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干脆利落地关了店门,急急地赶到赵哥店里。已经是傍晚了,赵哥店里人气很旺,都是下了班后在附近闲逛的人群。
沈凡汐也顾不得跟赵哥闲聊,拿出一张卡扔在柜台上,急急地说道:“昨天拿的那块水胆,货已经没了(行话,也就是卖掉的意思。沈凡汐故意这么说的,也不算骗他啊!水胆是没有了呀,只剩下晶体了么,嘻嘻),剩下的几块你也给我吧,价格你看着办。不用刻意给我便宜的,做生意总要赚钱的么!”
赵哥目瞪口呆的看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这个小丫头精着呢——是个从来都不肯吃亏的主!今天怎么会这么大方?这几块水胆水晶加起来可不是个小数目。
“怎么啦,碰到大客户啦?不差钱啦。”赵哥试探地问。
“哎呀!赵哥,你就不要问啦,我急着回去呢,你快点给我啦——你不会都卖掉了吧,可不要骗我啊!”沈凡汐急得脸都红了。
“好啦,好啦,都给你啦,不过昨天我又卖掉两块啦,喏,只剩下这几块了啦。”赵哥不敢再逗她了,小姑娘脾气大着呢!他赶紧拿出了装水胆水晶的木盒子。
沈凡汐接过装水晶的盒子,用塑封袋一个一个地将里面的水胆水晶仔细包好,小心翼翼地放到了包里nad1(
“一共多少钱?”沈凡汐简短地问道。
赵哥报了个数字,旁边围观的顾客都倒吸了口冷气,议论纷纷道:“怎么这么贵啊?老板,这是什么水晶啊,怎么比翡翠还要贵啊?”
沈凡汐眼角抽了抽,看似淡定地把卡推了过去。
“刷吧!”她干脆地说道,心里却正在滴血。
——三年辛苦守店赚的钱都没有了哇!一朝回到解放前啦!
沈凡汐从出租车下来后就一路小跑地回到了家,正要开门,突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她一哆嗦,吓得钥匙都掉在了地上。
“汐汐,你怎么回事啊?我打你电话一直不接,去你店里门又关着,刚才在大门口叫你又一直不理我,你到底怎么啦?”一个俊逸清雅的年轻男子扶着沈凡汐的肩膀,用不符合他形象的语气焦急地问道。
沈凡汐回头见是他,松了口气。但是她又马上又柳眉倒竖不顾形象地大吼起来:“跟你说了多少遍了啊!不要叫我汐汐!还有不许拍我肩膀啊!不知道人有三把火啊——头上一把火,左右肩膀各一把火。肩膀上的火拍灭了会招惹不干净的东西的啊!知不知道啊——”
男子好笑地揉了揉她的头发,捡起地上的钥匙,开了门。
“看你中气这么足就知道你没什么事情了,晚饭吃了没有啊,要不要一起出去吃饭?”男子恢复了温雅从容的样子,温和地对她说道。
被他一说,沈凡汐才想起来自己居然一天都没有吃东西了,不过奇怪的是她好像一点都不饿,精神也很好。
“难道是水晶吃饱了?”她偷偷地想着,心花怒放。
清秀爽朗的少女,眼眸澄澈明亮,唇边上扬了一抹弯弯的弧度,透着说不出的灵动慧黠,就像清晨的一道曙光,流光溢彩,令人心醉nad2(
温雅的男子不由看呆了。
沈凡汐不喜欢别人叫她“汐汐”是有缘故的。
大学军训那会,有一天晚上,所有的班级成员都聚在一起搞连队活动。快结束的时候,连长一改往日的严肃正经,笑着大声说道:“大家回去早点洗洗——”
沈凡汐那时正在独自发呆呢,突然听到有人叫她“汐汐”(连长的普通话不是很标准,就下意识地“哎”了一声。那声音婉转悱恻如出谷黄莺,刚好就和连长高亢的“睡(读第三声)了吧”天作之合交相辉映,引得全班哄堂大笑。
从此,便有那好事的男生,一看见她就故意一本正经地叫“汐汐”,等她回应之后又马上嬉皮笑脸挤眉弄眼地加了句“睡了吧”,引得旁人哈哈大笑。
沈凡汐气得七窍生烟暴跳如雷,不许身边之人再叫她“汐汐”,而是要改叫“小汐”,“小凡”或“汐儿”。不过,这几个名字都太柔弱了,不符合她一贯彪悍的形象。再加上“汐汐”已经深入人心,所以,很多熟人还是会不自觉地叫她“汐汐”。
这些人里面就包括了他——凌枫,唯一一个没有被沈凡汐吓跑的追求者。
按理说,凌枫的条件也算很不错了,不是“高富帅”也是“绩优股”,长相英俊,技术男,收入不错,跟沈凡汐同一个学校的。
可是偏偏凌枫是土命,沈凡汐是木命,而木土是相克。这可是有诗为证的:土木夫妻意不同、反眼无情相克冲、有食无儿克夫主、半世姻缘家财空。
虽然凌枫以坚韧的意志锲而不舍地追了她五年,换别人早感动得热泪盈眶以身相许了,只有沈凡汐还是固执己见,坚决不从。
说起来他们俩的性格还真是南辕北辙,完全不同:她张扬,他内敛;她热情,他冷淡;她随性,他固执;她乐于冒险,他追求安定;她喜欢往外跑,他喜欢宅在家中……
还有其他很多不一样的地方,甚至两人吃饭的习惯也是完全不同:沈凡汐是没有菜就吃不下饭,凌枫是没有饭就吃不了菜……
所以,沈凡汐坚信土命和木命是两个世界的人,过不到一块去nad3(
大学上《管理学》这门课的时候,老师说家庭其实就是一个组织,需要团队合作,只有志同道合能力互补才能经营成功。
沈凡汐对此深以为然,一直牢牢记住。
——凌枫跟她能力上倒是互补,但是志不同道不合不相为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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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神奇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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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凡汐虽然拒绝了凌枫,但是并没有刻意避开他。
反正,她的男性朋友很多,都是好兄弟好哥们,有一些就是从追求者转换过来的。再说了,有个帅哥常常在眼前晃悠也是挺赏心悦目的呀!
“吃,当然要吃了,你请客。我刚才受到了惊吓,要好好补一补——我要吃自助餐。”沈凡汐双手撑腰,一副山大王的模样。
“你会受惊吓?哈!你不吓别人已经谢天谢地了——又吃自助餐啊,餐厅的老板又要哭了!”俊雅的凌枫不顾形象地哈哈大笑。
谁说摩羯座老成持重,是悲观主义者。跟她在一起,忧愁不知为何物。这也许就是他一直都不放弃的原因吧。
沈凡汐最喜欢去附近一家烤肉店吃自助餐了,像她这种大胃王类型的食肉动物真是自助餐店的灾难——她可以从第一个进去一直吃到最后一个离开,临走时嘴里还要叼着一根香蕉再扶墙而出。
凡是跟沈凡汐一起吃过自助餐的人都会受到惊吓:“你还要吃啊?你胃不难受的啊?不要再吃了吧!我要是这么吃得话肯定进医院了——”
在家里吃饭,别人家的父母都是劝孩子多吃点,只有沈氏夫妇对着一桌大半都空了的菜盘子一脸忧愁:“好了好了,不要再吃了!差不多了,晚上再吃吧,明天还有的……女孩子家这么吃会嫁不出的呀!”
沈凡汐对此不以为然,能吃是富,而且她还是那种“千肉穿肠过,脂肪无处留”的神奇体质,怕什么啊!
听了凌枫的话,沈凡汐将手一摆,毫不在意地地嚷道:“哭什么哭啊,这不是还有你吗!你吃得这么少,我们一起去,老板刚好可以回本,嘿嘿!”
到了烤肉店,沈凡汐放下包包冲到选餐区拿食物,凌枫在座位上守着。不一会儿,他们的桌子上就摆满了食物,凌枫拿着钳子耐心地烤着五花肉nad1(
“真好吃!凌枫,你的手艺越来越好了。”沈凡汐吃得兴高采烈满嘴流油,她最喜欢跟凌枫来烤肉店了。她的兴趣是吃,凌枫的兴趣在于烤。
“那就嫁给我吧!不然,我娶了别人,你就吃不到了——”凌枫云淡风轻地说道,脸上的神情似笑非笑。
“咳咳咳——”沈凡汐及时地呛到了,她不自然地咳嗽了好几声。
“不是说好不提这个了吗——”沈凡汐嗔怪地看了他一眼,用开玩笑的口气故作轻松地说道,“我们命相不合,不合适的。大兄弟,我可是为了你的终身幸概想啊!”
凌枫轻轻一笑,俊雅的面容似三月暖风拂过。
沈凡汐看得呆了一呆,心跳莫名漏了半拍,脑海里突然闪过某本书上看到的话:摩羯座出帅哥!
“我的终身幸福就在你这里啊!小姑娘,你怎么就是执迷不悟呢?”凌枫清澈的眼眸明亮而通透,一瞬不瞬地凝视着她,用跟她一样轻松的口气认真地回答道。
“好了好了,不说这个了。圣人爷爷教导我们要食不言,吃东西,吃东西吧——”沈凡汐心虚地摆摆手,不敢再看他,朝着食物埋头奋战了……
凌枫抿了抿线条优美的嘴唇,温雅的俊脸黯淡下来,掠过一丝苦涩。
如果是其他原因或者是沈凡汐不喜欢他的话,这么多年下来,凌枫也早就放弃了。可是,明明他能感觉到她对他的好感,却被这么可笑理由拒之门外。
虽然,在知道原因后,凌枫也买了很多命相方面的书来看,试图“以之其人之道,还施其人之身”来说服她。
奈何无论他怎么说,沈凡汐都会轻飘飘地来一句:“那你举个木命和土命相合的实际例子,我就从了你nad2(forexale……”
他就只能懊恼地看着那个张牙舞爪得意非凡的笨女人,叹了口气,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等他们吃完出来都快十点了,凌枫看看摸着肚皮一脸满足的沈凡汐,想到烤肉店里等下班等得一脸着急的服务员们幽怨的眼神,摇摇头忍不住又想笑了。
“算了,就这样拖着吧,他比谁都有耐心,这只小白兔迟早有一天是他的,到那时——”看似一脸淡然的凌枫愉快地暗自腹黑着。
——每次都是这样,只要看到她,他的心里就会发自内心的快乐。这种快乐带给他说不出的满足感,让他无法放弃,甘之如饴。
凌枫把沈凡汐送回家后就走了。他知道她大吃一顿后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待着,用她的话来说就是:“慢慢地运功把天地灵材炼化为真气”。
沈凡汐在沙发上躺了一会儿,慢慢坐了起来,细长的手指轻轻触摸着光洁白皙的额头好像在思考着什么,漆黑的眼眸在灯光下闪闪发亮,清澈如泉。
她刚才故意去吃自助餐就是想看看神奇的小黑痣会对她的身体有什么影响。
今天晚上,沈凡汐吃得比以前更多了,虽然她并不觉得饿☆后,凌枫说他手酸了,不想再烤了,她才不吃的。
沈凡汐迷惑了:小说上不是说吸收了灵气以后食欲就会降低,慢慢的会越吃越少,最后达到辟谷的境界。她怎么好像反过来了,难道她吸收的不是灵气?
沈凡汐把家里的灯全部打开,连厕所也不放过。风水书上说厕所属阴,保持厕所干燥明亮有助于主人的运势。
沈凡汐把赵哥那里买来的水胆水晶放在茶几上,一字摆开。这几颗水晶的成色都比她买的第一块要好nad3(她想到银行卡上的余额,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不管了,等我有了灵力,还在乎这点小钱……”沈凡汐咽了口口水,喃喃地安慰自己。
她拿出其中的一块水胆水晶在灯光下仔细观察。可惜,不管她怎么看,都没有看到第一块水胆水晶时那样玄之又玄的奇妙感觉。她把其他几块水胆水晶也认真看了一遍。
——都一样,没感觉!
——看着没感觉,要不用小黑点吸一下,看看跟吸其他水晶有什么不一样!
沈凡汐咬咬牙,拿出一块品相稍微差点的水胆水晶,深深地吸了口气,又深深地呼了口气,才把水晶放到了小腹上的小黑点处。
“轰……”
沈凡汐感到一股热流冲到了丹田之中,浑身的毛孔都张开了。
沈凡汐觉得这股热流就像是在喝热得微微有点烫嘴的开水一般,从丹田进入后就在她的身体内流窜,暖暖的说不出来的舒服和满足。
慢慢地,这股热流明显不足,断断续续的流散到全身各处,酸、麻、痒、痛,种种滋味一一出现。
过了一会儿,各种感觉开始慢慢消散,沈凡汐大汗淋漓,但是全身又感到一种说不出的轻松自在。
这种美妙的感觉让她飘飘欲仙却又意犹未尽,就像大餐刚吃了一半,渐入佳境的时候,菜却不上了。
沈凡汐看了看剩下的几块水胆水晶,心一横,牙一咬,把剩下的几块水胆水晶抓在手里一起放到了丹田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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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排出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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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凡汐觉得自己进入了一个奇怪的状态:她轻轻地飘荡在空中,四周灰蒙蒙一片,无边无际。
仔细一看,发现底下有一湖,湖面浩瀚无边,湖水呈灰黑之色,湖面中心有一处小岛,通体黝黑,那些灰蒙蒙的雾气就是从小岛上不断散发出来的。
突然,原本灰蒙蒙宛若混沌一片的湖面上泛起耀眼的白光,好像混沌中升起了太阳,撕裂了一切黑暗,白光从灰雾中透出,挥洒在空间的每一个角落,就连灰黑的湖面和黝黑的小岛上也泛着白色的亮光。
白光刚出现的时候,沈凡汐觉得浑身暖洋洋的,就好像严寒的冬天沐浴在午后的阳光下的感觉。
没过多久,这股暖意越来越强,一种好像蚁虫攀爬撕咬的感觉由弱到强地从身体内外慢慢的涌现,很快就如潮水一般席卷了她全身的每一个地方。
沈凡汐开始感到口干舌燥,全身的血管都鼓了起来,难以抑制的胀痛感布满全身,她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一个不断胀大的气球,慢慢地朝黑黝黝的小岛靠近。
就在沈凡汐觉得自己所化的这个气球快要涨裂的时候,终于,她在小岛上着落了。
就在她到达小岛的一瞬间,一滴滴黑色的物质,散发出难闻的气味,从她身体的毛孔中排了出来。与此同时,四周的白光不断化成点点光斑钻入她身体内,更多的黑色物质被排了出来……
时间慢慢地流逝着,沈凡汐身体的肿胀感渐渐消失,体表的青色血管也慢慢平复……
也不知过了多久,沈凡汐从这个奇异的状态中醒来,眼睛不知道怎么回事像是被什么东西糊住了一样,用手使劲地揉了好半天,才算眯开了一条缝。
她突然发现自己的眼前看到的东西好像跟以前不一样了。
这里是她住了三年的家,一桌一椅跟原来一模一样,位置也一样,但是她就是感觉不一样了nad1(
沈凡汐揉了揉同样有点堵塞的鼻子,深深地吸了口气,忽然发现自己全身上下黏糊糊的,一阵臭气传来,熏得她差点晕倒。
沈凡汐飞一般地冲进了卫生间,根本没有注意到她的的确确是像飞一样一闪就进了卫生间。她看着镜子里黑乎乎的自己,傻眼了。
只见她全身都被一层黑黑的粘糊糊的物质罩住,就好像之前逛商业步行街时看到的人体雕塑一样。
不同的是,人体雕塑是没有味道的,而她却浑身散发出一股比臭鸡蛋还臭的味道。
沈凡汐当机立断:就算有天大的事也洗完澡再说。
沈凡汐仔仔细细地清洗着身上的黑色物质,从头发到手指,一丝不苟。
洗着洗着,她突然觉得自己的皮肤比以前白皙细腻了很多。
原本她的肤色有点偏黑,脸上也因为喜欢熬夜吃夜宵经常会冒几颗痘痘。
可是如今,脸上的皮肤摸起来细腻光滑,身上的皮肤也是白皙光洁,就好像刚剥了壳的煮鸡蛋一样。
“哇……哈哈哈哈……”
沈凡汐擦掉了镜子上的雾气,对着里面光溜溜的自己确认好几遍以后,终于抑制不住地狂喜起来。
——排出毒素,一身轻松!由内而外,焕发新生!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易筋洗髓!
说起“易筋洗髓”,这可是沈凡汐从小到大的梦想nad2(
这就要从沈凡汐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开始说起:
有一天,好奇的沈凡汐偷偷翻开了爷爷放在书桌上的一本旧书。
这本旧书爷爷已经看了有一个月了,沈凡汐每天放学一回家就看到爷爷戴着老花镜孜孜不倦地读着那本书。本来她对这本书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爷爷喜欢看书全家人都知道。
可是这次不一样,沈凡汐惊奇地发现爷爷看着看着就会露出她从来都没有看见过的表情:有时是咬牙切齿,有时是会心一笑,有时甚至“唰”地突然站起来哈哈大笑。
沈凡汐好奇得要命,爷爷平时可是不苟言笑,规矩极严的。吃饭的时候她筷子拿错了一点,爷爷都要虎着脸教训她一番。如今一本书却让爷爷判若两人,沈凡汐决定一定要好好探个究竟——看看这本书到底是什么书。
可是爷爷把书藏得像个宝贝似的,不许她碰。沈凡汐更加感兴趣了,暗暗发誓非要看到这本书不可。
终于让她逮到了机会。一个星期天,爷爷出去会友了,爸爸妈妈也不在家,只有奶奶在。奶奶最疼她了,从来都是百依百顺的。沈凡汐大着胆子把书偷了出来,窝在自己的小房间看了一天。
原来,这是一本武侠小说。
那本书的书名沈凡汐已经不记得了,但是书里的一个情节,她却一直记忆犹新,无限向往。
书里面有个武功很厉害的大侠,找到了故人之子。这个小孩子本来资质很平凡,没有武功。但是这个大侠在小孩的背上用奇怪的手法点了几个丨穴位后,小孩突然觉得肚痛难忍,拉了一泡奇臭无比的大便。从此以后,这个小孩子就改变了体质,成了练武的奇才,做了大侠的徒弟。
书中把这个改变体质的过程就叫做易筋洗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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