人心折,顾砚在她面前蹲下来,眼眸中是一如既往的黑,仿佛似一潭深渊般,自他蹲下余雨就看着他的眼睛,并未看到什么东西,只听他以再浅淡不过的语气说:“当汪汪一辈子的保姆,就可以以后都不用回去了nad1(”
或许是因为心情使然,这个时候的余雨越发想不到那么多,她听不出顾砚话中的弦外之音,只在心里琢磨着,汪汪能活那么长时间吗?而且一辈子……她就算做了一辈子还只是个保姆,这要放在一家公司,她为公司奉献了一辈子,肯定已经是高级管理层人员了。
“汪汪……”余雨嗫嚅着说话,神情茫然困惑:“汪汪的寿命没有那么长的,不可能有宠物会陪你一辈子的,顾砚你要想开点啊。”一下子就反过来是她在安慰他了。
而且就算汪汪真的能陪一辈子,也是不可能的,余雨想着就说出来:“更何况我也不能当一辈子的保姆啊!我以后要嫁人的!我爸妈把我养到二十几岁,就是希望看到我以后嫁人的,怎么能为了汪汪就不嫁了呢。”
余雨一字一句说的好生认真,她的每一句话顾砚都听在耳里,心中却不免挫败,他的话意思有那么深奥吗?眼前的女孩子明明看着不算笨的,却怎么就是不懂呢?他好不容易觉得往后如果要跟这个姑娘相处下去倒也不错,却反来人家不肯了。
顾砚不再说话解释,只看着余雨,看到她进屋这么久,本来滴着水的头发已有点微干了,头顶与鬓角一层软发毛茸茸的,百般难描,他只感觉,女孩子的柔软真的可以从指间发梢流传而出。
余雨一向活蹦乱跳,一副健康宝宝的模样,但淋成这样,就这样放任不管肯定是不行的,顾砚从地上将人拉起来,临走前说:“去洗澡,洗好了下来吃饭。”
顾砚走后余雨不免又失神了一会儿,她早已经对帅哥老板改观了,但今天的改观格外多,记得那时候刚见过他,她只觉得太像小说里绝色男主角了,神情冷漠,眼神倨傲,虽看似没有轻蔑着谁,但就是天生有一种那样的气势,使得人只是站在他面前,都倍感相形失色,即便她自己是个姑娘nad2(
余雨这会儿才感觉到冷,摸摸自己的脸都是冰凉的,就连忙跑去泡了澡,她洗的快,换好干爽的衣服心情也好了不少,至少觉得自己不那么可怜了。
她如果真可怜,又怎么会遇上这么好的一个老板,还即将要跟花大神成为朋友,所以她太幸运了!
余雨下楼时外头雨已经停了,她觉得一会儿还要去溜汪汪,就先给汪汪准备了犬粮,可今天的汪汪奇怪,一双狗眼盯着她就是不动,对自己美味的犬粮闻都不肯闻一下。余雨可不管那么多,反正给它准备了,她没有失职,吃不吃随它。
她进餐厅的时候帅哥老板已经在吃了,听到脚步声就抬眼看了看她,没有邀请她坐下也没有吩咐她吃东西,因为余雨根本就不用人吩咐。她很乖巧的在主人身边坐下,一旦看到顾砚在喝汤了,就瞅准了今晚最想吃的捧到自己面前,一点客气劲儿都没有。
晚饭后余雨照旧带汪汪出去散步,她自己换上了雨鞋,看着汪汪在前快走,她就在后面慢吞吞跟着。
大雨歇下,草地上泥土的腥味越发重,不过空气却是格外的清新,余雨深呼吸了几口气,看着前面汪汪矫健的步态和身影,觉得今天它似乎不太高兴。
“汪汪,你在生气什么呢,我今天受那么大的委屈现在都不生气。”
通常余雨说话汪汪都是不理会的,这些余雨早就习惯了,可今天可一改往常,汪汪听到了声音居然停下步子,只是没有回头,余雨稀奇连忙几步跟上,最后站在汪汪面前,半蹲着腰赞美。
“汪汪你知不知道你生命力十分顽强,我从小就被誉为宠物克星,养什么死什么,一般不超过三天,你知道你已经破记录了吗?”
余雨的话显然没有引起汪汪的兴趣,它听后将头一扭,连哼都不带哼一声nad3(
乃这个人类不用讨好我,别以为我没看到刚才主人在乃房间时,乃对主人抛的媚眼!也别以为主人对乃好,乃以后就可以欺负我!毕竟主人还是没有给乃弄零食柜子,主人还是没有给乃洗澡,乃陪伴主人的时间还是没有我长!
汪汪不叫也不动,余雨现在已经不怕汪汪了,感觉难得汪汪这么安静,她就跟它说说心里话。
“汪汪你不知道本来我不用给你当保姆的,可是我家里有个坏女人,处处找我麻烦,她觉得我爸爸太疼爱我,怕以后把钱都留给我,就一直想我赶快嫁掉或者自己出去。”余雨说着拔了颗地上的小草,抬手将草□□汪汪的毛发中,汪汪只是一个不慎就被她得逞,连忙甩甩头弄掉。
余雨叹口气,心里稍微舒服了些,嘟着嘴又讲说:“之前她因为没有掌握家里经济大权闹了好几次,我看着生气可又不能跟她吵起来,那样我大哥我爸妈都会很为难,所以才搬出来的,可一不小心就来当你的保姆了,你可别讨厌我。”
余雨的声音低低的,说完她就蹲在地上低着头,好难过一样,汪汪瞧了半响,还是把头骄傲的一扭,姿态优雅的踱步了出去。
乃不要以为乃装可怜,就可以让我接受乃和主人搞暧昧,那是不行滴。
汪汪走出去很久余雨才抬起头来,只是脸上哪里还有一点难过委屈的样子,一手撑着脸,自言自语说道:“你这个汪汪究竟听得懂人话吗?看来你听不懂就只会告状。”她始终对它那次告状耿耿于怀。
晚上余雨挂在线上跟还未发展成为朋友的花大神聊天,她已经想好了,要把艳阳从以前的小网站拿过来,那样她就有伴了,她一定要在砚墨好生闯出一番通天大道不可。
现在余雨跟花容月貌的聊天已经成功晋级到开始询问对方的婚姻状况了,余雨觉得花大神十几年前就风靡全国了,肯定也三十好几当妈妈了,谁知一问人家居然是单身来着。
余雨觉得花大神没必要骗她,看来网上说花大神已经结婚的消息全是假的,只是已经三十好几了还没结婚生孩子,那可不是老姑娘了吗?原来花大神为了写小说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年华,太值得人敬佩了。
余雨很自觉,她问过了花大神就开始自爆自己的情况,她觉得当朋友一定要相互了解才对,所以她说自己的情况就明显具体了很多。
“二十三岁,单身,全职写小说,业余当狗保姆,伺候一直超级骄傲超级难培养感情的边牧。”
书房里顾砚抿着咖啡看隔壁不远处发来的消息,落落笑了,明知故问道:“你养的狗吗。”
第 1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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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养的狗?怎么可能呢!如果真是她的狗,才不会这么不可爱。
余雨在电脑前面摇头晃脑,觉得也不好跟大神说她在砚墨的大老板家伺候,慢吞吞想着打出几个字:“不是的,我在大户人家为奴为婢来着。”
聊不久后余雨看了看时间,想起来大神美容觉时间到了,便很识趣的自己先断了聊天,道了晚安。
余雨近来脑子里有很多故事想写出来,她已经征得白雪和青晨的同意,要将她们跟周慕还有钟律师的故事写成小说,当然不是实名制的,内容也会有一丁点的修改。
青晨跟钟律师的故事余雨知道的并不完全,至少有一部分是青晨不愿意说的,但大体听起来就四个字形容,虐恋情深啊!!
再说白雪跟周慕那一对,完完全全的大灰狼吞掉小白兔,跟艳阳和谢大老板一个样一个样的,霸道总裁爱上我!!
余雨本来也打着艳阳的主意来着,但是她毕竟曾在诚致工作过,对谢大boss她还是很有一股畏惧的,所以就想着如果让艳阳自己来写,那么就好了呀!也不至于可惜了这样的一个故事。
她跟艳阳说这件事情的时候艳阳没有立即同意,余雨问她为什么,那边无奈可怜的回答。
“boss知道我的笔名也知道我写小说的网站,我觉得他一直监督着我,我前天写了一个剧情,就是男主和女主在大学操场上接吻那事,被他发现了,他从公司回来就逼问我一晚上,非要我招出是不是曾和人这么做过不行,如果他再看到我把我们的故事编成小说写出来,我一定会被他打入十八层地狱的。”
余雨看到不自禁就“啊”了一声,看不出谢大boss占有欲这么强啊!就算是发生过,还不是过去好几年的事了,怎么这么计较啊!
余雨本来就是有意要把艳阳拉到砚墨来的,所以给她出了个点子,要艳阳偷偷摸摸的搬到砚墨去,不告诉谢展少,至于以前的网站,隔几天扔点文章上去糊弄糊弄就可以了nad1(
其实这件事余雨还是有一点担心的,她知道帅哥老板认识谢家的人,如果他偶然跟谢展少说起那不就穿帮了?但是想想他好歹也是那么大一公司老板,不至于公司谁签了谁,他都知道吧?毕竟他连家中冰箱里还剩下几颗西红柿都不清楚,所以应该是没事的!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艳阳也觉得这个主意好,砚墨她也是如雷贯耳,想到自己要去那里写文,顿时就没什么担心了,就算被发现打一顿也是值得。
程艳阳琢磨着自己跟大boss的事,突然想到,余雨现在住在砚墨老总的豪宅里,这可不就是一本极富有奸、情的小说吗?孤男寡女神马的,共处一室神马的,日久生情神马的。
这么个点子艳阳很快就跟余雨说了,不得不承认余雨从未想过这一她虽然不断发掘着身边朋友的感情史,欲想全当做她的写作素材,但是她跟帅哥老板这个事,她还真从未考虑过,所以当看到艳阳将这段话发来时,她莫名被吓了一跳,第一个跳出来的念头是,结局呢?结局该怎么写?
谢家趴在沙发上的艳阳这会儿好有激、情灵感,连题目都替余雨取好了。
“书的名字就叫做,老总与他的狗保姆。”
余雨瞧见慢慢汗了,这样的题目……一看就知道是肉、肉小说好吗?不过如要撇开别的不讲,倒真是一个不错的题材。
余雨开始慎重考虑艳阳的建议了,她穿上拖鞋下楼,隐约听到厨房里有动静,余雨觉得奇怪,这个时候李阿姨已经回去了啊!做晚饭也是六点多钟才来,那会有谁?
蹑手蹑脚到厨房门外,余雨探着头看过去,果然是帅哥老板啊,今天是周末,帅哥老板休假在家,居然开始洗手做羹汤了nad2(</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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